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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调兵遣将

作者:梁方阳 下载:明朝第一猛人TXT下载
    朱由诚打开门,把外面的千户都叫了进来。

    “各位千户,咱们锦衣卫现在被人欺负到家了,运送的货物居然被一群土匪给抢了。”

    朱由诚的话像是一滴冷水掉在热油锅里一样,激得现场一片喧哗,有不敢置信的,有义愤填膺的,也有高声叫骂的,只有吴虎平和陈国齐两人脸色如常、默不作声。

    朱由诚略感诧异,问道:“吴千户、陈千户,你们二人为何不说话?”

    吴虎平站起身,向朱由诚行了个军礼,道:“大人,气愤、叫骂解决不了问题,咱们刻苦训练为的是啥,不就是为了剿匪安民吗?既然有土匪,灭了他们就是,何必在这里发狠?有这力气,不如上战场多砍几个土匪。”

    陈国齐也说道:“标下以为,咱们现在就应该操起武器,打他丫的。”

    朱由诚赞许地点点头,道:“本官也是这么想的。现在先让求球来介绍一下土匪的情况吧。”

    求球道:“匪徒数目不详,我曾经偷偷溜进他们的伙房,根据他们每顿消耗的粮食来看,大约有三千多人。匪首匪号不沾泥,年三十许,陕西人。他们占据了沧州与德州交界处一个地主的碉楼,并以此为根据地,招徕四里八乡的泼皮无赖,似乎有谋逆的打算。这座碉楼形似福建客家土楼,非常坚固,共有五层,环形,中间的空地直径就有十五丈。碉楼的外墙用条石砌成。高五丈许。有两座门,分别位于东南、西北两面,没有护城河。门由精钢铸成。闸式结构。因为门太过沉重,匪徒偷懒,很少关闭。但雕楼内外都有射击孔,易守难攻。”

    众千户一听匪巢居然是这种结构,都是倒抽一口凉气。这种城堡防守严密,如同乌龟壳一样,让人无法下嘴。相当不好打。除非动用攻城器械,不过堡垒上面是屋顶。攻打起来可比城墙难多了,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无法攻克。最好的办法是围住堡门,困死敌人。不过碉堡里面全部都是房间,此时又是夏熟。里面不知储存了多少粮食。这样旷日持久,光军粮也要把西镇抚司吃垮。

    屋子里一片寂静,大家都在思考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攻下敌人的老巢。

    片刻后,陈国齐眼睛一亮,道:“现在土匪正在招兵买马,盘查肯定不严,我们可以派人混进去,趁其不备,突然发难。碉堡唾手可得。”

    吴虎平道:“这种方法固然有得手的希望,但如果匪徒聪明一点,检查手上的老茧。就会发现我们士兵的手上的老茧明显是武器造成的,和农民使用农具形成的老茧截然不同,这样我们的士兵就危险了。我建议强攻。”

    陈国齐摇摇头,道:“强攻,士兵的牺牲太大,我反对。”

    “如果我们的武器是弓弩和刀枪。我也不会提出强攻的建议。可是现在我们手上有什么?后装膛线火铳!它的射程是强弓的两倍,而且极其精准。我们可以在碉堡的外面射击。从射击孔里狙杀匪徒,清出安全通道。然后派人在碉堡下方埋设炸药,炸开碉堡。”

    “射击孔那么小,那得浪费多少子弹哪。西镇抚司的子弹是特制的,可不偏宜呀。况且碉堡使用的是条石,得用多少炸药才能把它炸塌呀。”陈国齐兀自强辩道。

    “我们还是强攻吧。在本官的眼中,再多的银子也比不上士兵的性命。记得你们训练火铳的时候吗?一排排子弹送给你们,那是子弹吗?不,那是一枚枚的银圆。可是为了让你们在战场上少流血,本官可是连眼睛也没眨一下,就把子弹送给你们训练了。”

    听了朱由诚的话,众千户心里都是暖暖的。俗话说,一将功成万骨枯,为了胜利,不少将军把士兵的生命视若草芥,平时克扣军饷,战时拿人命换取胜利,哪里有人像镇抚司大人这样爱兵如子呢?

    “本官决定带一千精兵出战。不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北京离沧州500里,骑兵一天的行进速度是100里,大概五六天可以到。所以得准备至少十天的精饲料,而士兵的口粮也得带上十天的份。别跟我说路上补给,万一没买到怎么办,总不能让我们的士兵饿着肚皮打仗吧。所以除了一千精兵之外,我还得带上一千辎重兵。为了抢救在战场上受伤的士兵,我还准备带上医护兵去,就先准备一个百户的医护兵吧。好在西镇抚司有上百架四轮马车,军粮运输不成问题。攻打坚固堡垒,火炮是最有效的,可惜孙元化才开始铸炮。兵部尚书高第与我有旧,又和魏公公私交甚好,找他借炮应该不成问题。因为这次战斗是检验火器的作用,所以我挑选的精兵和辎重兵都是纯火器部队。”

    听到这里,众千户都把羡慕的眼光放在两位朱由诚的爱将——吴虎平和陈国齐的身上。吴虎平和陈国齐顿时有点洋洋得意,不过,接下来朱由诚的话,就是有人欢喜有人忧了。

    “这一千精兵,来自陈国齐的千户,而一千辎重兵则来自吴虎平的千户。”

    吴虎平一听就毛了,大声嚷道:“我的千户士兵骑术最精,为何让我的部队当辎重兵?”

    朱由诚瞪了吴虎平一眼,吴虎平想起锦衣卫森严的纪律,又记起朱由诚曾经说过,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便讪讪地退下。

    “本来上官下军令是无须解释的,但今天你既然问了,我就告诉你,因为陈国齐的部队是最先装备火器的,最熟悉火器,所以他们为先锋。但我带的辎重兵,也是要参战的。这次战斗。谁的军队战力最强,下次战斗,谁就为先锋。”

    朱由诚的话一出。吴虎平和陈国齐两人就暗自较上劲了。散会后,两人把朱大人的话添油加醋地向士兵一转达,两支部队都嗷嗷叫,士气空前高涨。

    散了会,朱由诚正想叫人备好马车,准备去京城一趟。这时,信王过来了。

    他一进来就抓着朱由诚的手。把他往外面拉。他一边拉,一边说:“宋先生来了。果然有大才呀,把我都给问住了。”

    原来,魏良卿已经把宋应星接到京西皇庄,正想找朱由诚交令。却被信王撞见了。信王自从听了朱由诚的介绍,以为《天工开物》是一本了不起的神魔小说,对作者宋应星充满了景仰,所以就把宋应星带到客厅,和他聊了起来。

    谈论了一会儿才知道,宋应星还没开始写《天工开物》呢,不过信王也不失望,因为宋应星是个非常风趣的人,把一些科学道理深入浅出而又不失幽默地讲述了出来。信王不甘示弱。把从朱由诚那里学来的科学知识也狂抖了一阵,可惜宋应星是个喜欢追根究底的人,很快就把信王问得哑口无言。只得回来搬救兵。

    朱由诚大喜,赶紧出来迎接宋应星。

    见到宋应星,朱由诚刚做完自我介绍,宋应星就向他连鞠两个躬。

    朱由诚在心里暗暗擦拭头上的冷汗,幸亏不是鞠三个躬,否则就是向遗体告别了。

    “这第一躬是感谢朱大人给草民的书赐名。‘天工开物’,‘天工开物’。名字真的很不错。”

    朱由诚心里都快笑抽了,没见过这么臭屁的人,自己夸自己取的书名好。虽然现在看起来这本书的名字是朱由诚送的,但即使没有人提醒,再过个两三年,宋应星就会自己想出书的名字。

    “这第二躬,是佩服大人的学问。想不到朱大人竟学究天人,教授给信王的知识闻所未闻,却又令我茅塞顿开。”

    听完这话,朱由诚这才明白宋应星这个科学狂人向自己鞠躬的原因了。幸亏出来得早,没让宋应星发现自己别的地方的长处,要真来个三鞠躬,搞成追悼会,那还真是晦气呢。

    朱由诚笑容满面,把宋应星迎进了书房。

    众人分宾主落座,寒暄了一阵后,进入正题。

    朱由诚有些焦急地说道:“我对宋先生仰慕已久,听说您为了大明的各项科学技术不致因种种原因而失传,深入各处搜集工匠的技术,这才远道把您请来。不知先生可知道炼钢术?”

    “大人是锦衣卫西镇抚司的镇抚使,位高权重,但并不管兵器司,为什么要炼钢铁。”

    朱由诚站起身,倒背双手来回踱步,盘算要不要把实情告诉他。信王站在他的旁边,把他的动作学了个十足。

    忽地,朱由诚站定,说道:“宋先生,此事事关大明国运,您能不能保证不向外人泄露半个字?当然更不能记录在您的书里。”

    宋应星站了起来,严肃地说道:“宋某也是大明人,既然此事如此紧要,我自然会守口如瓶。”

    于是朱由诚如实地把制造火铳的原因和遇到的麻烦向他讲述了一遍,还让人搬来了那朵火铳之花以及那枝如同小炮般沉重的火铳。

    宋应星展颜一笑,道:“宋某有三种炼钢方法。”

    朱由诚大喜,道:“那宋先生把三种方法都试一下,找出一种最节约、最高效的方法。不过,我听西夷人说过,把两种金属混和在一起,强度更高。比如纯铜很软,纯锡也很软,但是铜和锡一混和,就变成了坚硬无比的青铜。”

    朱由诚委婉地把后世研究出的合金的优点告诉宋应星。

    宋应星大喜,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商周时期,古人用青铜铸鼎了。

    他又一次向朱由诚鞠躬。朱由诚暴汗,这第三躬,还是躲不过去呀。不过,好在宋应星满口答应,指导铁匠们炼钢后,会仔细地研究合金钢,争取研制出比钢铁更坚硬、更耐磨的合金。

    朱由诚心道:“晦气就晦气吧,只要大明不晦气就好了。”

    可惜他不知道,大明已经碰上了一件极其晦气的事,这事是他引起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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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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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一猛人介绍:
关于明朝第一猛人:
他是一个猛人,敢揪住崇祯的衣领训斥皇帝。偏偏皇帝还不生气,还把劝架的嫔妃打入冷宫。
他是一个才子,连中三元算什么,他连中六元,创大明之最。
他是一个改名狂人,皇帝都想替他改名。万历叫他朱诚,天启叫他朱由诚,崇祯叫他朱由橙,崇祯的儿子叫他桔子叔叔。
他是伯爵克星,大明的伯爵被他坑死了不少;他是东林的霉星,东林党人见他就倒霉;他是建奴的灾星,建奴到北京打秋风,他去抄建奴的老窝;他是红毛的凶星,把红毛统统赶进大海,看到大明的日月旗就吓得大小便失禁……
(本书已签约,绝不太监,请读者放心阅读。小说第一卷说是主角与朱由检的兄弟之情是如何建立起来的,稍嫌平淡。想看爽文的,可以从第二卷开始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