**的立法观点比后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提出的《劳动立法大纲十九条》要早得多,**是中国劳动立法运动的倡者。
1922年6月15日,**中央第一次表《对于时局的主张》,把劳动立法作为党“目前奋斗的目标”之一。**二大进一步提出:“工会进行劳动者的经济改良运动,必须进行劳动立法运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贯彻中央决定,于8月向全国各地工会出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告。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还拟就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大纲19条。
**接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通知后,积极参与领导劳动立法运动,并同总部负责人邓中夏以及上海、武汉、广东、北京分部负责人联名向众议院递呈“请愿书”及劳动法案大纲十九条,要求众议院采纳通过,在宪法内将十九条予以规定,并要求取消“暂行新警律”第224条“罢工骚扰罪”及“治安警察条例”。**等还将“请愿书”和劳动法大纲十九条表在湖南《大公报》上。
9月6日,**领导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长沙土木工会、新河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工友协进社、长沙理工会、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等团体举行劳动立法运动大会,组织湖南劳动立法大同盟、湖南各公团联合会,并以各工会、各公团的名义致电北京参众两院,要求从速通过劳动法案大纲十九条。通电告诫议员们:若劳动法案未能通过,则“诸君不啻自绝于民众,我全国劳动者不得不奋其神圣之威权,起为一致之团结,为自由而战,为生存而战,为取得应有之权利而战”。[9]为扩大影响,湖南分部还将电文送北京《晨报》、《工人周刊》、上海《时事新报》、《民国日报》、汉口《江声日报》、湖南《大公报》、《民治日报》等报刊,并请它们转全国各报馆、各工会、各团体,请报界、工界和各界“办事公道,大加赞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倡导劳动立法运动时,就着手组织工人,把基点立在工人的团结、自己解放自己上。他派党的干部到新河站办工人夜校,成立了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他多次去安源,了解工人生产、生活况,和工人亲切谈心,并派李立三到安源办工人夜校,建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他以“十人团”的形式把长沙泥木工人组织起来,成立长沙泥木工会,并亲自起草长沙泥木工会章程18条;他还在长沙人力车工会、笔业工会成立大会上表激动人心的演讲。这样,劳动立法运动之后,湖南有组织的工人阶级很快投入罢工斗争中。
以**为的**湘区委员会、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根据**中央的部署,把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结合湖南实际,在1922年下半年,先后动和领导了粤汉铁路武长段、安源路矿、长沙泥木、长沙铅印等10多处4万余工人参加的罢工斗争,形成了湖南第一次工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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