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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22

作者:中国通史 下载:中国通史TXT下载
    和作者对他们的遭遇同情有关系。

    个性和典型性的统一《史记》传记叙事,善于以个性和典型性统一起来。司马迁写人物传记,无固定的格式,大抵因人立传,因事成文。就形式说,有单传、合传、类传的区分,主要意图在于表现传主为人的特征,根据对人物特征的认识取舍事件。取大事,这是当然的,因为它们有关于客观的历史实际,也有关于人物的历史业绩。但也不排除小事。如《李斯传》在传首写李斯“见吏厕中鼠食不洁”和“观仓中鼠食积粟”而感叹:“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目的在于表现李斯为人见机行事,不顾是非美恶,阿世苟活,一生贪图富贵利达的特征。又如《张汤传》在传首写张汤儿时“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的故事,叙述详细,目的在于表现张汤为人善于治狱,而他的酷吏之才,实出于天性。此外如张良、韩信、陈平等传,也都写他们年轻时一些小故事,而这些小故事往往也不都是光彩的。司马迁写这些小故事,目的同样是为了表现他们为人的特征的。一般取事不多,这是《史记》的特点。不写太多的事件,选取重要的几件事来写,这样叙事是简洁的,不堆砌许多事。项羽、李广都自称身经“七十余战”,但传中所写他们的战迹也只有两次。有些事件由于牵连别人或其他原因,则写于别传,这是司马迁惯用的“互见法”。项羽的好多缺点,写在韩信传里,一方面表现出韩信用兵有独到的见解,一方面也赞美了韩信,避免了正面批评项羽。又如写刘邦美的事情,大的事件,但看了《项羽本纪》及其他一些传,就会感到刘邦还有另一个面貌。刘邦被项羽打败,逃难,以及把儿子和女儿屡次推下车等情节,都写在《项羽本纪》里。避免在一篇中堆砌事件,影响人物形象的塑造,而“为人”的复杂性则于此可见。对于所取之事,无论大小,往往极力描写,有细节、场面,使之故事化,成为历史画面,则又是《史记》传记的风格。这是古代史官记事又一新的高度的发展,实开后世小说的先河。这里历史和文学就分不开了。《项羽本纪》里关于“鸿门宴”的描写,《廉颇蔺相如列传》里关于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的描写都是最突出的。如以《汉书·高帝纪》中所写的“鸿门宴”与《史记》的相比,那就清楚地看出历史文献和文学作品的差异。《史记》所写的“鸿门宴”,也不是司马迁想象或虚构出来的,而是根据传说写成的。这种风格,实即重点突出。梗概的叙述和具体的描写相结合,形成波澜起伏,繁简相间、引人入胜的独特风格。选择人物,全面了解人物的“为人”,剪裁事件,重点突出。某些事件,既是个人传记,又往往有典型意义,反映丰富的历史内容。这是一个创作的过程,从而塑造了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如《魏公子列传》、《项羽本纪》、《李广传》、《魏其武安侯列传》、《酷吏列传·张汤传》、《游侠列传·郭解传》等,都是代表作品。

    传记中的语言《史记》人物传记的语言很丰富。口头流传的成语、谚语、歌谣,广泛采用。又不回避方言土语,和后来古文家只求“雅”不同。用古史资料,往往以当时通用语翻译古语。如《五帝本纪》写关于尧舜的事迹,取材于今文《尚书·尧典》、把《尧典》的“允厘百工,庶绩咸熙”,“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惟时懋哉!”等语,译为“信饬百官,众功皆兴”,“百姓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维是勉哉!”等,原文和译文比较读之,就觉译文易读易懂多了。《史记》的语言,是“文言”,但接近口语,一般叙述和人物对话谐和一致,明快而含蓄,言外有意,耐人玩味;简约而繁复,不拘一格,各当其用,大抵服务于人物特征的描写。特别引人兴味的是刻画人物说话口吻,从而表现人物的精神态度。又往往适当地强调、夸张,使人物形象突出。这是《史记》语言很突出的特点,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一、《高祖本纪》:“(五年)正月,诸侯及将相相与共请尊汉王为皇帝汉王三让,不得已,曰:‘诸君必以为便,便国家。’”二、《陈涉世家》:“陈胜王凡六月陈王出,(其故人)遮道而呼涉入宫,见殿层帷帐,客曰:‘伙颐!涉之为王沈沈者!’”三、《陈丞相世家》:“于是上(孝文皇帝)亦问左丞相平平谢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四、《张丞相列传》:“(周)昌为人强力,敢直言及帝欲废太子,而周昌廷争之强。上问其说。昌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虽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五、《汲郑列传》:“天子方招文学儒者,上(武帝)曰:‘吾欲云云。’黯对曰:‘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以上五例,汉高祖让皇帝位的话,陈胜故人惊讶陈胜为王一派阔气的话,陈平惶恐对答汉文帝的话,周昌口吃对答汉高祖的话,汉武帝对汲黯的讲话,都是当时口语的直录摹拟,或完全或不完全,生动地反映了说话者当时各各不同的神情态度,至今读之,犹觉汉初人物谈话的各种情景展现于目前。《史记》人物传记的出色和作者运用语言的努力是有极大的关系的。

    《史记》人物传记的成功,主要表现在战国秦汉以来的那些篇,既是历史文献而又富有文学性。其特征在于作者根据确实可信的历史事实,加以选择、剪裁和强调,通过明晰通俗的语言,忠实地塑造了各种人物的生动鲜明的形象,有他们的个性和典型性,从而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复杂的社会面貌和本质。司马迁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

    由于辞赋和散文的发达,东汉时代产生了文章的概念,人们往往以司马相如和司马迁为文章家的代表,文章家就是文学家。司马相如是汉武帝时代的著名的辞赋家;司马迁也写过辞赋,但著名的作品则是《史记》的传记散文。他开创了我国古代散文一个新的历史时代。

    《史记》流布以后,在历史学和文学的发展史上发生了长远、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第五节司马迁在天文学上的贡献在史学、文学之外,司马迁对天文学也有杰出的贡献。他主持了历法的改革,在《史记》中,对天文学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不但在许多篇本纪、表、传中记载了丰富的天文学资料,而且还写了《历书》和《天官书》,开创了中国史书系统地记述天文学资料的优良传统。我国历代天文学资料之所以能大量流传至今,并成了可以说是全人类的珍贵文化财富,追本求源,司马迁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司马迁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天文学家。

    交食周期的首次提出自古以来,人们认为日食和月食是一种不可预测的天变现象。在惊惧之下,人们认为这是上天示警,并且进一步提出了种种星占学的结论。然而,日、月食是日、月、地三者处于特殊的相对位置——几乎或完全成一直线——时必然会出现的一种自然现象。而日、月的运动(实际是地、月的运动)是有规律的,因而日、月食的发生也是有规律的。当然,人们认识这些规律曾经经历了很长很长的时间。而司马迁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司马迁分析了历代的月食记录,他一破月食不可预测的成见,总结出月食现象的发生存在一种周期性的规律。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一个交食周期的数据。《史记·天官书》中说道:“月食始日,五月者六,六月者五,五月复六,六月者一,而五月者五,凡百一十三月而复始。故月蚀,常也。”这一段文字中的数字由于千百年流传中的讹误而有矛盾,但,月食是有规律的,月食是件正常的天象,这却是叙述得十分明白的。一般研究者都认为,司马迁的交食周期就是后来刘歆《三统历》里的数据,即,一百三十五个朔望月。如果是这样,那么上引《天官书》中的数字,自“六月者一”起可改为:“六月者五,而五月者三,凡百三十五月而复始。”

    正是由于司马迁发现了月食现象中有周期规律,人们此后才能自觉地去探求日、月食现象中的其他规律性,并由此而发展起中国传统的日、月食预报工作。

    行星方面的发现和发明早在先秦时代,人们即已发现,在相对位置固定不变的众多繁星之间,有五颗星在不断地运动着,即今所谓行星。行星运动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从西向东的方向,称为顺行。但有时也会出现从东向西运动的情况,而在方向变换关头则会发生行星相对静止不动的现象。前者称为逆行,后者称为留。由于逆行和留在行星运动的整个过程中只占很短的时间,因此在司马迁之前人们虽然早已观测到行星有逆行,但却认为除了火星和金星的逆行之外,其他都是一种反常的变异;至于就火星和金星来说,人们认为它们的留仍是一种反常的变异。这些反常现象都被归入到了星占学的范畴里去了。

    司马迁分析了汉兴百余年来的史官行星观测记录,并结合他自己的观测验证,他发现,在五个行星的运动中都有逆行现象有规律地出现。《天官书》中说道:“余观史记,考行事,百年之中,五星无出而不反逆行。”进而他对每个行星都总结和建立了第一份动态完整的行星动态表,其中包括了每个行星在一个会合周期中的顺行、逆行和留各个阶段的运行时间和所行度数。尽管司马迁所定的行星动态表精确度还不高,但是他把逆行和留都归入到正常的、可计算的范畴里来,从而为我国的行星运动研究建立了一个新的起点。司马迁是一个敏锐的观测者。他指出,行星在逆行时比顺行时可能更加明亮。他说:“反逆行,尝盛大而变色。”①由于逆行大多发生在行星离地球比较近的时期,因此,观测者自然会看到它比较明亮。他还指出,金星可以亮到照出地面物体的影子,甚至可以见到它在白昼过子午线②。这些结论也大体是符合实际的。

    五颗行星,在司马迁之前一直有独特的名字。例如,土星称为填星,木星称岁星,火星称荧惑,金星称太白,水星称辰星。还有其他各种名称。这些名称来源于各种不同的特征。例如,土星的恒星周期为近于28年,古人认为它每年在二十八宿的一个宿内运行,将之填满,因称填星。岁星的恒星周期近于12年,古人认为它一年在十二次中的一个次内运行,观测岁星位置所在即可纪年。荧惑则因这红色的星运行规律复杂,古人感到困惑,故名。太白则因其色白而明亮。辰星则因其距太阳最远不超过一辰(一周天的十二分之一,即30°)。其他的名称则根据种种不同的原由而来。到了司马迁的时代,他的《天官书》里第一次出现了土、木、火、金、水这五大行星的名称。它们是在古代五行理论的支配下,根据五星的颜色特征而提出的。按五行理论,五行配五色,即土黄、木青、火红、金白、水黑。而土、木、火、金这四颗行星的颜色确实与此相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司马迁天文观测的精细。当然,水星的颜色并不是黑的。司马迁也知道这一点。它的命名只是为了凑合五行理论。

    传下了第一个全天星官体系为了辨认恒星、观测及记录天象的方便,古人把恒星多寡不等地组合起来,每个组合有一个特定的名字。这种组合统称星官。

    《天官书》是现存介绍全天星官的最早的完整文献。虽然在战国时代的石申(一作石申夫)《天文》八卷(后又称《石氏星经》)和甘德《天文星占》八卷(后又称《甘氏星经》)等著作也有他们自己的全天星官体系,但这些著作都没有完整而可靠地流传下来。现在只能在唐代的一些星占著作(如《开元占经》等)中见到大量标为“石氏”和“甘氏”的文字片段,它们都是后人增删摘取的结果,无法反映出先秦时代的石氏和甘氏星官体系的全貌。

    《天官书》将中原地区可见的全部星空划分成五个天区,称为五宫。在北极周围的称为中宫,有星官14官;其他天区则划为东宫,官;南宫,20官;西宫,19官;北宫,19官。合共88个星官。这些星官的命名大多取材于人间,包括各级官吏、诸侯、古帝、贤相、各种器物、动物、植物等等的名称。人们一见这个体系定以为步入了一个天上的封建王国。其与古希腊的星座命名大异其趣。

    ①《史记·天官书》。

    ②金星离太阳的角距离最大只有48°。如果金星在子午线上时,太阳一定在地平线上很高了。这时,不是很亮的天体是无法看见的。

    鉴于“司马氏世典周史”,司马谈父子又均任太史令的事实,我们有理由提出,《天官书》的星官体系是司马氏的体系。它的渊源可能追溯到先秦。它的最晚完成时间当不会晚于《天官书》撰成的年头公元前一世纪初。这个体系当也是汉朝皇家天文机构所使用的体系。

    把这个体系与世传的各个石氏、甘氏、巫咸氏等各家古星官体系比较,可以看出,这些体系中都有若干星官是受到《天官书》的影响和启发而组合命名的。例如,《天官书》说:“胃为天仓”,意为胃宿是天上的粮仓。而石氏却因此而另组合了天仓一官。《天官书》说:“张,素,为厨”,意为张宿是南宫朱鸟的嗉子,又是天上的厨房。而甘氏却因此而另组合了天厨一官。又,《天官书》说:“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太一是秦及汉初最尊重的天神,也是天帝的别名。把天帝置于明亮的北极星的位置上是非常恰当的。三公,指太尉、司徒和司空这三个权位最高的官职,它们之设在天帝的边上自然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甘氏却另外设立了三公星官。石氏则把太一独立成一星官,置于一个离天极相当远的一颗小星上。显然,甘氏的三公和石氏的太一两星官都是在《天官书》之后出现的。总之,由于《天官书》的时代下限是明确的,以此来研究后代流传各古星官体系可以收到意外的效果。

    恒星的颜色观测恒星的颜色是恒星的重要物理特征之一。《天官书》是我国第一部记述恒星颜色的可靠文献,它给后世留下了十分有价值的资料。书中所记的恒星颜色有:质,白色;狼,白色;心大星,赤色;参左角,黄色;参右肩,苍色;奎大星,黑色;南极,赤色;昴,白色。

    质,即现代天文学上所谓的鬼星团,M34;昴,即今所谓昴星团,M45;参右肩,即参宿七,猎户座γ星;心大星,即心宿二,天蝎座α星;狼,天狼星,大犬座α星。司马迁对上述恒星或星团的颜色描述都是正确的,和现代观测到的一致。奎大星为仙女座β星,红而较暗,《天官书》为适应五行配五色的理论,因而称之为黑色。考虑到中国有把深色的东西称为墨色的习惯,则奎大星之色也可算勉强符合实际。

    不符合现今观测所见的有两颗星。一是南极,即所谓老人星,船底座α星。现今所见为-0.86等的亮度,光谱型为F0,属黄白色。这与《天官书》所称“赤色”相差太远。这倒不是司马迁观测有误,而是因为这颗星的赤纬太低,对黄河流域的观测者来说,它显露在地平上的高度最多只有5°左右。在离地平线这样近的地方,地面空气对星光的吸收比较利害,从而使恒星的颜色变得发红了。

    因此,总的来说,我们对司马迁的恒星颜色记载的客观性是没什么可怀疑的。

    这样,我们对唯一一颗其颜色记载与现代观测不同的恒星就必须作认真的对待。这颗参左肩,今名参宿四,猎户座α星。现今观测到的是颗0.92等亮度的红色的Mα型星,而司马迁记其为黄色。在二千年中,这颗星从黄色变成了红色,这只能表明这颗星本身发生了某种巨大的变化。此事引起了现代天文学家的兴趣,对之作了许多研究,并因之又一次对中国古老的文化遗产引起了赞叹和钦佩。

    提出恒星亮度概念的雏型亮度是表征恒星物理特征的一个重要的量。现代天文学上用星等来反映恒星亮度的大小。星等数值越小,亮度就越亮。1等星就比6等星亮100倍,而1等星则比2等星亮(100)

    15倍,如此等等。用数字表征星的亮度,这个方法起源于古希腊,当然,当时是没有严格的数量定义的,即,当时并不知道1等星比6等星亮100倍的具体数值,因为当时还不掌握测量亮度的具体原理和方法,而只是凭肉眼的大概估计。然而正是有了这种直观的数量估计,才会发展起后来有严格定义和科学量度原理与方法的恒星亮度概念。

    长期以来,人们都从未想到中国古代是否有恒星亮度的概念问题。因为从未发现过中国有用星等数值来表征亮度的记述。然而,恒星有亮有暗,这是个明显的事实。中国古代的天文观测家不会不注意到这个事实。我们仔细分析《天官书》的文字描述,发现其中有着某种恒星亮度概念的雏型。

    《天官书》中注意到恒星的亮暗问题,它用五种文字描述来反映恒星的明亮程度。虽然《天官书》并未给出这五种描述文字的严格定义,因而它们彼此间的界限是很难划清的,但是,从总体来看,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可以分辨的。

    第一种描述是“大星”。被称之为大星的,在介绍全体星官的那部分文字**有10颗,其中9颗已被证认出来,它们是(按通用古星名、通用国际名、星等数值排列):心宿二(天蝎座α,1.22等)

    南门一(半人马座β,0.86等)

    南门二(半人马座α,0.33等)

    轩辕十四(狮子座α,1.34等)

    毕宿五(金牛座α,1.06等)

    天狼(大犬座α,—1.58等)

    南极老人(船底座α,-0.88等)

    北落师门(南鱼座α,1.29等)

    河鼓二(天鹰座α,0.89等)

    这9颗星中最暗的是轩辕十四,但也有1.34等,即,仍是属于现今所谓一等星的范围。如计算这9颗星的平均星等,则为0.51等。

    至于第10颗星,司马迁称之为将位,它的位置应在今所谓后发座的范围内。但这个星座内没有什么亮星。一般认为,将位星即后世所谓的“郎将”星。但此星星等只有5.07等,这就不但不是一颗亮星,简直是一颗很暗弱的星了。然而,从前面9颗星的分析可知,司马迁的大星称号不是胡写的。我们只得认为,也许必须用现代天文学的方法来研究这一天区有无恒星亮度变化的问题。

    此外,在介绍金星颜色变化的一段文字中,还谈到一颗“奎大星”。奎宿一共颗星。这颗奎大星,后称奎宿九,即仙女座β星,星等为2.37等。它与前述9颗大星相比至少暗了1个星等。因为一个星官中常常不止一颗星,为了称呼其中的某一颗星时,古人常常不得不借助于该星在整个星官中的位置或该星与其他星的亮度比较。前者如称“参左肩”、“参右肩”之类;后者如称这颗“奎大星”。细察全天星官部分中介绍的大星,大多是与全天其他星官比较而言的,与奎大星这种主要就一个星官范围内而言的大星意义有所不同。加之,奎大星之称并不在介绍全天星官的那部分文字中出现。因此,我们不认为“奎大星”应属于前述10颗全天范围内的大星之列。话说回来,即算把“奎大星”也计算在内,则也不过把大星的平均星等增到0.69等而已,就平均数而言影响不大。

    第二种描述是“明者”。只有一颗星有这称谓,即“北极”星官四颗星中最亮的一颗。今称帝星,小熊座β星,星等2.24等。

    第三种是没有任何描述的一般星。《天官书》中记的全天星官共约500多颗星。其中绝大部分未加亮度描述。这些无描述的星中有亮到2等以上的,乃至象织女星这样很亮的星;也有暗到5等以下的星;不过,其中大多数是3—4等左右的星。

    第四种描述是“小星”。明确被这样描述的有三颗星:轩辕御者(狮子座31,4.58等)

    长沙(乌鸦座x,4.42等)

    附耳(金牛座92,4.85等)

    另外还有紫觿三星(猎户座、、)ljj12,被称为“小三星”。这个“小”字也可理解作指所占范围小。但如果也理解作指亮度小,则6颗星的平均亮度为4.42等。如果不计这“小三星”,则三颗小星的平均亮度为4.62等。第五种描述是针对最暗的星的,称为“若见若不”。这种描述只对“阴德”三星用过。这三颗是天龙座10号星和南京大学《全天恒星表》(1972年出版)中的11880号和186号两星。它们的星等分别为4.77等,5.70等,6.66等。其中第一颗星不难看到,第二颗就较难看到,第三颗星则必须有很好的目力,在很好的天气条件下才能看到,故此司马迁称这一星官是“若见若不”。这三颗星的平均星等为5.71等,也是在常人目力能见的边缘上了。总起来说,司马迁对星体亮度的五种描述大体上可以这么区分:“大星”为1.5等以上的星;“明者”为2等左右的星;一般无描述的为3—4等星;“小星”为4.5等左右的星;“若见若不”为5—6等以下的星。尽管这几种描述有交叉,但大体上的区别还是明显的。这种恒星亮度概念发展下去,未尝不可形成一种严格的系统。但很可惜,司马迁开创的事业后世并没有沿着正确的道路予以发展,致使这一工作被埋没了二千多年。

    关于变星的观测变星是一种亮度在不断变化的恒星。对变星的研究是现代天文学上的一项重要课题。因为大气现象也能导致人目所见的恒星亮度变化,所以人们对古人遗留下的大量关于恒星亮度变化的记述难以鉴别。但是,有些变星,它的最大亮度在人目可见的范围内,而最小的亮度又在人目不可见的范围,这样忽隐忽现的变星既容易被勤于观测的中国古代天文工作者所发觉,而我们后人也容易对之进行鉴别。《天官书》就有几处记述了这类变星隐现现象:“贱人之牢。其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脱。”

    “(天)市中星众者实,其虚则耗。”

    “三柱。柱不具,兵起。”

    所谓“贱人之牢”,主要包括北冕座的半圆形部分,其中有三颗变星R、S和T星。变幅分别为5.8—12.6等、6.1—12.0等以及2—9.5等,都是变化在可见与不可见之间的变星。唐代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注解这一段时写道:“牢口一星为门,欲其开也一星不见有小喜,二星不见则赐禄,三星不见则人主德令且赦。”撇开这些星占话语不谈,其中谈到正好是三颗星有不见的现象,而北冕座T星又正好在半圆形的边上,符合“牢口一星为门,欲其开也”的话。可见,司马迁说的星实,即是指R、S和T三星的出现;星虚,则是指它们的隐没。

    “天市”,司马迁说的是四颗星,它们是蛇夫座α、κ、ν三星及巨蛇座η星。这四颗星的范围内有蛇夫座U及RS变星两颗,变幅分别为5.8—6.5等及5.3—12.3等。它们当是司马迁“星众”、“(星)虚”之说的实际内核。

    “三柱”是指“五帝车舍”(后世称“五车”)五颗星范围内的三组星,每组三颗星,都是成尖锐的小三角形。其中西北方一柱为御夫座xeh、、、三颗星。ex和均为变星,e的变幅为5.0—5.6等。在天气条件较差的情况下,e是有可能看不见的。这时就可以说是“柱不具”。

    总之,司马迁观测到并记下了多颗变星。这项成就在当时世界上是不多见的。

    对奇异天象的介绍和记录所谓奇异天象,这里是指并不经常出现的,古人因不明其本质而对它有神秘感的天象,其中包括各种彗星、大流星、陨石、新星和超新星、极光,以及一些大气光学现象。对于这些天象,古人起了各种各样的名字。单单看这些名词,现代人已难知它们究竟是什么。而这些长达几千年的天象记录却是当代天文学研究极感兴趣的对象,因为许多天象的规律性只有在很长的时期才能充分显示出来。所以,人们必须求助于古人对天象的具体描述和介绍。在全面介绍这些奇异天象的古书中,《天官书》是最早的一部(虽然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天文气象杂占》比《天官书》时代更早,但其中只有图像,而文字却全系星占条文,并无天象本身的描述,除了彗星外,其他是很难判别的。另外,在《开元占经》中虽有一些石氏和甘氏的有关片断,但它们是否都是战国时代石申、甘德的遗文,还很难说)。

    《天官书》记载的奇异天象名称共有20多个。从对它们的具体描述来看,大体上有以下几类:1.彗星《天官书》中记有天欃、彗星、天欃、天枪四,那都是具有直而长的彗尾的彗星。有蚩尤之旗,那是尾巴特别弯曲的彗星。有五残星,那是有五条彗尾的彗星,等等。

    2.大流星和陨石有的大流星,由于气流的影响,它的余迹会发生扭曲变化,人目看来就好象蛇行一样,称之为枉矢。有的流星体很大,它们能进入到低层大气,形成火流星,最后堕入地面,造成很大的陨石坑,陨石形如狗,因称之为天狗。有的火流星未堕到地面就爆炸毁灭了,如果它们发生在白昼,人们看不到(或注意不到)它们的亮光,而只听见它的爆炸声,这就是《天官书》中说的天鼓。关于一般堕落地面的陨石,《天官书》称为坠星。

    3.极光《天官书》中记载了多种极光现象。烛星:一种象火炬形状的极光。卿云:若烟非烟,若云非云,是一种无定形的弥散光面型极光。天开:在黑夜的天幕上突然出现一条光带,好象天开裂了一样。还有归邪、旬始等,都是各种形状的极光。

    4.黄道光《天官书》关于格泽星的描述就是一幅黄道光图像的写照:“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兑(锐)。”在太阳系中存在许多尘埃粒子,它们主要分布在黄道面及其附近。太阳光照在这些尘埃粒子上,再反射出来,被人们观测到,就成为黄道光。它的图像就如上述格泽星的描述。因为它很微弱,所以很难观测。西方是在十七世纪由法国天文学家开始观测的。因此,司马迁在公元前一世纪的描述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奇。

    5.新星和超新星它们绝大多数是原来暗得肉眼不可见的恒星,忽然亮度增加几千乃至几万倍,人们就看到天上新出现了一颗星,因称新星。有的会增亮几千万乃至几亿倍,就称为超新星。新星和超新星的亮度后来又慢慢降下去,逐渐消失不见。古人因称之为客星。有的客星很亮,受大气衍射的作用,看上去好象射出许多光芒,古人因而又称为孛星。这两种名称在《天官书》里都有记载①,但奇怪的是未作定义性描述。由于彗星也具有出现后又消失的现象,有极少数彗星也会向四周所有方向喷射出气体,因此古人也把彗星称为客星或孛星。精细如司马迁,居然未能从运动或不运动来区分彗星和新星、超新星,这是非常遗憾的事。

    除了上述这些奇异天象名称的介绍外,《天官书》中也有一些天象的记录。但这些记录极为粗略,无法具体确定其发生的日期乃至年份。从这一点来说,《天官书》的意义不是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记录,而是开创了一个在纪传体史书中有专门篇幅保存天象记录的先例(至于准确的天象记录则在《史记》的一些本纪和年表中有所记载)。

    对太初历工作的作用、贡献和批评太初改历是由司马迁发起的。他也参与了安装仪器、进行观测的工作。

    可是最后实施的是邓平、洛下闳的太初历,而这种历法与《史记·历书》中所记的《历术甲子篇》是完全不同的。《历术甲子篇》中所记的,是一种四分历。它的基本数据是一回归年的时间为36514日(因而称为四分历),一朔望月的时间为29499940日。邓平等人的太初历,其基本数据则为一朔望月时间为294381日,一回归年时间为3653851539日。化成十进制小数就可知道,这两组数据十分相近,而以四分历为略优。司马迁的拒绝太初历,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司马迁在历法问题上有他的缺点。为了强调这次改历的历史意义,使汉武帝的统治获得一种神圣性,他和一些同事把历法时刻所在的年名加以改动,称为焉逢摄提格,用干支来表示即为甲寅。这个年名得到汉武帝的批准,在改历诏书中予以发布。然而,按实际的年名,当时应该是丙子年。改①不过,《天官书》把孛星写成茀星。

    为甲寅,一下断开了38年,给历史记载和推算添加了种种麻烦。这使最早奉命改历的人发生意见分歧,导致有人上疏“不能为算”的一个可能的原因。不管怎么着,后来邓平等的太初历并未采用这个年名,使纪年保持了连续。从这一点来讲,邓平是对的。

    在天文学思想方面的贡献司马迁要“究天人之际”,这就是要研究天和人间的兴亡治乱之间的关系。

    古代统治阶级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它主宰着人间的命运,帝王则是受天之命来统治人民的。天通过天上的各种现象来警示地上的帝王臣民:人间将要发生何种大事了。至于何种天象将预示何种人间大事,则是中国古代星占术研究的内容。天和人间两者有着神秘的关系,这种关系古代称之为“天数”。历代帝王设立了官方的天文机关,其职责之一就是要监视天象,以猜测天的意向。司马迁本人当过多年的官方天文机关的负责人——太史令。他自认他的家族世代是传“天数”的,他的祖先是重、黎、羲和,都是星占家兼天文学家。司马迁本人也不可能跳出这种阶级的和社会的局限,他也相信星占术。他的《史记·天官书》中充满了星占术的语句。这是时代使然,也不足怪。

    然而司马迁却并不受星占术所束缚。在他研究天人关系的过程中常常发现客观的天文现象和以往星占家所传的条文有明显的矛盾,在这样的时候,司马迁并不怀疑客观现象的真实性,而是宁可对星占术作出局部的否定。作为太史令,司马迁有条件掌握历代遗存的天象记录和人事史料。仔细研究了这些材料后,他发现,过去的许多星占术文是靠不住的。他说:“幽、厉以往尚矣,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其文图籍祥不法。”“近世十二诸侯、七国相王,言从衡者继踵,而皋、唐、甘、石因时务论其书传,故其占验凌杂米盐。”这就是批评这些星占家们并没有固定的原则,而是见风使舵,“以合时应”,“因时务论其书传”。这一来就降低了星占家们“通天”的神圣形象。

    作为历史学家,他研究史料的结果认为,“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①。这个思想就突破了天命的观念,强调的是国君的行为对国家兴亡的作用。由此他提出,在见到天变之后,对国君来说,“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②。这些对策反映出,司马迁并未彻底否定天的作用。不过有意思的是司马迁把“修禳”放在对策的最末一种,而把调整国君行为的“修德”、“修政”作为第一、第二种对策。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对于国家的命运来说,国君自己的行为比天意的作用要大得多。而这个思想,实际上可以说已否定了天意的作用。因为,如果人的作用盖过了天,那么也就谈不上什么天的至高无上了!由于司马迁有这样的认识,所以他在分析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如七国兴亡、楚汉相争之类,虽然也用过不少天命之类的语言,但是他也从他自己的立场、观点出发,作了许多纯属人世的经验总结。尽管这类总结的正确性还大可讨论,但它们和天意、天命①《史记·天官书》。

    ②《史记·天官书》。

    决定论之类的思想相比是高明得多了。而这种纯属人间的经验总结才是历史学家司马迁的本质。

    天文现象和任何自然现象一样都是有规律的。但是,许多天文现象的规律性比较复杂而不能立即辨出。比如说,由于地球既有自转,又有公转,因此离地球不远而同绕着太阳运动的行星,在地球上的人看来其运行规律就不是很简单。又比如说,月亮绕地球转的轨道平面和地球绕太阳转的轨道平面不相重合。因此造成日、月、地三者有时会在一条直线上的局面,这时就发生日食或月食。但由于月亮和地球的公转周期不可通的,月亮的运动速度和月亮轨道本身都有比较复杂的变化,这就使不大能看到的日、月食的出现显得更加捉摸不定。如此等等的现象在古代世界天文学知识极其低下的时候是不可理解的。按照中国古代星占术的观念,凡是和已知天文学规律不相符合的天文现象就叫做“变”,凡是变,就是上天的警告,就属于星占家的工作范畴。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就不可能发现旧规律的谬误和粗疏,更不可能会发现新的天文学规律。这是星占术阻碍天文学进步的关键所在。

    然而,司马迁并不受这种观念的束缚。前面说到他发现五星逆行和留的规律,发现月食有周期性,等等,都是他冲破了星占术观念的束缚而得出来的。

    一般来说,当发现和过去所认为的天文学规律不合的现象时并不盲目地把它归之于超自然的“上天警告”,而是在大量客观资料的启发下,意识到它是合乎自然规律的,从而努力寻找出新的天文学规律或对旧规律作出修正,这是古代天文学摆脱星占术的束缚而获得发展的一条比较普遍的道路。司马迁就是这条道路上的一个杰出典型。

    第二十一章霍光金日c赵充国霍光、金日c、赵充国是武帝晚年、宣帝早年间的重臣。霍氏盛世,势倾朝野。

    第一节霍光①受遗诏辅政霍光(?—前68),字子孟,西汉河东郡平阳县(今山西临汾西南)人,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异母弟。他的父亲霍仲孺是平阳县的一名县吏,因事出入平阳侯家,与侯家侍婢卫少儿相爱,生下去病。不久,霍仲孺吏毕归家,娶妻,生子霍光,从此与卫少儿不相往来。后来少儿妹卫子夫入宫立为皇后,卫氏满门富贵,去病亦以皇后姊子得到武帝的重用,在抗击匈奴战争中屡立战功,官至大司马、骠骑将军。去病自知生父为霍仲孺。适值出征匈奴,道经平阳,及派遣官吏迎接霍仲孺至官舍相见,认了父亲,“大为买田宅奴婢而去”。出征归来,经过平阳,乃携带霍光西至长安,这时霍光年仅十余岁,武帝以为郎官,稍迁为诸曹侍中。去病死后,霍光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戾太子刘据(武帝长子)被江充陷害致死,武帝以次子燕王刘旦及其弟广陵王胥多过失,不堪继承皇位,爱少子弗陵,欲立之;但弗陵年幼,须由大臣辅政。他观察周围群臣,唯有霍光最可信赖,而且老成持重,能够担当起托孤重任,于是,命宫廷画工画周公辅成王朝见诸侯像以赐光。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游五柞宫,病危,霍光随侍右侧,涕泣问道:“如有不讳,谁当嗣者?”武帝说:“君未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光让金日c,日c不肯。武帝乃下诏立弗陵为皇太子,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c为车骑将军,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受遗诏辅政;又以桑弘羊为御史大夫。次日,武帝病逝,太子即位,是为昭帝。

    专断政事,破除“谋反”

    昭帝即位时,才八岁,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录尚书事,主持全国政务,“政事一决于光”。武帝遗诏封霍光为博陆侯,金日c为秺侯,桀为安阳侯。不久,金日c病死,由霍光与上官桀共同辅政。他们之间有着姻亲关系,光女为桀子上官安妻,彼此之间原本亲密无间,光有事,由桀代其处理政事。但过了不久,两人关系逐渐紧张起来。上官安有女,年方五岁。安贪图禄位,请求霍光把他的女儿送进宫去,许配昭帝为后。霍光以外孙女年纪太小,没有同意。上官桀父子又求鄂邑长公主相助,由长公主出面主持婚事,立上官安女为昭帝后,封安为桑乐侯、骠骑将军。上官桀父子对长公主十分感激,请求霍光封长公主的姘夫丁外人为侯,光不肯,又为之求官,光又不许,因①本节主要取材于《汉书·霍光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此,上官桀父子和长公主都怨恨霍光,企图与之争夺权力。

    此时,自以为年长又未得立为帝的燕王刘旦,常怀怨望之心;御史大夫桑弘羊为他的子弟求官不得,也怨恨霍光。于是,上官桀父子便同长公主、桑弘羊串通一气,勾结燕王刘旦,策划发动政变,先除掉霍光,然后废黜昭帝,立燕王旦为帝。燕王答应事成后封上官桀父子为王。上官安则图谋事成后杀燕王而立其父。

    元凤元年(公元前80年)八月,上官桀等令人以燕王名义上书攻击霍光“专权自恣”,说他有三大罪:第一,谓其到长安东郊广明乡检阅、考试郎官和羽林军将士练武情况时,擅自使用天子外出时的礼仪,“道上称(跸),太官先置”;第二,谓其赏罚不公,“苏武使匈奴拘留二十年不降,还乃为典属国,而大将军长史(杨)敞无功为搜粟都尉”;第三,谓其擅自增加大将军幕府的校尉名额,不报告朝廷。并称:燕王请求到京城来保护皇帝,防止奸臣作乱。这封奏章乘霍光休假之机呈了上去。昭帝虽只十四岁,却能识别贤愚,明辨是非,他以为霍光到广明都试不到十日,燕王远在数千里外,“何以知之”,乃召见霍光。光入,免冠顿首谢罪。昭帝说:“将军冠,朕知此书诈也,将军无罪。”后来上官桀及其党羽又在昭帝面前攻击霍光,昭帝发怒说:“大将军忠臣,先帝所属,以辅朕身,敢有毁者,坐之。”

    上官桀等见上告的计谋不行,乃密谋使长公主置酒请光,伏兵格杀之,因废帝迎立燕王为天子。长公主家舍人之父稻田使者燕仓知道这个密谋,告诉他的上司大司农杨敞,杨敞畏事不敢揭发,以告谏大夫杜延年,延年以告霍光。这年九月,上官桀父子、桑弘羊、丁外人等皆以谋反罪处死,并诛灭其宗族。长公主、燕王旦自杀。这次政变被粉碎后,霍光“威震海内”,昭帝对他更加信任,直至昭帝成年以后,仍令霍光照旧主持政务。终昭帝之世,一直由他执政。

    废昌邑,立宣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昭帝病逝,没有后嗣。武帝之子唯有广陵王刘胥在,群臣属意于广陵王。霍光素知刘胥多过失,为武帝所不用,犹豫不决。他听了一个郎官“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以”之言,决意立武帝孙昌邑王刘贺。刘贺狂纵荒淫,动作无节,政事失当①。

    霍光见昌邑王荒淫无道,非常担忧,向大司农田延年问计,延年说:“将军为国柱石,审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后,更选贤而立之。”并说古代伊尹相殷就有“废太甲以安宗庙”的先例。霍光深以为然,就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合谋,召集公卿大夫会议于未央宫。会上,霍光说:“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群臣听了惊愕失色,不敢吱声。田延年离席按剑,要求霍光不能辜负武帝的委托,应当实行废立,以安社稷。又以威胁的口吻说:“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霍光表示同意。议者皆叩头说:“万姓之命在于将军,唯大将军令。”于是,霍光与群臣进宫谒见太后,具陈昌邑王刘贺“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奏请太后下诏废刘贺为庶人。

    昌邑王被废后,霍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商议迎立新君。当时武帝的子孙,①参考《汉书·武五子传》。

    齐王刘闳早死,没有后嗣;广陵王刘胥多过失,前已不用;燕王刘旦以谋反自杀,其子孙不在当议之列;近亲唯有武帝长子故太子刘据之孙病已在民间,号皇曾孙。光禄大夫丙吉以皇曾孙“至今十**矣,通经术,有美材”①,上书霍光请立之。杜延年“亦知皇曾孙德美,劝光、安世立焉”②。霍光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在这年九月会同公卿大臣上奏太后立皇曾孙为帝,是为宣帝。宣帝即位后,下诏褒扬霍光“安宗庙”之功,增封爵邑一万七千户,连同以前所封共二万户;另外,先后“赏赐黄金七千斤,钱六千万,杂缯三万匹,奴婢百七十人,马二千匹,甲第一区”。自昭帝时至宣帝初年,霍光子弟亲属皆任朝廷要职,总揽兵权,党亲连体,相据于朝廷。一时之间,贵盛无比。霍光的夫人霍显还不知足,又欲使其小女成君“奇贵”,令人毒死许后,送女入宫,立为皇后,声势更加显赫。后来霍显把毒害许后之事告知霍光,霍光非常惊恐;但始终不敢揭发。

    霍氏之祸宣帝即位后,霍光曾经请求归政,宣帝谦让不受,令一切政事“皆先关白光”。光每朝见,宣帝“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对他非常敬重。宣帝初即位时,谒见高庙,霍光骖乘,帝心里严畏之,“若有芒刺在背”。后车骑将军张安世代光骖乘,天子“从容肆体,甚安近焉”。可见宣帝对于霍光敬而畏之。

    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霍光病危,宣帝亲临光家问候,光上书谢恩,请求以国邑三千户分封其兄霍去病之孙霍山为侯,宣帝立即令丞相御史大夫照办,并拜光子霍禹为右将军,以慰其意。光卒后,宣帝和太后(霍光外孙女上官后)亲自临丧,葬礼非常隆重,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将士送葬,自长安至茂陵,络绎不绝。葬后,谥光为宣成侯,封霍山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领尚书事;光子霍禹袭爵为博陆侯。不久,又封霍山兄霍云为冠阳侯。霍光死后,“霍氏骄侈纵横”。光妻显“广治第室”,霍禹、霍山“亦并缮治第室”,霍云也是游猎无度。御史大夫魏相上书,以为霍氏倚仗权势,“骄奢放纵”,应当“损夺其权”。宣帝“自在民间闻霍氏尊盛日久,内不能善”,后来又听说霍显毒死许后,乃采纳魏相的建议,罢免霍光女婿度辽将军、卫尉范明友等人的兵权,改任文职;霍禹虽被任为大司马,而罢其屯兵官属,也是有职无权。霍显、霍禹、霍山、霍云等见权势被夺,又恐宣帝追究许后被毒事,“于是,始有邪谋”。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霍显、霍禹、霍山、霍云、范明友等密谋发动政变,先杀死丞相魏相、平恩侯许广汉,然后废黜宣帝,立霍禹为帝。尚未发动,即被人告发,霍云、范明友皆自杀,霍显、霍禹及其他霍氏亲属皆被处死,“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数千家”。自武帝以来贵盛一时的霍氏家族终于遭到灭族之祸。

    ①《汉书·丙吉传》。

    ②《汉书·杜延年传》。

    第二节金日c谨慎而受信用金日c(前134—前86年),字翁叔,匈奴族人。原本匈奴休屠王的太子,因其父休屠王曾作金人祭天,故汉武帝赐其姓金氏。他是西汉封建政权中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是汉武帝最亲信的大臣之一。

    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春、夏,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领大军两次出陇西郡,击匈奴右地(今甘肃河西地区),斩获颇多,获得匈奴休屠王用来祭天的金人,俘获匈奴王侯贵族数十人。浑邪王、休屠王听到单于“欲诛之”的消息,合谋投降汉朝,后来休屠后悔,浑邪王杀之,遂率领自己的部下和休屠王的部下降汉。汉武帝令霍去病处置匈奴降众,把降卒留居边塞,设属国以处之。至于投降的王侯贵族则派人护送到长安。这些人都得了赏赐和封爵,或封侯,或封官,唯有金日c同他的母亲休屠王阏氏,因为休屠王后悔投降的缘故,都以罪被罚为官奴婢,日c被分配到宫中饲养马匹。当时他年方十四岁。

    过了几年,武帝到宫中游宴,带着不少的妃嫔、宫女,检阅宫中饲养的马匹。金日c等数十名养马人牵着马匹经过殿下接受检阅时,别人都偷看殿上的贵人,唯独日c走过殿下时目不斜视。武帝见他身材魁梧,仪容庄重,饲养的马匹又很肥壮,惊异地询问之,日c如实奉告。武帝当即提拔他为管理宫中养马的马监。后来逐渐升迁到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之职。

    金日c升任扈从皇帝的高官后,小心谨慎,未尝有过失,武帝“甚信爱之,赏赐累千金,出则骖乘,入侍左右”。武帝周围的皇亲贵戚多暗中嫉妒,说:“陛下妄得一胡儿,反贵重之!”武帝听说,反而更加宠信他。

    金日c之母平素教诲两个儿子(日c与其弟金伦)“甚有法度”,对他们要求严格。武后听说,甚为嘉奖。日c母死后,武帝令画工画其形于甘泉宫。日c每次扈从武帝到甘泉,见其母像必拜,涕泣尽哀而去。日c有两子,为武帝弄儿,经常陪伴武帝。有一次,弄儿从后拥抱武帝颈项,日c见而怒视之。弄儿走,且啼说:“翁怒”。武帝对日c说:“何怒吾儿。”后来弄儿长大,在殿下与宫人游戏,日c望见,“恶其**”,遂杀弄儿。所杀的弄儿,就是日c的长子。武帝听说弄儿被杀,大怒。日c叩头谢罪,说明他所以杀弄儿的缘故。武帝听了,深受感动,更加信赖日c对他的忠诚。由此亦可见他的小心谨慎。

    擒马何罗武帝后元元年(公元前88年),侍中、仆射马何罗与其弟马通因戾太子事件惧诛而谋反。金日c发现马何罗兄弟情态异常,怀疑他们有异志,暗中监视他们的行动。何罗也察觉日c在监视他,不敢贸然行动。这时,武帝巡游林光宫(秦宫,在甘泉宫旁),日c小病卧于殿中休息处。何罗兄弟乘机夜出,杀掉使者,发兵。第二天早晨,武帝尚睡眠未起。何罗等人尚未入宫。日c正准备上厕所,感到情况异常,立即坐到武帝卧室前。一会儿,马何罗袖中藏刀前来,见到金日c,脸色变了,快步欲入卧室,被室中乐器撞倒。①本节主要取材于《汉书·金日c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日c得以抱住何罗,大声高呼:“马何罗反!”武帝闻声惊起,左右侍从人员拔刀直取何罗。武帝深恐格斗中误伤日c,制止之。日c挟住何罗的头颈,把他摔倒在殿下,随即将其绑起来,恶惩之。

    武帝赐出宫女,日c“不敢近”。帝欲纳其女入宫为妃,日c亦不肯。

    受命辅政武帝病危时,召见金日c与霍光等人,嘱其辅佐少主,封日c为车骑将军。

    昭帝即位后,按武帝遗诏,以讨马何罗功封日c为c侯,日c固辞,不受封。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日c病危,霍光再申武帝遗命,封日c为侯。接受封爵的第二天,日c病逝,谥为c敬侯。日c死后,其子金赏承袭侯位,为奉车都尉,次子金建为驸马都尉,并为昭帝所宠信。宣帝即位后,赏为太仆,列于九卿。日c弟金伦早死,伦子安上,宣帝时封侯,后来子孙贵盛。

    第三节赵充国附辛武贤“通知四夷事”

    赵充国(前137—前52),字翁孙,陇西上邽(今甘肃天水西南)人,后来迁徙到金城令居(今甘肃永登西)。他起初是骑兵,因是金城郡良家子,善于骑射,补为羽林军士,侍卫皇帝。为人“沈勇有大略,少好将帅之节,而学兵法,通知四夷事”。

    汉武帝时,赵充国以假司马身份随从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击匈奴,被匈奴骑兵所包围。汉军几天吃不到食物,死伤者很多,赵充国与一百多个壮士冲出重围,李广利带兵跟随其后,终于脱身。赵充国身上二十多处受伤,李广利向皇帝报告这个情况,皇帝下诏召见。武帝亲自察看他的伤口,颇为感叹,任他为中郎,迁为车骑将军长史。

    汉昭帝时,武都郡的氏族人闹事,赵充国以大将军护军都尉的身份带兵平定了此乱,升为中郎将,带兵屯守上谷郡,又调回朝廷任水衡都尉。

    在拥立宣帝的过程中,赵充国参与了霍光的定策,因此封为营平侯。本始年间(公元前73—前70年),为蒲类将军,带领三万多骑兵,出酒泉击匈奴。他本当与乌孙合击匈奴于蒲类泽,乌孙先期至而去,汉兵没有赶到。他带兵出塞一千八百多里,西去候山,杀虏数百人,掠畜七千多①。返朝后为后将军、少府。匈奴发动十多万骑兵向汉塞开来,打算侵扰汉朝边区。匈奴人题除渠堂投降汉朝后说起这个情况,汉朝就派遣赵充国统领四万骑兵驻守缘边的五原、朔方、云中、代郡、雁门、定襄、北平、上谷、渔阳等九个郡。匈奴单于听到这个消息,领兵退去。汉即罢兵。

    羌族的动向这时,光禄大夫义渠安国出使到了羌族,羌先零部落酋长向他表示要北渡湟水,到汉民不种田的地方畜牧。义渠安国向朝廷报告这个情况。赵充国弹劾义渠安国奉使失职。从此以后,羌人依照以前的话,擅自渡过湟水,当地汉朝的郡县长官不能禁止。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先零部落与各个羌族部落酋长二百多人“解仇交质”,订立盟约,打算共同侵扰汉朝地区。宣帝知道了这事,问赵充国如何对策,赵充国指出,羌人为患,一是羌族原来各部落互相攻击,易于控制,但近几年来他们“解仇合约”,共同反汉;二是羌族与匈奴早就打算联合;三是羌族还可能“结联他种”,即与其他种族联合。所以他提出“宜及未然为之备”的建议。过了一个多月,小月氏部落的羌侯狼何果派人到匈奴借兵,打算攻击鄯善、敦煌,以切断汉朝与西域的通道。赵充国估计事情不那么简单,需要深谋远虑。他向朝廷提出建议:一是加强军事上的边防;二是离间羌族各部落而侦探其预谋。

    于是汉朝两府(丞相、御史)又推荐义渠安国出使诸羌,了解其动向。

    义渠前去,召集先零部落的头领三十多人,以为他们都有逆而不顺之罪,全部斩首。调兵镇压先零之民,杀了一千多人。于是羌族各部及归义羌侯杨玉等都很震恐,离开其地,劫掠其他小族部落,犯汉边塞,攻城邑,杀长吏。①本节主要取材于《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①据《汉书·匈奴传》。

    义渠安国以骑都尉身份带领三千骑兵守备羌人,被羌人所击,损失惨重。他领兵退到令居,向皇帝报告。时为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春天。

    赵、辛对羌策略之分歧这时赵充国已七十多岁,宣帝以为他老了,派遣御史大夫丙吉去问谁可以为将,赵充国很自信地回答:“无逾于老臣者矣。”宣帝又派人去问:“将军度羌虏何如,当用几人?”赵充国答:“百闻不如一见。兵难隃度,臣愿驰至金城,图上方略。”意思是说,用兵不能远离战场空想,而要亲临前线观察,然后作出对策。他要求宣帝交给他任务,不必担忧。宣帝笑着答应了。赵充国到了金城,集结了一万骑兵,打算渡过黄河,又恐被羌人截击,就在夜间派遣三支小分队骑马衔枚先渡,渡后安营置阵,到了天明,全都完毕。于是大部队依次全都过渡。羌人百来个骑兵前来,出现在汉军近旁。赵充国说:“吾士马新倦,不可驰逐。此皆骁骑难制,又恐其为诱兵也。击虏以殄灭为期,小利不足贪。”命令汉军不要攻击。派遣骑兵到四望峡中放哨,知道没有羌骑。夜间带领汉军上了落都山,召集各个分队的校司马,对他们说:“吾知羌虏不能为兵矣。使虏发数千人守杜四望峡中,兵岂得入哉!”赵充国用兵,“常以远斥候为务,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壁,尤为持重,爱士卒,先计而后战”。他来到设在金城的西部都尉府,“日飨军士,士皆欲为用”。羌骑多次前来挑战,赵充国命令坚守而不出兵。捉到的俘虏供认羌人内部各个头领互相埋怨说:“语汝毋反,今天子遣赵将军来,年**十矣,善为用。今请欲一斗而死,可得邪!”这说明羌人畏惧赵充国之用兵,因而内部发生了矛盾。

    赵充国之子右曹中郎将赵卬,带领一支队伍到了令居。羌兵出动截断这支汉军的粮道,赵卬向皇帝报告。皇帝下诏将八校尉与骁骑都尉、金城太守联合搜捕山间的羌兵,以打通粮道。

    起初,羌族部落头领靡当儿派遣弟弟雕库来向都尉报告先零部落谋反,过几天果然反汉。雕库那个部落的人有一些混在先零部落中,都尉就把雕库留下作为人质。赵充国以为此人无罪,就让他回去告诉该部落头领说:“大兵诛有罪者,明白自别,毋取并灭。天子告诸羌人,犯法者能相捕斩,除罪。斩大豪有罪者一人,赐钱四十万,中豪十五万,下豪二万,大男三千,女子及老小千钱,又以其所捕妻子财物尽与之。”意思是,汉军前来是诛羌族中有罪的人,区别对待,你们不要互相勾结,应当立功赎罪,还可论功行赏。赵充国是想凭威信招降K、■部落及被掳掠者,瓦解羌族联合之谋,待其松懈时击破之。

    这时宣帝已调发六万人。酒泉太守辛武贤上奏,提出建议:郡兵都守备在南山,北边空虚,势不可长久。现在敌兵朝夕侵扰,土地寒苦,汉军之马不能过冬,驻守在武威、张掖、酒泉等地有一万多骑兵,马匹大多羸疲。可以增加马的饲料,以七月上旬赍三十日粮,分兵并出张掖、酒泉,合击在鲜水上的K、■等部落。羌人以畜产为生命,现在都已离散,汉军分兵出击,虽不能全诛灭之,只要夺了他们的畜产,掠了他们的妻子,然后退兵,冬天再次出击,大军频繁打击,羌人必定丧胆。

    赵充国策略的成功宣帝把辛武贤的奏书交给赵充国,命他与校尉以下知羌事者博议。赵充国以为辛武贤之策不妥,他与长史董通年上书认为:辛武贤打算轻引上万的骑兵,分为两道出张掖,纡回千里之路。以一马驼负三十日粮食,大约米二斛四斗,麦八斛,还有衣装兵器,实在难以追击。辛辛苦苦到了目的地,羌人必然根据这种情况以定进退,稍稍退去,逐水草,入山林。汉军再深入,羌人随即占据汉军前后险要之地,切断粮道,势必有伤危之忧,为夷狄所嘲笑,千年也不得挽回。而辛武贤以为可夺羌人畜产,掠羌人妻子,这只是空话,不是什么好策。再说武威县、张掖日勒县都当北塞,有通谷水草。我们估计匈奴与羌族必有预谋,打算大举侵扰,希望能阻塞张掖、酒泉以断绝汉朝与西域的交通,所以那里的郡兵尤不可调发。估计先零部落首为反叛,其他部落是被迫胁从,所以赵充国等建议:欲捐K、开暗昧之过,隐而勿章,先行先零之诛以震动之,宜悔过反善,因赦其罪,选择良吏知其俗者拊循和辑,此全师保胜安边之策。

    意思是,对羌族各部,应当根据主谋与胁从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严惩主谋者,宽恕胁从者,选择了解羌俗的良吏抚慰羌民,这才是万全之策。宣帝将其上书发给群臣议论。公卿议论者都以为先零部落兵马强盛,而且倚仗K、开部落的协助,难以对付,不先破K、开等部落,就无法打击先零。这种意见完全与赵充国之策相反。

    宣帝于是任侍中乐成侯许延寿为强弩将军,任酒泉太守辛武贤为破羌将军,发下玺书嘉纳其策。同时发书给赵充国,指责他迟迟不肯用兵,不顾士兵艰苦,不计国家开支;告诉他朝廷已按辛武贤之策行动;命令他“引兵便道西并进,虽不相及,使虏闻东方北方兵并来,分散其心意,离其党与,虽不能殄灭,当有瓦解者”。并说天道顺当,出兵必胜。

    赵充国受到皇帝指责,并不放弃己见,他以为将军带兵在外,虽受诏命,只要能安国家,就应按便宜行事。于是上书表面上承认过错,实际上进一步陈述用兵利害,说:侵扰者乃先零羌,而不是K羌。“今置先零,先击K,释有罪,诛无辜,起一难,就两害,诚非陛下本计也。”先零羌为主谋,深恐汉军到来而K羌、开羌背约,如果汉军“先击K羌,先零必助之”,以“坚其约,合其党”,这样,必然耗费巨大,旷日持久。最后说:“于臣之计,先诛先零已,则K、开之属不烦兵而服矣”,如果马上进兵,“诚不见其利”。宣帝很快地采纳了赵充国之策。

    赵充国领兵到了先零羌所在地。先零羌因长久驻于一地,思想上松懈,突然看见汉军大部队到来,抛弃车辆辎重,打算渡过湟水,道路险隘,赵充国缓慢地驱逐之。有人说逐利宜速不宜迟,赵充国说:“此穷寇不可迫也。缓之则走不顾,急之则还致死。”果然,羌人赴水溺死者数百人,投降及斩首五百多人,获得马、牛、羊十万余头,车四千多辆。汉军到了K羌地区,命令不得烧毁住所损害农牧。K羌知道这个消息,高兴地说:“汉果不击我矣。”他们的头领靡忘派人来说:“愿得还复故地。”赵充国报告这个情况,还未得到答复。靡忘亲自前来,赵充国招待饮食,让他回去告谕K众。护军以下的军官对这件事都有争议,有说对于这种反虏,不可放他回去。赵充国说:“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意思是,你们都是从自己方便考虑,而不是忠于国家的打算。他的话还未说完,答复的玺书已到,命对靡忘以将功赎罪论。后来K羌竟不烦兵而平定。

    屯田“十二便”

    那年秋天,赵充国病了,宣帝给他书说:听说你有病,年老加疾,万一去世,我很担忧。现在诏令破羌将军辛武贤到你的驻地,担任你的副手,赶快趁此天时大利,将士锐气,定于十二月击先零羌。你如果病很严重,就驻守不动,只让破羌将军辛武贤、强弩将军许延寿领兵前去。这时羌众来投降者已一万多人。赵充国估计他们必定动摇,打算安排骑兵屯田,以待其敝。奏书还未送上去,正好得到命令进兵的玺书。中郎将赵卬害怕起来,派人劝告赵充国说:如果奉命出兵,破军辱国,将军守之还可。现在有利而您病,又何必争议?“一旦不合上意,遣绣衣来指责将军,将军之身不能自保,何国家之安?”赵充国叹息说:何以说话如此不忠!如果朝廷早用我的建议,羌患还能到这种程度?往昔推举可以使羌之人,我推举辛武贤,丞相和御史却荐举义渠安国,以致羌事搞坏。金城、湟中的谷物每斛八钱,我劝说司农中丞耿寿昌,籴二百万斛谷,羌人就不敢乱动。耿中丞只申请籴一百万斛,结果只得四十万斛。义渠安国再次出使,耗去谷一半。失此二策,羌人所以敢于叛逆。“今兵久不决,四夷卒有动摇,相因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羌独足忧邪!吾固以死守之。”意思是,只可设法固守,不可轻举妄动,如果“四夷”猝然起兵,那就不只是羌患了。于是奏上了屯田书。在屯田书中,赵充国提出两点建议:一、我带的兵马,消耗粮、盐、草等数量巨大,“难久不解,徭役不息”,还可能发生其他变故,而且羌患“易以计破,难以兵碎”,所以我以为“击之不便”。二、在临羌至浩亹一带,罢骑兵,招募民众,“缮乡亭,浚沟渠”,进行屯田。只以少数骑兵卫护屯田者,“益积蓄,省大费”。

    宣帝复书问:如果实行罢骑兵而屯田之策,“虏当何时伏诛?兵当何时得决?”要求再申明理由。赵充国申诉说:羌人与汉民一样,都有“避害就利,爱亲戚,畏死亡”之心。如果罢骑兵而屯田,“顺天时,因地利”,胜利在望。羌众已经动摇,前后来降者万余人,听了宣传而归相告谕者凡七十人次,这是解决羌患的实情。同时,还提出留兵屯田“十二便”:步兵九校,吏士万人,留屯以为武备,因田致谷,威德并行,一也。又因排折羌虏,令不得归肥饶之坠,贫破其众,以成羌虏相叛之渐,二也。居民得并田作,不失农业,三也。军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岁,罢骑兵以省大费,四也。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临羌,以示羌虏,扬威武,传世折冲之具,五也。以闲暇时下所伐材,缮治邮亭,充入金城,六也。兵出,乘危侥幸,不出,令反叛之虏窜于风寒之地,离霜露疾疫瘃遂之患,坐得必胜之道,七也。无经阻远追死伤之害,八也。内不损威武之重,外不令虏得乘间之势,九也。又无惊动河南大开、小开使生它变之忧,十也。治湟陿中道桥,令可至鲜水,以制西域,信威千里,从枕席上过师,十一也。大费既省,徭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他以为“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所以要求朝廷采纳其策。

    宣帝复书提到,屯田不一定能解决羌患,大开、小开还可能与先零联合,要求赵充国认真考虑然后再次报告。赵充国又报告说:先零羌所剩精兵不多,“失地远客,分散饥冻”,K、开、莫须等部落离叛。汉军屯田,搞好战备,以逸待劳,“内有无费之劳,外有守御之备”,故胜利在望。“且匈奴不可不备,乌桓不可不忧”,今久转运烦费,专给于一方,颇为“不便”。

    赵充国报告每次送上朝廷,皇帝都交给公卿议论。赞成赵充国之策者,起初“什三”,“中什五,最后什八”,足见赞成者越来越多。丞相魏相说:“臣愚不习兵事利害,后将军(指赵充国)数画军策,其言常是,臣任其计可必用也。”这表达了当时大臣们对赵充国的信服。宣帝于是答复赵充国,肯定了他的计策。但宣帝因辛武贤、许延寿多次建议出击,又担心赵充国屯田可能受到侵扰,于是采取折衷之法,“两从其计”,诏令辛武贤、许延寿与赵印等出击,只取得小利;而赵充国不出兵,“所降复者得五千人”,也获了利。于是又诏令罢兵,只留下赵充国负责屯田。

    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五月,赵充国估计羌众伤亡及投降者甚多,力量削弱,请求罢屯兵。得到皇帝的允准,于是振旅还朝。

    友人浩星赐迎接赵充国时说:将军朝见时应当归功于出击的辛武贤、许延寿二将,“如此,将军计未失也”。赵充国说:“吾年老矣,爵位已极,岂嫌伐一时事以欺明主哉!兵势,国之大事,当为后法。老臣不以余命一为陛下明言兵之利害,卒死,谁当复言之者?”他还是把原意作了回报。宣帝肯定了他的计策,让辛武贤复为酒泉太守,赵充国复为后将军卫尉。

    这年秋天,羌若零等部落共斩先零大豪犹非、杨玉之首,不少部落首领率众来降。汉朝予以安抚,“初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

    诏令推举可以任护羌校尉之人,时赵充国已病,四府推举辛武贤小弟辛汤。赵充国立即起奏:“汤使酒,不可典蛮夷。不如汤兄临众。”这时辛汤已拜受节,有诏更用临众。后来临众病免,五府又举辛汤,辛汤“数醉酩羌人,羌人反叛”,果如赵充国之言。

    起初,辛武贤与赵卬谈话,赵卬说起车骑将军张安世所为不中皇帝之意,皇帝打算杀他,是赵充国为其解说才得以免。等到赵充国回朝报告军事时,辛武贤罢归原官,怀恨在心,就上书告发赵卬泄漏省中之语。赵卬“下吏自杀”。

    赵充国要求退休,回了家。朝廷议论“四夷”问题,还常常参与兵谋。

    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去世,终年八十六岁,谥为壮侯。

    赵充国以功德“与霍光等列,画未央宫”。成帝追美赵充国,曾召黄门侍郎扬雄称颂之。扬雄有“在汉中兴,充国作武”的颂词,歌颂赵充国在西汉中兴中的武功。

    第二十二章汉宣帝汉宣帝承武、昭之后,重视吏治,谋求相对安定的局面,史称“中兴”。第一节经历磨难幼受“巫蛊”事件株连汉宣帝(前91—前49)刘询,原名病已,武帝的曾孙,戾太子的孙子。

    在位二十五年(前74—前49)。

    戾太子刘据是武帝与皇后卫子夫所生,他与妃史良娣生子名叫刘进,号称“史皇孙”,史皇孙与夫人王翁须生子名叫刘病已,号称“皇曾孙”。武帝晚年多病,心生疑忌。这时卫皇后已失宠,江充用事。江充与卫皇后、太子刘据有矛盾,深怕武帝死后被太子所害,打算先下手谋害太子。当时迷信,以为用巫术诅咒用木偶人埋于地下,可以害人,称为“巫蛊”。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丞相公孙贺追捕游侠朱安世,朱安世诬告他用巫术诅咒皇帝,武帝轻信,结果公孙贺被捕死于狱中。次年,江充用朱安世之法,诬告太子刘据在宫中埋了木偶人,以巫术诅咒皇帝。太子刘据闻知大惧,乃发兵杀了江充及胡巫。武帝发兵追捕,刘据以兵对抗,在长安激战五日,死了数万人,结果刘据兵败自杀。史称“巫蛊之祸”。当时有人替太子鸣冤叫屈,说巫蛊之事多不可信,武帝才感到太子“惶恐无他意”,而族灭江充家,为太子作“思子宫”。太子刘据本有三男一女,他本人受害,夫人与子女也受株连,只遗下一个孙子刘询。

    巫蛊案发时,刘询才生下几个月,但也被监禁在郡邸狱中。当时廷尉监邴吉受命处理巫蛊郡邸狱,怜愍刘询年幼无辜,便命两个谨厚的女犯保养,私给衣服食物,多方照顾。邴吉治巫蛊事,连年不作决断。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病重,另派人严治犯人。不久,大赦。此时邴吉就将刘询送到他的祖母史良娣老家。年已老迈的史良娣之母贞君怜愍刘询幼孤,亲自抚养①。后来刘询由掖庭收养,才由宗正登记上了宗室簿。当时掖庭令张贺怜爱刘询,注意奉养,以私钱供给教书。刘询长大,娶了暴室啬夫许广汉之女为妻,依靠许广汉兄弟及祖母家史氏生活。

    继承皇位刘询因幼遭家难,生长于下层,不仅知道节俭,好学,而且“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他还喜欢旅游,走遍了三辅之地,虽经历困难,也自觉快乐。

    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四月,昭帝去世,因昭帝无子,霍光先是召昌邑王刘贺入京即位,不久觉得刘贺“**”,乃废除之,而建议另立刘询为帝。于是把刘询召到未央宫,先封为阳武侯,然后才即帝位,史称宣帝。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宣帝纪》,凡引此纪文字不另加注。

    ①参考《汉书·外戚传》上。

    第二节亲理政事肯定霍光功绩宣帝登位时,年已十八。霍光因其成人,表示“归政”。宣帝谦让不受而“委任”之。当时朝政,“诸事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①。霍光每次朝见,宣帝“虚己敛容”,以示礼貌。但霍光随侍,宣帝内心恐惧,“若有芒刺在背”②。直到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霍光去世,宣帝“始亲政事”。宣帝肯定霍光的功德,诏中提到霍光“定万世策以安社稷,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并称霍光“功如萧相国”。霍光侍卫武帝三十多年,辅佐昭、宣二十年,掌权期间鼓励农业,减轻赋税,与匈奴和亲,抵御侵扰,在当时政界扮演了主要角色,对“中兴”事业起了重要作用。故史称:“孝昭委政霍光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至始元、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③宣帝对霍光功德的肯定,其实也是表示对霍光之政的肯定,尽管他后来为了集权而族诛霍氏,但并未抛弃霍光所定的政策。

    继续“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宣帝亲政初,曾于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十月下诏说:“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就是说,将苑囿和公田分给贫民与流民耕种,贷给种子与食物,还不要百姓出算赋和给徭役。

    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宣帝诏:“所振贷勿收。”就是说,原来赈贷给贫民的种子与食物一笔勾销,不予追回。

    元康二年五月,宣帝诏有“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之说。

    即宣布受害严重的地区,不必出当年的租赋。

    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春,宣帝行幸甘泉、河东等地,下诏:“所振贷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让边郡都筑仓,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以供给边郡,节约转漕。

    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宣帝诏称:“减民算二十,”即减去百姓算赋(原为钱一百二十文)中二十文。

    因此,史称宣帝时“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①。

    重视吏治,综核名实宣帝亲政之初,就注意政情吏治,命令群臣奏封事,由此了解下情。五①《汉书·霍光传》。

    ②《汉书·霍光传》。

    ③《汉书·昭帝纪·赞》。

    ①《汉书·食货志》上。

    日一听事,对官吏观其言,察其行,考试功能。他要求官吏尽职,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下诏说:“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要求郡国长官管教和督促地方官吏,不能让他们失职。

    他强调决狱宜平,特设廷平官。曾下诏说:“间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①他要求官吏奉法,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下诏说,“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

    他审察吏治,元康四年派遣大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主要任务是“察吏治得失”;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又派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者”。

    他反对苛政,下诏批评说:“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即反对地方长官干涉民间喜庆之事。

    他反对欺谩,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诏责当时“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指令“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无相乱”。

    宣帝根据吏治情况,奖功罚罪。奖赏有功者,如: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对安抚流民有功的胶东相王成,下诏奖励,定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对治行优异的颍川太守黄霸,定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同时对颍川吏民也有赏赐。王成与黄霸,原秩二千石,一年得一千四百四十石,升秩中二千石,一年得二千一百六十石,增加秩俸百分之五十①。责罚罪过者,如: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冬,本来精明能干、治理有绩的京兆尹赵广汉,因执法出了偏差,“坐贼杀不辜,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②,而被腰斩。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十一月,号称“屠伯”的河南太守严延年因酷急和诽谤之罪,弃市③。

    故史称宣帝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吏称其职,民安其业”。

    加强汉与少数民族关系宣帝即位之初,汉与乌孙为了反抗匈奴侵扰,相约分头出兵击匈奴,匈奴无力抵抗而逃,损失很重。后来匈奴又遭乌孙、乌桓、丁令等族袭击,加之大雪成灾,力量大大削弱,故欲与汉和亲。于是汉边境“少事”。宣帝亲政时,正是匈奴内乱外患之日,无力侵扰汉境。此时宣帝为了减轻百姓负担,于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下诏说:“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即减少边塞的军屯。匈奴内乱,出现了五个单于,各派势力多争取与汉和亲,或来投靠汉朝。汉为了自身的安宁,也积极应付。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匈奴日逐王先①《汉书·刑法志》。

    ①参考《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

    ②《汉书·赵广汉传》。

    ③参考《汉书·酷吏传》。

    贤掸率众来降,汉封其为归德靖侯④。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匈奴左大将军王定来降,封其为信成侯⑤。同年,匈奴呼遬累单于来降,汉也封其为列侯。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三月,宣帝诏中提到:“(匈奴)诸王并自立,分为五单于,更相攻击,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因大乖乱。单于阏氏子孙昆弟及呼遬累单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当户以下将众五万余人来降归义。单于称臣,使弟奉珍朝贺正月,北边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汉朝此时设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安置匈奴来降者。次年,匈奴单于向汉称臣,派遣其弟谷蠡王入侍。汉朝因边塞无寇,减戍卒十分之二。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匈奴呼韩邪单于派遣其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侍汉廷;郅支单于也派遣其子右大将驹于利受入侍于汉①。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呼韩邪单于叩五原塞,表示愿奉国珍三年正月来朝,宣帝同意,并安排接待。次年正月,呼韩邪来汉朝贺,受到盛情接待,并得到很多赏赐。这年郅支单于也遣使来汉奉献。甘露四年,呼韩邪单于、郅支单于都遣使朝献于汉,汉朝款待呼韩邪单于的使者格外有礼。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正月,呼韩邪单于又来朝,汉朝对他礼赐如初②。

    宣帝亲政时,汉羌和战是汉羌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宣帝初年,羌族先零部落擅自北渡湟水,侵占汉民地区。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羌族先零部落与各部落的酋长二百多人集会,“解仇交质”,订立盟约,打算共同侵扰汉地。宣帝闻知,问赵充国如何对策。赵充国以为,羌人各部盟约,还可能联合其他各族,应当及早准备。他建议一方面命令边兵加强战备,监视诸羌;一方面要破坏诸羌联合,探听其预谋内情。于是派遣义渠安国出使诸羌,了解其动向。义渠前去,召集诸羌首领,杀了逆而不顺者,又调兵杀了先零羌民一千余人。羌族各部震恐,起而反抗,犯汉边塞,攻城邑,杀长吏。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春,义渠所部三千骑兵被羌人袭击,退到令居,向皇帝报告情况。宣帝当即调发兵马前往金城。以后将军赵充国、强弩将军许延寿带兵前往;又任酒泉太守辛武贤为破羌将军,与两将军并进。赵充国到了金城,以哨兵了解敌情,派间谍宣传政策,日飨军士而不进击。羌人见汉军坚壁固守,无法进攻,互相埋怨,发生了矛盾。辛武贤以为进军时机已到,向皇帝上书建议进兵。赵充国以为,辛武贤的建议不妥,如果冒险进兵,必然进退两难。他一再上书建议只能先击主谋者先零部落,逼其悔过而赦之,再选择良吏前去抚慰羌众。宣帝要他作详细说明。赵充国反复论说,马上进击失十二利,留兵屯田有十二便。宣帝肯定了赵充国屯田之策,于是诏令罢兵,让赵充国负责屯田。到了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羌民斩了先零大豪杨玉、犹非之首,向汉投顺,汉朝设金城属国以安置投顺的羌民。羌乱至此告一段落①。

    加强与西域的联系④参考《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

    ⑤参考《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

    ①此据《汉书·匈奴传》上。《汉书·宣帝纪》曰:“(甘露元年)冬,匈奴单于遣弟右贤王来朝贺。”两个记载不同。

    ②此段情节,除依据《汉书·宣帝纪》外,还参考了《汉书·匈奴传》上。①此段情节,除依据《汉书·宣帝纪》外,主要参考《汉书·赵充国传》。汉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伐大宛之后,开始在西域设置校尉,屯田于渠犁。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宣帝派遣侍郎郑吉到渠犁负责屯田。郑吉通过屯田积蓄了粮食,发兵打败了车师。宣帝诏令郑吉继续在渠犁与车师屯田积粮,以安定西域,对付匈奴。匈奴得知消息,前来争夺车师之地。郑吉固守力弱,要求增援。宣帝诏令长罗侯常惠带领张掖、酒泉的骑兵开往车师北边千余里,显示汉军威武,吓得匈奴骑兵退去。车师王因得到汉军保护而不受匈奴欺压,乐于“亲汉”。稍后,郑吉又迎匈奴日逐王来汉投降。宣帝先命郑吉负责卫护鄯善西南方(南道)各国的安全,继又命其兼护车师西北方(北道)各国的安全,所以号称“都护”。宣帝还封郑吉为安远侯,这是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之事。西域都护的幕府,设在乌垒城(在今新疆库尔勒与轮台之间),负责处理西域各国事务,同时主管屯田事业。汉朝的西域都护取代了匈奴在西域的僮仆都尉,反映了汉匈势力在西域的消长,所以史称:“汉之号令班于西域矣,始于张骞而成于郑吉。”也可以说,汉与西域关系的密切,始于武帝之世而成于宣帝之时①。

    “昭宣中兴”论史称“昭宣中兴”,是谓西汉初年的皇业得以复兴。以昭宣之政与汉初政治两者比较,在经济、政治、民族关系诸方面都是后来居上,但同时社会矛盾有所发展和激化,故汉朝统治旋即由兴而衰。“中兴”之功,就统治阶级方面来说,主要是两个人物起主要作用,一个是霍光,一个是汉宣帝。宣帝诛除霍氏,只是政治权力之争,而不是政治路线斗争。

    ①此段情节,主要依据于《汉书·郑吉传》和《西域传》。

    第二十三章萧望之贡禹师丹萧望之、贡禹、师丹以名儒为大臣,能高论而无济时艰。

    第一节萧望之受霍光冷遇萧望之(?—前46),字长倩,西汉东海兰陵(今山东枣庄东南)人,徙于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家庭世代以种田为业,到了萧望之开始学习儒学。他“好学”,起初学习《齐诗》,师事后仓达十年。后来到太常受业,又事同学博士白奇,还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京师的儒生们对他都很称赞。他还写有赋四篇②。

    那时大将军霍光执政,长史丙吉推举儒生王仲翁、萧望之等几个人,都被召见。在此之前左将军上官桀等谋杀霍光,霍光杀了上官桀等之后出入都加戒备。进见他的官民都要露体被搜身,摘去兵器,由两个侍卫挟持。只有萧望之不肯听他这套摆布,自动出阁,说:“不愿见。”侍卫人员对他叫嚷乱扯。霍光知道这个情况后,吩咐侍卫人员不要乱扯。萧望之到了霍光面前,对他说:“将军以功德辅幼主,将以流大化,致于洽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颈企踵,争愿自效,以辅高明。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致白屋之意。”霍光居功自傲,听不得这种意见。于是独不任用萧望之,而王仲翁等都补为大将军史。三年间,王仲翁官至光禄大夫给事中,萧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被分配看守小苑东门。王仲翁出入,前呼后拥,趾高气扬,对萧望之说:“不肯录录,反抱关为。”意思是,你不肯循规蹈矩,得罪了执政,结果不得大官而守门。萧望之说:“各从其志。”

    过了几年,萧望之因弟弟犯法受到牵累,不得宿卫,免归而做了郡吏。

    魏相把他收在部下,经过考察在大行令部下做了个司礼官。

    建议宣帝亲政霍光死后,霍光之子霍禹又做大司马,霍山领尚书,霍氏亲属都宿卫内侍。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夏,京师下雹,萧望之因此上疏,要求皇帝安排接见,当面申说灾异之意。宣帝自在民间已闻萧望之之名,决定由少府宋畸问明情况,要求不必隐讳。萧望之当即提出了看法,说:现在陛下“思政求贤”,用心很好,“然而善祥未臻,阴阳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势所致也。附枝大者贼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建议皇帝“亲理政”,“举贤材”,“考功能”。

    这显然是针对霍氏专权而发的重要议论。宣帝任萧望之为谒者,当了朝廷接待宾客的近侍。

    这时宣帝初即位,想要进用贤能之士,将官民的上书交给萧望之处理。

    萧望之做得很合宣帝之意,接连提升为谏大夫、丞相司直,一年中升了三次,做到了二千石级的大官。后来霍禹竟以谋反罪受诛,萧望之则日益受到信用。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汉书·萧望之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参见《汉书·艺文志》。

    发表政见,多所建议萧望之因通政事而被选任为平原太守。他想留在朝廷内,不愿意远出为郡守,元康六年(公元前65年)被征入朝廷当了少府。宣帝觉得萧望之“经明持重,议论有余,材任宰相”,打算试试他处理政事的才干,于元康二年任他为左冯翊。萧望之由少府左迁左冯翊,怀疑君主对己有所不满,就装起病来。宣帝听到消息,派遣侍中成都侯金安上去向他宣谕旨意说:“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为平原太守日浅,故复试之于三辅,非有所闻也。”萧望之知道了皇帝试用他的原意,马上积极处理政事。

    这年西羌反,汉朝派遣后将军赵充国去讨伐。京兆尹张敞上书建议说,现在大军出征,供给紧张,西方农业歉收,将会引起饥荒,希望命令有罪者入谷赎罪,以救急难。萧望之与少府李强发议,以为民有“好义欲利”之心,关键在于上之教化,对待义与利不可不慎,“今欲令民量粟以赎罪,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是贫富异刑而法不一也”。他们引经据典,反对张敞入粟赎罪的建议。

    宣帝又将此议交给两府商讨,丞相、御史向张敞问难。张敞说,萧望之等所言,是“常人之所守”。“窃怜凉州被寇,方秋饶时,民尚有饥乏,病死于道路,况至来春将大困乎!不早虑所以振救之策,而引常经以难,恐后为重责。常人可与守经,未可与权也。”

    萧望之与李强又举出武帝时期赎罪法引起暴乱的事实,再次反对赎罪之议。当时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也以羌患快要解决,军需大致相给,就否定了张敞之议。萧望之为左冯翊三年,于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迁为大鸿胪。

    在此之前乌孙昆弥翁归靡上书,表示要立元贵靡为嗣,要求娶汉公主,结婚内附,叛离匈奴。诏下公卿议。萧望之以为乌孙远在西域,相信他们的甜言蜜语,万里结婚,不是好策。宣帝不采纳其议,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派遣长罗侯常惠护送公主(或称少主)远嫁元贵靡。还没有出塞,乌孙昆弥翁贵靡死,他的侄子狂生负约自立。常惠从塞下上书报告,把公主留在敦煌郡,亲至乌孙,指责狂王负约,因立元贵靡,回来迎公主。诏下公卿议,萧望之又表示反对,他说:“乌孙持两极,无坚约”,建议征还少主。宣帝采纳了这个意见,此后汉不再与乌孙和亲。

    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萧望之升为御史大夫。五凤(公元前57—前54年)年间匈奴大乱,议者多说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乱举兵灭之。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等大臣问策于萧望之。萧望之认为,如果“乘乱而幸灾”,“彼必奔走远遁”,“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他建议:“宜遣使者吊问,辅其微弱,救其灾患,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如遂蒙恩得复其位,必称臣服从,此德之盛也。”宣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后来汉朝果然调兵卫护呼韩邪单于,平定其内乱。

    这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建议设立常平仓,宣帝称好,萧望之却表示反对。然而推行常平仓,“民便之”①。丞相丙吉年老,宣帝对他甚为器重,而萧望之又奏言:“百姓或困乏,盗贼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称职。三公非其人,①《汉书·食货志》。

    则三光为之不明,今首岁日月少光,咎在臣等。”意思是,百姓穷困,盗贼未止,官吏无能,都因丞相不称职。宣帝因萧望之轻视丞相,就命几个官吏诘问他。萧望之知道不妙,免冠答对。宣帝从此对他不大高兴。

    由太傅辅政后来丞相司直緐延寿上奏,告发萧望之对使者傲慢失礼,对丞相患病也不过问,还有擅作威福和贪财行为,触犯了法律,要求逮捕查办。宣帝于是指责萧望之“廉声不闻,傲慢不逊”,沾染污点,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左迁为太子太傅。

    萧望之左迁后,黄霸、于定国等相继由御史大夫升为丞相。他却不得为相。做太傅时,以《论语》、《礼服》等教授太子。

    匈奴呼韩邪单于要来朝见天子,诏公卿议接见礼仪。黄霸、于定国等认为,“其礼仪宜如诸侯王,依次在下”。萧望之则认为、对待匈奴,应当尊重,“宜待以不臣之礼”。宣帝采纳了他的意见,“以客礼待之”。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萧望之主持石渠阁会议,评议诸儒对《五经》同异的意见②。

    宣帝于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病重,选择可以嘱托大事的大臣,把外戚侍中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萧望之、少傅周堪召到宫中,任史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萧望之为前将军、周堪为光禄大夫,都受遗诏辅政,领尚书事。宣帝去世,太子即位,是为元帝。萧望之与周堪本以师傅受到尊重,现在多次宴见,参议国家大事。萧望之又推荐刘向,擢为给事中,与侍中金敞“并拾遗左右”。四人同心谋议,劝导元帝重视古制,多所欲匡正,元帝信任并采纳他们的意见。

    与弘恭、石显的矛盾以前宣帝不大重视儒术,任用法律,而中书宦官用事。中书令弘恭、石显久典枢机,明习文法。弘恭“善为请奏,能称其职”。石显“为人巧慧习事,能探得人主微指,内深贼,持诡辩以中伤人,忤恨睚眦,辄被以法”①。他们与外戚车骑将军史高互相勾结,而与萧望之等对立。萧望之与史高“有隙”②,又“患苦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而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③,打算建议罢免这伙人。他以为中书是为政之本,应当选用贤明之人,武帝因游宴后庭而任用宦者,这不是本朝旧制,又违古代不近刑人之义,建议罢免中书宦官,更用士人,因此与史高、弘恭、石显等的矛盾加深。元帝初即位,难于改革,议久不定,还将刘向调为宗正。

    萧望之、周堪多次推荐名儒才士备用谏官,会稽人郑朋暗里打算附从萧望之,上书揭发史高、许章及其子的过错。周堪看过这个奏疏,建议让郑朋待诏金马门。郑朋当面吹捧萧望之,说萧望之如果兴周、召之业,他愿追随②《汉书·宣帝纪》。

    ①《汉书·佞幸传》。

    ②《汉书·匡衡传》。

    ③《汉书·楚元王传》。

    效力。萧望之对此奉承颇为乐意。郑朋还多次称颂萧望之,短毁史高,说许章、史高的过失。

    被宦者势力迫害而亡自郑朋的不正之风暴露之后,萧望之就与他断绝来往,周堪也不予推荐任用。郑朋为此怨恨,倒向许、史,把说许、史事的责任推给周堪等人,说:“皆周堪、刘更生教我,我关东人,何以知此?”于是侍中许章建议召见了郑朋。郑朋出外扬言说:“我见,言前将军(萧望之)小过五,大罪一。中书令在旁,知我言状。”萧望之听到这个消息,就此问弘恭、石显。弘恭、石显担心萧望之亲自申诉,会交由其他官员查办,立即勾结郑朋及其同伙华龙,命二人告发萧望之等阴谋打算罢车骑将军及排挤许章和史高,等候萧望之休假之日,上奏皇帝。于是这事交给弘恭审问,萧望之率直地对话:“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国家,非为邪也。”弘恭、石显上奏说:“望之、堪更生朋党相称举,数谮诉大臣,离毁亲戚,欲以专擅权势,为臣不忠,诬上不道,请谒召致廷尉。”意思是说萧望之等结党营私,要求法办。当时元帝初即位,不懂得“谒者召致廷尉”就是下狱,便答应了弘恭等人的建议。后来元帝召见周堪、刘向,才知萧望之已关在狱里,大惊地说:“非但廷尉问邪?”就此责备弘恭、石显,二人叩头认错。元帝说,把他们放出来照常管事。弘恭、石显唆使史高出面对元帝说,皇帝新即位,就审查师傅,既然已经下狱,应该就此罢他的官。于是元帝下诏说,萧望之辅导我八年,没有什么罪过,把他及周堪、刘更生都罢官为民。而郑朋却当上了黄门郎。

    过了几个月,元帝又下诏说,萧望之“导以经术,厥功茂焉”,赐爵关内侯,任为给事中。元帝还打算依靠萧望之用为丞相。恰巧这时萧望之之子散骑中郎萧伋为其父前事上书鸣不平,有司受理此事,反而上奏说萧望之本来有罪而不是他人诬告,现在他教子上书,失大臣之体,犯了不敬之罪,要求逮捕。弘恭、石显知道萧望之个性刚而不屈,上奏说:萧望之“不悔过服罪,深怀怨望,教子上书,归非于上”,不将他下狱,不足以解决他怏怏之心。元帝说:“萧太傅素刚,安肯就吏?”石显等人说:“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语言薄罪,必无所忧。”元帝于是同意了他们的建议。

    石显等立即着手逮捕萧望之,并命执金吾派兵包围萧府。使者到了萧府,召萧望之。萧望之知道不妙,打算自杀,他的夫人加以阻止,以为这不是皇帝之意。他为此问门生朱云怎么对待。朱云是个好节之士,觉得不好对待,劝萧望之自己拿定主意。于是萧望之仰天叹道:“吾尝备位将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狱,苟求生活,不亦鄙乎!”竟然饮鸩自杀。这时是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十二月。元帝得知消息大惊,拊掌大叫:“曩固疑其不就牢狱,果然杀吾贤傅!”他罢食不吃,直掉眼泪,近侍人员也随之哀恸。于是召来石显等责问议论不审,石显等免冠认错,过后也就作罢。

    元帝对萧望之始终追念不忘,不仅让其长子萧伋嗣为关内侯,还每年派使者去扫墓。

    萧望之是当时的名儒,作风上尚算正派,政治上有一定见解。史称他“身为儒宗,有辅佐之能,近古社稷臣”,似乎评价过高。他身为天子之师,官高位重,却斗不过两个中书宦者,即使有元帝关怀,也逃不脱石显等人的暗算。这个问题,扯不上什么儒法两条路线的斗争,实是两支君权附属势力的较量,由于萧望之缺乏实际才干,君主操纵无能,而对手石显等却是玩弄阴谋诡计的行家里手,以致宦者势力得胜,师傅势力失败。萧望之个人成了这场斗争的牺牲品。

    第二节贡禹建议朝廷节俭贡禹(前124—前43),字少翁,西汉琅邪(郡治今山东诸城)人。通晓儒家经学,学习和传授《齐论》、《公羊春秋》②,被征为博士,任凉州刺史,因病去官。又举贤良,任河南县令。过了一年多,在工作上受到太守府官的指责,免冠认错。他说:“冠一免,安复可官也!”于是去官。

    元帝初即位时,征用贡禹为谏大夫,在政事上多次虚心请教。这时农业歉收,地方上大多穷困。贡禹向元帝上奏,说:古时简朴,任贤使能,薄税轻徭,所以人给家足。到了本朝初年,循古节俭;后来争为奢侈,上行下效,“甚非其宜”。并指出:“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东宫之费亦不可胜计。天下之民所为大饥饿死者,是也。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葬,为犬猪食。人至相食,而厩马食粟,苦其大肥,气盛怒至,乃日步作之武帝时,又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是以内多怨女,外多旷夫。及众庶葬埋,皆虚地上以实地下。其过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他向元帝建议“少仿古以自节”,节省费用,遣归宫女,减少厩马,将一部分苑地分给贫民耕种。元帝采纳了贡禹的建议,下诏令太仆减食谷马,水衡减食肉兽,将宜春下苑交给农民耕种,又罢角抵诸戏及齐三服官。提拔贡禹为光禄大夫。

    建议减轻农民负担不久,贡禹上书,说自己年已八十一岁,血气衰竭,耳不聪,目不明,难以任职,是个“素餐尸禄餐朝之臣”,要求退休还乡。元帝不同意。过了一个多月,任贡禹为长信少府。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六月,御史大夫陈万年去世,贡禹被提升为御史大夫,位于三公之列。

    贡禹在位,多次言朝政得失,提出不少具体的建议。他说,古时民无赋算口钱,自汉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他建议,当令男儿七岁才出口钱,二十岁才出算赋。

    他又说,古代不以金钱为币,专意于农业。现在本朝以铜铸钱,开山采掘铜铁,斩伐林木,耗费人才,破坏生态,影响天气,势必产生水旱之灾。自从铸五铢钱以来,百姓犯盗铸罪而判刑者很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商贾求利“而不出租税”,农夫劳苦而负担沉重,“已奉谷租,又出稿税,乡部私求,不可胜供”,所以百姓“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穷者起为盗贼”。他指出,这是由于“末利深而惑于钱”,根子就在于“钱”。所以,他建议,取消采铜业及以铜铸钱,禁止私商活动,也不必收商贾之税,务必“使百姓一意农桑”①。

    ①本篇材料主要依据于《汉书·贡禹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见《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

    ①《汉书·食货志》。

    他又说,各个离宫及长乐宫的侍卫人员可减一大半,“以宽徭役”。十万多官奴婢戏游无事,费用巨大,百姓负担很重,应当令官奴婢“代关东戍卒,乘北边亭塞候望”,即以官奴婢代替百姓负担徭戍任务。

    建议纠正官场风气他又建议,令朝廷官员的家庭不得私自贩卖,与民争利,违犯者“辄免官削爵,不得仕宦”。他指出,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商贾、赘婿及贪官“皆禁锢不得为吏”,赏善罚恶,不阿亲戚,“无赎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武帝兴功,耗费巨大,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亡命者众”。地方政府以便巧书计者和勇猛酷烈者为吏,欺上瞒下,虐待百姓。所以无义而有财者显于世,欺谩而善书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贵于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为?财多而光荣。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何以谨慎为?勇猛而临官。’”有些犯法受刑分子从政,行为不端,但“家富势足,目指气使”,号称为“贤”。所以说,“居官而置富者为雄杰,处好而得利者为壮士,兄劝其弟,父勉其子,俗之败坏,乃至于是!”他认为造成此政此风的原因,“皆以犯法者得赎罪,求仕者不得真贤,相守崇财利、诛不行之所致也。”所以,他建议,“宜除赎罪之法”,对于选举不实及贪赃枉法者,不但免官,还要杀头,一定要改变长期以来“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义废”的不良风气。

    元帝将贡禹的建议交给群臣议论。从此开始令男儿七岁才出口钱。又省一些宫馆的侍卫人员,减诸侯王庙卫卒半数。其余贡禹的建议,则未被采纳。贡禹又建议罢郡国庙,定汉宗庙迭毁之礼,都未得施行。

    能言而不能改进政治贡禹为御史大夫时,所议多与丞相于定国不合。当时关东连年遭受灾害,流民进入关中,影响京师安定,上书论政者多归咎于大臣。元帝引见于定国和贡禹,“条责以职事”,指出当时恶吏妄为,盗贼濅广,民多怨结,地方大员多不称职。并指问:“今丞相、御史将欲何施,以塞此咎。”①贡禹等无言以对,想不出什么施政良策。

    贡禹任御史大夫仅几个月便去世,死时为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

    十二月九日②。他死后,皇帝追思其议,竟下诏罢郡国庙,定迭毁之礼。但刘歆以为贡禹建迭毁之议,不免“失礼意”③。

    贡禹与王吉为友,都“以礼让进退”④。当时人们称道:“王阳(即王吉)在位,贡公弹冠。”①这是说他俩取舍相同。

    贡禹的言论,多切中时弊,揭露社会矛盾及政治风气较为尖锐,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的建议不是基于对社会深刻的分析及有力的措施,不切实际①《汉书·于定国传》。

    ②《汉书·元帝纪》。

    ③《汉书·韦贤子玄成传》。

    ④《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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