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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秦汉时期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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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后汉书·李固传》。

    ②《后汉书·李固传》。

    就是跟梁冀走的人也难免受祸。“为世通儒”的马融,曾为梁冀起草诬陷李固的奏章,但因为马融不能事事顺从,有时忤旨,梁冀便让有司奏马融犯有贪污罪,“免官,髠,徙朔方”。

    挥霍无度梁冀之妻孙寿,色美而善为妖态,梁冀也奇装异服,扮演风流。梁冀靠孙寿取得了一些权位,并与孙寿巧取豪夺,不择手段地勒索财物。当时四方调发,岁时贡献,都是先送到梁府,然后才轮到皇帝。吏人行贿求官请罪者,“道路相望”。梁冀还遣人交通各族,“广求异物”。他霸占人家妻女,殴打吏卒,“所在怨毒”,怨声载道。

    梁冀大兴土木,营造宅第园囿。孙寿仿效,对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梁冀夫妇建造的亭台楼阁,豪华异常,难计其数,占地甚广。两人共乘辇车,前呼后拥,游乐其间,日以继夜。“又多拓林苑,禁同王家。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薮,远带丘荒,周旋封域,殆将千里。”所起兔苑,“经亘数十里”,征发民工,几年才修成。所养兔子,如被误伤,则置人于死地。曾有西域商人误伤一兔,“坐死者达十余人”。梁冀还在洛阳城西起别第,“以纳奸亡”。或“取良人,悉为奴婢,至数千人,名曰‘自卖人’”。

    权压皇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桓帝立梁冀妹为皇后。这样,皇太后、皇后均为梁冀的姊妹,其权势更加牢固。桓帝益封梁冀一万三千户,并增大将军府属官,倍于三公。又封其弟梁不疑为颖阳侯,梁蒙为西平侯,其子梁胤为襄邑侯,各万户。和平元年(公元150年),益封梁冀一万户,“并前所袭合三万户”。封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如长公主。

    元嘉元年(公元151年),朝议对待梁冀之礼。有司奏请梁冀“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礼仪比萧何”。增封为四县,“比邓禹”。赏赐金钱、奴婢、彩帛、车马、衣服、甲第,“比霍光”。朝会时,另坐一席。但梁冀还觉得“礼薄”,内心不悦。他独断一切,抓权不放。甚至官吏升迁必须先到梁冀家谢恩。辽东太守侯猛,任命时未谒见梁冀,梁冀“托以它事,乃腰斩之”。吴树被拜为宛令,到梁冀家谢恩辞行。到任后,“因诛杀梁冀宾客为人害者数十人”,梁冀深怨之。后吴树迁为荆州刺史,到梁府辞行,被梁冀鸩酒毒死。

    当时,郎中袁著愤恨梁冀凶横,上书桓帝建议让梁冀致仕,交出大权。

    梁冀知道后,密遣人逮捕袁著。袁著乃变易姓名,后托病伪死,但还是被梁冀捉到,悄悄杀死。袁著的学生被其侮辱,朋友郝絜、胡武也被害死。胡武家受株连者六十余人。

    梁冀指使众人上书桓帝,荐其子梁胤为河南尹。梁胤一名胡狗,时年十六,“容貌甚陋,不胜冠带,道路见者,莫不嗤笑”。其叔梁不疑为梁冀的行为感到羞愧,遂让位归第,闭门自守,梁冀不欲令与宾客交通,而害其交往者。至永兴二年(公元154年),梁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预”。

    梁氏灭族梁冀以援立之功,狂妄自大,操纵桓帝,桓帝内心不平。延熹元年(公元158年),太史令陈授陈述日食灾异之变,咎在梁冀。梁冀得知,害死陈授。桓帝由此发怒。这时梁冀又欲认邓贵人为己女以自固。实际上,邓贵人名猛,其母宣改嫁于梁纪(梁冀妻舅)。梁冀欲达到目的,害死知情人,又欲杀宣,被中常侍袁赦发觉,使宣得知报告了桓帝。桓帝大怒,决心除掉梁冀。

    桓帝与中常侍单超、唐衡、左悺、徐璜、具瑗等人,共同谋诛梁冀。梁冀怀疑单超等人的行为,乃使中黄门张恽入省宿,以防其变。具瑗以“辄从外入,欲图不轨”的罪名逮捕了张恽。桓帝使黄门令具瑗率兵千余人与司隶校尉张彪共围梁冀宅第。又使人收梁冀大将军印,徙封他为景都乡侯。梁冀与其妻孙寿自杀。梁、孙两氏的亲友皆受株连,“无少长皆弃市”,其他连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故吏宾客免黜者三百余人”,致使“朝廷为空”。事发突然,朝野鼎沸,“百姓莫不称庆”。“县官没收梁冀的财货斥卖,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散其苑囿,以业穷民。”

    第三十六章班固王充蔡邕班固、王充、蔡邕是东汉时期卓有成就的著作家。其中,班固和蔡邕既是文学家,又是史学家,王充是思想家。

    第一节班固班固的生平班固(32—92),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市东北)人,是班彪之子。班彪见另传。

    班固九岁能写文章诵诗赋,十六岁至二十三岁游太学。治学不拘于章句,着重领略大义。

    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班彪病死,留下了遗作《后传》。班固此时二十三岁,离开太学,返乡为父守丧,并检阅其父所作《后传》的手稿。此后,他感到“彪所续前史未详”,于是反复思考,欲继承和发展前人的史学事业,自永平(公元58—75年)初年起,着手撰写《汉书》,专写西汉一代二百三十年的历史。这是适应大一统的时代需要而编撰的。自司马迁撰《史记》之后,统一的西汉皇朝由盛而衰,经绿林赤眉起义和王莽篡权,西汉灭亡,东汉又随之兴起。在复杂的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中,封建统治阶级,一方面总结历史经验,在政治上作出对策;另方面又借助思想文化加强思想统治。史学为适应历史需要,只是补续《史记》是远远不够的。班彪的《王命论》和《后传》也只是适应临时之需,未能承担历史使命。班固写西汉全史,给大一统的西汉皇朝以突出的历史地位,总结它的兴亡盛衰及成败得失,才完全适应了历史的需要。

    就在班固着手编撰《汉书》不久,永平五年(公元62年)有人向朝廷上书,告发班固“私改作国史”。皇帝下诏收捕,班固被关进了京兆监狱,家中的书籍也被查抄。其弟班超担心他受委屈而难以自明,便上书,在汉明帝面前申说班固著述之意,地方官也将其书稿送到朝廷。汉明帝了解情况后,很欣赏班固的才学,召他到校书部,任命他为兰台令史。兰台是汉朝收藏图书之处。兰台的令史共有六名,秩六百石,掌管和校定图书是其职责。

    班固做了兰台令史,便和陈宗、尹敏、孟冀等人共同撰成《世祖本纪》,这是写汉光武创立帝业的历史。班固因此升迁为郎。他又撰写开创东汉的功臣列传以及平林、新市、公孙述等载记,共二十八篇,送呈朝廷。这些著述,都被后来官修的《东观汉记》所采用。完成上述著作后,他又在汉明帝指使下继续撰写《汉书》。他在散文赋《答宾戏》中,表示决心“专笃志于儒学,以著述为业”。先后历时“二十余年”,至“建初(公元76—84年)中”,完成了大部分著述任务。“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

    班固自为郎之后,“遂见亲近”。当时建都洛阳,而关中耆老犹望迁都长安。班固乃作《两都赋》,呈给汉明帝,“盛称洛邑制度之美,以折西宾淫侈之论”。《西都赋》和《东都赋》都是宏篇巨制。及汉章帝雅好文章,班固更加“得幸”,多次入宫与帝论学。据说“每行巡狩,辄献上赋颂,朝廷有大议,使难问公卿,辩论于前,赏赐恩宠甚渥。”建初三年(公元78①本节主要依据于《汉书·叙传》及《后汉书·班彪附固传》,凡引此两传文字不另加注。年),班固当了玄武司马,秩比千石,掌管守卫玄武门。次年,章帝于洛阳北宫白虎观召集诸儒,讲论《五经》异同。班固担任记录,会后奉命根据记录编纂成《白虎通义》(又名《白虎通德论》或《白虎通》)。这书是董仲舒以来儒家学派的法典性著作。

    元和元年(公元84年),北匈奴愿与汉人“合市”①,并要求“和亲”。章帝诏问群臣。议者意见不一,或以为匈奴“变诈”,不予理睬。班固发议:根据历史经验,应当通使修好,“上可继五凤、甘露致远人之会,下不失建武、永平羁縻之义”。章帝允许北匈奴前来“与汉贾客交易”,地方官府“赏赐待遇之”②。这大概与班固的建议有关。

    永元元年(公元89年),南匈奴单于向汉请兵征伐天灾**频仍的北匈奴。窦宪因罪惧诛,自求讨伐北匈奴以赎罪。窦太后乃任命窦宪为车骑将军出征北匈奴。班固为中护军,参与谋议。汉军与南匈奴兵等大胜,出塞三千余里,追至燕然山(今蒙古境内杭爱山)。班固奉窦宪之命,刻石勒功,记汉威德。次年,北匈奴单于遣使向汉请求和亲,窦宪奏请派遣班固行中郎将事,带领数百骑出居延塞迎接北匈奴单于。适值北匈奴单于被南匈奴击败逃走,班固到了私渠海(今杭爱山南)闻知对方情况,只好返回。

    永元四年(公元92年),窦宪因外戚专权而被和帝夺了兵权,被迫自杀。班固也由于和窦宪关系密切,而受牵累罢了官。班家奴仆以往曾仗势侮辱过洛阳令种兢。种兢起初因畏窦宪而含怒未发,待至窦宪垮台及班固失势,便将班固逮捕入狱。不久,班固死于狱中,年六十一岁。

    班固去世时,《汉书》功亏一篑,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完成,和帝令其妹班昭就东观藏书阁续成之,班昭续成八表,《天文志》由马续奉诏完成。可以说,传世至今的《汉书》,是经由班彪、班固、班昭和马续四人撰写,历时几十年才毕其功的;当然,其中最主要是班固二十余年心血的结晶。班固除编撰《汉书》外,还有很多诗赋文章,明代张溥曾辑《班兰台集》,近人丁福保辑有《班孟坚集》。

    班固的辞赋班固的辞赋很有成就。他写骚体赋;也写咏物小赋,最著名的是仿司马相如《子虚》、《上林》式的大赋。汉武帝好辞赋,其时辞赋高度发展,形成兴盛的文章风尚。宣帝亦好辞赋,并有所评论,认为“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辨丽可喜”;认为辞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奕远矣”。虽有所肯定,但亦比之于倡优博弈,视为“小道”。扬雄“少而好赋”,后来则以为类似“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他认为赋的讽谕作用甚微,而“不免于劝”。他不“尚辞”而“尚事”,以为“事胜辞则伉,辞胜事则赋”(《法言·吾子》)。赋以辞胜,辞是赋的特点和优点。有一类赋如司马相如的大赋,本来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行人之辞和纵横家之辞。扬雄根据自己创作辞赋的经验,对辞赋的评价实际是可信的。班固处于汉室的中兴时期,作《两都赋·序》,再一次评论辞赋的价值,认为“赋者古诗之流也。”它与诗歌一样是“润色鸿业”,为统治者的政治服①《后汉书·南匈奴传》。

    ②《后汉书·南匈奴传》。

    务的。他具体地说:“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要也。”他极力提高辞赋的历史地位,认为辞赋的兴盛,“而后大汉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他所以作《两都赋》却非倡优博弈之戏可比,而是解决重大的建都问题的。《两都赋》指《西都》、《东都》二赋,西都之宾盛夸西都长安,为周秦汉三代名都,汉“肇自高而终平,世增饰以崇丽,历十二之延祚,故穷泰而极侈”;东都主人盛夸东都洛阳,而语“建武之治,永平之事”,开国立制,归于节俭,以说服西都之宾,实后汉初期的一篇阿颂之辞。到后汉,辞赋的形式已成定局,一般堆砌词藻,连类并举,全面铺陈,以达其“劝百而讽一”的旨趣,班固的《两都赋》亦不例外。

    班固的传记文学在传记文学方面,班固也是一把好手。在《汉书》里,有不少这方面出色的作品,举例来说,《李广苏建传》写李广、苏建、李陵、苏武四人。其中写李广,基本用《史记》文,但有删改,有增益,有移易段落者。写李陵则几乎重写,利用《史记》者极少。从此传可以看出,班固并不只是概括地叙述史事,而亦不排斥细致的描写。此传写出了一个英勇战斗、以寡敌众最后失败的英雄,并同情司马迁对李陵的看法,引用了司马迁的话,说: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糵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輮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

    此传详细描写李陵的战斗实际为司马迁给李陵辩护强有力的证词。它的具体描写,是文学性很高的史文。

    班固写苏建,基本为《史记》文,增末句引出苏武,目的在新写《苏武传》,此为《史记》所无。《苏武传》也是有文学性的史文,是班固的新创。它表现出另一个英雄形象,出使匈奴十八年,千辛万苦,始终不屈,终有匈汉和解得以归汉的一日。它写苏武迎汉李陵送别的场面最为动人:于是李陵置酒贺武曰:“今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室,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陵虽驽怯,令汉且贳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奋大辱之积志,庶几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为世大戮,陵尚复何顾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异域之人,壹别长绝!”陵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催,士众灭兮名已聵。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兮将安归!”陵泣下数行,因与武决。这是李陵的自辩和自责,可见李陵原无投降匈奴之意,只是因为汉武帝听信流言蜚语随便杀了李陵全家,使李陵无以自明,无路可走而不得不耻辱地留居匈奴,直到匈汉和解苏武还朝才有机会吐露自己的心情。这段悲壮的描写,使二千年后读者认识到这场悲剧真正的根源只是汉武帝封建主义的无情和黑暗的**。

    《李陵传》和《苏武传》是《汉书》后部分突出的传记文学。

    《汉书》在史学上的贡献班固的主要学术成就是在史学方面,他所著《汉书》,是一部杰出的历史著作。

    《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它有十二纪、八表、十志、七十传,共一百篇(后人析为一百二十卷),主要记述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至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二百三十年的史事,个别篇章贯通古今数千年(如《古今人表》和十志)。全书八十余万字。它承袭了《史记》的体例而有所变化,《史记》是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汉书》则是纪、表、志、传四体,改“书”为“志”,舍弃“世家”,体例较为严整。它为断代体“正史”定下了格局,遂为后代正史不祧之宗。我国传世的“廿四史”,除《史记》和《南史》、《北史》外,都是沿用《汉书》的体例。详赡是《汉书》的一大特点。《汉书》中有关武帝以前的史事,多采自《史记》,甚至有抄袭之嫌,但实际上补充了很多内容,也有些删改。例如,《汉书》增设了《惠帝纪》和贾山、李陵、苏武、张骞等传,创立《古今人表》和刑法、五行、地理、艺文等志;萧何、韩信、刘安等传中,增加了不少史料,特别是在一些纪、传中记载了很多诏令、奏议、诗赋、文章。这就大大地丰富了汉代史的内容。武帝以后的记载,大概是缀集班彪《后传》及各家续《史记》之作,加以编撰而成。各家所作及《后传》早已散佚,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从班彪的《前史略论》“今此后篇,慎核其事,整齐其文,不为世家,唯纪、传而已”来作推敲,《后传》大概只有纪、传,而无表、志。看来,班固写武帝以后史事的任务也是艰巨的,撰十志尤非易事。

    从《汉书》的总体来看,十二纪写西汉十二世君国大事,记明年月,多列事目,不写细节,起提纲作用。八表,有六个王侯表是从《史记》中的汉王侯表发展起来的;《百官公卿表》比之《史记·将相名臣表》丰富得多,既叙述秦汉官制演变,又记录汉代三公九卿的任免;《古今人表》把远古至楚汉之际的人物列为九等,未列汉人。十志,是律历、礼乐、刑法、食货、郊祀、天文、五行、地理、沟洫、艺文等,记述古代政治、经济制度及文化思想史。七十传,先专传、合传,后类传,记载西汉各种人物、各个民族及邻近诸国,末尾传写王莽及《叙传》。

    十志最体现《汉书》的详赡。《食货志》记述西周至王莽时期的农业、农政、货币和财政的情况。《刑法志》记述西周至东汉初年的军制和刑法的历史变化。《地理志》概述古今地理沿革,汉代政区,以及各地区的范围、山川、户口、物产、风习和中外交通。《沟洫志》记述古今水利事业,详载了贾让的治河三策。《礼乐》、《郊祀》二志记载历来的礼乐文化和祭祀制度。《天文》、《律历》二志记有古代自然科学的宝贵资料。《五行志》详记了自然界古今很多的灾异现象。《艺文志》吸收了刘歆《七略》的成果,著录了西汉末年皇家藏书的情况,并综述了各种学术派别的源流和短长。这些详细的记载,把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自然史的著述,在《史记》八书的基础上,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极大地丰富了历史的内容,对后世纪传体史书的志影响很大,对后来《通典》、《文献通考》的影响也不小。

    《汉书》所记民族历史,比《史记》增多了。它把《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汉朝与西域间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史,西域几十个地区或国家的历史,为研究我国古代民族史和中外关系史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这样的记述,为后世正史所取法,形成了一个优良的传统。故《汉书》在中国史学史上有“文赡而事详”之誉。

    大一统和正统思想是《汉书》的又一大特点。首先,它肯定大一统,给统一的汉代政权和多民族统一国家以应有的历史地位。秦汉的一统,在我国历史上有重大意义,《史记》已写出了中国古代趋向统一的历史大势,但尚未完整地记载汉代统一的历史。《汉书》吸收了《史记》的经验,加以改进和发展,从时间、地域、人事、思想文化诸方面详述汉代统一,给汉代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歌颂一统大业,这是应予充分肯定的。

    其次,它推崇汉为正统。《汉书》写道:“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尚)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高帝纪》)神化刘邦兴汉符合天命。同时又否定被汉取代的秦朝和篡汉的王莽政权都不符天命,只是“余分闰位”(《王莽传》),没有合法的历史地位。这种封建正统观念,是非历史主义的,它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故后世封建史家有正闰之论。同时,它卑视非汉的政权和非帝系的人物。秦末农民大起义对于汉之代秦起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史记》将陈涉列于“世家”,将项羽列于“本纪”,给以较高的历史地位;而《汉书》则将陈涉和项羽一律列于“传”。王莽建立过政权,且不论其政治得失,就体例而言,也应当入纪,而《汉书》只列于“传”。这些都反映了作者的正统思想。《汉书》的大一统和正统思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今应当审慎地予以分析批判。

    再次,它独尊儒学思想。《汉书》评司马迁曰:“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司马迁传》)这正表明它以“圣人”之是非(实即封建正统思想)为准则。它独尊儒家和《六经》,把诸子、诗赋视为“《六经》之支与流裔”(《艺文志》)。它把凡是结宾客、广交游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势力的人都称为游侠,斥其为“背公死党”(《游侠传》),它谈谋生之道,也强调封建等级,说“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要求老百姓“贵谊(义)而贱利”(《货殖传》)。这种与司马迁《史记》对立的观点,确是宣扬封建**主义的正统思想。

    还有,它杂有神学色彩。汉代统治者有意宣扬天人感应论和五行灾异说,故使全社会和学术界都程度不等地受了影响,《汉书》作者也难幸免,故它在记述史事中,往往夹杂这种思想和说教。如讲汉得“天统”,汉为“火德”,讲五行灾异,天变与人事的符应(见《天文志》、《五行志》),这种思想渗透于其书。不管作者是有意或无意,写得多或少,实际上是在起了一定的宣扬天人感应论和五行灾异说的作用,而为汉朝封建统治服务。

    《汉书》因其在史学史上的地位和意义,深为后世学者所重视,历来研究它的学者甚众,颜师古的《汉书注》、王先谦的《汉书补注》,以及近人杨树达的《汉书窥管》、陈直的《汉书新证》等,都对汉书学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第二节王充王充的生平王充(公元27—约97),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祖先为魏郡元域(今河北大名县)王氏家族。先辈曾几世从军有功。祖上以军功受封于会稽阳亭(今址不详),不久因故失爵,就此定居在那里。此后他家或务农,或经商,并有世代任侠的传统。

    王充家境贫寒,困难的环境使他很早成熟。儿童时“恭愿仁顺,礼敬具备”。六岁开始习字,八岁出入书馆。稍长,王充开始学习《论语》、《尚书》,一日可背诵千字。青年时期入太学读书,曾以班彪为师。

    刚刚成年的王充,就承担起养家重任。先是回乡以教书为业,在地方官府做过小官吏。大约三十岁以后,他辞官家居,潜心著述,作《讥俗》、《节义》十二篇,著《论衡》八十篇,二十余万言。

    元和三年(公元88年),他六十岁,为避祸举家迁往扬州郡,转徙于丹阳(今安徽宣城)、庐江(今安徽庐江)、九江(今安徽寿春)等地。此间扬州刺史董勤曾召他任从事,又转任治中,不久退职回家。章和二年(公元88年),同郡友人谢吾夷上疏章帝,推荐王充,章帝特命以公车待诏。王充以病为由,推辞不就。

    王充晚年贫病交困,无人帮助。他写下了最后的著作《养性》十六篇。

    七十岁以后,王充病逝于家中。

    自然无为的唯物主义思想王充继承朴素唯物主义传统,他对天地的性质做了唯物主义的说明。他说:“天地,含气之自然也。”“夫天者,体也,与地同。”不论天是体,还是含气的自然,都从根本上肯定了天地的自然物质属性。

    从天地的物质属性出发,王充阐发了天地自然无为的理论观点。所谓天地自然无为就是:“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他认为天地的运行是一个自然变化过程,不具备任何精神作用,人和万物都是在天地运行中自然产生的,是“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而绝非“天地故生人”,“天故生万物”。他用气和气化说解释万物的生成变化,丰富了古代的朴素唯物论。

    在天人感应说甚嚣尘上之时,王充的天道自然无为思想具有鲜明的战斗性。

    他首先对当时盛行的君权神授之说和谶纬符命的种种神异传说做了有力驳斥。王充对于当时流行的刘邦母与蛟龙感而生刘邦的传说,大胆提出异议。他说:“含血之类,相与为牝牡。牝牡之会,皆见同类之物。今龙与人异类,何能感于人而施气?”对美化统治者的符瑞说,如周代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鱼、赤乌而受命等神话,王充用偶然巧合加以解释:“文王当兴,赤雀适来;鱼跃鸟飞,武王偶见。非天使雀至白鱼来也。”

    谴告说是汉代天人感应论的核心。王充对它进行了重点批驳。灾异说特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王充传》和王充《论衡》,凡引上述传文者不另作注。别重视日食、月食,认为这是统治者失德所致。王充指出:“在天之变,日月薄蚀,四十二月日一食,五月六月月亦一食。食有常数,不在政治,百变千灾,皆同一状,未必人君政教所致。”对于所谓旱灾是天神对人君骄横暴虐的谴责,涝灾是天神对君主迷恋酒色的惩罚,虫食谷物、老虎吃人是天神对官吏为奸的警告等等神学呓语,王充都予以有力的批驳。他还运用矛盾律对谴告说进行总的清算:“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不惮劳也。”

    王充还追究谴告说产生的原因及其实质,说:“《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欲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这是非常深刻的见解。

    无神论思想鬼神之说是儒家祖先崇拜的立脚点,是古代较为普遍的世俗迷信。王充针锋相对地提出“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无鬼论主张。

    王充首先从形神关系上对无鬼论加以论证:“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他强调“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王充从物质决定精神的哲学观念入手,否定鬼的存在。这为后来范缜的神灭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对于无鬼说,他还做了一个风趣、但很有说服力的论证:从古以来,死者亿万,“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加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

    王充用生理和心理的原因说明鬼神怪念的产生:“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优惧,忧惧则鬼出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所谓鬼不过是人们由于疾病、畏惧而产生的一种幻觉而已。这个说明很接近客观实际。

    王充还把无鬼论引入薄葬说,批判了儒家的厚葬。他指出,只有“明死人无知”,才能定“厚葬无益”①。王充克服儒、墨两家学说的片面性,把薄葬主张与无鬼论结合起来,使这一主张立足于坚实有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王充用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的朴素辩证思想,否定了成仙得道、长生不死等迷信。他推论道:“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因而“诸学仙术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这对于沉迷此道的封建帝王及众多信男信女,无异当头棒喝!

    当时各种迷信禁忌之说盛行,举凡盖房迁居、丧葬嫁娶、沐浴裁衣等等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要择良日,卜吉凶,唯恐得罪鬼神,触犯忌讳,招来祸患。王充在《论衡》中,专门写了《四讳》、《■时》、《讥日》、《辩祟》、《难岁》、《诘术》、《解除》、《卜筮》等篇章,一一对世俗迷信的各种说法作了批驳。如说“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罹丽刑法,不曰过所致,而曰家有负。居处不慎,饮食过节,不曰失调和,而曰徙触时。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污,而曰葬日凶。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祷先祖,寝祸遣殃。疾病不请医,更患不修行,动归于祸,名曰触祸”,实在是舍本求末的行为,是“用知浅略,原事不实,俗人之材也”。这是非常清醒的药石之言,不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有指点迷津的作用,就是在今天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充对卜筮迷信也有所批判。他认为人世间的祸福吉凶,决定于人事,也决定于时命,唯独不决定于鬼神。他说:“行尧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灾消灭,虽不逐疫,疫鬼不往。行桀纣之行,海内扰乱,百祸并起,虽日逐疫,疫鬼犹来夫论解除,解除无益;论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祝无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这是可贵的见解。

    为什么会产生诸多忌讳迷信之说呢?他认为:一是统治者神道设教,“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二是人们对于吉凶祸福产生种种错觉,把许多巧合事件作为吉凶的根据;三是搞迷信者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积祸以惊不慎,列福以勉畏时”,是在“惊惑愚暗,渔富偷贫”。所以说,“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实知的认识论思想对于知识来源问题,王充否认生而知之的观点。他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基础,知识源于后天的学习。他申明:“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学之乃知,不问不识。”用认识论划清了与先验论的界限。

    对于儒者论圣人“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的离奇妄语,在《实知》里用孔子不能先知先觉的十六件事实加以诘难。如“匡人之围孔子,孔子如审先知,当早易道,以违其害。不知而触之,故遇其患。”又如“子入太庙,每事问”,如果真的生而知之,又何劳询问呢?

    王充还强调实践对于知识技能的决定作用:“齐都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尝见,巧女未尝为,异事诡手,暂为卒睹,显露易为者,犹愦愦焉。方今论事,不谓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尝过,而曰知不达,失其实也。”这是把实践纳入认识论的高见。

    王充还强调感觉经验的可贵,也看到了直观感觉的局限性,因而提出要想得到正确的知识,还必须经过一个“揆端推类”、“以心原物”的逻辑推理和思维判断过程。他说:“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推断是非,“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这把古代唯物主义认识论大大推进了一步。

    王充在认识论中提出的“效验”,就是用事实来检验言论的当否。他认为:“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终)不见信。”这个观念的提出,提高了王充辨别是非的水平,也增强了王充论定是非的能力。王充用“以心原物”和“效验”的方法,对儒家经传虚妄失实之处提出质询和攻讦。

    王充认为,古书传说中的尧、舜、禹、汤、文、武之治,都经过了增饰与放大。他在《语增》、《儒增》、《艺增》等篇章中列举出很多经传及传说中美化上古之世的实例加以反驳。比如:儒书里面“称尧、舜之德,至优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遗在成、康,刑错不用四十余年”;可是,又写有尧、舜、文、武、成、康用兵征伐之事。尧、舜、成王既然大动干戈,四出征伐,怎么可能“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四十余年”呢?另外所谓“武王伐纣,兵不血刃”,“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等等说法,他都认为是在夸大其词。他正确地阐明,这些说法的本意是要褒美先王,但是“为言不益,则美不足称;为文不渥,则事不足褒”,夸张、虚美是起不到预期宣传效果的。

    王充在批判“好褒古而毁今,少所见而多所闻”的尊古卑今之论时,表述了今胜于古的历史发展观点。他把周与汉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夫实德化则周不能过汉,论符瑞则汉盛于周,度土境则周狭于汉,汉何以不如周?”理直气壮地声言当今胜于三代盛世。

    王充很少偶像崇拜。为了求真求实,他把质询的矛头指向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在《问孔》中,他揭示出孔子学说中的多处矛盾。

    王充自己对《论衡》的写作旨意做了明确说明:“《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求真求实是王充理论学说的根本出发点,是《论衡》一书的灵魂。

    王充思想局限和内在矛盾王充的进步思想,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也有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和十分明显的内在矛盾。

    王充在《论衡》中用《齐世》、《宣汉》、《恢国》、《验符》、《须颂》等篇章颂扬汉朝的历史功绩,这对于战胜复古倒退思潮,推进社会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其“宣汉”用意真诚,无可怀疑;所谓“宣汉非出本心”的说法,是一种误解。但是,王充宣汉很少使用历史的方法,却把瑞应说当作最得力的武器。这就产生了他思想中的一个矛盾——反对感应论与宣扬瑞应说,对瑞应说时而赞同时而反对的矛盾。在《恢国》中,甚至重弹“高祖母妊之时,蛟龙在上,梦与神遇”的滥调。

    王充用元气自然论,批驳了神学目的论。但在人的穷通祸福和社会的治乱兴衰上,由于他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不懂得在社会本身寻找原因,只好拾起命定论武器,说人“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这种命是在娘胎里就决定了的,人们对此根本无能为力:“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慎,不能避祸。”由个人的命定推而广之,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系于时数:“国当衰乱,贤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教之行废,国之安危,皆在命时,非人力也。”这个论断的要害,是除了命或时数之外,人事与社会因素都与国家治乱安危无关。甚至还说:“国之危殆灾害,系于上天。”从中我们看到他从依违于循环论和天命论之间,最终滑向天意史观的轨迹。这造成了他思想中另一个重大矛盾。即在命运面前无所作为的悲观思想,在从畏天、戡天到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进程中,它是一个严重的历史倒退。这是王充思想中的最大弱点。

    王充在否定有鬼论的同时主张有妖说,这妖怪到处存在:“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承认妖的存在是王充向迷信妥协的表现,这同承认人死为鬼在实质上并无二致。因此,有妖论成为王充思想的一大芜累。

    承认王充思想中的缺陷与矛盾,不论是源于他所处时代科学与思维的不发达;是源于他阶级地位的限制;还是源于他稍嫌严重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都不能因此而否定他贡献出那么多至今还闪耀着真理光芒的思想瑰宝。

    第三节蔡邕①蔡邕家世蔡邕(133—192),字伯喈,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西南)人。六世祖蔡勋,好黄老,汉平帝时为郿县令。王莽篡汉,拜蔡勋为厌戎连率(陇西郡守)。蔡勋面对印绶,仰天叹道:“吾策名汉室,死归其正。”祖父蔡携,字叔业,汉顺帝时“以司空高弟迁新蔡长”。父蔡棱,字伯直,“处俗孤党,不协于时,垂翼华发,人爵不升”。行为清白,谥曰:“贞定公”。

    蔡邕笃孝。母尚滞病三年,他侍母“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者七旬”。母卒,“庐于冢侧,动静以礼”。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里“高其义”。

    政治活动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年),蔡邕步入仕途,先在司徒桥玄府干事,受到桥玄的器重,出补河平长。不久,召拜为郎中,校书于东观,进而迁为议郎。

    先是,朝议认为“州郡相党,人情比周”,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互相监临。到了这时,又制订了“三互法”,规定诸州郡行政长官,不仅不能任用本籍之人,而且两州人士及婚姻之家也不能交互任官。其目的是防止官吏来互相勾结庇护。但“禁忌转密,选用艰难”,致使幽、冀两州,欠缺不补。所以,蔡邕上书皇帝,指出幽、冀两州官职欠缺不补,耽误了政事,就是因避“三互法”。他建议赶快突破禁令,选用人才,安置诸州刺史。结果,他的建议如石沉大海。

    灵帝时,天灾连年不断,雷霆、疾风、地震、陨雹、蝗灾等,往往数害并发,加之鲜卑不时侵扰,百姓赋役加重。熹平六年(公元177年)七月,灵帝制书“引咎”,要求群臣各陈政要及当务之急。

    蔡邕上书,陈述七事。第一,行祭“宜如旧典”。他说:郊祭“五帝”,是为了“导致神气,祈福丰年”;庙祭祖宗,是为了“追往孝敬”。这些都是帝王的“大业”,应当排除一切禁忌,按故典行祭。第二,广开言路,使“抱忠之臣展其狂直”。他认为,国之将兴,能听到至言,从而“内知己政,外见民情”。第三,广求贤才,“以劝忠謇”,“博开政路”。第四,督察贤奸。应当恢复朝廷遣使的办法,“纠举非法”,同时“更选忠清,平章赏罚”。对官吏要进行年终考核,处分优劣,“使吏知奉公之福,营私之祸”。第五,以经术取士。不能以“书画辞赋”的“小能小善”取士,而要取“通经释义”的人才。第六,考察治民的长史。应“以惠利为绩,日月为劳”。以政绩的优劣,定赏罚升黜。第七,慎选太子官属。他指出,前以宣陵孝子为太子舍人,须知今虚伪小人,“假名称孝”,应当“搜选令德”。

    蔡邕所陈七事,大多与官吏制度有关。他认为,天灾**与官吏良莠有密切关系;而解决的办法,只有革除吏制的弊端,惩治不法官吏,选择贤良任用。

    ①本节主要依据《后汉书·蔡邕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蔡邕的奏疏送了上去,灵帝采纳了部分建议,如亲自迎气于北郊,行辟雍之礼,令宣陵孝子为太子舍人者,一律改为丞尉,以及置鸿都门学等。但是,对于涉及吏制弊端的问题,灵帝并未触动,因此,问题依然如故。

    当时灾异多次出现,吏民惊忧。光和元年(公元178年)七月,诏蔡邕与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c等人,引入崇德殿,使宦官曹节、王甫询问灾异产生的原因,以及清解的办法。蔡邕认真作了回答。皇帝又特诏要他不必顾虑,“指陈政要”,封好上奏。蔡邕说天对于汉朝非常关怀,“故屡出妖变,以当谴责,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现在发生灾害,主要原因在“寺署”(指宦官),这是老天给予的监戒。还有一些灾异,是“妇人干政”、“小人在位”的“天戒”。对付的办法,只有“忍而绝之”,意即解决宦官专权、妇人干政等问题,才是报答“天望”的切实措施。末了,他还要求皇帝保密,泄密则有“杀身之祸”。灵帝看了奏章而叹息,因起更衣。宦官曹节在后偷看了奏章,并泄露了出去。一些仇家便伺机报复。

    蔡邕与司徒刘邰原有矛盾。其叔蔡质与将作大匠杨球也有矛盾。杨球是中常侍程璜的女婿,程璜使人飞章诬告蔡邕、蔡质多次以私事“请托”于刘邰,邰不听,蔡邕怀恨在心,便企图中伤之。灵帝得书,令尚书召蔡邕诘问。蔡邕上书陈述情况:我与刘邰本有宿怨,错在对方,我父子(指叔父蔡质与己)本无伤陷对方之事,竟然出现谤书,应当以我之言与刘邰“参验”,以澄清是非。实际上,问题出在我上次的奏章中“讥刺公卿,内及宠臣”,招来了诽谤。请灵帝主持正义,否则,“言者不蒙延纳之福,旋被陷破之祸”。再者,这事与我叔父蔡质无关,不当株连于他。我年已四十六,孤特一身,忠言而死,“死有余荣”。灵帝昏愦无能。蔡邕及蔡质还是被关进洛阳牢狱,被劾为“仇怨奉公,议害大臣”,定了“大不敬”之罪,弃市。

    案件报告皇帝。中常侍吕强觉得蔡邕无罪,为其说情,灵帝也想起以往的奏章,下诏“减一等,与家属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即流放朔方而不能再赦免了。杨球收买刺客,令追杀蔡邕于路途。刺客为蔡邕的忠义所感动,不肯下手。杨球又贿赂其部主毒杀蔡邕,而受贿者反以其情告诫蔡邕要严加防范。因此,蔡邕幸免于难,徙居于五原安阳县。次年大赦,灵帝改变“不得以赦令除”的诏令,宽宥蔡邕还归本郡(陈留郡)。

    蔡邕在五原安阳县服刑九个月,将还,五原太守王智为他饯行。王智乃宦官王甫之弟。酒酣,王智起舞对蔡邕劝诵,蔡邕却不予理睬。王智在宾客前感到失了脸面,恼羞成怒,骂蔡邕道:“徒敢轻我!”蔡邕拂衣而去。王智记恨在心,密告蔡邕“怨于囚放,谤讪朝廷”。宦官更加“恶之”。蔡邕为了避祸,乃“亡命江海,远迹吴会”。在吴度过了十二年。

    跟董卓的关系中平六年(公元189年),灵帝卒,董卓为司空。董卓想借蔡邕的名气巩固地位,征他入朝。蔡邕称病不出。董卓大怒,骂说:“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令州郡催蔡邕速行。蔡邕不得已,应征,拜为祭酒,“甚见敬重”。继而补侍御史,又转为侍书御史,迁尚书。“三日之间,周历三台”。不久,迁为巴郡太守,复留为侍中。初平元年(公元190年),拜蔡邕为左中郎将,随献帝迁都长安,封为高阳乡侯。

    董卓的宾客部曲欲推崇董卓比姜太公,称为“尚父”。蔡邕说:姜太公辅周翦商,故特为其号。你威德“诚为巍巍”,然还不可称尚父,要等到关东平定,车驾还返旧京洛阳,然后才议尊号。董卓接受了他的意见。当时关东以袁绍为首的反董势力很强,蔡邕之言实是反对尊董卓为“尚父”的托词。初平二年(公元191年)六月,蔡邕借董卓问及地震,答道:地动者,“阴盛侵阳”,乃“臣下逾制”所致,并指出董卓车舆僭越的事实。董卓于是改乘“皂盖车”。蔡邕的诸多建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董卓的权欲。蔡邕虽然很受董卓器重,并想借此提出有益时政的建议。但董卓刚愎自用,蔡邕恨他很少听取意见,对从弟蔡谷说:“董公性刚而遂非,终难济也。”表示想脱离董卓而东去,以待时机。蔡谷说他状貌异常,很难瞒过众人。蔡邕只好作罢。

    董卓被诛时,蔡邕在司徒王允处,不经意地叹息,形之于色。王允勃然斥之,说:董卓乃“国之大贼”,你受其“私遇”而忘大节,岂不是一路货色。即收付廷尉治罪。蔡邕表示愿受刑得以“继成汉史”。士大夫为其说情,太尉马日c也劝王允勿失人望。王允说:“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既无益圣德,复使吾党蒙其讪议。”蔡邕遂死于狱中,时年六十一。

    善音律,能文章,有志于汉史蔡邕博学多才,他善音律,能碑传文字,有志于续修汉史。蔡邕善弹琴,还能制作琴,深知琴音。他逃难于吴时,听到吴人烧桐炊饭的火烈声,知道是良木,乃以桐木制琴,果然发出美妙之音,而琴尾犹焦,故时人称为“焦尾琴”。他在家乡时,应邻人之召去饮酒,到达时乡人已酒酣,听到屏后弹琴之声,仔细听之,觉得琴音有“杀心”,便返回家去。主人得知蔡邕至门而去,便向蔡邕追问何故。蔡邕说了原因,众人觉得奇怪。弹琴者说:我鼓琴时,见螳螂方向鸣蝉,蝉将去而未飞,螳螂为之一前一却,我唯恐螳螂受害,这可能就是“杀心”形之于声吧?蔡邕莞然而笑,说:这就是了。

    桓帝时,宦官徐璜、左悺等五侯专权恣肆,听说蔡邕善于弹琴,以皇帝的名义令陈留太守督促蔡邕到京师。蔡邕不得已,行至偃师,称病而归,“闲居玩古,不交当世”。

    蔡邕著述很多,“所著诗、赋、碑、诔、铭、赞、连珠、箴、吊、论议、《独断》、《劝学》、《释诲》、《叙乐》、《女训》、《篆埶》、祝文、章表、书记,凡百四篇,传于世”。其中,《释海》是蔡邕仕宦前的作品,其宗旨是“斟酌群言,韪其是而矫其非”,表达“贫而不耻”的思想,标榜淡于名利的清高品格。《释诲》体现了蔡邕早期的思想状态。

    传世的《蔡中郎文集》保留了蔡邕七十余篇作品,其中多数是碑铭。碑铭虽然有歌功颂德的成份,但它的史料价值却很高,个碑传所传记的一些人,《后汉书》颇缺其传,故碑又成了独一无整二的史料。碑文中的得意之作是《郭林宗碑》。蔡邕在碑文中称郭林宗“砥节励行,直道正辞,贞固足以干事,隐括足以矫时”。他曾对友人卢植说:“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①熹平四年(公元175年),蔡邕曾与当时一些学者“奏求正定《六经》①《后汉书·郭太传》。

    文字”,以订正后学对儒家经籍的穿凿,得到灵帝允准。他自书丹于碑,使工人镌刻立于太学门外,这就是有名的《熹平石经》。“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

    蔡邕所作碑文,很受当时人的喜爱。传说祢衡能背下来他的一篇碑文,“惟两字缺”②。

    蔡邕的史学造诣也很深。他曾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因遭事故不得成书,他曾上书自陈,奏其所著十意。《后汉书·蔡邕传》引李贤注引《邕别传》说,“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以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著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绪者四,前志所无臣欲著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

    蔡邕既死,郑玄闻而叹曰:“汉世之事谁与正之?”此可见蔡邕对汉史造诣之份量。蔡邕所叙汉事,有《灵帝纪》及十意,有列传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乱淹没多不存。看来,继汉史者,班固以后,蔡邕是一大家。

    第三十七章仲长统王符崔■仲长统、王符、崔■是东汉末年的政治家。

    第一节仲长统生平与著述仲长统(180—220),字公理,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

    仲长统自幼勤奋好学。他博览群书,写得一手漂亮文章。二十多岁的时候,他在青、徐、并、冀(今山东、淮北、山西、河北)等地游历访学,扩展了自己的学识。凡是与他交往的人都很佩服他。当时的并州刺史高于是袁绍的外甥,向来贵显有名,门下网罗了不少游士。仲长统去拜访他,很受敬重。高干以当世事务向他请教,他指出了高干的毛病在于“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提醒他应深以为戒。高干十分自负,听不进仲长统的逆耳之言。仲长统见言不见从,就辞别而去。不久,高干举兵叛乱,灭族。仲长统不拘小节,一些人目他为“狂生”。他有政治见解,却不愿做官。每当地方官想推举他出仕,他总是以病为由加以拒绝。他的才智得到尚书令荀彧的赏识,被推荐任尚书郎。后来,一度做过丞相曹操的军事幕僚。汉献②谢承《后汉志》卷五。

    ①本节主要取材于《后汉书·仲长统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帝被逼退位之年,他与世长辞,年四十一岁。

    仲长统著《昌言》一书,三十四篇,大概在宋代开始散佚,现存者,均已收入严可均《全汉文》中。

    天人关系论仲长统在天人感应学说居于正宗统治地位的时代,明确提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观点,表现出他哲学思想的唯物主义倾向和历史进步性。

    仲长统认为人们的行为与措施是关乎社会治乱的主要因素,灾异祥瑞的所谓天道则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他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这个观点。如果人事修正,自然会天下大治:“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罪恶,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如果人事悖乱,对于上苍再顶礼膜拜也无法避免败亡的下场:“王者所官者非亲属则宠幸也,所爱者非美色则巧佞也。以同异为善恶,以喜怒为赏罚。取乎丽女,怠乎万机。黎民冤枉类残贼,虽五方之兆不失四时之礼,断狱之政不违冬日之期,蓍龟积于庙门之中,牺牲群于丽碑之间,冯相坐台上而不下,祝史伏坛旁而不去,犹无益于败亡也。”由此他得出结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欤?”

    既然天道居末,对它不学、不知、不信是理智的、正确的态度,沉迷其中则是下愚之人所为。他用汉代的史实说明,刘邦、刘秀以及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霍光、丙吉、魏相等二主数子之所以威震四海,建功立业,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他不便明言的昏主庸臣败国亡家的现实则告诉人们:“故知天道而无人略者,是巫医卜祝之伍,下愚不齿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乱迷惑之主,复国亡家之臣也。”仲长统明确划开具有神学意味的天道与人事的界限,强调人事、人略的重要,把“知天道”、“信天道”作为下愚不齿之民、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才从事的低级迷信活动,表现出对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否定态度,在当时具有鲜明的战斗性和积极的意义。

    仲长统认为应该遵从的“天之道”是星辰运行、四时代序等自然界变化的法则,而不是吉祥灾异的神学虚构。他说:“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他以农业为例,说明顺应自然的重要:“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而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钟之。”强调自然的变化有一定规律,人们根据其变化规律决定自己的行为,就会得到成功。仲长统还对当时流行的巫祝、祈禳、丹书、厌胜、时日、风水等神学迷信活动做了揭露批判。他指出要想寿孝吉祥,就要从讲究卫生、医治疾病和修正行为等方面努力来求得。舍此而求诸鬼神迷信,是通人所深疾的迷、误、惑的行为。他说:“常俗忌讳可笑事,时世之所遂往,而通人所深疾也!且夫掘地九仞以取水,凿山百步以攻金,入林伐木不卜日,适野刈草不择时,及其构而居之,制而用之,则疑其吉凶,不亦迷乎!简郊社,慢祖祢,逆时令,背大顺,而反求福祐于不祥之物,取信诚于愚惑之人,不亦误乎!彼图家画舍,转局指天者,不能自使室家滑利,子孙贵富,而望其德致之于我,不亦惑乎!”①这个批判是很深刻的。

    历史治乱说仲长统对历史变化趋势做了比较精辟的分析。他阐述社会的治乱遵循着一个由盛而衰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有由人事而决定的演进程序,与天命、历数是没有关系的。他把这个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武力兼并天下,建立统治秩序。他说:“豪杰之当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也。无天下之分,故战争竞起焉。”

    第二阶段:人心思安,社会稳定。他说,“及继体之时,民心定矣。”

    百姓“安居乐业,长养子孙,天下晏然,皆归心于我矣。”处于秩序初建的稳定阶段,即使是无德、无能的昏庸君主也可作威作福而不至于有倾覆的危险。

    第三阶段:运徙势去,天下大乱。“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骋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使饿狼守庖厨,饥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怨毒无聊,祸乱并起,中国扰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统治者骄奢淫逸,罪恶多端,使生灵涂炭,祸乱并起,自身的威权也就随之丧失。

    历史的治乱过程从争夺权势开始,经继体之君凭借威权进行统治,到滥用权势导致败亡,这样循环往复进行。这个趋势是由人们行为决定的,一旦形成,又非人力所能挽回。“存亡以之迭代,政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也。”这就是他的结论。把君主**作为社会动乱的根源,是他历史眼光敏锐之处。指出“富贵生不仁,沉溺致愚疾”的客观趋势,显示出他历史思考的深度。用人文主义的历史治乱说同三统循环的神意史观相对抗,更表现出他历史观的珍贵价值。但满目疮痍的动乱现实、地主阶级的立场和时代的局限,限制了他的眼界。把历史治乱看作周而复始的过程,落入了历史循环论的窠臼。“乱世长而化世短”的基本估计和“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的历史结论,虽然具有揭露封建统治反动本质的思想意义,却是违背历史规律的主观臆断。他对社会似乎已完全绝望,“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他感到世事茫茫,苦海无边,看不到社会的出路在哪里,看不到历史发展的光明前景。这种悲观主义的历史怀疑论是消极无益的。

    政治批判思想仲长统的思想是矛盾的。他既有超世脱俗、寄情山水的精神追求,又时时为经济残破、战乱不息、民众流离的悲惨世界而感愤叹息;他既有社会危乱、无法救活的悲叹,又不放弃对匡世济民良策的寻求。

    仲长统对东汉黑暗的社会现实作了深刻观察,揭示了造成国家衰败、社会残破的原因。他的批判笔触首先指向以帝王为中心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奢淫无度。他指斥帝王,“今为宫室者,崇台数十层,长阶十百仞,延袤临浮云,上树九大旗,珠玉翡翠以为饰,连帏为城,搆帐为宫,起台榭则高数十百尺,①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

    壁带加珠玉之物,木土被绨锦之饰。”①对于恶性发展的豪强大地主势力,他进行了抨击:“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他们运用诈力聚敛财富,作威作福,不要说广大劳动人民被他们敲骨吸髓,在死亡线上挣扎,就是“清洁之士”也“徒自苦于茨棘之间”。社会分配的不公,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这抓住了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

    他认为东汉政权的颓靡不振与外戚、宦官势力的膨胀是分不开的。他阐述外戚专权的危害:“汉兴以来,皆引母党为上将,谓之辅政,而所赖以治理者甚少,而所坐以危乱者甚众。”又说:“东汉桓、灵之世,宦官跋扈,前后五十余年,天下亦何缘得不破坏耶?”

    他认为豪强势力膨胀的根本原因是“分田无限使之然也”,土地私有,自由兼并,造成了经济秩序的混乱。改变的办法就是实行“井田”法。土地公有,使民财均匀,是走向太平治世的根本措施。如果一时不能恢复井田制,也要采取变通措施,“限夫田以断并兼”。即使是“土广民稀,中地未垦,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绝不能任人自取。

    为了防止外戚、宦官擅权,他主张逐层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政府和政府的各个部门,“使通治乱之大体者,总纲纪以为辅佐;知稼穑之艰难者,亲民事而布惠利。政不分于外戚之家,权不入于宦竖之门。下无侵民之吏,京师无佞邪之臣。”①他还主张选任称职的丞相总领朝政,或给三公以重权,削夺外戚、宦官权力。这在当时是很切实的救弊措施。

    仲长统十分重视德教与刑罚的关系问题,阐述:“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罚为之佐助焉。”②在以德教为主的思想指导下,他提出了十六条政务原则:“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委积,去末作以一本业,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厉风俗,核才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赏罚以验惩劝,纠游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他认为,以此十六条作为“政务”,操之有常,课之有限,坚持下去,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仲长统的人生观是迷惘、矛盾的。一方面,他主张以儒家学说指导为人处世。在事亲、敬君、交友方面,都要尽心诚意,既要孜孜不倦,内省诸已,又要对尊长、朋友负责,勇于纠正他人的过失。他轻视天下士人的“三俗”、“三可贱”、“三奸”,说:“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交游趋富贵之门,二俗;畏服不接于贵尊,三俗。天下之士有三可贱:慕名而不知实,一可贱;不敢正是非于富贵,二可贱;向盛背衰,三可贱。天下学士有三奸焉:实不知详不言,一也;窃他人之记以成己说,二也;受无名者移知者,三也。”③要求士人达到儒家标准。

    ①《全后汉文》卷**。

    ①《全后汉文》卷**。

    ②《全后汉文》卷**。

    ③《全后汉文》卷**。

    另方面,残酷的社会现实使他的人生信念发生了动摇。理想的破灭导致了虚无主义的态度。他声称要:“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杂碎,请用从火。”他甚至要消极避世,在老庄哲学中求得解脱。在《乐志论》中,他抒发了放浪形骸:“消摇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寻求自身超越的心绪。在他身上折射出两汉儒学向魏晋玄学的过渡。他本人也成为魏晋名士的先驱。

    第二节王符隐居著书王符,东汉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生卒年月不详,主要生活于二世纪前中期。少好学,有志操,与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学者友好。安定俗鄙妾生之子,而王符没有外家,故被乡人贱视。自东汉中期以来,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士人大多到处求官谋职,当权者更相荐引,而王符独耿介不同于俗,因此不得升进。思想上积愤,乃隐居著书三十六篇(分十卷),不愿显露其名,而称《潜夫论》。

    《潜夫论》是一部政论与社会史论著作。王符面对东汉衰世重重的社会矛盾,怀抱强烈的忧患意识,忧国忧民。他尖锐地指出,东汉政治**,经济凋弊,民生苦难,风气不正。他说,仁人君子“夙夜箴规,蹇蹇匪懈”,“忧君之危亡,哀民之乱离”。推其仁义之心,爱君“犹父母”,爱民“犹子弟”。“父母将临颠陨之患、子弟将有陷溺之祸者,岂能墨(读‘默’)乎哉!”他大声疾呼:“一国尽乱,无有安身。”“有亲者,忧将深。”他认为,东汉社会的政治、边事、风习、教育等都必须改良,才能挽救危亡。论富民王符于《潜夫论·务本》篇中,明确地提出“为国者,以富民为本”的观点。

    民本思想,在儒家学说中早已有之;富民思想,在《论语》、《管子》、《史记》、《汉书》里有明确的阐说,故这不是王符所独创;但王符“以富民为本”的思想,却有其独到之处。《务本》篇开宗明义:“凡为治之本,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这显然是继承了先秦以来的富民思想。

    为何要以富民为本?王符于《本政》篇说:“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阴阳。阴阳者,以天为本,天心顺则阴阳和,天心逆则阴阳乖;天以民为心,民安乐则天心顺,民愁苦则天心逆。民以君为统,君政善则民和治,君政恶则民冤乱。”于《遏利》篇说:“帝以天为治,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这里谈了个天人关系的理论问题。汉代学者好谈天人关系,王符也是如此。天人之际,各说不一,这里且不细究。考察王符的天人思想,显然是以人为主,人则以民为主,政则以富民为本,只有民心安乐,才顺天心,才万事大吉;否则相反。这是对“民贵君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如何富民?王符于《务本》篇指出:“凡为治之大体,莫善于抑末而务本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本末之说,早已有之。先秦秦汉间,所言重本轻末,一般说来,就是重农抑商。这个思想,形成了传统,影响后世几达二千年。其实,重农抑商仅仅是为保持自然经济,使农民附著于土地,以利于稳固封建统治,而对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的社会经济是不利的。司马迁早已觉察到这一点,虽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王符传》及《潜夫论》。凡引上传文字不另作注,凡引《潜夫论》文字,只夹注篇名。

    然他也使用本末之说,但他在《史记·货殖列传》所论,是重农而不抑商。这是独具慧眼的。王符的本末之说,也是卓异不凡的。他不承袭重农抑商的观点,而把农、工、商都视为治生之正道,强调以农桑、致用、通货为本,以游业、巧饰、鬻奇为末;并断言守本离末则民富,否则相反。这比司马迁的思想又前进了一步。他观察世事,觉得“治本者少,浮食者众”(《浮侈》),以巧饰取宠,以鬻奇致富,这样岂不导致民生凋敝,社会衰乱,故才产生上述思想和治世之策。

    富民,必须使民安心勤事生产。但在社会动乱、劳役繁重、刑罚扰民的情况下,百姓难以正常从事生产,则富民就难以指望。因此,王符认为:“民为国基,谷为民命。日力不暇,谷何由盛。公卿师尹,卒劳百姓,轻夺民时,诚可愤诤。”故他写了《爱日》篇专论爱惜民时的问题。他说:“国之所以为国,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就是说,“日力”(即从事生产的时间)是百姓从事生产的基本要素;没有“日力”,就不可能从事生产,也就不可能富民富国。他接着说:“治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闲暇而力有余;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意思是,政治清明而恤民,百姓安闲而有充足的时间从事生产;政治混乱而扰民,百姓困扰就不可能安心致力于生产。他认为,日力“乃民之本也而国之基”。故为政者当务省役“为民爱日”。就是要“敬授民时”,不可“烦民”。他指出,“今则不然,万官挠民”,百姓困扰而“废农桑”。故他在《爱日》篇末大声疾呼:“今民力不暇,谷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嗟哉,可不思乎!”(以上引文,均见《爱日》)

    论求贤王符于《潜夫论·实贡》篇提出:“国以贤兴,以谄衰。”就是说,国家的兴衰,在于所用的人之贤或奸。

    东汉选士用人,多注意世族,而忽视寒士;或誉不以实,营私舞弊;仕途要津,多信用外戚、宦官,而排挤正直贤能之人。官场往往鱼目混珠,清浊混流,甚至奸佞得势,贤能贬黜或禁锢。王符对此甚为不满,曾指出:“非今世之无贤也,乃贤者废锢而不得达于圣王之朝尔!”(《实贡》)

    王符觉得当时选士,“名实不相副,求贡不相称”(《考绩》)的情况相当严重。原因何在?他认为有几种毛病存在:或有“以族举德”(《考绩》),即以世族门第取人。对此,他是反对的,曾指出:“人之善恶,不必世族。”(《论荣》)意思是,人的善恶不是由家庭出身所决定。对于“虚造空美”、“虚张高誉”(《实贡》),他也表示反对,主张按“质干”、“材行”取士。对于“富者乘其材力,贵者阻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考绩》),他更是反对。同时,他还尖锐地指出一些官吏“终无进贤嫉恶”(同上)之语,任凭歪风邪气盛行,只图个人尸位素餐。他主张各级官吏都应重视选任贤能的问题,只要切实做到“重选举”、“审名实”、“取赏罚”,就可以“获多士”(同上),使得贤才济济。

    王符对于外戚、宦官窃权欺侮贤能之士,特别气愤。他说:“今世得位之徒,依女妹之宠以骄士,藉亢龙之势以陵贤。”(《本政》)他还指出,贵宠之臣往往“援私人进奸党”(同上),即结党为奸。这些人,排挤忠贤,“谗妒群吠啮贤”,使得忠直贤能之士多灾多难,“循善则见妒,行贤则见嫉”(《贤难》)。对此,王符深为慨叹,“人君内秉伐贤之斧,权噬贤之狗,而外招贤,欲其至也,不亦悲乎!”(《潜叹》)君主表面招贤,实际养狗咬贤,贤人怎能受到重用呢!

    如何招贤?王符想的,首先还是“礼贤下士”的老办法。他要求君主“以谦下士”(《本政》)。不能“慢贱信贵”,而当“敬纳卑贱以诱贤”,“赏鄙以招贤”(《明暗》)。判定贤鄙,不按出身贵贱、官位高低;而视品质材行,以“恕”、“平”、“恭”、“守”(《交际》)四者为标准,去衡量,即认为品行端方、敬贤尊长、守信仗义、表里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贤者,才可选用。

    王符还认为,贤与不贤,不是以主观断言,而是“毁誉必参于效验”(《交际》),即要以考绩来检验。所写《考绩》篇,专论这个问题。他说:“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按考功之虚实,就可鉴别官吏之贤奸,还可以促进政治。考核官吏,要求“各居其职,以责其效”,即从实际出发,观察名实是否相符。

    论边事王符生于西北地区,身遭羌乱,故对东汉皇朝事羌问题特别注意,多有论述。

    羌乱是东汉民族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危害不浅,影响很大;东汉皇朝处理羌乱多有不妥,有些值得注意的历史教训。王符于东汉安帝初年羌乱发生不久,就于永和和元初几年间写下了《劝将》、《救边》、《边议》、《实边》等篇文字,对羌乱和事羌问题发表议论。他指出了羌乱的严重性:“羌虏背叛,始自凉、并,延及司隶,东祸赵、魏,西钞蜀、汉,五州残破,六郡削迹,周回千里,野无孑遗。寇钞祸害,昼夜不止,百姓灭没,日月焦尽。”(《救边》)

    执政者对如此严重问题,不仅贪生怕死,缺乏良策,而且趁火打劫,发民难之财。守边的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便身利己”。州郡的官吏,趁机生事,“搜索剽夺”,使得百姓苦痛遭殃,“甚于逢虏”(《实边》)。朝廷的权臣,不明边事,“陶陶闲澹,卧委天职”(《救边》),当官享禄而抱观望态度。甚至有人提出“不当动兵”、“边不可守”之议,主张边民内迁,弃地苟安。

    王符对此深感不安,主张积极事边。他批驳了“捐弃凉州,却保三辅”

    (《救边》),“不当救助,且待天时”,“费烦不可”(《边议》)等谬论,强调事边的重要性,认为“无边亡国”(《救边》),一定要及时救边,不能算小账而不顾大计。“今但知爱见薄之钱谷,而不知未见之待民先也;知徭役之难动,而不知中国之待边宁也。”(《边议》)他认为,边民怀本土,民心思安宁,存在安边的有利条件,故谓“战守之策,不可不早定”(《救边》)。

    对于民难国危,王符主张积极实边的政策。他认为,土地乃“民之本”,“不可久荒以开敌心”(《实边》),有了土地,“百姓可富”(《劝将》),“土地、人民必相称”(同上)。故强调边地不可弃,要让百姓在边地从事生产,才可望安宁。同时,他还主张,对于“耕边入谷”的人,应当拜爵赐禄,以奖励实边有贡献者,还说这是“均苦乐,平徭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实边》)。

    不迷信东汉时期,神学谶纬迷信盛行,但同时,无神论思想,也有很大发展,王符继承和发展了后者。

    王符是个元气一元论者。他说,元气历久,“变成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天地壹郁,万物化淳,和气生人,以统理之”(《本训》)。天地间万物万象,包括“鬼神人民”、“变异吉凶”,“何非气然”?这可谓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而非“天人感应”论的货色。

    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王符说,“天道日施,地道日化,人道日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驭驰马、蓬车擢舟船矣。虽为所覆载,然亦在我何所之可。”(《本训》)这强调的是人的能动性,事在人为。而且强调人生的贵贱贫富,不取决于天地鬼神,“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贪富”(《相列》),一切都在人为。

    对于当时盛行的谶纬神学,灾祥奖惩之说,王符是不轻信的。他认为,宇宙间万象变化,“莫不气之所为”(《本训》),并不是什么祥瑞符志和灾异谴告。

    王符对于卜筮、占梦、相术,也持不轻信或反对的态度。他警告人们不要惑于卜筮,不要“为巫所欺误”,并说:“圣人不烦卜筮,敬鬼神而远之。”(《卜列》)他劝告人们不要相信迷迷糊糊的梦境,“不专信以断事”(《梦列》)。对于相术,他说,“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相列》)意思是说,相术可以根据某种迹象推测一定的后果,但决不能据以达到肯定性的目的。王符认为,“吉凶之应,与行相须。”(《叙录》)就是说,人的吉凶祸福,是由人的客观条件和主观行为所决定的。

    王符既不迷信鬼神,也就对厚葬崇丧不感兴趣,甚至批判“生不极养,死乃崇丧”的坏风气。他指出,一些富贵豪家大办丧事,“此无益于奉终,无增于孝行,但作烦搅拢,伤害吏民”(《浮侈》)。他认为这种浮侈的风气,于国于民都极为不利。

    论正学王符非常重视“正学”(即教育)问题。强调以“正学”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

    在《务本》篇里,王符把正学与富民作为治道的两大问题。他说:“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学淫则诈伪,入学则不乱,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显然,他是把正学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认为只有重视和办好教育,民众才能走正道,国家才兴旺发达。

    于此,我们还悟到,王符为什么把《赞学》篇置于《潜夫论》首位的用心。《赞学》篇开宗明义:“天地之所贵者人也,圣人之所尚者义也,德义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学问也。虽有至圣,不生而知;虽有至材,不生而能。故志曰:‘黄帝师风后,孔子师老聃。’若此言之而信,则人不可以不就师矣。夫此十一君者,皆上圣也,犹待学问,其智乃博,其德乃硕,而况于凡人乎!”就是说,人在天地间之所以可贵,就在于有道德知识,而智义的获得和修养,就在于求学问、受教育;人不是生而知之者,要靠学习才能增长知识和才干;我国有重视教育的传统,一些先圣先哲都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就师求学才智博德硕的,故强调所有的人都要求学受教。

    关于教学的内容,王符强调的是《六经》。他说:“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教之以明师,文之以《礼》、《乐》,导之以《诗》、《书》,赞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

    王符认为,人只要从师就学,就一定“聪明无蔽,心智无滞”,就能有“聪达之明,德义之理”。他还断言:“凡欲显勋绩、扬光烈者,莫良于学矣。”(以上均见《赞学》)

    王符的政论与社会史论的内容较为丰富,这里仅略述数端,其它从略。

    他的思想,自然有历史局限性,或近乎浅;但论旨明,进步性和历史意义是很显然的。

    第三节崔寔做官为民崔寔(?—约170),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少时沉静,喜好典籍。出身官宦世家,有学术传统修养。

    其祖父崔寔,是东汉著名的学者,为人正直,曾规谏窦宪“擅权骄恣”。其父崔瑗锐志好学,能传其父业,善于文辞,有名于世。他为汲县令时,“为人开稻田数百顷”,“百姓歌之”。临终,嘱咐儿子崔寔:“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不可臧(藏)形骸,勿归乡里。其寔赠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①可见他颇有唯物主义思想和精神。其父去世,崔寔遵照父亲遗嘱,留葬洛阳,隐居于墓侧。服丧毕,三公并辟,皆不就。

    桓帝初年,崔寔由郡推举,征诣公车,因病未对策,除为郎。经羊傅、何豹的推荐,崔寔拜为议郎,迁大将军梁冀司马。与边韶、延笃等任史职,著作东观。

    后出京任五原太守。五原郡地处西北,天气寒冷,土地宜植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寔到任后,拨出一些钱,支持和教导百姓种麻、纺绩,使民有衣可穿,“得以免寒苦”。其母刘氏博览书传,颇有淑德,对崔寔“常训以临民之政”。崔寔有政绩,与其母的教训有关。这时西北地区发生民族纠纷和矛盾,崔寔练兵马,严烽候,积极防御,遂得以安定。

    后崔寔因病征召还京,拜为议郎,又与诸儒博士共杂定《五经》。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梁冀因罪被诛,崔寔因是其故吏而被免了官,禁锢了几年。

    这时鲜卑多次犯边,崔寔经司空黄琼推荐,出任辽东太守。适值其母病故,请求归葬行丧。服丧后,召拜尚书。他因世道混乱,称疾不办事,数月免归。所撰《政论》,据“仆前为五原太守及今辽东耕犁”云云,可以推断大约写于为辽东太守及其后一段时期,但也不排除此前写有部分文字的可能。

    崔寔一生清素。其父去世时,变卖田宅,为起坟墓,立碑颂,因此“资产竭尽”,“穷困”,乃以酿酒贩卖为业。时人多以此讥笑之。但崔寔为此职业,只是为了生活需要,“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做官后,“愈贫薄”。病死时,“家徒四壁立,无以殡敛(殓)”,受人资助才得以办完丧事。崔寔于建宁年间病卒。所著碑、论、箴、铭、答、七言、祠文、表、记、书凡十五篇。另有《四民月令》留存部分内容。

    论政尚法崔寔的《政论》,全书已佚,一部分文字节存于《后汉书·崔寔传》及《群书治要》等,清人严可均收辑残文断片于《全后汉文》。

    他身经乱世,置身政局,对于世道官风颇有体会和认识。他指出当时有①本节主要依据于《后汉书·崔寔传》及《政论》。

    ①均见《后汉书·崔骃崔瑗传》。

    “三患”:一是奢侈。手工业者制造奢侈品,商贾贩卖之,民众被诱而买之,于是奢侈成风。二是上下匮乏。奢侈风气所及,民多贱视正业而奔竞淫侈,误了粮食生产,奸盗增多,仓廪空而囹圄实,“上下俱匮,无以相济”。三是犯法者众多。富豪者养生送死,大讲排场,极事铺张,“在位者则犯王法以聚敛,愚民则冒罪戮以为健”。

    “三患”何以严重?崔寔认为,主要的问题,首光是君主昏暗不明。他说:“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渐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习乱安危,寔不自睹。”昏君表现不一,“或荒耽嗜欲,不恤万机;或耳蔽箴诲,厌伪忽真;或犹豫歧路,莫适所从;或见信之佐,括囊守禄;或疏远之臣,言以贱废”。然结果是一样,“王纲纵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难免发生患难和危乱。

    其次是官风不正。崔寔对此有些揭露。他指出:“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征用民众劳力,“更不与直(值)”,即不给适当的报酬。百姓上诉,“终不见省”,即不予理睬。或过几年才给一点欠款,也是大打了折扣;或是给一些陈旧废弃之物,百姓得到也不好使用。“是以百姓创艾,咸以官为忌讳,遁逃鼠窜,莫肯应募,因乃捕之,劫以威势,心苟不乐,则器械行沽,虚费财用,不周于事。”意思是,百姓见官惧怕而逃走,如果被捕强迫劳动,也不为其好好干活,造物让其享用。官吏“上为下效”,败坏风气,“俗易于欺,狱讼繁多,民好残伪”。这样,有害无利,都是由于官吏“不明为国之体,苟割胫以肥头,不知胫弱,亦将颠仆也。”这就是“聚敛之臣”、“贪人败类”所造成的恶果。他又指出:“贪饕之吏,竞约其财用,狡猾之工,复盗窃之,至以麻饕被弓弩,米粥杂漆,烧铠铁淬醯中,令脆易治,铠孔又褊小不足容人,刀牟(矛)悉钝。”就是说,有些负责监管制造兵革的官吏,偷工减料,加以盗窃,从中大捞一把,而制品质量低劣,不堪使用。这样,“铠则不坚,弩则不劲”,“兵钝甲软,不可依怙”,国家不仅遭受财力人力的耗损,而且有损武备能力。

    他还指出,现在大小官吏不思尽心职守,而“各竞摘微短,吹毛求疵,重察深诋,以中伤贞良’。他们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以致坏官不臭,良吏被害。而君主又不了解下情,用人不当,“是以残猛之人,遂奋其毒;仁贤之士,劫俗为虐”。凶残者更为毒辣,仁贤者也受影响而变坏。于是,被害的百姓“嗷嗷之怨,咎归于上”,甚至“仇满天下”。

    崔寔认为,面对政敝风坏,必须改革。他说,君主御世,譬诸“乘弊车”,破车载不了人或物,“当求巧工,使辑治之”,改旧为新,“新新不已,用之无穷”。如果不加修理而乘用之,便有“摧拉捌裂”的危险。他认为,如今,“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凋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而思中兴。必须想出济时拯世之术,“中兴之主,亦匡时失”。

    如何匡时之失?崔寔认为,首先,要总结西汉为政得失的经验教训,不必纯法远古。他说:“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之则理,宽之则乱。”汉宣帝“严刑峻法”,天下治安;汉元帝“多行宽政”,终于致衰。“政道得失,于斯可监(鉴)”。这里强调的是“严”。关键是要懂得“与世推移”的道理。他进一步论道:“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治理乱世,只有尚严用刑罚才能奏效。“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驭委其辔,马骀其衔,四牡横奔,皇路险倾。”对此,尚宽岂能奏效,复古之法更是行不通。

    其次,要注意取士用人。崔寔认为,应当网罗贤士,注意养士。他说:“举弥天之网,以罗海内之士。”“马不素养,难以追远;士不素简,难以趋急。”“理世不得真贤,犹治病无真药;当用人参,反得芦菔根。”招贤,就得识别贤佞。他说,贤人并不书名于脸以待沽,而且往往遭受排挤和压抑,“常患贤佞难别,是非倒纷,始相去如毫厘,而祸福差以千里”。故明君“其犹慎之”,即要求君主谨慎地辨别贤佞而选士。他提出关心和爱护官吏,既要“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即要分清官吏的功过,取其所长,而原谅其小过失;又要增禄养廉。他指出:“今所使分威权,御民人,理狱讼,干府库者,皆群臣之所为,而其奉(俸)禄甚薄,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待遇低下,养不了父母妻子,要他们“临财御众”,犹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即不贪污,那是办不到的。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之奸生矣”,意谓官吏便有以权谋私,执法者而为盗贼之事发生。尽管有个别的廉吏,然而,“虽时有素富骨清者,未能百一,不可为天下通率”。意思是,虽然也有一贯廉洁的人,但只是极少数,是不能作为天下通例的。故他强调,对待官吏,应当“重其禄以防其贪欲,使之取足于奉(俸),不与百姓争利”。要争取使官吏养成“习推诚之风,耻言十五之计”。

    此外,崔寔还论及“民不可轻”;徙民于“土旷人稀”之处,既可活民而有利开发;不可数赦,“赦以趣奸”,不利于治,等等。

    崔寔评论崔寔撰《政论》以论政,颇受时人称许。仲长统说:“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意思是,《政论》可作为君主的座右铭或参考书。范晔写史也予以肯定,曰:“指切时要,言辩而确,当世称之”;曰:“寔之《政论》,言当世理乱,虽晁错之徒不能过也”;曰:“子真持论,感起昏俗”。他们对崔寔《政论》的评价都是很高的。司马光认为崔寔严治之说,针对时弊,可以“矫一时之枉”;但又申明,此“非百世之通义”,他说只有“宽猛相济”才能“政和”①。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严治之说,也不赞同司马光宽猛政和之说,而提出“严以治吏,宽以养民”说②。其实,崔寔严治之说,是以官吏为对象的,并不是或主要不是针对于民。而且,崔寔既讲严,又讲宽;既讲刑罚,又讲重赏、厚禄,有点辩证法。他揭露时弊,对症下药,颇有实事求是的味道。

    第三十八章檀石槐第一节鲜卑势力的发展檀石槐(137—181)②,鲜卑族首领。

    ①见《资治通鉴》卷五三。

    ②见《读通鉴论》卷八。

    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后汉书·鲜卑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②按:《后汉书·鲜卑传》有“光和(公元178—184年)中,檀石槐死,时年四十五”的记载,而《后汉东汉前期,匈奴又一次南北分裂,南匈奴依附于汉,北匈奴势单力弱,鲜卑势力逐渐发展。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鲜卑向汉朝“始通驿使”。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鲜卑首领於仇贡等到洛阳朝贺,“慕义内属”,受光武帝的封赏。从此两族和好,达数十年之久。“明、章二世,保塞无事。”和帝永元(公元89—104年)年间,汉军击破匈奴,北匈奴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当地匈奴部落“皆自号鲜卑”。从此鲜卑逐渐强盛。自永元九年(公元97年)起,处于辽东的鲜卑数次寇扰汉境肥如、渔阳等地。安帝永初(公元107—113年)年间,鲜卑首领燕荔阳到洛阳朝贺,邓太后封赏之,命他居于宁城(即宁县,今河北万全)地区,通市交易,筑馆接待。“是后或降或畔(叛),与匈奴、乌桓更相攻击。”公元二世纪前期,其势力发展到今冀、晋二省的北部,不时骚扰汉境,但汉朝尚能防御之。

    第二节鲜卑“大人”

    永和二年(公元137年),檀石槐诞生。传说,其父投鹿侯在匈奴从军三年,其母在家生子,自言“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产”,实际上是私生子。其父不信其说,遗弃此儿。其母私语家令收养,取名檀石槐。

    檀石槐长到十四五岁时,智勇双全。曾单骑击退另一部落的骚扰,夺回被掠的牛羊,“由是部落畏服”。他制定和维护法令,处理部落内部纠纷,“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威信很高,于是被推为“大人”(即部落首领)。

    第三节称雄于北方檀石槐建“庭”(部落联盟中心)于弹汗山欼仇水(今名东洋涧)地区,在高柳(今山西阳高)北三百余里,兵马很盛,东、西部落首领都归属之。这时鲜卑南抄汉境,北拒丁零,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势力大为扩张,“尽据匈奴故地,东西万四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

    檀石槐把幅员辽阔的鲜卑占领地分为东、中、西三部。“从右北平(郡治土垠,在今河北丰润东)以东至辽东,接夫余、貊二十余邑为东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郡治沮阳,在今河北怀来东南)十余邑为中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乌孙二十余邑为西部”,大致是,今河北丰润以东为东部,今河北怀来以西为西部,东、西二部之间为中部。三部之地,包括今内蒙古、蒙古的大部,东北三省以及河北、北京、山西、新疆的一部分。三部各置首领掌管,都统属于檀石槐。

    这时檀石槐招诱汉人,采集铁器,利用汉人的技术和物资,制造武器和工具,发展生产,加强兵力,称雄于北方大漠南北。

    永和二年(公元156年)秋,檀石槐寇抄云中郡,被汉度辽将军李膺击退。延熹年间(公元158—7年),鲜卑多次寇抄北边汉郡,为患不浅。延熹九年(公元6年),汉朝担心不能抵制鲜卑,遂遣使者持印绶封檀石槐书·灵帝纪》未记檀石槐之死,足见范书对檀石槐死期并不明确。《资治通鉴》写明檀石槐死于光和四年(公元181年)。此从两书所记,推断檀石槐的生卒年。

    为王,欲与其“和亲”。檀石槐不肯接受,更加寇抄汉之边郡。

    汉灵帝(公元8—188年)时,汉朝幽、并、凉三州缘边各郡年年遭受鲜卑寇抄,有时一年被掠数十次,“杀略不可胜数”。熹平六年(公元177年)秋,北地太守夏育上奏灵帝,提到“鲜卑寇边,自春以来,三十余发”,足见事态极为严重。他建议集中汉兵出塞击之。朝廷未许。田晏通过中常侍王甫的关系求得为将,愿与夏育并力讨伐鲜卑。灵帝乃任命田晏为破鲜卑中郎将。汉朝群臣意见不一,于是召集百官议于朝堂。议郎蔡邕论说:华夷关系有悠久的历史,因历史各阶段形势不同,时和时战,谋有得失,事有成败,不可一概而论。汉武帝因文景之积蓄,穷兵黩武,有得有失,晚年后悔,乃息兵罢役。如今“人财并乏,事劣昔时”;而鲜卑强盛,占据匈奴故地,“称兵十万”;加之中原铁器传入鲜卑,逃去的汉人又为之谋主,使鲜卑“兵(武器)利马疾,过于匈奴”。在这种情况下,夏育、田晏辈岂能取胜。假如大事用兵,弄得内外交困,便难收拾,故强调守御而不出征。灵帝不从,命令夏育、田晏、臧旻各率汉军马骑三道并出,以讨鲜卑。

    檀石槐命令东、中、西三部首领各率众迎战,将汉军打得落花流水。汉军“死者十七八”,即战死三分之二,夏育等三将被罢了官。从此鲜卑仍然寇抄汉之边郡。

    这时鲜卑族众日多,田畜射猎不足以供给食物,檀石槐亲自巡视各地,发现乌侯秦水(今名老哈河,在内蒙古东部)流域数百里之内,池泽中有鱼,但无法捕取。他听说倭人国善于以网捕鱼,便东击倭人国,收得千余家渔民,迁徙到乌侯秦水流域,命令他们捕鱼以资助鲜卑食物。

    光和四年(公元181年),檀石槐死,时年才四十五岁。其子和连代立。和连才力不及乃父,“贪淫,断法不平,众畔(叛)者半”。寇抄汉北地郡时,被汉人射死。其子骞曼年幼,兄子魁头为首领,后来骞曼长大,与魁头争权,内部矛盾严重,“众遂离散”。自檀石槐以后,“诸大人遂世相传袭”,鲜卑统一势力丧失,各部实已相对独立。

    檀石槐在鲜卑族历史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后汉书·鲜卑传》所论“石槐骁猛,尽有单于之地”,并非虚言。他实是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中的一个杰出的历史人物。

    第三十九章党锢东汉“党锢”事件,株连上千人,有史可查姓名者数十人,著名者十余人。据《后汉书·党锢传·序》称:“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窦武、陈蕃等实是反对宦官专横的“党人”之首领。故本篇先据《后汉书》之《窦武传》、《陈蕃传》,传写窦、陈二人;再据《党锢传》,从二十一人传中,选写李膺、杜密、范滂、张俭、贾彪五人;还据《郭太传》,传写郭泰,共写八人。

    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据于《后汉书》之《党锢传》及《窦武传》、《陈蕃传》、《郭太传》,凡引此数篇文字不另加注。

    第一节窦武谋除宦官窦武(?—8),字游平,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窦融的玄孙。其父窦奉是定襄太守。他少时以“经行”著称,显名于关中。

    延熹八年(公元5年),其长女入宫为桓帝的贵人,不久立为皇后。

    窦武先为郎中,随即为越骑校尉,封槐里侯。次年,为城门校尉。他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恶,礼赂不通,妻子衣食才充足而已”。这时有羌蛮之难,岁俭民饥,他得到皇家赏赐的财物,或散给太学诸生,或以粮食施于贫民。永康元年(公元7年),当宦官专横,李膺、杜密等为党事拷问之时,窦武上书切谏,为李、杜等“党人”伸冤,认为这些人“建忠抗节,志经王室”,“皆国之贞士,一朝之良佐”,并说应当贬黜宦官,“案罪查罚,抑夺宦官欺国之封,案其无状诬罔之罪”,做到“信任忠良,平决臧否,使邪正毁誉,各得其所”。桓帝下令赦免李、杜等。

    是年冬,桓帝死,新即位的灵帝才十二岁。窦武任大将军,封闻喜侯,子侄三人也封为侯,掌握权要。

    窦武辅政,常有翦除宦官之意,太傅陈蕃也素有此心,两人合谋,起用李膺、杜密等人,任以要职,共定计策。天下士人闻风振奋。

    建宁元年(公元8年),五月日食,窦武借此为由,请求窦太后诛除宦官,并先下手诛了中常侍管霸、苏康二宦官,并要动手杀曹节等人,窦太后犹豫未决,拖延了时间。

    迟疑致败到了八月,有人劝窦武、陈蕃立即动手,以防意外之变。窦武马上着手准备,罢了黄门令魏彪,以亲己的小黄门山冰代之,将狡猾的长乐尚书郑■关进北寺狱。陈蕃建议立即杀了郑■,窦武不同意,命令山冰等人审问之,供辞连及曹节、王甫等宦官,并欲上奏收捕之。

    是夜,窦武归府住宿时,宦官朱瑀得知消息,偷看了他的奏章,大呼窦武、陈蕃阴谋废皇帝而谋“大逆”,立即组织反抗力量。曹节闻之,惊起,挟持灵帝,关闭宫门,胁迫尚书官属写诏,任命王甫为黄门令,持节到北寺狱收捕山冰等人。杀了山冰,释放了郑飒。接着劫持窦太后,夺去玺书。并使郑■等持节收捕窦武等人。窦武不奉诏,驰入步兵营,射杀使者。召集北军数千人屯于都亭下,对军士下令:“黄门常侍反,尽力者封侯重赏。”五更时分,王甫集结讨伐人马于朱雀掖门。次日早晨,两军对阵于阙下。王甫的军士逐渐增多,对窦武之军喊道:“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军士素来畏服宦官,到了中午,窦武之兵几乎散光了。最后,窦武被围,自杀,被枭首于长安都亭。他的宗亲、宾客、姻属都被杀害。家属被流放遥远的日南郡。窦太后被软禁于云台。

    这时,宦官得志,士大夫丧气,原为窦武府掾的胡腾(字子升),独为窦武殡敛行丧,因此也被禁锢。

    第二节陈蕃志在清世陈蕃(?—8),字仲举,汝南平舆(今河南汝南)人。十五岁时,曾单独住于一室,庭宇芜秽,有客来访,对他说:你为何不洒扫庭院以待宾客?他答:“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客知他有清世之志,非常器重之。

    起初仕于郡,举孝廉,任郎中。因母去世,弃官服丧。服丧之后,为刺史周景辟任别驾从事,因谏诤不合,随即离去。

    经太尉李固推荐,征为议郎,再升为乐安太守。当时李膺任青州刺史,有“威政”之名,属官闻风,多自引退,陈蕃独以“清绩”而留任。郡人周璆是个高洁之士,前后郡守招命总不理睬,只有陈蕃能请得动他,以礼待之。有个叫赵宣的平民,葬亲而不封闭墓道,居在里面,服丧二十多年,乡里称孝,地方长官多次以礼请之。郡人向陈蕃推荐此人。陈蕃与赵宣相见,问起他的妻和子,得知他的五个儿女都是丧服期间所生。陈蕃大怒,斥责其伪装孝道,表里不一,“诳时惑众,诬污鬼神”,随即判处其罪。

    大将军梁冀致书于陈蕃,有所请托,“不得通”,使者诈骗求谒,陈蕃怒而杀之,因此下放为修武令。

    陈蕃后为尚书。当时零陵、桂阳二郡“山贼为害”,大臣议论派兵镇压。陈蕃上疏驳之,说:二郡之民闹事,一定是地方官“贪虐”所致,应当审查地方长官,清除“在政失和,侵暴百姓者”,更选清贤奉公之人去宣布法令,安抚百姓。又提出裁减朝廷和宫中的冗员,除去奸恶。因此触忤左右,被排挤出京为豫章太守。后又征为尚书令。为人严肃,不接宾客,送人不出郭门。反对宦官陈蕃任光禄勋时,感到“封赏逾制,内宠猥盛”,乃上疏进谏,提到“近习以非义授邑,左右以无功传赏,授位不料其任,裂土莫纪其功,至乃一门之内,侯者数人”;“采女数千,食肉衣绮,脂油粉黛,不可赀计”;“夫不有臭秽,则苍蝇不飞”,但求有所改正。这主要是针刺皇帝信任宦官的。延熹六年(公元3年),桓帝到广成苑打猎,陈蕃上疏谏道:当今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的“三空之厄”,“兵戎未戢,四方离散”,又值农忙,不当逸游而不恤民。未被桓帝采纳。

    延熹八年(公元5年),陈蕃为太尉。这时中常侍苏康、管霸复被任用,宦官得势,排挤他人。李膺及大司农刘祐、廷尉冯绲等都因忤旨而抵罪。陈蕃在朝会时为李膺等反复说情,辞意恳切。在宦官专横与反宦官专横的斗争中,有些朝臣惧不敢言,陈蕃独自上疏说:“内政不理,心腹之患。”自从除外戚梁氏之祸后,“近习(指宦官)之权,复相扇结”。他建议,应当“割塞近习豫政之源,引纳尚书朝省之事”,选任清高之士,“斥黜佞邪”之徒。桓帝不采纳。朝野怨之。宦官由此更怨陈蕃。而太学生敬重之,誉其为“不畏强御陈仲举”。

    次年,李膺等以“党人”案下狱考实。陈蕃上疏极谏,为李膺、杜密、范滂等伸冤,说他们“正身无玷,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拷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并指责桓帝“遇贤何薄?待恶何优?”桓帝讳其言切,借口说陈蕃征用下属不当,罢了他的官。

    灵帝时,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窦太后因陈蕃在桓帝时坚决拥立她为皇后,又因陈蕃与窦武共参朝政,此时欲封其为高阳乡侯,食邑三百户。陈蕃上疏辞让。窦太后不许,陈蕃固辞,“章前后十上,竟不受封”。

    “党人”失败这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宦官谄事太后,膨胀势力,“多行贪虐”。陈蕃恨之,志诛宦官,而窦武也有此谋。他自以为德于太后,一定可以如愿,先向灵帝上疏,指出宦官侯览、曹节、王甫等是“元恶大奸”,如不急诛,必生变乱,并希望皇帝宣示自己的奏章。窦太后不采纳,朝廷闻者莫不震恐。陈蕃因与窦武合谋,决心诛除曹节、王甫等宦官;并立即起用原被废黜的“党人”李膺、杜密等,共定计策。

    建宁元年(公元8年)五月,陈蕃劝窦武上书窦太后,要求立即诛除专横的宦官。窦太后不同意。窦武和陈蕃先诛了**宫内的中常侍管霸和苏康,又多次要求诛除曹节等人,窦太犹后豫不决,故久未动手。到了八月,陈蕃与窦武准备对曹节等下手。九月,曹节等人发觉,矫诏收捕窦武等人。窦武抵抗不力而失败,自杀。陈蕃时已七十多岁,闻知事发,带领属官及诸生八十余人,持刀冲出承明门,攘臂大呼“黄门(指宦官)反逆”。终因势小力弱而被捕,关进黄门北寺狱,被害。家属被流放,门生、故吏都被免官或禁锢。

    第三节李膺附杜密受士人仰慕李膺(110—9),字元礼,颍川襄城(今属河南)人。祖父李修,安帝时为太尉。父李益,赵国相。李膺生性高傲,交结不广,只是和同郡荀淑、陈寔等师友往来。

    他起初举孝廉,得到司徒胡广征召,举高第,升任青州刺史,地方长官怕他严明,多望风弃官而去。后为渔阳太守,不久转为蜀郡太守,调任护乌桓校尉。鲜卑来骚拢时,他常亲自率军迎击。后因公事免官,退居于颍川郡纶氏县,教授学生常达千人,为世人所仰慕。南阳人樊陵求为他的学生,他不接受。樊陵后来因阿附于宦官,当上了太尉,仍为志节之士所羞。荀爽拜谒李膺时,因能为他驾驭车马而特别高兴,并宣传此事。有的士人以被李膺接待过为荣,名为“登龙门”。可见对他为人仰慕之一斑。

    永寿二年(公元156年),鲜卑寇掠云中郡,李膺任为度辽将军,担任抵御任务。由于他抵御得力,寇掠者惧怕,放还一些被掠的人口,边郡得以稍稍安宁。

    延熹二年(公元159年),为河南尹。当时宛陵大姓羊元群从北海郡罢官归来,偷偷地带回“奇巧”财物。李膺揭发之,并想查办其罪。羊元群向窃据大权的宦官行贿,反使李膺坐罪,罚到左校(官署名)做苦工。

    起初,李膺与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等共同立志纠罚奸倖之徒,而这时冯绲、刘祐也因获罪在做苦工。司隶校尉应奉了解其情,上疏桓帝为李膺等说情,认为李膺等人素有功绩,秉公执法,百姓称许,反而受罚,应当宽恕,以免激化矛盾。李膺等人才得以免刑。

    使宦者畏惧李膺又被任为司隶校尉,与太学生首领郭泰等结交,反对宦官专权,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誉。这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甚至杀害孕妇,闻知李膺严厉,惧罪逃至洛阳,藏匿在张让宅中。李膺知道张朔的罪状,亲自带着从吏到张让宅中搜捕张朔,交付洛阳狱,取得供辞,立即处决。张让为弟向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而亲自诘问为何擅自诛杀官员。李膺据理对答,还要求给五日期限,追查首恶分子。桓帝觉得李膺无罪,不再追问,便让他退出。从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宫门。桓帝觉得奇怪而问其原因,都说害怕李膺。

    经历两次党锢事件延熹九年(公元6年),李膺等捕杀与宦官勾结的卜者张成之子。宦官集团乘机反扑,指使张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结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随从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党人,李膺也被捕。审查此案经过三府(汉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设的府署,合称三府)时,太尉陈蕃认为李膺等颇有声誉,罪名不实,不肯“平署”(联合签署)。桓帝大怒,将李膺等人关进了属于黄门署的北寺狱,株连达二百多人。外戚窦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将李膺赦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官府中还记录有党人名单。这是第一次“党锢”事件。李膺回乡后,居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

    等到陈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属意于李膺。荀爽担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祸,写书劝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灵帝立,外戚窦武为大将军,名臣陈蕃为太傅,两人共掌朝政,合谋诛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为长乐少府。但因宦官势大,一时未曾动手。宦官却在建宁二年(公元9年)先发制人,迫使灵帝收捕窦武。窦武兵败自杀后,宦官得势,又肆意逮捕“党人”。乡人劝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惧。结果,李膺及杜密等百余人被捕入狱处死。同时受株连而被处死、迁徙、禁锢者“六七百人”。这是第二次“党锢”事件。

    李膺的妻子迁徙边地,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李膺的门徒景顾因漏名而未被处治,其父景毅不愿苟安,上书请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职而返回家乡蜀郡。

    时称“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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