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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中古时代-元时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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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以来,他发表了多篇高水平的专题论文,如《忽必烈登基之再探讨》(《英蒙学会杂志》第2卷第1期,1975),《马哈木·秃忽鲁统治时代(1325—1351)的蒙古人与德里苏丹》(《中亚杂志》,19,1975),《蒙古帝国的瓦解》(《中亚杂志》)等。尤其最后一文,全面探讨了成吉思汗家族各宗支、各汗国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内讧,通过将《史集》和《元史》的记载与埃及、亚美尼亚及其他史料进行比较研究,对许多重要史实作出新的考释,是极见功力的佳作。最近,他在莫尔根(D.O.Morgan)合作下完成了《卢勃鲁克东游记》新的注释译本(1990)。莫尔根也是长于蒙古帝国史研究的学者,撰有《波斯的蒙古军》(《伊斯兰》,56,1979)等多篇论文;其所著《蒙古人》(1986)被认为是继多桑之后比较成功的综合性著作,第一篇为史料概述,第二至第七篇为蒙元史,尤其是第六篇蒙古西征、波斯的蒙古史,是他的强项,第八篇简述元以后之蒙古。不过译名多据波斯文转写,有不少错误。

    此外,还有一位内蒙古人奥农(UrgungeOnon),是四十年代末拉铁摩尔带到美国去的蒙古青年之一,他与其他三个蒙古人在拉氏领导下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组成一个研究组,出了一些书和文章。奥农是主要研究蒙古历史的,后转到英国里兹大学任教,并主持那里的蒙古研究项目,最近出版了其《元朝秘史》的英文译注本,名为《成吉思汗的历史与生平》。他还是现任英国蒙古学会的副主席。

    美国本世纪初,继业已名震东方学界的柔克义之后,美国又出了一位优秀的汉学家和东方学家劳费尔(B.Laufer,1874—1934)。劳氏通汉、藏、蒙、满、梵、波诸种东方语,其主要研究领域是中亚、西藏史及中国与伊朗关系史,但也写过一些有关蒙古、阿尔泰语系及元代史的论文,如《不儿罕》(《美国东方学会杂志》36,1917),《珊蛮一词的起源》(《美国人类学家》,19,1917)。《鄂多立克到过西藏吗?》(《通报》,1914)。这时,美国的东方学整体上还大大落后于欧洲。除劳费尔外,与蒙元史研究有关的学者值得一提的仅有做过驻俄国、波兰等国外交官的寇尔丁(J.Curtin)。1908年,他出版了两部书,一部名为《蒙古人:历史》,一部名为《蒙古人在俄罗斯》,篇幅都较大,但内容一般。

    著名蒙古学家拉铁摩尔(O.Lattimore,1900—1989)二十年代开始崭露头角,他在北蒙古旅行中得到了罗卜藏丹津的《黄金史》残卷,后归伯希和,对《元朝秘史》研究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他写了大量文章和书,主要是有关中国北部边疆及蒙古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很有影响。曾将1928至1958年发表的此类文章编为《边疆史研究》论文集(1962)。但他的论著偏在近现代,蒙元史方面只写过一些概述性文章。

    本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的蒙元史研究有了很大发展。成就卓著的代表性学者之一是哈佛大学的柯立夫(F.W.Cleaves)。二战前他曾在法国从伯希和学习,并在北京住过一段时间,在我国学者协助下研究《松漠纪闻》,又获得了不少蒙汉文合璧碑铭摹本,这成为他日后主要研究方向的基础。从1948年起,他连续在《哈佛亚洲研究杂志》上发表研究元代蒙汉文碑铭、伊利汗给教皇和法国国王的蒙文信件以及其他蒙古文献的论文,还编刊了重要蒙文史籍罗卜藏丹津《黄金史》(1952)和《蒙古源流》(1956)。他翻译和注释的《元史八邻部人伯颜传》(《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956)多达百余页,是一篇很有份量的元史研究论文。他研究的面很宽,著述丰富,还撰有《关于马可波罗离华的汉文史料和抵达波斯的波斯文史料》等多篇其他课题的文章。主要由于柯立夫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哈佛大学在五六十年代成为举世瞩目的蒙元史研究中心,吸引了许多国外学人前往深造。柯氏积多年之功研究完成的《元朝秘史》英译本已于1982年出版,但其注释卷尚未见问世。

    马丁(H.D.Martin)比柯氏略早。三十年代他在绥北考察,发现了元代汪古部的多处墓葬,著有《关于归化城北聂思脱里遗迹的初步报告》(《华裔学志》,3,1939)。其后相继在《皇家亚洲学会杂志》上发表《蒙古与西夏的战争》(1942),《成吉思汗的第一次侵金战争》(1943),《蒙古的军队》(同年)等文。1950年,出版了专著《成吉思汗的兴起及其征服华北》(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

    四十年代末,老资格的比利时蒙古学家田清波神甫(A.Mostaert,1881—1971)和苏联蒙古学家鲍培(N.Poppe,1897—1992)先后移居美国,对美国的蒙元史研究推动很大。田清波从1906年到鄂尔多斯传教,一住二十多年,精通蒙语及蒙古事务;后在北京天主教会工作,1948年定居华盛顿附近。数十年中,他撰写了大量研究蒙古语言、部族和文献的著作与论文,尤其是鄂尔多斯研究更是独步天下。到美国后,他与柯立夫有密切的合作关系,曾协助从事蒙古史籍的编刊和伊利汗信件的研究,并为《黄金史》、《蒙古源流》和《水晶念珠》三书撰写了专篇绪论。他还发表有长篇的《关于元朝秘史的一些段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3,1950;14,1951;15,1952)等重要文章。鲍培战前已是苏联的著名学者,在蒙古语言、文学及元代八思巴字蒙文文献研究方面卓有成就。1949年赴美后,一直在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执教,吸引和带领了一班美国的蒙古研究者,如克拉德、法夸尔、克鲁格等人。他继续发表蒙古语言、文学方面的研究论文,特别在《元朝秘史》中的古典蒙古语和八思巴字文献研究方面作出很大贡献,先后出版了《蒙古书面语语法》(1954),《蒙古语比较研究导论》(1955)及《八思巴字蒙古文碑铭》(1957,即1941年所出之俄文本《方体字》的英文修订本,由其学生克鲁格编译)等著作。

    克拉德(L.Krader)主要研究蒙古游牧民社会组织、血缘关系和封建制度等问题,五十年代以来发表了多篇这方面的论文。法夸尔(D.M.Farguhar)主要研究清代蒙古史,元史方面发表过《元代的官印与花押》(《华裔学志》,25,1966),《元朝政府的结构与职能》(载兰德彰编《蒙古统治下的中国》,1981)等文。克鲁格(J.R.Krueger)著有《蒙古秘史的年代学与书志学》(《蒙古学会学报》,5,1966)和《蒙古源流》的英译本(1967),他的主要成绩是在蒙古语言、文献和卫拉特蒙古研究方面。出于伯希和门下的著名中亚史专家、匈牙利人塞诺尔(DSinor),在英国剑桥大学执教十余年后,于1962年来到美国印弟安那大学,创立了乌拉尔-阿尔泰学系和内陆亚洲研究所,使该校成为世界著名的内亚研究中心之一。塞诺尔的蒙元史著述,有关于《卡尔平尼行记》中的蒙古词语、完者都致法王信以及蒙古与欧洲关系的研究,《论蒙古的兵法》等多篇。他编纂的《欧亚中部研究导论》(1963)文献目录对蒙元史研究也极为有用。移居美国的老一辈著名学者还有中国的洪煨莲,他于1946年应聘赴哈佛大学执教,是该校深受敬重的汉学权威,他并不专门研究元史,但1951年在《哈佛亚洲研究杂志》发表《元秘史流传考》,凭其版本目录学的深厚根柢对《秘史》与相关史料的相互关系进行缜密考察,无疑是这方面的权威之作。他的另一篇文章《钱大昕的三首元史诗》(《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9,1956)也触及许多重要的元史问题。中国蒙元史专家札奇斯钦移居美国后受聘于杨伯翰大学,并继续从事蒙古史、元史研究,1988年出版的英文版《蒙古研究论集》中收入了他历年发表的《元代马政诸考》、《蒙古诸汗为何接受西藏佛教》、《元代的中国佛教与道教》等多篇重要论文。早年就移居美国的比利时神甫塞雷斯(H.Serruys)是研究明代蒙古史的著名前辈学者,他有关明初内地的蒙古人,明朝前期与蒙古的关系,以及《华夷译语》等文献的著述,对蒙元史研究也很有参考价值。

    五十年代初哈佛大学博士出身的舒尔曼(H.F.Schurm-ann),对元代经济史有出色的研究。他将《元史》卷九三、九四《食货志》译为英文,加以详细注释,于1956年出版。同年,发表了《13世纪的蒙古贡纳制》(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这是一篇精密研究元代蒙古差发赋敛(Alban-Qubǒiri)制度在中国、波斯和斡罗思的实践及演变的高水平长篇论文。他还著有《阿富汗的蒙古人》(1962)和《元代的政治组织问题》(第25届国际东方学大会论文,1963)等。但此后即未见有新著述问世。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汉学家牟复礼(F.W.Mote)对中国思想史、制度史都很有研究。元史方面的著述有《元代的儒者隐士》(Wright编《儒士》,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60),《陶宗仪生平诸考》(东京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二十五周年纪念文集,1954)等篇。其著名论文《中国**主义的发展:评魏特夫东方**主义论》(《远东》,3卷1期,1961)也涉及元史中的一些问题。

    陈学霖于1967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华盛顿大学(西雅图)任教,是六十年代以来美国中国史学界十分活跃的学者。其主要研究领域为金元史,著述颇丰。元史方面的主要论著有《刘秉忠:忽必烈朝的佛—道政治家》(《通报》,53,1967)、《绪论》(《宋史研究通讯》,10,1974)等。1978年,他参与发起召开“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思想”学术讨论会,编辑了一部此次会议的论文集《元代思想与宗教》(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82),集中收入了他本人的长篇论文《马端临史学思想中的“通”、“变”》。他与罗意果、萧启庆合编《元代人物传》,撰写了王鹗、杨桓、姚枢、杨维中等传(先后刊登于《远东史集刊》)。其近作又有《元大都建城传说》(1986年南京大学国际元史讨论会论文)、《王文统“谋反”事件与元初政局》(台湾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1989)等。劳延煊是1962年的哈佛大学博士,其学位论文为王恽《中堂事记》的译注。其后又发表《元朝诸帝的季节性狩猎生活》、《金元诸帝游猎生活行帐》(载台湾《大陆杂志》26∶3,27∶9,1963)、《中的非汉语名词诠释》(《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39,1969)等文。现任教于俄亥俄州立大学,主要研究元代南方文人的思想与生活。

    近二十年来,美国涌现了一批有成就的蒙元史研究者。窦德士(J.W.Dardess)重点研究元代中后期史,撰有《弥勒教起义的转折与明朝的建立》(《亚洲学会杂志》,29,1970)、《从蒙古帝国到元朝》(《华裔学志》,30,1972—1973)、《郑氏义门:元末明初的社会组织与理学》(《哈佛亚洲研究杂志》,34,1974)、《元后期浙江的儒学、地方改革与中央集权》(载《元代思想与宗教》,1982)等论文。其所著《征服者与儒士:元后期的政治变化》(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71)详细阐述了元中叶以后铁木迭儿、燕帖木儿、伯颜、脱脱等人为首的政治集团围绕“儒化”政策及争夺权力展开的复杂斗争及其对元代政治的影响。

    罗沙比(M.Rossabi)偏重于内陆亚洲史,尤其是明朝与西域关系史的研究。在元史研究方面也有不少著述,发表过《忽必烈与其家族的妇女》、《元明时代的女真人》、《元代早期的穆斯林》(此文载兰德彰编《蒙古统治下的中国》,1981)等论文。他参与组织1978年召开的“10—14世纪东亚多国关系”学术讨论会,主编了一本此次会议的论文集《ChinaamongEqual-10至14世纪中国与其邻国》(1983),并撰写了“导论”。其后他把撰写一部《忽必烈传》作为自己的重点研究计划,为此翻译了《元史·世祖本纪》,并仔细搜检《史集》、《高丽史》及其他多种文字史料:广泛参阅各国学者的研究成果,经数年努力,于1988年完成并出版了这部蒙元史上最重要人物的长篇传记。罗沙比的汉文相当好,此书在资料利用方面,在忽必烈统治思想和政治、经济政策的分析方面,无疑都比以前爱宕松男(1941)和李唐(1978)写的忽必烈传前进了一步,从历史转变角度提出了一些独到见解。但撰写一部完善的忽必烈传记难度相当大,书中对发生在忽必烈朝的复杂的政治派别斗争和重大制度变革还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陆宽田(LucKwanten)于1972年以《元代的藏蒙关系》获南卡罗来纳大学博士学位。他还先后发表过《元朝皇族的藏语名字》(《蒙古学会学报》10卷1期,1971)、《成吉思汗征服西藏:是虚构还是真实?》(《亚洲史杂志》,8,1974)、《木华黎评传》(《宋元研究报告》,14,1978)等文章。1979年,出版了一部大型专著《游牧帝国:500年至1500年的中亚史》。这是自格鲁塞《草原帝国》出版40年来第一部西方学者写的同类著作,蒙元时期史是此书的重点部分。作者广泛利用了这40年中各国学者的研究成果,使本书内容较前人著作显得更为新颖。但由于涉及面很广,作者对其中许多专门问题难免研究不足,因而失误之处颇多。洪金富在《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981)上发表一篇书评,详细指摘了书中主要因误引、误解史料(特别是汉文史料)造成的错误。兰德彰(J.D.Langlois)着重元代思想文化史研究。他于1974年在普林斯顿大学通过的博士论文题为《蒙古统治下的金华学派》。其后又发表长篇论文《虞集和他的蒙古主子》(《亚洲研究杂志》,48,1978),研究了虞集与元文宗的关系及其在当时文治政策中的作用;《元代政治思想中的法律、治国策和经》(载《元代思想与宗教》),主要讨论元代学者对传统法律和经世治国思想的研究。

    陈恒昭于1973年以《至元新格》的复原及元代法制研究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此文1979年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书名《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制传统》,第一部分元代法制研究,第二部分《至元新格》的复原及其英译。这是一部元代法制史研究的力作。葛德卫(D.Gedalecia)为1971年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元代理学家吴澄》。其后又发表有《吴澄理学思想中的古典主义》(《宋元研究集刊》,14,1978),《吴澄的尊德性与道问学》(载《元代思想与宗教》)等文。爱尔森(T.T.Allsen)着重蒙元前期(前四汗时期)史的研究。1979年他在明尼苏达大学获博士学位,学位论文是研究蒙哥汗时代大蒙古国的政治和经济,后经增补、修订,由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出版(1987),题为《蒙古帝国制度:大汗蒙哥在中国、斡罗思和伊斯兰国家的政策》。此书分别论述了蒙哥汗的中央集权政策和手段、户口编籍、税收以及兵力的征集,各部分的研究均有相当深度。他的语言条件很好,得以利用尚无译本的几种重要波斯文史籍(《五世系》、《木因历史选》、《完者都史》等)和广泛搜检俄罗斯编年史资料。他的几篇专题论文——《蒙古在斡罗思的括户》(《哈佛乌克兰研究》,5,1981)、《13世纪元朝与吐鲁番畏兀儿》(罗沙比编《ChinaamongEqual》,1982)、《西征的序幕:1217年至1237年蒙古在乌拉尔—伏尔加地区的军事经略》(1983),研究都十分精细,颇多新见。

    安迪考特·韦斯特(E.EndicottWest),1982年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其博士论文为《元代的区域和地方政府》,1989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书名为《蒙古在中国的统治:元代的地方政府》。她的其他著述还有《元代早期的决策与人事管理状况》(“10至14世纪中国皇权统治的演变”学术会议论文,1982)、《元代中国的商人团体:斡脱》(1986年南京大学国际元史讨论会论文)等。刘元珠在哈佛大学从柯立夫攻习蒙元史,以《元史·奸臣传》的研究获博士学位,后在威尔斯利学院任教。撰有《虞集在元史研究中的价值》(南京大学国际元史讨论会论文,后刊于台湾《食货月刊》卷11、12期合刊)、《蒙元儒吏关系:延祐开科与抑吏》(《庆祝王锺翰先生八十寿辰学术论文集》,1993)等。

    日本日本的蒙元史研究始于十九世纪末。以前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基本遵循中国传统史学方法,这时开始学习西方,许多学者赴欧美考察、留学,并邀请欧洲学者来日讲学,积极引进欧洲的东方学,在著名高等学府创办史学科和研究机构。于是,出现了一批早期的新派“东洋史”学者,他们利用西方先进的科学方法,加上传统的汉学优势,使日本的东方史研究获得划时代的进步。同时,日俄战争后,日本取代了帝俄在我国东北地区的特权,加紧推行侵华政策,成立了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学术调查部,招罗许多学者为之服务,对东北和蒙古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三十年代大规模侵华战争爆发后,适应占领和统治中国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满蒙史和辽金元史研究(吸取所谓“异民族统治中国”的经验)。日本对东北、华北(包括内蒙古)广大地区的占领又使其学者有条件深入各地进行调查,获得了更多资料。在上述历史背景下,日本的蒙元史研究后来居上,迅速跃居世界前列。

    著名汉学家那珂通世(1851—1908)是日本蒙元史研究的开山祖师。其友人三宅米吉也是中国史专家,通晓多种西方语文,1886年赴美、英考察,带回很多西方书籍,对他们共同创建日本的新“东洋史学”起了重要作用。1896年那珂出任东京大学文科大学讲师,主要研究兴趣转向蒙古史。文廷式访日,与那珂及另一位著名汉学家内藤虎次郎(1866—1934)结识,应内藤之求于归国后将一部《元朗秘史》(顾广圻抄本之转抄本)寄赠之。1901年那珂得到此书,用数年之功据汉字音写之蒙文原文译为日文,并利用大量汉文和外文史料(主要从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及多桑《蒙古史》转引)加以详细注释,1907年以《成吉思汗实录》书名出版。其译文较准确,注释中对名物制度、事件多有精辟考证,成为日本蒙元史的奠基性名著。《那珂通世遗书》还收入了他的其他蒙元史著述。

    内藤虎次郎的研究领域很广,成就卓著。元史方面的著述有《蒙文元朝秘史》(目睹书谭,1902)、《蒙古开国之传说》(1913)、《宪台通纪考证》(1917)、《地理学家朱思本》(1920)、《元末四大画家》(1920)等篇(参见山根幸夫、大岛立子编《元代史研究文献目录1900—1970》。以下所列日本学者著述皆见此书及野泽佳美的续编:1971—1988,不一一注出发表期刊名和出版社名)。

    白鸟库吉(1865—1942)毕业于东京大学史学科,后一直在该校任教授。1899年出席在罗马召开的国际东方学家大会,提出著名论文《匈奴、东胡民族考》。后两度赴欧研究并搜集图书资料。1905年创立“亚细亚学会”(后改名东洋协会学术调查部),1909年出版刊物(寻定名《东洋学报》)。1908年组织了满铁历史研究部,重点研究朝鲜、满洲历史地理。他本人的研究领域是东北亚、蒙古和西域诸族历史、语言和文化,著述上百种。丰富的研究成果和积极的组织工作使他成为日本“东洋史”学界的领导人物。其与蒙元史有关的著述主要有:《蒙古民族的起源》(1907。此文中改变原来主张的匈奴为突厥说而提出匈奴为蒙古说)、《室韦考》(19)、《释中所见之蒙古语》(1929)等。他以多年之功完成的《音译蒙文元朝秘史》在1943年出版。后人编辑了他的《全集》。

    继那珂之后,专事蒙元史研究、成就最著者是箭内亘(1875—1926)。

    他毕业于东京大学史学科,继入大学院深造,1908年加入白鸟领导的满铁历史研究部,到中国东北进行实地考察和搜集资料。1914年起在东京大学任讲师、教授。重点研究蒙元制度及历史地理,主要论文有《满洲之元代疆域》(1913)、《元朝怯薛考》、《元代社会之三阶级》(19)、《蒙古国会“忽里台”考》、《元世祖与唐太宗》(1917)、《鞑靼考》(1918)、《元朝斡耳朵考》、《元代之东蒙古》(1920)、《元朝之官制与兵制》(1921)、《元朝牌符考》(1922)等,考证精审,多有创见。其蒙元史著述均收入论文集《蒙古史研究》(1930),至今仍为元史研究者的重要参考书。

    继白鸟之后,研究北亚、中亚诸族历史与语言的巨擘是羽田亨(1882—1955)。他也毕业于东京大学史学科,受白鸟影响着意攻习阿尔泰系及伊朗系诸语言;继入京都大学大学院深造,后在该校任教,做过京大总长、东方文化研究所所长。羽田语言学造诣甚深,利用了当时在西域和蒙古发现的各种文字新资料,在西域文明史、东西文化交流史、突厥、回鹘史诸方面都有开拓性研究,著述甚丰,几可与同时的伯希和相比。其蒙元史论文有《蒙古驿传考》(1909)、《中所见之蒙古文化》(1917)、《元朝对汉文明的态度》(1928)、《关于元朝的海青牌》(1929)、《元朝驿传杂考》(1930)、《关于蒙古的斡脱钱》(1936)等多篇。后人编刊有《羽田博士史学论文集》(1957)。

    早期日本著名“东洋史”学者在蒙元史方面有重要著述的还有:藤田丰八(1869—1929),著有《岛夷志略校注》(1911)、《宋元时代之海港杭州(附上海、泉州)》(19)等;桑原骘藏(1870—1931),著有《蒲寿庚事迹考》1—3(1915—1917,1935年出单行本,有陈裕菁汉译本《蒲寿庚考》);田中萃一郎(1869—1923),撰有《关于元代官吏的任用法》(1915),并译多桑《蒙古史》为日文(1919,上卷;全译本出版于1933年);市村瓒次郎(1864—1947),撰有《金元之际的道教》(1929)、《元朝之实录与》(1930)、《元清两代统治中国之政策》(1939)等文;中山久四郎(1874—1961),撰有《蒙古时代之回回人考》(1915)、《与元代之关税与货物》(19)、《元版18史略与其正统观》(1938)等文;稻叶岩吉(1876—1940),撰有《元秘史汉译年代辨疑》(1911)、《元寇之新解释》(1938)等文;池内宏(1879—1952),发表过多篇研究元与高丽关系的高水平论文(1917—1930年间),其巨著《元寇之新研究》(1931)利用大量日本史料与中国、高丽史料对勘,考说详明,是研究蒙古侵高丽、侵日战争最完备的著作;他还有《元代地名开元之沿革》(1922)、《元代之怯怜口》(1929)等文。此外,考古学家鸟居龙藏(1870—1953)对东蒙古辽金元遗址的调查,津田左右吉(1873—1961)等满铁调查部人员关于辽金元时代东北与蒙古历史、地理的研究,对元史研究者都有参考价值。

    有高岩(1884—1968)是较早就重视元代社会、经济和法律研究的学者,发表有研究元代海运、钞法、奴隶、科举、农民生活、法律特点、有关婚姻之法律、司法制度—以约会制为中心、僧侣与社会、财政经济与社会、诉讼审判制度等十多篇论文,并撰写《东洋中世史》(1939)元代部分。青木正儿(1887—1964)是日本研究元曲的泰斗,著述甚丰。和田清(1890—1963)是杰出的明代蒙古史专家,其著名论文如《内蒙古诸部落的起源》(1921)、《明初之经略蒙古》(1930)、《兀良合三卫研究》(1930、1932)、《北元世系考》、《扩廓帖木儿之死》(1933)等,都涉及元代蒙古部落及地理;还撰有《元代开元路考》(1928、1933)、《元征东都元帅府考》(1936)等文。1959年出版了他的论文集《东亚史研究·蒙古篇》。著名东方学家石田干之助(1891—1974)研究领域广泛,注重西方学者成果的介绍,元史方面也撰有《关于蒙古西征的二三疑问》(1914)、《文永之役蒙古军所用“铁炮”考》(1917、1918)、《关于》(1934)、《元代工艺家尼泊尔王族阿尼哥之传记》(1941)等多篇。岩井大慧(1891—1971)偏重元代宗教史研究,重要论文有《元初帝室与禅僧之关系》(1921,主要研究中观、海云师徒投附蒙古及成吉思汗对禅僧的优待)、《元代喇嘛僧与初夜权》(1932)、《元代之珊蛮教》(1935),《成吉思汗即位与巫觋》(1950)等篇,其他方面的著述有《元代经济史上之一新资料》(1936)、《元代之东西交通》(1939)等文。青山公亮(1896年生)早先研究元与日本、高丽三边关系,三十年代后着重蒙元统治制度的研究,主要论文为《成吉思汗时代的所谓汉官(特别是“行省”)考》(1933)、《元朝地方行政机构之一考察》(1940,重点研究路府州县达鲁花赤),专著《元朝尚书省考》(1951)。此外,有蒙元史撰述的还有著名学者石浜纯太郎(主要论文有《元朝秘史蒙文札记》、《元朝秘史考》等)、神田喜一郎(主要论文有《元昭宗“宣光”年号考》等)等人。

    三四十年代,日本蒙元史学界涌现了一批学者,二战以后他们继续在这个领域努力耕耘,获得更大成就,成为日本蒙元史研究的台柱和领头人物。这一代学者总体上比前辈研究的面更广,开辟了许多新的课题,论文和著作的数量大大增加,学术水平也有很大提高,把日本的蒙元史研究推进到新阶段。

    安部健夫(1903生)三十年代初就在元代法制研究方面作出成绩。1930年北平图书馆影印出版了残存的《大元通制》“条格”部分,次年,安部在《东方学报》(京都)上发表《解说》一文,论证它是继承“古律”(唐、宋律,特别是金泰和律)制定的元代法典,并指出其意义在于标志着元朝从“蒙古至上主义”转向“中华至上主义”的演变。1932年他又发表《与“元律”之关系》,驳正浅见伦太郎提出的《刑法志》来源为所谓“元律”的误说。1950年,他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时任所长)组织并主持《元典章》研究班,着手对其“刑部”部分进行会读研究,参加人员先后有岩村忍(组长)、田中谦二、山崎忠、宫崎市定、吉川幸次郎、田村实造、佐伯富、藤枝晃等,1959年出版了第一批研究成果《元典章研究》(《东方学报》特刊),并先后编印了《元典章索引稿》多册(油印)。这项工作持续到1964年,也就是安部去世(1959)后五年才出版了最后成果《元典章·刑部》校定本第一册(岩村忍、田中谦二校定。第二册于1972年出版)。安部发表的蒙元史研究重要论文还有《元代“投下”语原考》(1938)、《元代包银制研究》(1954)、《读札记三则》(1958)和《元代知识人与科举》(1959)等篇,后人编刊了一部他的论文集《元代史研究》(1972)。他还专长西域史、清史,其名著《西畏兀儿国史研究》(1955)中,元代畏兀儿史是重要组成部分。

    岩村忍(1905生)前期的著述有《13世纪东西交涉史序说》(1939)、《蒙古的欧洲远征》(1941)、《蒙古史杂考》(1943)、《马可波罗研究》(1948)等几本书和《拔都卒年考》(1940)、《之西征纪事》(1941)、《元朝奥鲁考》(1942)等论文,着重在蒙元与西方关系的研究。1950年参加组织和领导元典章研究班,此后主要研究元代法制与经济史,前者有《元朝之笞杖刑》(1952)、《元朝法制中的人命赔偿——烧埋银与私和钱》(1953)、《之研究——刑罚手续》(1954)和《元代之肉刑》(1964)等几篇论文,后者有《五户丝与元代地方制度》(1962)、《元代纸币之膨胀》(1964)两篇力作。1968年京大人文科学研究所出版了他的专著《蒙古社会经济研究》。

    吉川幸次郎和田中谦二是继青木正儿之后的著名元曲专家,在这方面都有丰富著述(主要是元杂剧的研究、译释)。吉川的长篇论文《元诸帝之文学》(1—5,载《东洋史研究》1943—1944)最早注意到蒙古皇帝乐于学习汉文化并具有一定汉文水平的事实(后来德国傅海波对此作了更完备的研究);参加《元典章》研究期间,撰有《中的汉文吏牍文体》(1954)。田中谦二兼通蒙文,安部去世后由他主持《元典章·刑部》的会读,撰有《中的蒙文直译体之文章》(1962),引用大量元代蒙汉双文碑刻及其他白话(主要是戏曲、小说)资料,分析与直译文213体相对应之蒙文语法意义,对理解元代此类文献极有帮助。后对此文作了修订,与上述吉川文合刊,作为《元典章·刑部》校定本的附册。宫崎市定是日本中国史学界的权威,研究领域极广,著述等身。其有关元史的重要论作有《宋元之经济状况》(1938,《东洋文化史大系》之一节)、《宋元时代之法制与裁判机构——编成之时代、社会背景》(1954)、《以元朝治下的蒙古官职为中心之蒙汉关系——恢复科举之意义再探》(1965)等篇,还撰写了几种大型中国史著作的宋元部分。田村实造的研究领域为辽金元清北族诸朝史,特别是辽史。三十年代他曾参加内蒙古辽代遗址考古调查(后著有《辽庆陵》),找到乌丹城附近的汉—蒙文元碑(竹温台碑和张应瑞碑),撰文作了介绍(《蒙古学》,1937);并参与东亚研究所组织的所谓“异民族统治中国事例”的撰写。其蒙元史论文有《元札鲁忽赤考》(1930),《阿里不哥之乱——从蒙古帝国到元朝》(1955)、《蒙古族开国传说与移居问题》(1964)、《中所见之蒙古族谱系——朵奔篾儿干与海都》(1965)等多篇。其代表性著作是《中国征服王朝之研究》(中册,金、元,1971)。山崎忠精通蒙古语,所撰蒙元史重要论文有《别里哥文字考》(1954,《元典章》研究之一)和《有关保护道教之元白话碑——与八思巴字蒙古文并存之二、三资料》(1955),均载《东方学报》;还有多篇研究《华夷译语》的论文,惜其早亡(1956),未能继续其研究。藤枝晃三十年代末写过几篇研究马可波罗行记的论文,后来他主要从事敦煌学研究,成就很大。

    小林高四郎(1905生)前期主要研究《元朝秘史》及相关蒙古史籍,发表了一系列论文,1941年出版了《秘史》译注本,并出了两种《黄金史》译注本(1940、1941),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则是1954年出版的总结性专著《元朝秘史的研究》。此外,还撰有关于斡脱钱、怯怜口、投下等问题的研究文章(1935—1938年),翻译了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蒙古社会制度史》(1942)。他从国外带回伊斯坦布尔本《史集》及其他多种波斯文史籍抄本摄影,1947年撰《拉施都丁书所见民俗学资料》一文,对“金册”、蒙古世系和各部落起源传说作了细致研究。1958年,受京都大学元典章研究班工作的启发,他与小竹文夫协同组织东京的一批中青年元史研究者(岡本敬二、小林新三、长濑守、大薮正哉、海老泽哲雄等)开办中国刑法志研究会,首先进行《元史·刑法志》的专门研究,1960年完成后,又接着研究《通制条格》,1964年出版了他和岡本敬二合编的《通制条格研究译注》。在此前后,还发表有《成吉思名字考》(与佐藤诚合撰,1957)、《元代东西文化交流》(1970)、《元代法制史上的“旧例”》(1977)等文和一部成吉思汗传记(1960)。1983年出版了其论文集《蒙古史论考》。

    青木富太郎(1908生)对元明清蒙古史都有研究,蒙元史方面的著述前期有《元朝初期之社会形势》(1934)、《蒙古忽里台考》(1935)、《蒙古兴起时期游牧民之掠夺》(1936)、《元初行省考》(1938、1940)、《元代的羊马抽分》等论文和《蒙古之民族与历史》(1941)一书,战后发表过《古代蒙古的幼子继承制》(1955)、《元代色目人之活跃》(1961)等文和《马可波罗旅行记》日译本(1954、1983)。

    这一代日本蒙元史学者中,成果最丰硕者除上述岩村忍、小林高四郎外,当推村上正二和爱宕松男。村上正二(1913生)三四十年代间就在《史学杂志》、《东方学报》等著名刊物发表研究元代之斡脱钱、元世祖朝之财政政策、元代兵制、“投下”之意义、奥鲁制度、达鲁花赤、泉府司与斡脱、地税等问题的论文十余篇。战后数十年来著述不辍,出了许多新成果,重要论文有《成吉思汗帝国建立之过程》(1951)、《蒙古朝治下封邑制的起源》(特别研究“莎余儿合勒”、“忽必”、“奄出”相关问题,1962)、《蒙古部族社会之珊蛮氏族》(1963)、《蒙古部族的族祖传承》(特别研究部族制社会的构造,1964)、《蒙古帝国建立前之游牧诸部族》(以《史集·部族志》为中心的研究,1965)、《宋金战争期间之太行义士》(1979、1981)等多篇,并为几种大型世界史、亚洲史著作撰写蒙元史部分。他的《蒙古秘史》译注本(第1卷,1970;第2卷,1972;第3卷,1976),特点着重于史事、制度的考释,在《秘史》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最近出版了他的自选论文集《蒙古帝国史研究》(1993),从数十篇论文中仅精选9篇收入,可见其对学术的严谨态度。

    爱宕松男(1912生)的元史研究也是从三十年代开始,战前先后发表有关元代之录事司(1936)、色目人(1937)、都市制度(1938)、李璮之乱(1941,此文着重考察其政治意义——蒙古统治下的汉地封建制向州县制的转化,并首先对汉人世侯问题作了研究)、海运(1942)、元朝对汉人的政策(1943)等方面论文十余篇,出了一本忽必烈传记(1941)。五十年代以来他的主要元史研究成果一是马可波罗研究,发表过几篇论文(关于在元年代、地名的考订),出版了《马可波罗行记》的译本(1954、1971,名为《东方见闻录》);一是元代经济史研究,重要论文有《元朝税制考——税粮与科差》(1965),《斡脱钱及其背景——13世纪蒙元朝银的动向》上、下(1973),《元朝斡脱资本之进入南海贸易》(1979)等多篇。1988年出版了《爱宕松男东洋史学论集》第4集(元朝史)。他还有契丹史、中国陶瓷史等方面的著作。

    三十年代开始从事蒙元史研究的学者还有驹井义明,撰有《蒙古乞颜氏考》(1937)、《成吉思汗称号考》(1940)、《起辇谷考》(1941)、《论元宪宗》(1942)等多篇论文,著作有《蒙古史序说》(1961)。藤野彪,主要著述为五十年代发表的《元代的迁转法》(1951)、《关于朱清、张瑄》、《元代的行大司农司——世祖朝之经理》(1953)以及《元朝的金融政策》(1955)、《元朝的经理》(1957)等篇。

    还有几位同时代学者在蒙元史研究方面有重要著述。鸳渊—(1896生,研究满蒙史),撰有《元征东行省考》(1929)、《八思巴字所记元代汉字字音》(1930)、《蒙古诸部之起源与蒙古种族问题》(1954)、《初期蒙古族之法的规制》等论文。植村清二(1901生),撰有《关于之“跋”的疑问》(1931)、《乃蛮小考》(1961)等文,其最重要的成果是长篇论文《察合台汗国的兴亡》1—4(1941、1942刊载于《蒙古》)。樱井益雄,撰有《汪古部族考》、《怯烈考》(1936)。蒙古语言学家服部四郎,三十年代曾在呼伦贝尔进行语言调查(写有研究报告),他将《元朝秘史》翻译为蒙文,但只出了第一卷(1939),重要的是完成了一部《中表示蒙古语之汉字的研究》(1946);还发表了几篇就其《蒙文元朝秘史卷一》与小林高四郎的讨论文章(1940),以及《元秘史音译本源典八思巴字说》(1951)等论文。研究中西交通史的专家前岛信次(1903生),五十年代发表有《忽必烈副枢博罗考》、《泉州波斯人与蒲寿庚》、《泉州蒲氏兴起年代考》、《元末泉州与回教徒》、《元代哈的大师考》等文,并译出《伊本拔图塔行记》(1955)。山本达郎,对元初侵略安南、占城、缅甸的战争以及与诸国的关系做过系列研究(1939—1941)。以研究中国法制史著称的仁井田升,有多篇有关元代法制的论文:《元明时代之典当契约研究》(1938)、《之成立与》(1940)、《元代刑法考》(1941)、《元明时代之村规与佃作证书》(1968)等。三十年代,一批日本考古学者在“东亚考古学会”的组织下,深入内蒙古各地进行多次调查,主要成果有水野清二、江上波夫所编《内蒙古长城地带》(1935)和原田淑人所编《上都——蒙古多伦诺尔的元代遗址》(1941)。原田淑人和驹井和爱都撰有元上都城遗迹的发掘调查报告(1938、1940),江上波夫撰有《百灵庙鄂伦苏木元代汪古部王府址之发掘调查》(1942)、《汪古部之景教及其墓石》(1951)等文。研究东方基督教史专家佐伯好郎撰有《内蒙古百灵庙附近之景教遗迹考》及续考(《东方学报》,1939、1940)。

    前田直典(1915—1949)是一位极聪敏、勤奋的学者,1939年东京帝大东洋史学科毕业后即疾病缠身,仍顽强不息,短促一生中写下了多篇高水平的论文。关于元代钞法,有《元纸币的式样》(1943)、《元代之货币单位》、《元代钞的发行制度与流通状态》(1944)和《元代纸币的价值变动》(1947)构成对元钞法全面的研究;其《元朝行省的成立过程》(1945)一文对蒙元时代行政机构作了精细研究;《十世纪时代之九族鞑靼》(1948)是他研究从回鹘汗国灭亡到蒙古国建立这段历史时期漠北诸部族历史的第一篇论文,提出了许多极有价值的创见,惜因早逝而未能完成这一重要课题的系列研究。尽管他的著述不多,但被公认为是最优秀的元史研究者之一,1973年出版了他的论文集《元朝史研究》。

    佐口透(19生)着重于蒙元时代中亚史特别是察合台汗国的研究,撰有《伊斯兰世界之察合台兀鲁思》(1941)、《察合台汗及其时代》、《14世纪大汗国与西方三王家的连带性——察合台兀鲁思研究》(1942)、《蒙古统治时代之畏兀儿》、《元代中亚站赤考》、《元代塔里木南边地带》(1943)等一系列论文。五十年代后主要研究清代中亚史,元史方面的重要著述有《蒙古帝国中之庸兀人》(1950)、《蒙古帝国与西洋》(1977,《东西文明之交流》丛书中的一种),并出了多桑《蒙古史》全书新译本(1—6,1968—1979)。

    护雅夫的研究领域为古代北亚史,特别是突厥史和蒙元史。后一方面的重要著述有《探马赤部族考序说》、《元初之探马赤部族》(1944)、《那可儿考》、《那可儿序说》(1952)、《之“斡孛黑”语义考》(1955)、《元代畏兀儿土地买卖文书一通》(1963)等论文,著有《游牧骑马民族国家——“苍狼”的子孙》(1967),并出了卡尔平尼、卢勃鲁克行记的译本(1966、1979),参与编撰大型世界史著作中的《北亚史》(1981)。

    野上俊静专长于元代佛教史特别是喇嘛教研究,四十年代以来发表有关于元代之功德使司、佛道两教之争、宣政院、上都之佛教、帝师、佛教徒与释囚问题、喇嘛教与汉人佛教、喇嘛教与民众等一系列论文,均收入其论文集《元史释老传之研究》(1978)。窪德忠是道教史专家,对金元道教特别是全真教很有研究,撰有《金元时代道教概说》(1943)、《金元道教团之性质》(1951)、《初期全真教的发展过程》(1954)、《元代佛道论争研究序说》(1964)、《全真教之成立》(1966)、《元代佛道关系——以为中心》(1987)等论文。研究中国科技史的专家薮内清,四十年代以来发表了多篇有关元代科学技术的论文,他主编的《宋元时代科学技术史》(1967)汇集了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科学研究班成员在天文历法、数学、农业、医药、军事等专门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战之后继踵而起的蒙元史学者中,本田实信的成就十分引人注目。

    1949年他毕业于东京大学东洋史学科,继入大学院攻读蒙古史,开始了从波斯原文翻译《史集》的宏伟工作,并依据《史集》与《秘史》及其他汉文史料对勘,撰写了《成吉思汗十三翼考》(1952)、《成吉思汗的千户》(1953)两篇论文,取得突破性进展。其后到剑桥大学攻读伊朗学,获得博士学位,研究领域扩展到伊朗中世史特别是伊利汗国史。发表论文有《伊利汗国之Iqta制》、《合赞汗之税制改革》、《成吉思汗之军制与部族制度》(1961)、《蒙古人之誓词》、《13、14世纪波斯语文献中之突厥、蒙古语》(1965)、《阿母河行省考》(1967)、《蒙古之游牧官制》(1982,主要依据伊利汗国末期文献《有关官职任命之书记规范》研究营帐官Yurtchi与掌管遗失物bularghuchi)、《札剌亦儿朝之蒙古异密》(1983)、《孙丹尼牙建都考》(1987)等多篇;《史集》译注工作继续进行,已完成《部族志》部分(刊印中)。著名蒙古语专家小泽重男对中古蒙语有精深研究,五十年代以来发表了多篇考释《元朝秘史》用语的论文,其巨著《全释》(5册,1984、1988)着重语言学的考释,把《秘史》研究水平大大推进了一步。岡本敬二是东京中国法制史研究会进行的《元史·刑法志》研究和《通制条格》研究两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并是这两部《研究译注》的主编。此外,他还撰有《元代之怯怜口与媵臣》(1953)、《元代之法律》(1961)、《之研究》、《学规篇分?析》(1962)、《元代之奴隶制》(1968)等多篇论文。胜藤猛参加了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元典章研究班的工作,其间撰有重要论文《关于元朝初期的胥吏》(1958)。后与岩村忍合著《大蒙古帝国》一书(1965),并著有《忽必烈汗》(1966)、《成吉思汗——草原世界帝国》(1972,“人与历史丛书”之一)两部传记,以及《旭烈兀西征》(1971)等论文。井之崎隆兴对汉人世侯做了两方面的专题研究,分析了河北和山东地区两种类型的世侯(1954)以及世侯在元朝建立过程中的作用(1961);他还撰有《元代“社”制的政治考察》(1956)和《元代竹专卖及其意义》(1957)。山口修主要研究元朝侵日战争(1961)及相关日本史料,著有《蒙古袭来——元寇之真实记录》一书(1964)。伊藤幸一就元朝建立前后蒙古族的社会经济——畜牧、矿业、货币、土地所有制(游牧社会的封建制)、“森林之民”等问题写了几篇论文(1955—1963),出了一本《蒙古社会经济考——以元朝成立期为中心》(1965)。

    丹羽友三部主要研究元代官制,著述颇多,先后发表阐述元代地方行政系统、行省制度、达鲁花赤、御史台和地方监察机构以及监察官分巡制度、仓库制度、枢密院和行枢密院、俸禄制度、诸寺监机构等备方面论文十余篇,并校订、译注了《宪台通记》(1968、1969,分两篇刊载于《三重法经》)。此外,他还撰有《成立年代考》(1953)、《元代中国爪哇交涉史》(书、1953)以及研究元征爪哇问题的三篇论文(1954、1972、1974)。其后,牧野修二在元代官制研究方面更为深入、细密,先后发表有《十道宣抚司——忽必烈政权集权化的布局》(1965)、《元朝中书省的建立》、《关于元代升官规定之一考察——特别是汉、南人路府州县官的情况》(1966)、《元代勾当官体系之研究》1—5(1972—1976)等论文。《勾当官》一文经补订于1979年出了单行本,分五章考察了见习吏员、司吏、书吏、典吏、令史与掾史,是对元代吏制中最重要部分的系统、深入的研究。他又研究元代教育,撰有《元代之儒学教育——以教育课程为中心》、《关于元代庙学书院之规模》(1979)、《元代生员之学校生活》(1980)等文。近年发表的论文有《成吉思汗攻金》1—3(1986—1988)和《金末元初士人的转变》(1987)。宋史专家柳田节子着重于乡村各阶层地位及其赋役负担研究,兼及元代,撰有《元代乡村之户等制》(1977)、《元朝治下农村社会之回民》(1986)等文,其代表作《宋元乡村制研究》(1986)对了解元代乡村社会结构很有帮助。

    海老泽哲雄曾参加《元史·刑法志》的集体研究,并撰写《有关“约会”的记录》(1962)。他研究的课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蒙元制度,发表有关于封邑制度(1962、1966)、探马赤军、蒙古军人与汉人奴隶(1966)、投下制度(1967)、怯怜口(1969)、东道三王家(1973)以及僧道免税问题(1986)等论文多篇;二是蒙古与西方的关系,撰有《蒙古帝国·西域交涉史上的一个问题——关于野里知吉带致路易九世信》(1976)、《论蒙古帝国的对外文书》(1979)、《所谓“蒙古使节”访问路易九世事件》(1980、《关于1285年阿鲁浑汗致教皇信》(1982)和《蒙古帝国对外文书管见》(1987)。

    吉田顺一着重古代蒙文历史文献和蒙古游牧经济及社会制度的研究,著述颇丰,主要论文有《元朝秘史之历史性》(1968)、《罗卜藏丹津黄金史引用之秘史》(1972)、《阿萨拉格齐史与秘史》(1978)、《11—13世纪蒙古人之游牧与狩猎》(1981)、《蒙古帝国时代蒙古人的游牧与转移》(1983)等多篇,并撰文就游牧封建制问题和魏特夫的“征服王朝论”提出自己的见解。萩原淳平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明代蒙古史,蒙元史方面也有几篇重要论文:《木华黎王国的成立过程》(1978)、《木华黎国王麾下探马赤军考》(1977)和关于这个问题的《再论》(1982,与杨志玖讨论)、《成吉思汗陵墓与鄂尔多斯——以忽必烈的蒙古政策为中心》(1987)。

    大薮正哉对元代的宗教(主要是佛教)政策和法规做了一系列专门研究,论文课题包括有关僧人的出家与度牒法令、僧尼犯罪问题的规定(为《元史·刑法志》研究之一)、民间信仰的法令、僧人税粮与词讼的规定、和尚头目、江南之佛寺道观等各方面。其《元代法制与宗教》一书(1983)汇集了上述研究成果。竺沙雅章对宋元佛教有精细的研究,撰有《元代白莲宗之一考察》(1980)、《宋元代之慈恩宗》(1983)、《宋元代杭州寺院与慈恩宗》、《宋元版大藏经考》(1984)、《宋元佛教与庵堂》(1987)等多篇论文。稻叶正就是研究西藏史和藏传佛教的专家,他与著名藏学家佐藤长合译了重要的元代藏文名著《红史》并加诠释(1964),此外还发表有《元帝师考——以为史料》(1960)、《有关元帝师的研究——以系统和年代为中心》(1965)、《元代五台山之佛教》(1962)、《元喇嘛僧胆巴考》(1963)等论文。藤岛建树也主要从事元代宗教的研究,先后撰文论述了元朝统治者的崇佛、后妃的佛教信仰、统领佛教的中央机关宣政院及其与权臣的关系、集贤院与正一教、元朝政治与佛教、禅僧中峰明本、笑隐大昕、全真教在蒙古政权治下河东地区的发展等问题。此外还撰有《元朝治下汉人一族之进展——藁城董氏》(1986)。

    近二十多年,日本又连续出现了许多有成绩的蒙元史研究者。植松正侧重于元代法制与江南地区的研究,相继发表了《关于江南豪民朱清、张瑄——以其被诛与财产抄没为中心》(1968)、《汇辑并解说》(1972)、《关于元初江南的征?税体制》(1974)、《元代条画考》1—8(1978—1983)、《有关元初法制之一考察》(1981,着重研究其与金制相关者)、《元代江南地方官的任用》等论文,并编制了《元典章年代索引》(1980)。其《条画考》汇辑散见于诸书的元政府历年所颁各类条画,按时间先后编排,并加说明,为研究元代各项政策法令提供了便于利用的资料。原山煌的研究领域为蒙古史,主要论文有《北亚游牧民族史研究之一视点》(1971)、《蒙古狩猎考》(1972)、《关于蒙古游牧经济之脆弱性》(1982)以及关于《元朝秘史》版本等问题的研究论文多篇,并编集了一本收录很全的《元朝秘史有关文献目录》。大岛立子主要研究元代政治与诸色户计,撰有《元朝统治汉族之一考察——以军户为中心》(1971)、《元末农民叛乱的背景——江北地区的情况》(1977)、《元代户计与徭役》(1980)、《元代的儒户》(1981)、《元代湖广行省的统治——以对溪洞民的政策为中心》(1985)等论文;最近出版的著作《蒙古之征服王朝》(1992),第一篇综述元朝前期史和统治机构,第二篇研究了元朝的税制和诸色户计中的匠户、军户、儒户,这一部分是作者多年研究的着力点。太田弥一郎研究重点也是户籍与赋役制度,论文有《元代的汉军户及其农业生产》(1974)、《元代站户的形态——以马站户和水站户为中心》(1977)、《元代之种佃户》(1979)、《元代之哈剌赤军与哈剌赤户——探马赤户之理解》(1981)、《元初之合户制与课税户》等多篇。

    池内功对汉人世侯作了更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其系列论文《蒙古经略金国与汉人世侯的形成》1—4(1980—1981)搜集了河北、山东和山西地区四十多家大小“世侯”资料,修订了爱宕松男所列“世侯分布表”,并一一分析了他们归降蒙古的方式和在蒙古攻金中的作用。《李全论》(1977)、《史氏一族与蒙古攻金》(1980)和《阿里不哥战争与汪氏一族》(1986)分别考察了三家世侯的不同背景、地位及其与蒙古统治者的关系。相关论文还有《忽必烈政权的成立与其麾下汉军》(1984,研究忽必烈建立以汉军为主的直属军的原因以及汉军在战胜阿里不哥中的作用)等。松田孝一对分封制度作了多项深入的个案研究,利用波斯文史料与汉文史料相比勘,取得了突出成绩。其《蒙古的汉地统治制度——以分地分民为中心》(1978)、《元朝的分封制——以安西王事例为中心》(1979)、《旭烈兀的东方领地》、《云南行省的成立》(1980)诸文研究了蒙古贵族的汉地食邑分封和宗王封藩出镇制度;《海山之出镇西北蒙古》(1982)和《灭里帖木儿及其势力》(1988)研究了漠北地区镇边宗王的权力和阿里不哥家族受封的蒙古军民。

    杉山正明着眼于大蒙古国的构成——成吉思汗子弟分封和东西道诸兀鲁思的研究,论文有《蒙古帝国之原像——以成吉思汗一族分封为中心》(1978)、《忽必烈政权与东道三王家》、《豳王出伯及其谱系——元明史料与波斯文的比较研?究》(1982)、《两支察合台家族》(1983)、《1314年前后之元西境兀鲁思札记》(1987)等多篇。他在波斯文史料的搜集方面花了很多功夫,以波、汉文史料对勘方法研究蒙古史,故能多有创获;在本田实信主持的《史集》译注工作中他起了很大作用。此项工作的另一重要参加者志茂硕敏专长于伊利汗国史研究,主要论文有《合赞汗政权的核心群》(1979)、《伊利汗国建立后的原“阿塞拜疆军政府”军队》(1980,即拜住所统蒙古镇戍探马军)、《合赞汗死后伊利汗国蒙古诸势力的消长》(1981)、《伊利汗国的蒙古人》(1984)等篇。作者利用《史集》、《瓦撒夫史》、《完者都史》、《史集续编》、《史选》、《也里史》等多种波斯文史籍,非常详细地论列了来到伊朗的蒙古军各部万夫长、千夫长及其后裔在伊利汗国历史演变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伊利汗国史的还有北川诚一和井谷钢造,撰有论述蒙古征服和统治波斯、谷儿只和鲁迷苏丹国的论文。加藤和秀在察合台汗国史研究方面很有成绩,主要论文有《察合台汗国的建立》(1978)、《怯别与牙撒兀儿——察合台汗统治体制的确立》(1982)等篇。研究元代蒙古地区和西域诸兀鲁思史的还有:堀江雅明,发表论文《蒙元时代的东道三兀鲁思研究序说》(1982)、《帖木格斡赤斤及其子孙》(1985)、《霍格欣德尔碑与宣威军城址》(1988);村岗伦,论文《昔里吉之乱》(1985)、《海都与中亚——以塔剌思大会为中心》(1988);福岛伸介,论文《关于12—13世纪蒙古社会中的“兀鲁黑”——作为亲族构造论之外婚集团分析》(1985);宇野伸浩,论文《槐因·亦儿坚考——蒙元朝之森林诸部族》(1985)、《蒙古帝国之斡耳朵》(1988)。

    片山共夫对怯薛组织进行了一系列专题研究,发表的成果有怯薛轮番制、怯薛职掌、怯薛与元朝官制、怯薛出身者的门第、昔宝赤、必阇赤、玉典赤和八剌哈赤等各个课题的论文;其他方面的论文有《从阿合马被暗杀事件看忽必烈朝政治》(1983)、《元代的士人》和《元代的乡大夫》(1984)。大叶升一主要研究军事制度,论文有《元代的侍卫亲军——以蒙古、色目人军队为主体》(1979)、《关于蒙古军队的编成》(1980)、《蒙元朝的称海屯田》(1982)、《元代的探马赤军》(1984;又《再论》,1988)、《蒙元朝的军队组织——以指挥系统和编成方法为主》(1986)等多篇。莲见节发表有《元朝治下的蒙古地区——以“所部”、“投下”与“爱马”为中心》(1980)、《探马赤考》、《所见之“阿勒斤赤”?与“莽来”》(1982,按:两词皆意为“头哨”)、《蒙古军的移动与“奥鲁”》(1985)、《左翼军与木华黎军的编成问题》(1988)诸?文,研究重点为蒙古军制。井户一公则就侍卫亲军的成立、诸卫的设置、侍卫亲军的构成与军官问题分别撰文作了论述(1982、1983、1984)。

    森田宪司注重利用碑刻资料,撰有《元前期石刻中所见之科举制度用语》(1982,主要研究“前进士”问题)、《围绕济南路教授李庭实考察碑文撰者教官阶层》(1983)、《李璮叛乱之前——根据石刻史料》(1988,此文对《元史》李传有重要的补正)等文。西尾贤隆主要研究佛教史,撰有《元代江南统治中的佛教》(1971)、《元代的丛林经营》(1973)、《元代的童行》(1975)、《元代的中峰明本及其道俗》等文。北村高也发表有这方面文章:《元朝色目人也里迷失的佛教活动》(1981)、《高丽王王璋之崇佛》(1985)等。

    蒙古从本世纪二十年代初开始,蒙古国语言、文学、历史等学科的研究逐步发展,四十年代以来更有显著进步。

    1926年,札木扬在车臣部一个永谢布台吉家发现了罗卜藏丹津的《黄金史》,查姆察兰诺撰《17世纪的蒙古编年史》一文作了详细介绍和研究(载《苏联东方学研究所著作集》,1936),1937年此书木刻本在乌兰巴托出版。这是蒙古研究史上的一项重大发现。满、汉文蒙古史料的翻译工作有组织地进行,先后有《圣武亲征录》、《元史》、《元典章》的蒙文译本(部分)。最重要的成绩是达木丁苏隆将《元朝秘史》(根据汉字音写蒙文,参考俄人柯津转写本)译成了现代蒙文书面语(1947年出版;1957年又以“新文字”即斯拉夫字母蒙文出版),并将见于《黄金史》而《秘史》原本没有的内容补入相应段落。达木丁苏隆是一位杰出史学家和文学家,他还著有《蒙古文学简史》(1957年出版,已有汉译本),书中对《秘史》及有关蒙元时代的其他历史文学作品如《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等作了较详细评介。

    五十年代,蒙古和苏联学者合作编著了第一部《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1954年俄文版,1955年蒙文本)。蒙古方面参加者主要有锡林迪布、达木丁苏隆、纳察克多尔吉、彭楚克诺尔布、普日勒等。1956年,蒙古、中国、苏联联合发起由三国学者合作编著一部多卷本蒙古通史,先后在乌兰巴托和莫斯科召开了讨论会,拟定了详细提纲和分工计划。后中、苏两国学者没有参加撰写,由蒙古国学者于1961至1965年间独自编纂完成了三卷本《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1966至1969年出版。第一卷第二部分是蒙古兴起迄于十六世纪的蒙古诸部。纳察克多尔吉撰写了第一篇第二章蒙古封建国家的形成,第三章成吉思汗的征略,第二篇第一章窝阔台时代的蒙古帝国,第三篇第三章元代的蒙古地方,以及第四篇十四至十六世纪的蒙古三章,承担份量最多。伊西札木茨撰写了第二篇第二章贵由和蒙哥时代的蒙古帝国,第三篇第一章元朝的建立(与**合撰),第二章十三世纪后半叶、十四世纪前半叶的元朝,第四章西北三汗国,第五章蒙古帝国的灭亡。比拉撰写了第三篇第六章蒙古帝国的对外关系,第七章十三—十四世纪的蒙古文化和第四篇第四章封建割据时代的蒙古文化。各章作者也就是蒙古国的主要蒙元史专家。普日勒兼长历史与考古,着重辽代至元代的研究。四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他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包括苏联学者吉谢列夫领导的和林城等处发掘),收获甚丰。所撰《蒙古境内的辽代城市和居民点》(载《蒙古考古集》,莫斯科,1962),全面介绍了土拉河支流喀鲁哈河旁青托罗盖故城(辽代镇州)及其东、西二小城,克鲁伦河上游温都尔汗西之二故城,中游之巴尔斯和屯一号故城等十余处辽代城寨遗址,并对照《辽史》等汉文史料作了考证。这是他五十年代发表的一系列考古报告的总结。他还撰有《关于克鲁伦巴尔斯故城的发掘与研究》(据载为顺帝北迁时所建)、《关于蒙古和民主德国联合考察团的工作》(介绍成吉思汗曲雕阿兰大斡耳朵的发掘,载《苏联考古学》2卷6期)、《契丹人及其与蒙古人的关系》、《蒙古古代及中世纪城镇简述》、《成吉思汗石题铭》、《10—11世纪斡难——怯鲁连诸部》、《8—12世纪斡难——怯鲁连蒙古人》等多篇文章。根据考古和历史地理调查,他写了一本《秘史地名考》(1958),其中一些地名的古今勘同颇有参考价值。

    纳察格多尔吉三十年代末就开始从事蒙古史研究,成果相当丰富,研究领域包括元代至清代各个时期,在档案资料的发掘和社会制度的研究方面很有建树。有关蒙元史的主要论著有《成吉思汗继承者诸汗时期蒙古帝国的封建分裂》、《论》、?《蒙古封建制的经济基础》、《游牧封建制度的特点》等多篇,并翻译过一部分《马可波罗行记》。他还与锡林迪布合撰了《喀尔喀史》(1963)。近年他完成了专著《成吉思汗传》(1991),正接着进行《忽必烈传》的撰写。

    伊西札木茨的研究领域包括外蒙古地区古代从匈奴至蒙元各个阶段历史。蒙元史方面的主要论著有《论蒙古民族的形成》、《蒙古统一国家的建立和封建制度的形成》、《蒙古封建国家及其形成的条件》等多种。近年蒙古国正着手重编蒙古通史,这一工作就是由他主持的。

    比拉着重蒙古文化史研究,通晓藏文。著有《蒙古的藏文著作》、《关于公哥朵儿只的几点评论》、《古代蒙古历史编纂?学的一些问题》、《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历史科学》等。最近出版了他的论文集《蒙古历史、文化和历史学研究》(东京,1994)。

    **五十年代曾在北京大学留学,汉文甚好。他主要从事元代蒙古史研究,著有《蒙古萨满教简史》、《的蒙文翻?译》、《元代蒙古史的一些问题》、《13—14世纪的蒙汉关系》等多篇。其专著《13—14世纪的蒙古》(莫斯科俄文版,1983)是他在1973年所著《元代蒙古》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特点是广泛利用了汉文史料和中国学者研究成果(约达二百种)。近年他着手修订这部著作,以便更多地吸收各国学者特别是中国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

    语言、历史学家仁钦精通欧洲语文,五十年代初以来在欧洲刊物上发表了很多论文(主要用法文写成)。其有关蒙元史者有《不儿罕哈勒敦名称释》、《乌兰巴托国家博物馆藏三方八思巴字铜印》、《汉蒙文蒙哥汗祝福碑考释》①等,还写过多篇研究蒙古印章学以及萨满教的文章。

    《秘史》研究受到蒙古国学者特别重视,除老一辈学者达木丁苏隆外,成绩最多者应推嘎丹巴,他从六十年代初以来陆续发表《秘史》的整理、研究成果,引人注目。

    1959年在乌兰巴托召开了第一次国际蒙古研究大会,此后每五年召开一次,并改称国际蒙古学家大会(1987年第五1992年第六届大会都有我国学①所谓“蒙哥汗祝福碑”即元宪宗七年外剌部驸马八立托所立“释迦院碑记”,系1955年蒙古学者那木南多尔吉发现并著文作了初步研究,同时达木丁苏隆亦撰文进行考释。此碑现存蒙古国家博物馆。者参加)。蒙古史是会议的主要议题,对蒙古国和世界各国的蒙元史研究和学术交流都起了推动作用。大会秘书处编辑的《国际蒙古研究通报》,刊登各国学者的论文和研究动态报导,现已出版了10期。

    其他国家匈牙利从十八世纪开始就有许多学者热心于研究匈牙利部落的东方起源,至今不衰。他们多着重匈语与蒙古语、突厥语的比较研究,取得了可观成绩。本世纪出了一位卓有成就的东方学家李盖提(L.Ligeti,1902—1987),把该国的东方学、特别是蒙古语言、历史研究提高到先进水平。1928—1930年间,他在蒙古(长城——戈壁间)访问,住喇嘛庙,深入研究了南部和东部蒙古语言,并搜集了大量蒙、满、藏、汉文写本(后赠与匈牙利科学院图书馆)。1936年旅行阿富汗,找到并研究了当地的蒙古人及其语言。1939年他创立了布达佩斯大学内陆亚洲讲座,第一个开设了蒙、藏文课程;后又创办《匈牙利科学院东方学报》(ActaOrientalia),该刊成为国际东方学核心期刊之一;并编辑出版《匈牙利东方丛书》。李盖提的最大贡献是蒙元时期蒙文文献的整理、翻译与研究。1962年他完成并出版了《蒙古秘史》的匈文译注本;其后编刊系列《蒙古语文献丛书》,其中有他的《蒙古秘史》拉丁字转写本(1971)、《八思巴字文献》(1972)及《索引》(1973)、《前古典文献(畏兀字)》(1972)、《编入罗卜藏丹津中的畏兀字原文》(拉丁字转写,1974)等多种。他还撰有《元文宗的蒙古名字》(《通报》,1930)、《蒙文:一件中世蒙文文献》(1948)、《评韩百诗》(《东方学报》,1955)、《八思巴字》(同上,1956)、《八思巴字残页》(同上,1964)、《乞剌可思书中的蒙古词汇》(同上,1965)、《中的祖先献祭》(同上,1973)等多篇论文。

    李盖提的学生有几位在蒙古学上也很有成就。贝塞(L.Bese,1926—1988)擅长蒙古语,特别是喀尔喀和布里亚特方言研究,并撰有《关于古代蒙古人名》(《蒙古研究》,1974)。他晚年从事于《秘史》中的人名和部落名研究,据悉其著作即将出版。罗纳·塔思(A.Rona-Tas)在塞格德创立了阿尔泰研究讲座,发表过很多篇关于阿尔泰系语言、宗教、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论文;其主要著作有《西藏—蒙古研究:蒙古的藏语借词和古藏语方言的发展》(1966)等。卡拉(G.Kara)继承其师的布达佩斯大学内亚研究讲座并兼任匈牙利科学院阿尔泰研究室主任,研究领域颇宽,主要在语言方面,其契丹、女真语研究的论著水平颇高;有关蒙元史的论文有《云南王阿鲁的蒙古文碑铭》(《东方学报》,1964)等篇。乌莱·克哈尔米(K.Uray-Kohalmi)开始从事蒙古武器史研究,后转向历史民族学、民俗与神话研究,她的《与民族学内容相似的西伯利亚情况》(《蒙古研?究》,1970)、《草原游牧民武器装备的历史分期》(同上,1974)等论文都涉及蒙元史。此外,劳林茨(L.Lorincz)着重蒙古小说、民间故事(主要是《格萨尔》)研究,涉及蒙元史者有《?中的历史叙事诗》(《14届国际阿尔泰学常会论文》,1975)等文。他还写过一本《蒙古史》,初用匈牙利文,后译为法文。

    瓦沙里(I.Vasary)的《金帐汗国》一书(布达佩斯,1986)对文化、蒙古军队、国家和社会作了全面考察,精彩之处是提供了关于蒙古法与伊斯兰法、蒙古与突厥习惯法并存的重要资料(这是作者专长的领域)。但书用很少人能读的匈文写成,又无注释及文献目录,是很大缺陷。

    波兰杰出的东方学家科特维奇(W.Kotwicz,1872—1944)在蒙元时期史研究上有很多贡献。他于上世纪末彼得堡大学东方学系毕业后,长期在俄国担任东方事务官职和彼得堡大学教职,讲授蒙、满语并从事研究。1923年转到波兰的大学任教,开设蒙、满语及中亚游牧民族史课程;同年出任波兰东方学会会长(直到去世),后又任该会《东方学报》主编(1927—1939)。有关论著主要有:《蒙古与畏兀儿关系的一些新资料》(《东方学报》2,1924),《关于的版本》(俄《亚洲博物馆东方学?部纪要》,1925),《额尔德尼召的蒙古碑铭》(俄《人类学与人种学博物馆论文集》5,1925),《雷慕沙发现的波斯伊利汗信件旁注》,《再谈波斯伊利汗信件中的一些词》(原载1933、1936年《东方文丛》4、10,重刊于《东方学报》,1950),《阿尔泰研究丛稿》(“关于驿传的名称”,“关于突厥、蒙古、满族之称号”两则,载《东方学报》12,1936)等。

    科特维奇的学生列维茨基(M.Lewicki,1908—1955)专注于八思巴字与古代蒙古语研究,所著《方体字蒙文碑铭》(1937)、《14世纪汉字译写的蒙古语:研究》(1949)和《突厥语与蒙古语研究》(《东方学报》15,1949。突厥—蒙古若干词语的比较研究)都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惜英年早逝。其学生卡鲁任斯基(S.Kaluzynski)在蒙古语研究方面也有很好成绩,并出版了《蒙古秘史》的波兰文译本(1970)。

    捷克本世纪出了两位著名的东方学家:卡尔·雅恩(KarlJahn)和普哈(P.Poueha)。雅恩(1906—1985)在其故国和德国、荷兰、奥地利等国都工作过,长期担任维也纳大学东方研究所教授,国际性东方学期刊《中亚杂志》主编。他精通波斯、阿拉伯和突厥语,最大的贡献是《史集》的校勘和译注,先后出版了这部最重要波斯文史籍几个部分的校勘本和译本:《合赞汗传》原文集校本和德文序言(伦敦,1940)、《阿八哈汗至乞合都汗传》原文校勘本和德文摘要、索引(布拉格,1941;海牙,1957)、《拂朗史》原文校勘和法译本(莱顿,1951)、《印度史》原文影印本连同其所撰有关论文(海牙,1965)、《乌古思史》刊本(维也纳,1969)、《中国史》刊本(维也纳,1971)。此外,他还发表有《伊朗的纸币:蒙古时代伊朗文化史、经济史之一研究》(捷《东方学》,1938)、《关于怯失迷儿和蒙古人的札记》(《中亚杂志》,1956)、《Kamalashri——拉施都丁的“佛之生平与教言”:蒙古时期佛教的一种史料》(同上)、《关于蒙古人世系的一个印度传说》(Charisteria,1956)、《关于伊朗蒙古史波斯文史料之一研究》(《第五届国际阿尔泰研究常会论文》,1963)、《拉施都丁对中国文化的一些观念》(《中亚研究》,1970)等多篇富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普哈(1906—1986)从1948年起一直在东方学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到退休(1970),并在查里斯大学开设讲座,在布拉格外语研究所讲授蒙、藏文。1955年到蒙古进行了学术考察,他的研究领域包括印度学、藏学和蒙古学,尤以蒙古学方面的成就最大,特别表现在对《蒙古秘史》的研究。这方面的主要论文有:《成吉思汗的谱系》(《亚洲研究》,1954)、《中的音节重复、头韵、词源和古蒙古部落名称》、《唐兀人阿沙敢不》、《中的两个地名》(以上三篇均载《中亚杂志》,1955),《马札儿、马答撒里、马察罗亦——之一考释》(匈《东方学报》,1955)、《内陆亚洲的纪年法》(《中亚杂志》,1962。包括有一张西藏、古突厥、印度和蒙古历法的对应表》,《作为14世纪蒙文诗的居庸关两段蒙文碑铭》(同上,1963)、《论第一部蒙古法典的内容与重建》(《蒙古研究》,1970)等。其代表作《丛考》(布拉格,1956)就古代蒙古各类名称及其词源、成吉思汗的谱系、蒙古军队组织与战术、日常生活和社会组织、十三世纪蒙古文化特别是《秘史》中的韵文,以及《秘史》作者(认为是失吉忽秃忽)和原文(认为最初用汉文写成)等问题分别作了讨论,这是他研究《秘史》的总结性著作。同年还出版了他的《秘史》捷文译本。

    芬兰十九世纪前期卡思特伦(M.A.Castren)开始研究蒙古(布里雅特)语言和宗教。本世纪前期出了位卓越的东方学家兰史铁(G.J.Ramstedt,1873—1950),1898至1912年间,他三次到蒙古作学术考察,收集了不少古代资料,特别重要的是发现了突厥文《回鹘英武威远毗伽可汗碑》(即磨延啜碑)和《九姓回鹘爱登里罗汨没密施合毗伽可汗碑》,同时期还考察了阿富汗和伏尔加河蒙古人。1906年起在赫尔辛基大学任教(其间1919—1929年出任驻日本外交官),开设古蒙古语等课程。兰氏的最大贡献是阿尔泰系诸语尤其古突厥——蒙古语的比较研究,著作宏富。与蒙元史有关的论文主要有《吐鲁番出土的蒙文信件》(1909)、《蒙古文方体字残片》(《芬-乌格尔学会杂志》,1911)、《蒙古时代的聂恩脱里教遗迹》(1934年在芬兰东方学会的讲演,发表于《芬-乌格尔学会杂志》,1951)、《古代突厥与蒙古称号》(1939年在芬-乌格尔学会的讲演,发表于同上杂志)等篇。所编大型《卡尔梅克词典》和《蒙古语词源字典》(1935)对蒙元史研究者也是很有用的工具书。

    兰史铁的学生阿尔托(PentiAalto,1917生)出色地继承了其师的事业,1950年获博士学位后一直在赫尔辛基大学任教;1958年起任比较语言学教授,主要为梵语和印-欧语言学,但也以很多精力从事阿尔泰系诸语特别是蒙古语研究。整理编辑老师遗著(三卷本巨著《阿尔泰语言学导论》、《卡尔梅克民歌集》等多种)是他的一大贡献。他本人的著述也很丰富。从四十年代起就开始研究《秘史》,发表有《研究史略述》(《芬-乌?格尔学会杂志》,1951)等文,并完成了《秘史》的芬兰文译本(未刊)。其他有关蒙元史的论文主要有《曼纳海姆所得蒙文方体字残页》(《东方研究》,1952。本文最早发现此件木刻八思巴字蒙文残页是《萨迦格言》的第一页左下角,并指出这一残页首次证明了元代八思巴字用于印刷)、《蒙文方体字〈萨迦格言〉的第二张残页》(《芬-乌格尔学会杂志》,1954)、《成吉思汗的名号与印玺》(匈《东方学报》,1963)等多篇。丹麦1893年,哥本哈根大学教授陶木生(V.Thomsen,1812—1927)

    以解读通古突厥文碑文的划时代成就奠定了丹麦东方学的国际地位。其后,格伦贝克(KaareGronbech,1901—1957)从事突厥学、蒙古学研究,有不少重要著述。他曾参加1938—1939年的蒙古考察。长期担任哥本哈根大学教授,开设蒙古语等课程,与他的学生克鲁格(美国学者)合著了一部《古典(书面)蒙古语导论》(1955)。

    意大利三十年代,由杰出藏学家杜齐(G.Tucci,1894—1984)发起创建了意大利中东远东研究院,杜齐担任副院长、院长,先后创办研究院院刊《亚洲研究》(Asiatica,1935—1943)、《东方和西方》(1950—1978)并担任主编;从1950起又主持编辑出版《罗马东方丛书》。中东远东研究院及其刊物、丛书成为意大利东方学的中心机构和园地。杜齐的藏学论著达百余种,成就之大无与伦比。所撰西藏宗教与历史的著述中有不少涉及蒙元史的内容,尤其是其三卷本巨著《西藏画卷》(罗马,1949),收入了许多种重要藏文史料,包括沙鲁寺12件元代文书(原文与英译)、《萨迦世系》、《沙鲁世系》、《如意宝树》等等(英文摘译);第一卷开头就是一篇很长的《13至18世纪中部西藏简史》,对元代西藏有较详细论述。

    杜齐的学生毕达克(L.Petech)也是著名藏学家,他在蒙元史尤其是元代西藏史研究方面有更多成绩。他曾对蒙元朝与西方的关系作过研究,撰有《赴蒙古汗廷的教皇使者卡尔平尼》(《东方与西方》,1955)、《蒙古帝国的意大利商人》(《亚洲杂志》,1962)。1978年在“10—13世纪东亚多国关系”学术讨论会上提出了长篇论文《西藏与宋和蒙古的关系》(收入罗沙比编的会议论文集ChinaAmongEquals,加州大学出版社,1983),从此对元代西藏史研究产生了浓厚兴趣,连续发表《元代中国的藏族政治家桑哥》(匈《东方学报》,1980。此文最早据《汉藏史集》资料指出桑哥出身于藏族噶玛洛部落)、《蒙古在西藏的括户》(《纪念黎吉生西藏研究文集》,1980)、《西藏边境地区的元朝机构》(H.Uebach编《西藏研究》,慕尼黑,1988)、《元代关联西藏的诸王》(T.Skorupski编《印度-西藏研究》,1990)等论文。1990年出版的专著《中部西藏与蒙古人》(《罗马东方丛书》第65种)是他这方面研究的总结性成果。此书对蒙元朝统一西藏的经过(元与萨迦关系的建立)、统治制度(宣政院、帝师、行政机构、本钦、括户、赋税、万户、驿站)和萨迦权力的兴衰等作了全面考述,其最大价值是利用了大量藏文史料,包括意大利中东远东研究院图书馆所藏的数种木刻本和手稿。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远东系教授罗意果(IgordeRach·wiltz,)是目前国外蒙元史研究成果最丰硕、贡献最突出的专家之一。他兼精蒙、汉语文和历史,善用语言比较方法。1961年以《13世纪蒙汉文化的接触——耶律楚材研究》获澳国立大学博士学位,此后一直以蒙元前期史为主要研究方向,研究重点之一是汉蒙文化接触的相互影响与演变,其耶律楚材研究,尤其是长篇论文《蒙元早期华北人物述略》(《东方经济史社会史杂志》,1966)可视为这方面的优秀代表作。此文全面、深入地考察了蒙金战争期间契丹、女真、汉人士大夫(官僚、士人、宗教首领等类)和地方武装头目的背景、动向以及他们在蒙古灭金和统治华北中的作用,有许多很有见地的中肯论析。他还完成了耶律楚材《西游录》的英文译注本,注释很详细。另一个研究重点是《元朝秘史》和早期蒙古国家。1965年他就写过一篇《蒙古秘史年代考》(载《华裔学志》),1971年起连续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远东史集刊》上发表其《秘史》英文译注,至1985年刊载完毕。其注释兼顾历史和语言,最突出的特点是广泛吸收各国(包括中国)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不啻为读者提供了一份详细的研究文献目录。1972年出版了《秘史》的拉丁字转写和用计算机做出的最全索引,极便读者。这方面的重要论文有《论成吉思汗帝国的思想基础》(《远东史集刊》,1973)、《罕、合罕和贵田印玺》以及近年发表的《成吉思汗合罕称号再探》(《庆祝鲍培教授九十寿辰论文集》,1989)等。《再探》一文回顾了前人关于成吉思汗称号的各种解释,最后根据新获得的语言学证据,即九至十世纪的一件叶尼塞古突厥文墓铭中的Cingis一词(法国学者巴津于1985年才确定了此词的正确读法),证明“成吉思”之号来自这个突厥词,意为“凶猛的”、“强硕的”、“坚固的”;在讨论“合罕”一词时,罗氏详细引述了伯希和未刊手稿《14世纪的一部阿拉伯—蒙古词汇和一部汉蒙词汇》中有关此词的注释及其他论著中的论述,将伯希和的见解概括为六点,作了评介。此外,他主编的《金元人文集传记资料索引》(3卷,1970—1979),除文集外还收罗了元代政典、别史、游记、方志、金石、释道史著等类书,较前人同类索引书更为齐备。他与萧启庆、陈学霖共同编撰(并邀约其他学者参加撰稿)的《元人传记》(YuanPersonalities),陆续在《远东史集刊》刊出,第一部分(成吉思汗至忽必烈时期)已完成出版。

    由于蒙元史学科的世界性特点,很多国家都有学者从事研究。如伊朗学者对波斯文史料和伊利汗国史的整理与研究,阿拉伯国家学者对阿拉伯文史料和蒙古与阿拉伯世界关系的研究,印度学者对蒙古帝国前期入侵印度诸役以及察合台汗国、伊利汗国与印度关系的研究,朝鲜、越南、缅甸、印尼等国学者对蒙元朝与本国关系的研究,都各有特色。韩国资深学者高柄翊撰有《14世纪高丽—蒙古关系的一个方面》(第一次亚洲历史学家国际会议论文,1960)、《伊斯兰教徒与元代社会》(《历史学报》,1961)、《蒙古—高丽之兄弟同盟的性质》(《白山学报》、1969)、《13世纪蒙古征服与统治的模式》(第三次东亚阿尔泰学会议论文,1970)等论文。金浩东是专长内陆亚洲史研究的中年学者,在汉城大学东洋史学研究室编的多卷本《讲座中国史》第三卷(1989)中撰写了《蒙古帝国的形成与发展》一章,并撰有《前期蒙古汗国的继承斗争与部族政治的特征》(《东洋史学研究》,1990)等文。中年学者李玠娮ㄊ旅稍?费芯浚??小对??寤е?豢疾臁罚ā抖?笫费а芯俊罚?982)、《元好问士大夫意识之一考察》(《高柄翊先生问甲纪念史学论丛》,1984)、《蒙古帝国成立期之商业一考》(庆北史学》,1986)《郭畀〈云山日记〉之一考察》(同上,1991)等文。加拿大的蒙古研究者于1975年创办了加—蒙学会的蒙古研究杂志《加—蒙评论》(由萨斯喀彻温大学出版),发表各国学者的论文。加拿大从事蒙元史研究的学者有斯各特(K.Scott)、施文林(W.Schlepp)等人。斯各特有关蒙元史的论文有《北蒙古的契丹居民:成吉思时代前社会、文化史之新资料》(《加—蒙评论》,1975)、《两种已刊金帐汗诏书集书评》(同上,讨论俄国学者贝勒津和普里舍尔科夫19年出版的《颁给斡罗思总主教的可汗诏敕》)等篇;施文林通汉、蒙文,主要研究中国古代诗文,元史方面撰有《耶律楚材在撒麻耳干》(《加—蒙评论》,1975。《湛然居士集》中河中城诸诗的译释)等文。

    第八章本卷编写旨趣以上所述当前可供蒙元史研究的海内外资料,非常丰富。而在马克思主义原则指导下的蒙元史研究,也开前所未有的局面。在这样的基础上来写蒙元史,应提出新的要求。在文字的表述上,也应给更广大的读者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蒙元时期的中国史,是继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之后,民族重新组合的第二个时期。我们没有使用普通所谓民族融合的概念,这是因为,融合是一件十分复杂而又需时长久的事情。民族之间在同一个地区互相往来,一直互通婚姻,都很难说是实现了民族融合。但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拆散了一些民族共同体,又另外组合了一些共同体,说组合是可以的。组合有利于融合,但历史的意义不一样。蒙元时期,因为战争多,交通发展,商业、旅游也发展,民族的迁徒分散和重新组合,都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蒙元时期民族关系上的重要现象,论述这些现象,是本卷应该担负的任务。但是要详细去说明有关各民族的原有状况及后来的流转变迁以至对当时和后来的影响,是一件很艰巨的任务,我们只能量力而行,还不能一下子解决很多问题。

    蒙元的武力是显赫的,它使用武力的破坏性也是很显然的。另一方面,在农业、手工业和文化的发展上,也都有显著的成就。物质和文化的交流也空前高涨。如何评价蒙元时期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的地位,是需要结合史实,予以全面考虑的,单独强调哪一个方面,都是不公平的。

    蒙元史编写中很麻烦的问题,是译名的不统一。我们在编写中努力做到译名的统一,但仍有不少不统一的地方,一时难以解决。这也要实事求是,不应强求一致。

    乙编综述第一章国号、年代和分期第一节国号和年代元朝的历史,从成吉思汗建国漠北算起,到元顺帝退出中原、大都被明朝占领为止,首尾3年(1206—1368),历14帝。

    1206年,金朝封授的“诸乣总帅”①、蒙古部首领铁木真,在兼并漠北各部后,于斡难河(今鄂嫩河)之源称帝建国。铁木真受群臣所上尊号,称“成吉思汗”(Chinggis-qan),国号为“大蒙古国”(YekeMonggholUlus)①。元朝人把这一年视为本朝肇建之始。成吉思汗建国后,就开始进行征服邻国的战争,占领了中原和西域广大地区。1229年,窝阔台继承帝位。这时,成吉思汗子、弟诸支宗王各有封国(Ulus),封国之君皆称汗(qan)号,于是共尊窝阔台为“合罕”(qaghan),即大汗。此后,元朝每代皇帝都拥有这一尊号。1235年,窝阔台在斡儿寒河(今蒙古鄂尔浑河)旁兴建哈剌和林城(简称和林),作为大蒙古国的都城。

    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于漠南开平城(其王府所在地,今内蒙古正兰旗东北)。他采用“汉法”,对蒙古国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以前,蒙古诸帝都未立年号,只用十二生肖纪年(汉文文书中或直译鼠儿年、牛儿年,或改为干支),忽必烈参照“前代之定制”建元纪岁,以即位当年为中统元年。中统四年(1263),升开平城为上都,次年,以燕京为中都(1272年升为大都,今北京),政治中心从漠北转移到中原汉地。至元八年(1271)采纳刘秉忠等汉人文臣的建议,建国号为“大元”。《建国号诏》中说:“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表明建号是遵循中原“古制”行事,进一步确定本朝的正统地位。诏书又称,①《圣武亲征录》作“察兀忽鲁”,《元朝秘史》作“札兀惕忽里”。按:察兀(■a’ut~ja’ut)即辽、金用以概称北边诸属部人之“乣(音札,兀ut为蒙古语复数字尾);忽鲁(quru-quri),《金史·百官志》释云“犹总帅也”。可知察兀忽鲁即“诸乣总帅”之意,当是临时授予的非正式官衔。参见蔡美彪:《乣与乣军的演变》,《元史论丛》第2辑。

    ①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九载:“蒙人既侵金国,乃自号大蒙古国。”元释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二一大元辛未年(1211)下记云:“大蒙古国号始建。”按:蒙古侵金始于1211年,在此之前,对金仍奉岁贡为属部,金朝亦以一部族视之,故其国号不闻于中原。及大举攻金,始以敌国身份相交涉,遂用大蒙古国号,并非此年才“始建”国号。元欧阳玄《高昌偰氏家传》(《圭斋集》卷十一)1209年畏兀儿国相劝其主挈众“归大蒙古国”,说明1211年之前已有此号。元初汉文史科中尚有“大朝蒙古国”、“蒙古大朝国”(或仅称“大朝国”)等名,都是同一蒙文国号的不同汉译。参见萧启庆:《说“大朝”:元朝建号前蒙古的汉文国号》,(台北)《汉学研究》,第3卷第1期,1985年。本朝“舆图之广,历古所无”,像汉唐那样以初起之地或始封之邑为名,都不足以显示其盛大,于是取《易经》“乾元”之义,以“元”为国号。“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①元朝建号以后,大蒙古国之名在汉文文书中不再使用,但并没有废除,蒙文文书中仍用此号,通常是与汉名国号并称,写作Dai’onyekeMonggholulus(大元大蒙古国),或Dai’onKemekuYekeMonggholUlus(称为大元的大蒙古国)②。元朝建号后五年(1276年),占领南宋都城临安(杭州),宋恭帝降;又三年,消灭南宋最后一支抵抗力量,完成了全国统一。

    忽必烈以后,又经过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其前有明宗,后有宁宗,但在位时间极短)、顺帝诸朝的统治。元顺帝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端尖锐化,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元朝的统治迅速土崩瓦解。至正二十八年(1368),朱元璋在应天府(后改南京)称帝,建立明朝。同年闰七月,明军逼近大都,元顺帝逃往上都;八月,大都被明军占领。两年后,元顺帝死于应昌(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里诺尔西),太子爱猷识理达腊继位,退到和林。他和他的继承者们仍称大元和大蒙古国号,明人称之为“北元”。名义上,元朝还没有亡,但从全国范围看,元朝的统治已在1368年被推翻,由明朝取而代之。

    ①《经世大典叙录·帝号》,《元文类》卷四○。

    ②参阅柯立夫:(FrancisW.Cleaves)《1362年的汉-蒙文忻都公碑》,《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2,1949年。

    第二节分期元朝一百六十余年历史,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每个时期各有特点。

    一、前四汗时期(太祖、太宗、定宗、宪宗,1206—1259)。(1)这个时期,蒙古统治者不断地进行大规模的征服战争,时间长达半个多世纪,地域从朝鲜半岛直到东欧,建立了空前庞大的世界帝国。(2)大汗的政令、军令行于全境,整个大蒙古国基本上维持着统一局面,但西北各汗国逐渐出现分裂的倾向。(3)政治中心在漠北,保持以蒙古本土为主体、对辽阔的被征服地区实行统治的体制;其统治方式和剥削方式虽因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基础的差异而有一些变化,但基本上是推行蒙古制度。

    二、忽必烈时期(1260—1294)。(1)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的帝位之争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西北各汗国进一步独立化,原属大汗政府直接管辖的西域各地区也分别被他们所控制,大汗只能统治蒙古本土和原金、宋、西夏之境以及大理、吐蕃、畏兀儿诸地区;尽管忽必烈的大汗地位最后得到了各支宗王的承认,但大蒙古国实际上已分裂了。(2)忽必烈推行“汉法”,改革旧制,立年号,置省部,定都邑,建国号,确立了以中原封建王朝的传统制度为主干的中央集权体制。忽必烈的政治、经济改革,使长期遭受战争破坏的中原社会经济逐步恢复。但为了保证蒙古贵族在政治上的优势地位和经济上的特权,又保留了不少蒙古制度,两种制度的矛盾冲突,使得采用“汉法”的进程出现起落反复现象。(3)灭南宋后,忽必烈继续进行野心勃勃的海外远征,又多次出兵讨伐北方蒙古诸王的叛乱,征调频繁,军费浩大,不得不增加剥削,因而未能在大统一后给人民以较长期的休养生息机会,影响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三、元代中期(包括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诸朝,1295—1332)。(1)成宗时期,内外战争基本停息,政治上继续奉行忽必烈的采用“汉法”政策;仁宗、英宗进一步实行改革,如广用儒臣,恢复科举,颁布《通制》,经理田赋,限制投下权力等。虽然改革屡遭挫折,但终究造成不可逆转的趋势。(2)统治集团内部各派的争权夺利和行“汉法”与反“汉法”的斗争交织在一起,每一次的皇位的交替都伴随一场激烈的政治上甚至军事上的争斗,到文宗即位初竟发展为大规模内战。政局不断动荡削弱了元朝中央政府的统治地位。

    四、元代末期(顺帝朝,1333—1368)。(1)统治集团的**日益严重,军政废弛,吏治败坏,脱脱当政时虽然力图更新政治,但已难于挽回颓势。(2)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极端尖锐化,终于爆发了红巾军大起义,元朝统治土崩瓦解。

    第二章疆域与政区第一节疆域元朝的疆域,名义上应包括“大汗之国”①和西北各“宗藩之国”②——伊利汗国、察合台汗国、钦察汗国和窝阔台汗国③的统治区。至元二十二年(1285)元世祖诏修全国舆地图志,主持其事的秘书监臣奏称:“如今日头出来处、日头没处都是咱每的”,宜将秘监所得“回回图子”(指西域地图)与汉地、江南各省舆图“都总做一个图子。”④据许有壬《大元一统志序》云:“我元四极之远,载籍之所未闻,振古之所未属者,莫不涣其群而混于一。”⑤《元史·地理志·序》谓:元之幅员“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并附载了西北各宗藩位下所属城邑、地区名称。现存元人绘制的舆图,也都包括有西北各汗国之地,尽管画得十分粗略。这反映了元朝人是把西北各汗国视为本朝“大一统”疆域范围之内的。

    成吉思汗开始的征服战争,把大蒙古国的统治地域西面扩展到多瑙河、小亚细亚和两河流域,东面到朝鲜半岛,南面到西藏地区和南中国海,北面包有西伯利亚。元世祖忽必烈以前,大蒙古国全境是统一在大汗的统治之下的。成吉思汗分封其弟拙赤、合撒儿、合赤温、铁木格斡赤斤和别里古台于蒙古的东部地区,分封其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于阿勒台山迤西,形成大蒙古国内的几个宗王封国。大汗直接统治怯绿连河至按台山地域;所征服的中原汉地和中亚、波斯地区,分别设置了统治机构,形成由大汗政府管辖的三个大地方行政区,在汉文史料中分别称为“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以燕京为治所,统治中原汉地)、“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以忽毡为治所,管辖畏兀儿地至河中地区)和“阿姆河等处行尚书省”(以途思为治所,管辖阿姆河以西之地)。除上述三大地方行政区外,宪宗时代还可能在斡罗思之地也委派了大汗政府的代表,增置第四个行政区。但是由征服建立起来的如此庞大的帝国,各地区之间距离遥远,民族、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很难维持长久的统一。宪宗时期,分裂的倾向就出现了。

    中统年间(1260—1264)持续四年的争夺皇位战争,是大蒙古国历史的转折点。元世祖忽必烈依靠中原汉地雄厚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战胜了据有蒙古本土的阿里不哥。忽必烈的胜利使他的全蒙古共主的地位得到了所有宗王①名见《史集》波斯文Malik-i-Qa’an,为元朝政府直接统治地域。

    ②名见《元史·文宗纪》。

    ③元武宗时,窝阔台汗国灭,其地一部分归属元朝,一部分为察合台汗国所并。④《元秘书监志》卷四。

    ⑤《至正集》卷三五。

    的承认,但实际统治范围却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是西北各汗国的独立化和半独立化。其次,在争位战争中,忽必烈为取得旭烈兀和察合台后王阿鲁忽的支持,以大汗名义将阿姆河以西直到密昔儿(埃及)界上的所有蒙古军队和“大食百姓”委付给旭烈兀掌管,将阿勒台山以西直到阿姆河的所有百姓和部落委付给阿鲁忽掌管,阿勒台山以东直到海滨则由自己掌管。①这虽然是战争中的权宜之计,而且只意味着划分“掌管”和“防守”区域而不是划分领地归属,但从此以后,原由大汗政府管辖的波斯和中亚两大行政区,实际上分别成为伊利汗国和察合台汗国的统治区。斡罗思之地距离蒙古国中心甚远,早已处在拔都家族控制之下,大汗政府在那里的影响力很小,忽必烈以后完全成为钦察汗国的属境。于是,元朝政府直接统治的地域就只限于中书省直辖诸路、各行省以及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元世祖时期还基本上保持着对东部天山的畏兀儿地区和塔里木盆地诸绿洲的统治,但西北叛王海都、都哇多次侵扰并曾短期占领过这些地区;成宗以后,大部分被察合台汗国所据,元朝仅保有哈迷立(哈密)之地,用以安置忠于朝廷的一支察合台后裔。①《史集》第2卷,汉译本页299。下引《史集》未注版本者皆据汉译本。第二节都城、两都制度成吉思汗的大斡耳朵设在怯绿连河上游的曲雕阿兰之地(今蒙古国肯特省温都尔汗西南)。1235年,太宗窝阔台始于鄂尔浑河上游旁建哈剌和林城(今蒙古国哈尔和林)为国都,并建立四季行宫于和林周围。1252年(元宪宗二年),忽必烈受命统领漠南汉地,遂南驻金莲川(滦河上源,今河北沽源县至内蒙古正兰旗一带)。其地本辽、金皇帝避暑之“凉陉”,原名曷里浒东川,因遍地生长金莲花,金世宗改名金莲川,于此建景明宫为驻夏行宫。金莲川地处蒙古草原南缘,又东近“松漠”(大兴安岭南端,西拉木伦河源之森林地带),是驻夏和狩猎的好处所。其地理位置也十分重要,北与游牧诸部落牧地相连,南隔重山就是燕京地区,是中原与北方民族进行物产交易的场所,辽、金均于此置有榷场①。金朝于此置桓州为边防重镇西北路招讨司的驻所。忽必烈在金莲川建立藩府,广招人才,讲求治术,奠定了立国中原的基础。1256年,命书记刘秉忠相地建城为永驻之基,遂选定桓州东、滦河北龙冈之地建造了开平城,移藩府于此。1260年三月,忽必烈于开平城召集诸王贵族选汗大会,被推举为大汗,开平成为临时的汗廷所在地。四月,阿里不哥也在和林宣布即大汗位,形成南北两汗争立局面。阿里不哥虽据有国都,名分上暂占优势,但军事和经济实力完全不能与据有汉地的忽必烈相抗衡。自太宗窝阔台时代以来,每年都从汉地运送大量粮食和各种物资到哈剌和林,那里军民的生活需求赖以维持。忽必烈切断了汉地对哈剌和林的例行物资供应,立即就使阿里不哥陷入绝境②。军事连连失利,宗藩也不再听命。僻在漠北的哈剌和林地位十分脆弱,不再适合作为已统有中原和西域广大地区的蒙古国的国都。忽必烈既已在中原汉地奠下了政权的基础,当打败阿里不哥、占领哈剌和林后,就不再把汗廷迁回本土,而选择了燕京作为新都。

    早在即位之前,忽必烈就曾与亲信部属商议建都之地。霸都鲁建议:“幽燕之地,龙蟠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居中以受四方朝觐,大王果欲经营天下,驻跸之所,非燕不可。”①燕京是辽代五京之一的南京,自金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迁都于此,改名中都,它一直是金朝的政治中心。蒙古占领后,复称燕京,成为蒙古国汉地统治机构的首府——“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的治所。中原汉地民丰物阜,远优于漠北本土,在蒙古国所有统治地域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以忽必烈为代表的有见识的蒙古①《辽史·太祖纪》:三年(909)二月,“置羊城于炭山北,以通市易”。炭山即滦源之大马群山。《金史·地理志》载北羊城置有榷场,“以易北方牧畜”,应即辽之羊城。据王恽《中堂事记》,察罕脑儿南半日程有榷场峪,“盖金初南北互市之所”,当即此羊城榷场,应在今沽源附近。②《史集》汉译本第2卷页69、296。

    ①《元史》卷一一九《木华黎传附霸都鲁传》。

    贵族认识到,随着蒙古国从一个草原游牧的国家发展成为统有中原的“大朝”,政治重心势必要转移到中原。而以前朝政治中心燕京为新朝都城,正是这一历史趋势的必然选择。忽必烈从即位初年起就驻冬于燕京②,并设置了开平至燕京完备的驿路系统;中统二年开始修复燕京旧城,指定了中央政府——中书省的衙署,又封皇子真金为燕王、领中书省事;同时着手营造燕京宫室③。这表明忽必烈即位之初就已决定定都燕京。同时,塞北草原城市开平对忽必烈联系与控御漠北本土的诸王、贵族势力,保持蒙古人的优势地位和游牧生活习惯来说,仍具有燕京不能替代的作用。于是形成了南北两都的格局。中统四年(1263)五月,正式将汗廷所在地开平定为上都;五年八月(改至元元年),改燕京为中都。《建国都诏》称:中书省奏:“开平府阙庭所在加号上都外,燕京修营宫室,分立省部,四方会同,乞亦正名”事。准奏,可称中都路。其府号大兴。

    元代的两都制度从此确定。

    定都以后,即大规模进行两都宫室、城郭的扩建、改建,由太保刘秉忠主持。至元三年(1266),拆迁汴京熙春阁建材至上都,于宫城内建大安阁,是为举行即位大典及其他重大典礼的正殿。上都城西草原中,仿漠北旧制建立宏大的帐殿失剌斡耳朵(又称棕殿),主要为举行诸王、贵戚、大臣等大宴(诈马宴,即只孙宴)之所①,上都西南和东南分别建立行宫——西凉亭(即察罕脑儿行宫,今河北沽源北小红城)②和东凉亭(即只合赤八刺哈孙,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为游猎驻跸之所。至元四年,开始中都城的全面改建,不用金中都旧城址,而于其东北另建新城,历时十年,先后建成新宫城、诸殿堂和皇城,十三年全城竣工,并先于至元九年就改中都为大都,定为首都。中统四年以后,两都巡幸形成定制,元代诸帝皆遵循不变。一般是每年二月或三月从大都北上,八月或九月自上都南还。仁宗时多推迟至四月启行北巡,八月即返抵大都;到顺帝时,四月至八月成为固定的北巡时间,驻跸大都的时间延长到八个月。皇帝北巡期间,除后妃、怯薛外,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其他中央官署的主要官员也从至上都,设衙理事,而留副职若干员居守大都,重要军政事务需急驿奏报上都朝廷处理。也就是说,有元一代,朝廷中枢夏、秋季在上都,冬、春季在大都,保持着游牧民族行国的习俗。在上都期间,除通常政务外,还要举行“国俗”的祭天、祭祖,诸王贵②《元典章》兵部《禁使臣条画》录中统三年三月圣旨,内有“年前为杀退阿里不哥,大军回程燕京住冬”语,知自漠北还师即至燕京住冬。

    ③《元史·世祖纪》载中统二年十二月“初立宫殿府,秩正四品,专职营缮”,当为在开平和燕京营造宫室而设。中统四年三月亦黑迭儿请修琼华岛,说明燕京宫室营建工作已在进行。①参见陈高华、史卫民:《元上都》,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页100—104,120—126。②参见陈得芝:《元察罕脑儿行宫今地考》,《元史论集》页669—680。族大朝会(忽里台quriltai)、大宴(即诈马宴~只孙宴)和颁赐,以及大猎等活动。这些活动体现了上都在联系和控御漠北本土诸王、诸千户势力方面的特殊政治作用。大都和上都各置留守司,掌守卫宫阙、都城,内府营缮、御用车帐及殿庭诸器物供应等事。大都留守司和作为地方行政机构的大都路总管府分别设置,上都留守司则兼路管府事。两路各辖若干府、州、县。第三节中书省和诸行省中书省元世祖即位后,采用汉制建立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初置于开平汗廷,而分宰臣于燕京置行中书省,左、右部亦分置。当时忽必烈政权的实际控制地域主要是中原汉地,燕京原是汉地统治机构的首府,且已被选为建都之所,忽必烈从即位初年起就驻冬于此,所以设在燕京的行中书省与作为地方统治机构的前“燕京等处行尚书省”及以后分设的外路诸行省有所不同,实际上是中书省的分署,如中书右丞相史天泽所说:“虽分两省,其实一也。”①大约在中统三年忽必烈驻燕京期间,中、行两省自然合并②,此后不再见“燕京行中书省”名称。

    立中书省后一月(中统元年五月),随即设置了十路(又称十道)宣抚司,“以总天下之政”①。十路(道)为:燕京路、益都济南等路、河南路、北京等路、平阳太原路(河东南北路)、真定路、东平路、大名彰德等路、西京路、京兆等路(陕西四川等路)。每司分领一路或数路,遣藩府旧臣出任宣抚使、副,为朝廷特命使臣,监督和处理地方政务(财赋、刑罚、吏治、农桑等),大体如唐代前朝的巡察、安抚等使或宋初的宣抚使。②当时的主要目的在于整饬各路政治以稳定社会和征集钱粮以供北征粮饷,属临时差遣性质。但宣抚司无处置军务之权,使、副又多数没有宰臣职衔,不足以应付发生叛乱或社会治安等方面特殊情况,于是在一些地区改置行中书省。中统二年十一月,罢十路宣抚司。三年十二月,又立十路(道)宣慰司,分领未置行省的诸路,为中书省派出机构。

    第一个在外路设置的行中书省是秦蜀行省(陕西四川行省)。中统元年五月,京兆宣抚使廉希宪到任时,阿里不哥已遣亲信大臣刘太平等“行尚书省事”于陕,联络六盘山及四川蒙古军帅,欲据有其地。希宪采取果断措施捕杀刘太平等,并征调秦、巩等处诸军进入六盘,发仓库金银充军赏,同时遣使入奏,自劾越权之罪。忽必烈赞赏他善于行权应变,并根据需要于同年八月将京兆宣抚司改置为行省,以希宪为中书右丞,行省事。此后,又相继以中书省宰执大臣行省事于其他地区,或授予进征军帅或地方官员宰执之衔,皆称行省,其中有的是临时性建置,有的则成为常设的地方最高统治机构。几经置废分合,最后稳定为十个行中书省,分统除中书省直辖诸路以外①王恽:《中堂事记》,《秋涧集》卷八一。

    ②参见前田直典:《元朝行省的成立过程》,《元朝史研究》页171,199。①《元朝名臣事略》卷十《尚书刘文献公》。

    ②姚燧撰《姚枢神道碑》载,至元二年姚枢奏章称忽必烈即位后“即用历代遗制,内立省部,外设监司”。所谓监司在这里即是指十路宣抚司。

    的各大地区,形成了“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①的行政区划格局。吐蕃地区直属中央机构宣政院统辖,故不置行省机构,但也被视为一个行省。这样,元朝全境共划分为十二个一级政区,即中书省直辖、十行省及吐蕃之地。行省全称为“行中书省”;在设立尚书省主持政务期间,改称“行尚书省”。简称“省”。省(一级政区)的下属政区为路、府、州、县四等。一般是路领州、县(路的“亲领县”),州领县;府或隶于路,或直隶于省,下领州、县,或只领县;州隶于路、府,有些直隶于省,有些无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区,置宣慰司,作为省(行省)的派出机构,分道领属若干路府州县。宣慰使不兼帅职,不与军政;边远地区则置宣慰司都元帅府,使皆兼帅,次之为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路、府、州、县按人口多寡、地土广狭分为上、中、下三等。

    诸行省各省建置沿革及辖境分述如下(各省所辖路府州县数,据《元史·地理志》):中书省直辖地又称“腹里”,即内地或中心地区的意思。统27路②、8州;路辖府3,路、府辖州91,路、府、州辖县346。除省直辖者外,分置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治益都路)及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治大同路)。辖境包括今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内蒙古部分、河南一部分地区。

    陕西行省中统元年,立秦蜀行省(又称陕蜀行省、陕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二年,移治兴元(今陕西汉中)。三年,移治利州(今四川广元)。五年,还治京兆。八年,再移治兴元。同年,罢陕西四川行省,以京兆诸路直隶都省,四川另立行省。九年,复立行省于京兆。十年,以皇子忙哥剌封安西王,分藩京兆,镇抚秦陇川蜀河西之地,立王相府治之,遂罢行省。十七年,罢安西王相府,复立陕西四川行省,仍治安西(又称安西省。安西即京兆,十五年改;皇庆元年又改为奉元)。十八年,分省四川,本省治陕西。二十年,罢,改置京兆宣慰司。二十二年,再立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分立为陕西、四川两省,遂为定制。统4路、5府、27州;路、府辖州12,路、府、州辖县88。置巩昌等处总帅府分领陇西诸府州。辖境包括今陕西省及甘肃、内蒙古部分地区。又,宣政院辖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下属河州路、脱思麻路及诸州,《元史·地理志》亦载入本省,为两属地区,盖藏、汉杂居之地,汉民事务由陕西行省处理。

    四川行省中统及至元前期,四川三分之一以上地区(南部)尚在南宋统治下,蒙古(元)先后置东、西川都元帅府、四川行枢密院等军事机构以①许有壬:《送蔡子华序》,《至正集》卷三二。

    ②泰宁、宁昌二路应属辽阳省。

    行经略,行政上隶于京兆之行省(见上述)。至元八年,罢陕西四川行省,陕西诸路直隶都省,始立四川行省,省治由兴元移成都。十年,亦罢,改置东、西川两行枢密院,掌攻宋军事,行政上归安西王相府统领。十六年,尽取四川地,分置四道宣慰司;并立四川行省,寻罢,仍归安两王相府统领。十七年,王相府罢,复立陕西四川行省。十八年,分省四川。二十二年,又并为一省。二十三年,再分设为独立的四川行省。省治成都,二十五年移治重庆,二十七年还旧治。成宗大德三年又一度罢行省,改立宣慰司,寻复。统9路,3府;路辖府2,路、府辖州36,军1,路、府、州辖县81,此外尚有诸“蛮夷”安抚司、长官司、千户所。分置四川南道宣慰司(治重庆路)、叙南等处宣抚司(治叙州路)。辖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湖北、陕西小部分地区。

    甘肃行省中统二年,派中书省重臣行省事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

    至元三年罢,改置宣慰司。八年,复立;十年,又罢,当因其时置安西王相府统辖秦陇川蜀河西之地。十八年,由陕西四川行省(至元十七年罢王相府后置)分置中兴、甘州二行省分治河西之地。二十二年,罢甘州行省,立甘肃等处宣慰司,隶中兴行省。二十三年,复立甘州行省,自此又称甘肃行省;二十四年,罢中兴行省,以中兴府隶甘州行省①。三十一年,立行分省于宁夏府路(至元二十五年改中兴路为宁夏府路)。元贞元年,罢宁夏行省,并入甘肃行省。省治甘州。统7路,2州;路辖州5。辖境包括今甘肃、宁夏,以及内蒙古西部。

    辽阳行省中统元年,立北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等路宣抚司;二年,分置开元(今辽宁开原)等处宣抚司,寻仍隶北京。二年末,罢北京宣抚司,留开元宣抚司。三年,置北京宣慰司;次年,罢开元宣抚司。至元元年,始立行省于北京;二年,罢北京行省,仍立宣慰司以控制东北诸州郡。三年,置东京、广宁、开元等路宣抚司(治开元)分领辽东地。六年,立行省于东京(今辽宁辽阳);八年,移治北京①。十五年,罢北京行省,改立宣慰司;开元宣抚司亦改为宣慰司。二十三年二月,廷议以东北地区诸王所部杂处,宣慰司位轻,不足镇御,乃罢北京、开元宣慰司,立东京等处行省;同年七月罢,恢复北京、咸平(开元)宣慰司。二十四年十月,因乃颜叛乱,廷臣以东京(辽阳)等处“人心不安,宜立省以抚绥之”,又立辽阳等处行省,统辽东、辽西诸路,遂为定制。省治辽阳,大德至延祐间曾一度治懿州(今辽宁阜新东北)。统8路②、1府、1州;路辖州11。本省东部所辖为女直(又①《元史·百官志》谓“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此据《本纪》。①《元史·世祖纪》:至元八年七月,以国王头辇哥行尚书省事于北京、辽东等路。②《元史·地理志》作7路,其中东宁路以高丽西京置,至元二十七年还高丽,见《高丽史·地理志》;又,辽阳省属泰州,延祐二年升为泰宁府,三年升路,泰定中赐诸王买奴为封地,《元史·地理志》列于中书省属路中;延祐四年,于亦乞列思驸马昌王封邑懿州地分置宁昌府,寻升路,为同部驸马宁昌郡王封称“女真”)、水达达、兀者、吉烈迷诸部落,其境广袤,东濒海,南至长白山,东北抵黑龙江口奴儿干地,置若干万户府千户府或总管府。全省辖境包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内蒙古部分地区,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地区。

    河南行省中统初,置河南宣抚司,寻改宣慰司。至元二年,命平章政事赵璧行省事于南京(汴梁)、河南府(洛阳)、大名等路,盖为处理李璮乱后罢世侯、置牧守等事宜的临时派遣。至元五年,为准备攻宋,始立河南等路行省。十年,罢行省,置荆湖、淮西二行枢密院,分掌攻宋军事;置河南宣慰司掌地方政务,并负责二行院军需。二十八年十二月,以沿河以南、大江以北为中原腹心,其地冲要,需置省以控治之,乃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梁(开封)。次年正月,遂罢河南宣慰司,以汴梁、河南、襄阳、南阳、归德诸路、府并隶行省,又划湖广省属荆湖北道宣慰司(所辖江北部分并割湖广省辖德安、汉阳、信阳益之)、江淮省属淮西道宣慰司(并割湖广省辖蕲州、黄州二路益之)及淮东道宣慰司归之。统12路,7府,1州;路、府辖州34,路、府、州辖县182。分置荆湖北道宣慰司(治中兴,今湖北江陵)、淮东道宣慰司(治扬州);其淮西道宣慰司大德三年罢。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江北地区。

    云南行省宪宗三、四年,灭大理国,尽取其八府四郡三十七部,俘其王段兴智。宪宗封兴智为“摩诃罗嵯”(梵语:“大王”),使仍统领其旧土,置宣抚使监之,并设立十九个万户府及诸千户分治其地。兴智死,弟段苴日继任。中统元年,置大理总管;四年,置元帅府于大理,段氏权力渐被削夺。至元四年,封皇子忽哥赤为云南王,统辖云南全境,并立大理等处行六部掌政务。七年,都元帅宝合丁毒杀忽哥赤。平乱后,另遣宗王镇之,分三十七部为三路,各置总管、达鲁花赤。十年,以赛典赤为平章政事行省云南,次年莅任,遂立云南等处行省,治善阐(改为中庆路,即鸭池城,今昆明)。诸万户、千户、百户均先后改置为路、府、州、县。其后,在先后征服的广南西路、元江、车里、金齿、八百媳妇诸部及征缅中所得之地又设置了若干路、府,皆隶云南行省。辖境广袤,统40路、13府(含边境诸甸军府、元帅府等);路辖府4,辖州55,县32。分置乌撒乌蒙宣慰司(治乌撒路,今贵州威宁)、罗罗斯宣慰司(治建昌路,今四川西昌)、曲靖等路宣慰司(治曲靖路,今云南曲靖)、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治临安路,今云南通海)、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治大理路,今云南大理),及丽江、广南西路、威楚开南等宣抚司。辖境包括今云南全境及四川、贵州和缅甸、泰国、老挝、越南部分地区。

    湖广行省至元十年,元军取襄、樊,立荆湖行枢密院镇襄阳。十一年,邑,《志》亦列为中书省属路。此二路地原在辽阳省境,《经世大典·站亦》泰州与宁昌站均为辽阳省所辖驿站,未见改属记载,故应仍属辽阳省。

    改为行中书省,指挥攻宋军事,是为军前行省。同年十二月,取鄂州,行省丞相伯颜统大军东下,留右丞阿里海牙等分省于鄂州,规取荆湖诸地,又称鄂州行省。十二年,阿里海牙取宋荆湖北路首府江陵,奏请命大臣置省领之,遂以中书右丞廉希宪行省于江陵,称荆湖行省,或荆南行省(江陵旧为荆南府)、江陵行省;阿里海牙还驻鄂州,仍行省,主攻宋军事。其年冬,阿里海牙移军进取荆湖南路,十三年初,克潭州(今长沙),署省治之(又称荆湖南路行中书省);六月,复立行省于鄂州。秋,移兵攻广西。十四年春,廉希宪以病召还朝,江陵行省当随之而罢,改置荆湖北道宣慰司。三月,湖广行省(当因进兵广西,故荆湖省又称湖广省)言:“广西二十四郡并已内附,议复行中书省潭州,置广南西路安抚司于静江。”遂置省潭州,并鄂州行省入潭州行省,统荆湖、广西地,称湖广行省(或潭州行省、湖南行省,或仍称荆湖行省)。十八年,迁省治于鄂州(大德中改为武昌路),置湖南道宣慰司于潭州。二十九年,割荆湖北道及靳、黄等州隶河南江北行省。统30路,3府、13州、15安抚司,3军;路辖府3,辖州17,路、府、州辖县150。分置湖南道宣慰司(治天临路,即潭州),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治静江路,今桂林),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治雷州路,今广东海康),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治顺元,今贵阳)。辖境包括今湖南、广西,海南及贵州大部分、湖北小部分地区。

    江浙行省至元十三年,灭南宋,于临安设两浙大都督府,不久罢,改立行省,始置于临安,同年改治扬州,称江淮行省,统两淮、两浙地。二十一年,移治杭州,改称江浙行省。二十三年,还治扬州,复称江淮行省。二十六年,再徙杭州。二十八年,以两淮地改隶河南江北行省,遂仅治两浙、江东,称江浙行省。大德三年,罢福建行省①,改立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隶江浙行省。统30路,1府,2州;路辖州26,路、府、州辖县143。分置浙东道宣慰司(初兼都元帅府,后省。治庆元,今浙江宁波)、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治福州)。辖境包括今江苏南部、安徽东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西部分地区。

    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置,治隆兴(今南昌)。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未几,复置省于赣州。十六年,还治隆兴。后曾罢福建行省,以其地来属,不久又分出。统18路、9州,路属州13,路、州属县78。分置广东道宣慰司都帅府(治广州)。辖境包括今江西大部及广东省。岭北行省漠北蒙古本土为诸王(主要是拖雷系)封地和诸千户牧地。忽必烈战胜阿里不哥后,至元三年,皇子那木罕封北平王,出镇漠北。八年,那木罕移镇西北。九年,①至元十五年始置于福州,未几移置泉州。十七年,福州复置省,同年并入泉州。后又分置,二十年泉州省并入福州,并一度立省于漳州。二十一年,以中书省言,将福建省与江浙省合并,而置分省于泉州,寻复为独立行省,治福州。二十八年,罢省,改为福建道宣慰司,隶江西行省。二十九年,复置。大德元年,改为福建等处行省,徙治泉州;复为福建行省,仍治福州。

    立和林转运司。十四年,叛王昔里吉入据漠北,忽必烈遣同知枢密院事伯颜丞相及中书右丞别乞里迷失率蒙、汉诸军北征,即以行枢密院主持平叛及漠北军政事务。乱平,十八年或十九年初,立和林宣慰司为中书省派出机构。二十一年,被叛王拘禁的那木罕获释还朝,改封北安王,仍镇漠北,置王傅府掌军需及本位诸事。和林宣慰司仍掌政务。二十六年,西北诸王海都入犯并占领和林,伯颜丞相兼知枢密院事统兵北伐,收复和林,置行枢密院镇之。二十九年,北安王那木罕死,改以皇孙甘麻剌封晋王出镇漠北;另以亲王抚军称海(今蒙古国科布多东)以御海都。大德十一年,西北诸王之乱已平,抚军怀宁王海山回朝即位(武宗),为加强对漠北本土的统治,罢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于和林城置和林路总管府,为行省治所;并置称海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分治西部地区。皇庆元年,改为岭北等处行省,和林路改为和宁路,仍为行省治所。岭北行省统有北边等处,包括和宁路、称海宣慰司所辖军民,诸王所部及北边诸部落。《史集·铁穆耳合罕纪》载晋王统领之区为:哈剌和林、赤那思、昔宝赤、斡难、怯绿连、谦谦州、薛凉格、海押立以迄于吉利吉思边境的诸地区和名为不儿罕·合勒敦的成吉思汗大禁地。大体与行省辖境吻合。其西境原以阿勒台山与窝阔台汗国为界,窝阔台汗国灭亡后,大部分辖地被察合台汗国所并,唯分封在也儿的石河地区的窝阔台第七子灭里一支后王归附大汗,封阳翟王,仍守原封地,应在晋王及岭北行省统领范围内,故西境扩及也儿的石河。又成吉思汗所封八邻万户,牧地为“直到也儿的石河的森林地带”。行省北境为今叶尼塞河流域吉利吉思及其附庸昂可剌部之地、今贝加尔湖东西豁里、秃马惕、巴儿忽诸部地(元朝于此置火里秃麻道官牧场)。东境原为斡难、怯绿连河流域,与东道诸王封地接。乃颜叛乱平定后,东道诸王亦被置于晋王统御之下,但岭北行省的领境当止于呼伦贝尔地区。路、宣慰司下不置州、县,盖所管为军兵、工匠、商人、屯田民、仓库吏卒及儒、释、道诸色人等,各有所司。诸王所部蒙古人户,置千户、百户治之。

    宣政院所统吐蕃三道——至元元年,置总制院,掌全国佛教,兼治吐蕃之事。二十五年,改立宣政院。其所统吐蕃地区,分置三道宣慰司元帅府:(一)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当置于至元元年,治河州路(今甘肃临夏),辖河州路、脱思麻(mDo-smad,今青海东部)路及诸州、宣抚、安抚、招讨等司、万户、千户,又称脱思麻宣慰司。(二)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设置年代不详,辖朵甘思(mDo-khams,今四川西部及昌都地区)及碉门、鱼通、黎雅等地诸州、诸宣抚、安抚、招讨等司、诸万户府、千户所。(三)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当置于至元十六年至十八年之间,治萨斯迦(今西藏萨迦),辖乌思(前藏)藏(后藏)纳里速古鲁孙(阿里)三区域,乌思藏置十三万户府,今西藏自治区全境地。具体情况参见本书《民族》章“藏族”条。

    第三章民族第一节蒙古族成吉思汗建国后,被统一在蒙古国治下的蒙古高原各部落,以蒙古部人为核心,开始结合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蒙古族。

    成吉思汗将各部落人户一律按千户制重新编组,共为95个千户,分授由他直接任命的千户长管领,并重新划定了各千户的牧地。一部分千户是由千户长原属部民,或收集离散的同部落人组成的,大部分则是由不同部落人口混合组成的。千户制(千户、百户、十户三级划分)成为蒙古社会组织的普遍制度,从而废除了先前的部落、氏族组织,进一步打破了部落、氏族界限,这在蒙古民族形成中起了最重要作用。原来的部落或氏族名称仍存,但不再是作为社会组织,而是作为出身姓氏的标志。《史集·部族志》所载“称为蒙古人”的各部落和元人陶宗仪《辍耕录》之《氏族》条所列“蒙古七十二种”(其中因异译而重复者约占三分之一),大体反映了构成元代蒙古族的基本成分。按《史集》的分类。他们出自原先的三种类型部落。第一类是“尼鲁温蒙古人”,即传说阿兰果火(成吉思汗十一世祖脱奔咩哩建之妻)在丈夫死后感天光所生三子的后裔分衍出的部落或氏族,其名称见于记载者约三十个(《史集》和《元朝秘史》所载互有歧异)。这一类部落或氏族是大约九至十世纪之际迁到斡难河上游不儿罕山地区的一支蒙古部落发展而来的,他们被认为是出于同一祖先的血缘亲族集团,是成吉思汗氏族的亲族(uruq),互不通婚。不过,在其发展过程中,实际上已吸收了不少其他部落(包括蒙古和非蒙古部落)的成员。第二类是“迭列列斤蒙古人”,指尼鲁温蒙古以外的各蒙古部落,见于记载者有兀良哈、弘吉剌及其分部(亦乞列思、火鲁剌思等)、许慎、逊都思、伯牙乌等十余部。其中有的(如弘吉剌)也发展成有众多分支的大部落集团,有的则逐渐衰落,很早就沦为尼鲁温蒙古的附庸。这些部落与尼鲁温蒙古人没有亲族关系,可以互通婚姻,如弘吉剌部自古就是成吉思汗氏族的姻亲。以上两类蒙古部落(参见本书综述第一章《蒙古氏族世系表》)是构成蒙古族的主体,他们的语言成为蒙古民族共同语的基础。第三类是先前不称为蒙古人的其他蒙古语族部落,见于记载者也有十余部(但《史集》归入此类的一些部落,如帖良古、客思的音等,显然不是蒙古语族部落)。其中,札剌亦儿、塔塔儿、蔑儿乞、斡亦剌等,都曾是强大的、有众多分支的部落集团。札剌亦儿人应是最早西迁的一支原蒙古人(室韦——达怛人)部落,分布于克鲁伦河至鄂尔浑河之间,有十分部,人户极众。其名见《辽史》记载,称“阻卜札剌部”,为当时漠北强部①蒙古各千户一般以始封千户长之名为名,史料中也出现有某一部名之千户或某部,只是指其千户长及主体成员的部落出身,并非部落组织。

    之一,但大约在辽代后期他们被辽军击溃后便一蹶不振,其余部被尼鲁温蒙古人征服。塔塔儿、蔑儿乞历来是蒙古的敌部,成吉思汗灭此两部后,掳其余众为奴,后来就分属于各千户。斡亦剌部首领主动归附成吉思汗,被准许以原部民组成四千户,明初发展成西蒙古瓦剌部族。此外,《辍耕录》所列“蒙古七十二种”中还有克烈和乃蛮,他们是成吉思汗建国前蒙古高原上最强大、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两个部落集团(已略具游牧政权雏形),但其族属迄今尚无定论。克烈人很可能与最早进入漠北草原中部的原蒙古人——“九姓达怛”有渊源关系,《史集》也说他们是“蒙古人的一种”(nau‘iazmoghul)①。迁入漠北草原的蒙古语族各部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突厥族影响而改变其原来面貌(包括其人口成分、经济、文化、语言、风俗诸方面),克烈人是突厥化程度最深的一部。乃蛮人则更可能属于突厥语族。这两大部落集团被蒙古征服后,大部分被成吉思汗的部属“各各分着掳了”编入了千户。居住于漠南阴山地区的汪古部也属突厥语族,原为金朝守卫西南路边墙,归降蒙古后,编组为五千户。汪古人不在“蒙古七十二种”之列,但在元代也逐渐蒙古化了。

    成吉思汗将一部分蒙古百姓分配给诸弟、诸子,又划分了他们各自的封地范围。诸弟封在蒙古最东部,北起也里古纳河,南至兀鲁灰河,分属于他们的诸千户军民也就定牧于这个地区(后来幼弟斡赤斤势力扩展到大兴安岭以东,其所属蒙古军民当有一部分东迁其地),原来居住在该地区的弘吉剌、亦乞列思部众则南迁到这两家贵族的新封地辽河中上游流域。分配给诸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的诸千户军民,随着蒙古国疆域的扩大和西北三汗国的建立,都离开本土分别迁入各汗国境,走上了不同的地方化道路;幼子拖雷和庶子阔列坚所得诸千户军民,则仍留在漠北①。大部分千户由成吉思汗亲领,按地域分为左、右翼,各置万户长统之。《史集》记载说,左、右翼诸千户都是由拖雷继承,传与其诸子,但又说按蒙古体例,“这些军队服从于掌管老营和登大位的那个后裔”②。据此可知实际上应是大汗直属千户,只是由于从宪宗蒙哥起汗位一直在拖雷家族手中,两者才被混淆起来。左、右翼诸千户中,八邻部人豁儿赤为首管领的几个千户被置于最西北额尔齐斯河林木百姓之地;木华黎所领札剌亦儿三千户,术赤台所领兀鲁部四千户和忙哥所领忙兀部一千户都是攻金主力,这三家诸千户被封在辽东、西地区,与弘吉剌部三千户、亦乞列思部二千户合称“五功臣投下”;有四千户被窝阔台分给了其子阔端,随他迁到河西地区;汪古部五千户则仍居漠南阴山地区。除以上二三十个千户外,其余左、右翼千户(约占全蒙古千户数一半)①《史集》第1卷第一册,汉译本页207。参见陈得芝:《十三世纪以前的克烈王国》,《元史论丛》第3辑,1986年。

    ①拖雷分五千户只见于《秘史》,阔列坚分四千户仅见于《史集》。

    ②《史集》第1卷第二册,汉译本页382。

    都分布于漠北草原。幼子拖雷家族按“守产”体例封在蒙古本土,漠北诸千户大概实际上多数是分属于拖雷后裔诸王了。以上所述是元代蒙古人的分布和领属关系的大致情况。随着蒙古国的向外扩张,多次从各千户中签调军队,大规模的远征往往十分抽二,遣发到中原和西域去征战和镇戍,于是又有大批蒙古人迁入汉地、波斯等地区。但是“根本千户”多数仍留在蒙古,由于人口繁殖,不但不可能被抽光,而且户口还会不断增加。忽必烈曾下令清点东道诸王(成吉思汗诸弟)家族人数,合赤温家族达600人;斡赤厅家族更多达700人,其所属五个千户繁衍成一支庞大军队③。元后期分藩漠北的郯王彻彻秃(蒙哥后裔),“所统军四十八万,其将帅皆素所信任之亲王”①,应该就是漠北的蒙古诸千户军。据此大致可以推知当时漠北地区的蒙古人户数。

    在蒙古扩张战争中,大量外族人被掳掠到蒙古地区,成为诸王和各级那颜的奴隶或属民。如蒙古攻金初期,河北降民十余万家被“迁之漠北”(《元史·史天倪传》);西征中,在撒麻耳干城就掳获有工艺者三万人,在玉龙杰赤城所掳者更多达十万人以上,分给了诸王、诸将②。此类记录,不胜枚举。有元一代,大批汉军、钦察军等各族军队被调到蒙古地区征战和屯戍,工匠、农民被签发到漠北者亦为数不少,此外还有商人、教士、文人等。长期留居蒙古的大量外族人,后来也逐渐融入了蒙古族。

    元代蒙古族的最上层是成吉思汗家族——各支宗王。“太祖初建国时,哥哥弟弟每(aqa-de’u,意指亲族成员)商量定:取天下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家产制观念延伸于国家,全部人民和国土被视为他们扩大了的家产,按其继承法在家族成员中进行分配,各有一份子(qubi)。每个宗支后裔诸成员又对他们先人分得的并不断增加(人口自然增殖和对外掳夺所得)的家产进行再分配,于是诸王各拥有多寡、广狭不等的百姓和封土,各有自己的斡耳朵和怯薛(亲卫军)。他们属于最高统治家族,是主宰蒙古族人民的主子——额毡(ejen)。大汗是国家首脑,又是全体成吉思汗家族的大宗主;每宗支也各有本家族的“为长”宗王,同时也是本藩国或封土(ulus,ayimaq)之主——但需得到大汗的认可。各支宗王有权利共同推举大汗和参预军国重事的议决,派代表参加国务(这被视为他们的共同产业)的管理,同时也有义务向大汗贡纳,应调率本藩兵参加大征战。次一阶层是各级那颜(noyan)——诸千户长、百户长以及怯薛执事官等。在分封给诸王蒙古民户时,同时也就把管领这些民户的千户长、百户长分别赐给诸王为其家臣(伴当,nokor)。那颜们被授予统治本管千、百户百姓的权力,平时治理民、刑政务,有征伐则领兵作战;他们的职位是世袭的,除非犯罪而被剥夺。这③《史集》第1卷第二册,汉译本页71—72。

    ①危素:《夏侯尚玄传》,《危太朴续集》卷八。

    ②《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140、147。

    种地位使他们得以占有比一般牧民更多的牲畜、奴隶和更好的牧场,战争中分取更多的战利品,有殊功者还可得到特别赏赐的私属人户。那颜也属于统治阶级,但与王子们有君与臣、主与仆的严格身分差别,和蒙古建国以前的氏族贵族之被称为那颜是不同的。他们的地位只是来自因功劳或才能被授予的官职,不管其原来出身是贵族或是平民,身分上都成为成吉思汗家族的属民,不可与主子“齐等”。授予他们管辖的百姓并不是分配给他们的“份子”(qubi)家产;他们只是为王家征敛本管百姓差发,不能将百姓据为己有,并且要和百姓一起承当差发。因此,笼统地把诸王和千、百户那颜都称为“领主”是不妥当的。当然,由于千户长、百户长的官职是世袭的,编在一定的千、百户内的百姓不许任意改换单位,上下级之间、官民之间形成相对固定的依附关系,久而久之,一些权力和领属稳定的那颜可能向真正的领主地位转化。

    平民——“白身人”(duriyingu’un),即蒙古牧民大众,是被统治阶级。他们被编组入各千户、百户,隶属于成吉思汗家族成员,人户的分封全登簿籍——“青册”(kokodebter),确定了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得脱离所归属的主君,也不得擅离所在的千、百户,违者要被处死;宗王和那颜们也不许收留不属于自已和不在己管内的军民①。即使是大汗,若未经宗亲商议就夺取宗王的人民,也被认为是违背体例的(见《秘史》第281节)。普通牧民拥有的资产多寡不等。泰定元年(1324)的一个政府文件说,凡有马驰达二十匹,羊达五十只者,就是有能力负担驿站差役,无需补贴的民户了②。这大概是中等牧民的财产标准,少数富者无疑要超过这个水平,但贫者在普通牧民中应占多数,如至元二年(1265)检核诸王兀鲁带(阔列坚孙)部民“贫无孳畜者”,竟达三万多户。富裕牧民由于有能力提供军、站诸役装备,往往被选为怯薛,或任什长,通过为大汗或诸王效力升入那颜阶层。贫民则经受不了繁重差役或天灾袭击而倾家荡产,甚至鬻子女为奴婢。处在最底层的是奴隶(bo’ol)。奴隶在蒙古建国前早已存在,建国后,蒙古统治者在对外扩张战争中掳掠了大量外族人口,多数归诸王和那颜们占有,奴隶数量要远比以前的氏族贵族时代多。战士——平民中一部分人也占有少量奴隶。奴隶用于放牧、手工业生产、顶替最苦的主家差役及其他家内劳动。《黑鞑事略》记载太宗时代的蒙古社会情况说:“其马野牧牧者谓之兀剌赤,回回居其三,汉人居其七。”江西人佟锁住被元军掳去后辗转卖到草原地区,主人命他放牧二千只羊,早出晚归,羊有死、伤、逃逸者,他都要遭到鞭打③。他的遭遇具体反映了当时蒙古社会中奴隶的状况。

    蒙古人承担的赋税徭役称为albanqubcirin,前者有强迫性义务的意①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34;《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纪》,卷三四《文宗纪》。②《经世大典·站赤》,见《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二一。

    ③张养浩:《驿卒佟锁住传》,《归田类稿》卷十一。

    思,可能主要指差役,后者意为“科敛”(见《秘史》旁译),可能主要指有定额的赋税,如羊马抽分。但两者很难截然分别,不如看作总称一切赋役的词组更合适,在元代汉文史科中称为“差发”①。《黑鞑事略》记载说:“其赋敛谓之差发。赖马而乳,需羊而食,皆视民户畜牧之多寡而征之。”“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马奶为差发。盖鞑人分管草地,各出差发,贵贱无有一人得免者。又有一项:各出差发为各地分站中之需,上下亦一体,此乃草地差发也。”蒙古人最繁重的差役是兵役和站役。民年十五以上即为军士,平时牧养,一有调发,即需出征,所需武器、马匹、车牛及其他装备和食物,都由当役者提供及在所属千、百、十户百姓内摊派;蒙古遍置驿站后,大抵每个千户承当一站之役,提供所需人夫、牛马车仗、毡帐、饮食等,是蒙古牧民极沉重的负担。牧民赋税主要是羊马抽分,太宗时定制马、牛、羊及百才各取一,牝畜及十头亦取一,定宗时规定“马、牛、羊群十取其一”,后来又定为及百取一,及三十亦取一,少于此者免②。蒙古牧民的羊马抽分由所属各千户委人征集,中央机构宣徽院总管其事。此外还有不少“不时需索”,如诸王、那颜赴朝会及婚丧等事,所需人夫、物品无不从各千户百姓中征取。

    元代蒙古族的主要经济部门是畜牧业。元朝统治者以弓马之利取天下,对马政尤为重视,择全国宜牧之地设立官牧场十四道,由太仆寺总管,专供御用及诸王、百官公需之马及马乳,其中六道分布在蒙古高原及辽河北草原地带,规模都很大,史称“太仆之马,殆不可以数计”,“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其牧者亦置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官牧场除牧马外,还牧养大量羊只。大牧主拥有的马牛羊也数以万计,役使牧奴分群而牧,如上述佟锁住一人牧二千头羊即是一例。多数牧民只有少量牲畜,各以个体家庭为单位放牧,各千户均有指定的牧地范围,千户长指定下属百户的牧地,百户长再指定下属十户的牧地①。人们只能在指定的地域范围内“行逐水草”,按季节转换牧场。随着人口的繁衍和牲畜头数的增长,需要扩大牧场。太宗窝阔台曾命管牧地官员(nuntu’u■in)于无水荒原查勘可以改造为牧场之地凿井,使百姓分住到更宽广的地方。后来元朝政府又不止一次在漠北浚井。牲畜的增加和牧地的扩展,是元代蒙古畜牧业发展的标志。不过,当时的畜牧业经济是很脆弱的,无法抵御大自然灾害,因大风雪或干旱而使牲畜大量死损、人民饥饿流亡的事屡见记载。

    蒙古族的手工业主要是制作弓矢和其他武器、马具、车帐、毛毡、皮革、奶酒、乳酪等作战及牧猎生产用品和生活必需品。除诸王、那颜们有可能役使众多奴婢(多为掳掠来的外族人)集中进行生产外,普通牧民都是自给自①参见亦邻真:《读1276年龙门禹王庙八思巴字令旨碑》,《内蒙古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②《大元马政记》;《元朝秘史》第279节;《史集》第2卷汉译本,页60。①普兰诺·卡尔平尼:《蒙古史》,见《出使蒙古记》汉译本,页26。

    足的家庭手工业。蒙古妇女在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中起很大作用②。大批外族能工巧匠进入蒙古地区,带来了锻造、纺织、建筑等各种先进技术,对蒙古人必有相当影响。蒙古族的商业不发达,基本上是用畜牧业产品与农业地区进行交换。贵族们通过掠夺和从汉地封邑可得到大量农产品和手工产品,也用掠夺和剥削所得金银向贩运商人购买,普通牧民只能用牲畜、毛皮等来交换。到蒙古地区进行贩运贸易的主要是西域商人,如成吉思汗在西征前曾命诸王、大臣各派二、三商人组成一支450人的大商队,赴花剌子模贸易,全是回回人。①蒙古人不善经商,贵族们只是把银两交给回回人做买卖而收取利息,中原汉族商人也有贩运粮食及其他物品到蒙古贸易的。蒙古地区农、工产品缺乏,统治者欢迎外族商人贩运过来,在交通运输和价格上都给予优待,如许其乘驿,所贡物品付给优厚的赏赐,使蒙古成为对商人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元代蒙古地区的农业因地理、气候条件限制,自不能与农业地区相比,但无疑是历史上空前发展的时期。镇海城附近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就兴办了屯田,和林建城后,其地也开始有耕垦种植②。1247年张德辉在蒙古看到,克鲁伦河“濒河之民杂以蕃汉亦颇有种艺,麻麦而已”,土拉河之西有“弓匠积养之地”,和林川“居人多事耕稼,引水灌之,间亦有蔬浦”,其西北忽兰赤斤之地“乃奉部曲民匠种艺之所”③。后来,元朝政府更在岭北行省大办军队屯田,垦地达6400顷。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外族人,特别是汉人,但也有一部分蒙古人。元贞元年(1295),晋王甘麻剌奏:“塔塔儿部年谷不熟”,诏命宣徽院赈之(《元史·显宗传》)。是知镇守克鲁伦河上游大斡耳朵的晋王部内蒙古人已从事耕作。克鲁伦河上游地区可能很早就有农业,早在1221年邱处机经过其地时,蒙古人就送给他黍米一石五斗。上引张德辉的记载更是有力的证明。后来元朝政府两次增给晋王屯田户及农具田种,说明该地农业规模还不小。大德中(1297—1307),和林宣慰副使郭明德建议“于蒙古诸军拣其富庶强壮者戍边,贫弱者教之稼穑,俟其有成,如汉军以相资养,置田官,起仓彙!雹僦链笤?辏?308),和林行省左丞相哈剌哈孙即命“择军中晓耕稼者杂教部落”②;至大三年,因漠北贫民依赖赈济费官粮过多,和林省官上奏,诏命“给赐农具田种,俾自耕食”(《元史·武宗纪》)。可见农业生产在漠北蒙古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漠南地区在辽、金时代本有少量农业,弘吉剌、亦乞列思等部人迁到漠南后,当亦有从事耕作者,如《大元马政记》即载有弘吉剌、亦乞列思种田户。在阴②《卢勃鲁克东游记》,见《出使蒙古记》汉译本,页113,121;《黑鞑事略》。①《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91。

    ②《元史》卷一二○《镇海传》;《长春真人画游记》;《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248—249。③《张德辉纪行》,见王恽:《秋涧集》卷一○○。

    ①苏天爵:《郭明德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十一。

    ②刘敏中:《顺德忠献王碑铭》,《中庵集》卷四。

    山之北的汪古人中,农业有更大的发展,如最北边的沙井总管府辖境之民本来“少耕种”,府判官汉人徐善卿“劝民力穑,而民生滋厚”③。至于进入汉地的蒙古人,从事农业者当更多。至元元年(1264),即有旨命蒙古户种田;二年,浚西夏中兴(今银川)古渠,凡良田为僧所据者,听蒙古人分垦;二十一年,枢密院奏:“前遣蒙古军万人屯田,所获除岁费之外,可粜钞三千锭。”(《元史·世祖纪》)。

    元代蒙古族文化的发展是以前蒙古高原各族历史上任何时期都不能比拟的。畏兀字蒙古文的创制无疑是蒙古文化史上最重大的成就。有了文字,遂能用以登录户口和判断的各类案件,编成北方游牧民族史上最早的政书《青册》;用以整理蒙古习惯法和建国以来的法令,编纂成第一部蒙古法典《大札撒》;用以记载蒙古历史传说和成吉思汗父子君臣轰轰烈烈的创业事迹,写出第一部不朽史书《元朝秘史》,为丰富世界文化宝库作出了杰出贡献。畏兀字蒙古文在元代蒙古族中有相当程度的普及,以致八思巴字蒙古文创制之后,它仍然为蒙古人广泛使用,在应用中进一步完善,并出现了第一部蒙古语言学著作——搠思吉斡节儿的《心箍》。根据迄今已发现的元代碑刻、符牌和文书等资料,在漠北、漠南及其他蒙古族聚居地区,以及西北诸汗国蒙古人中,都通行畏兀字蒙古文。至元十九年,刊行了用蒙古畏兀字所译《资治通鉴》(节要)(《元史·世祖纪》)。延祐五年(1318),仁宗命翰林承旨阿怜帖木儿将赵孟頫为《农桑图》(杨叔谦作)所配的说明诗“用畏吾儿文字译于左方,以便御览”①。可见在八思巴字颁行之后,元朝诸帝熟习者仍是畏兀字蒙古文。八思巴字是忽必烈下令作为蒙古国字推行的,用于书写诏敕及其他所有政府公文证件,也用于学校教育,翻译汉、藏文化典籍以供蒙古人学习。当时各地方蒙古字学教授蒙古语言都是用八思巴字,使用范围也相当广,对蒙古人学习汉、藏文化和汉藏人学习蒙古文化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元代蒙古族在史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都有很多成就(详本书文化章),尤为突出的是广泛吸收他民族文化,使本族文化大大丰富起来。蒙古人最早的老师是畏兀儿人。由于畏兀字母被用于书写蒙古语,许多畏兀儿学者文人被征召为大汗或诸王、后妃、公主、驸马的文学侍臣(必阇赤)和子弟的字学教授。忽必烈自动即是习学畏兀文字,立国中原后,仍以畏兀儿人备顾问并为其子孙之师②。可见畏兀儿文化对蒙古人有很深的影响。进入中原后,汉族文化成为他们学习的主要内容。早在太宗五年(1233),就于燕京设立学校,选蒙古子弟18人专学汉人言语文字。忽必烈即位后,为③陈旅:《赠沙井徐判官诗序》,《陈众仲文集》卷四。

    ①赵孟頫:《农桑图叙》,《松雪斋文集·外集》。

    ②马祖常:《蓟国忠简公神道碑》,《石田集》卷十三;程钜夫:《武都忠简王神道碑》,《雪楼集》卷七;《泰国先墓碑》,同上卷八。

    培养更多的本族统治人才,正式设立国子学,选随朝百官、近侍子弟入学;又置用蒙古语文(八思巴字)教学的蒙古国子学,教授四怯薛及各“爱马”(诸王之部)官员子弟。前者教学内容主要为儒家经典,后者用《通鉴节要》蒙文译本为教材。漠南、北各路皆依中原例设置儒学,各爱马也有设儒学教授的①。但漠北蒙古人仍循本俗,行收继(庶母、叔婶、兄嫂)婚,未受汉族礼法约束。而久居中原的蒙古人则受汉文化薰染日深,有的建屋藏书,延师教子,还有一些蒙古人投到著名儒士门下拜师求学。元仁宗恢复科举取仕,也促使更多蒙古子弟弃弓马而习文儒。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官学教育,造就了一大批通晓汉文化的蒙古文人学者②。许多汉文典籍被译成蒙古文,成为蒙古族文化的组成部分。西域文化和吐蕃文化对元代蒙古族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蒙古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采取兼容并蓄政策。本族古老的萨满教(蒙古语称萨满巫师为“孛额”bo’e)仍是其基本信仰,有元一代,源于萨满教的各种“国俗旧礼”未尝废弃,由蒙古巫觋主持祭天祀祖等仪式。但其他宗教也被蒙古人接受,首先是佛教。汉地的禅宗僧人最早受到成吉思汗的礼遇,吐蕃高僧与蒙古人也很早就有接触。太宗甫建和林城,就在城内兴建了佛寺。宪宗评论各种宗教,比喻为手之五指,而谓佛教有如掌心,置于首位。1257年外剌部驸马八立托所立的《释迦院碑记》说明,地处蒙古北部、萨满教最盛行的外剌部(斡亦剌)人也接受了佛教。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后,吐蕃佛教更居于所有宗教之首,为蒙古人所崇奉①。除皇帝有帝师外,诸王身边也请有吐蕃高僧为师;吐蕃各教派与蒙古皇室各家族分别建立了供施关系。通过佛教的传播,吐蕃文化对蒙古族产生了深刻影响。八思巴向皇太子真金传授佛教的《彰所知论》,给予蒙古人“以历史之新观念及方法”,开了后来蒙古历史著作将祖先传说与吐蕃联系起来的先河②。一些吐蕃典籍被译成了蒙古文,现存有《萨迦格言》的八思巴字蒙文译本刊印本残页。不少蒙古人取了梵文或藏文名字。在漠南北各蒙古人聚居地区兴建了很多佛寺,还有一些蒙古人出家为僧。相比之下,道教虽然也受到蒙古统治者的尊重,在蒙古地区也兴建了道观,但在蒙古人中的影响要比佛教小得多。在蒙古建国前,基督教聂思脱里派已经在克烈部、乃蛮部和漠南汪古部中传播,有大量信奉者。出自克烈部的拖雷正妻唆鲁禾帖尼就是虔诚的聂思脱里信徒,蒙古大臣中也有多人,因而聂思脱里派基督教在蒙古国得以享有很高地位并拥①如汉人郑暄被派到赤那思山大斡耳朵(原晋王部)担任儒学教授。见《张蜕庵诗集》卷一。②关于元代蒙古人汉文化,参见傅海波(HerbertFranke):《元诸帝能读写汉文吗?》,《AsiaMajor》3,1952;萧启庆:《元代蒙古人的汉学》,《国际中国边疆学术论文集》,台北1985。①关于蒙古人接受西藏佛教的原因,参见札奇斯钦:《蒙古诸汗为何接受西藏佛教》,载《蒙古研究论丛》(杨伯翰大学,1988),页83—93。

    ②参见陈寅恪:《彰所知论与蒙古源流》,《金明馆丛稿二编》,页115—125。有众多信徒。随着克烈、乃蛮、汪古等部人分散到各处,其传播也更广。据马可波罗记载,东道宗王乃颜及其若干部民就是信奉基督教的。在和林城、汪古人所居阴山地区以及河西、辽东等地,都建有基督教教堂。罗马天主教随许多欧洲人被蒙古军俘迫东来也传入蒙古,后经元成宗初来到大都的教皇使者孟特戈维诺努力,得以建立教堂,在各教中有一席之地,但因聂思脱里派阻挠,它在蒙古人中没有什么影响。伊斯兰教被钦察汗国、伊利汗国和察合台汗国的蒙古人接受(尤其是伊利汗国合赞汗更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排除了其他宗教),同时随着大批回回人的东来传入蒙古本土。拉施都丁《史集》记载,忽必烈子安西王阿难答及其蒙古民皈依伊斯兰教。元秘书监曾专为阿难答印造回回历(见《元秘书监志》),似可证明拉施都丁的记载。不过,正如信奉基督教(聂思脱里派)的唆鲁禾帖尼同时也护持佛教和道教一样,阿难答对其他宗教同样并不排斥,在他统治下的陕西地区,佛寺、道观也得到了周到的保护。由于伊斯兰教教规习俗与蒙古人很难调和,在元朝境内的蒙古人中影响并不大。

    第二节回回“回回”之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在鄜延路经略使任上(1080—1082)所作的凯歌词中,指的是西北地区的回鹘人,这可能来自当时陕西民间口语的音变①。十三世纪前期的一些汉文文献中,把天山东部的高昌回鹘和其他中亚突厥语民族和国家,包括突厥王朝(如花剌子模)治下的非突厥人,都统称为回纥或回回。大概是因为从十世纪以来回纥人已成为西北地区的主体民族,与中原的交往又最多,而毗邻的中亚突厥人和他们在种族、语言上相近,中原人不易区别,遂概称为回纥(转音为回回);又因为中亚突厥人及突厥王朝治下的人民绝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这个名称也成为对伊斯兰教徒的称呼①。但那时天山东部的回鹘人并不信奉伊斯兰教(主要信佛教)。元初人已知道他们与中、西亚信奉伊斯兰教的各族是不同的,且当时已有更符合际读音的新译名“畏兀儿”,于是,至少从世祖时代起,“回回”一名就被专用于指称信奉伊斯兰教的中、西亚人,而不使用会和畏兀儿人混同的“回纥”之名②。“回回”有时也被用作西域人的代称或泛称,如犹太被称为“术忽回回”③,来自叙利亚的基督教徒爱薛被称为“回回爱薛”等,但这并未改变此名作为伊斯兰教徒专称(等于当时的另一译名“木速蛮”——波斯语musulman的音译)的基本意义④。

    元朝境内回回人的来源主要是成吉思汗西征以来中亚、波斯、阿拉伯各地被俘东来的工匠和其他平民,归降蒙古的贵族、官员及其族人、部属,先后签调来的军队,被征辟入仕于元的学者,以及来中国经商因而留居的商①参见杨志玖:《回回一词的起源和演变》,《元史三论》页147—148,人民出版社,1980年。①《蒙鞑备录》称高昌回鹘为回鹘,又称扎八儿火者为回鹘人,后者实是伊斯兰教“圣裔”——阿拉伯人;《长春真人西游记》把从高昌回鹘直到花剌子模国之人概称为回纥;《黑鞑事略》则概称为回回,其指称范围还包括抗里(即康里)、克鼻稍(即钦察,自注云:“回回国,即回纥之种”)、胫笃(即印度,自注云:“黑回回”)。但与邱处机同时的耶律楚材不用回纥之名称花剌子模及其国人,而只称西域、西胡,或许他更了解他们与回鹘人的差别。

    ②1234年元太宗圣旨中已有回回之名,但尚难断定是专指伊斯兰教徒。据王恽《为在都回回户不纳差税事状》(《秋涧集》卷八八)及至元八年《户口条画》(《元典章》卷十七),1252年括户时,回回人已作为一类户计登记入籍,与畏兀儿人户区别开来。《户口条画》将伊斯兰教寺院称为“回回寺”,可见回回作为伊斯兰教徒的专称已经确定。不过,在文人著作中每每仍用回纥之名,也许还有人不清楚其间的差别,故王恽特别说明“回纥今回回”(《秋涧集》卷九五)。

    ③《元典章》卷五七《禁回回抹杀羊做速纳》;《元史》卷八《世祖纪》。④上引《元典章》文书所讲事件亦见拉施都丁《史集》(第2卷汉译本,页346)记载,汉文文书中的“回回”相应波斯文作musulman。又高启《元故婺州路兰溪州判官胡君墓志铭》(《凫藻集》卷五)载:“文宗入位,杀故相回回倒剌沙,命人下江南搜其党,至常熟,民告回回百余人匿海渚杀猪会饮谋乱,君为释言:回回不食猪,民言诈也。”足证其专指穆斯林。

    人。蒙古军每攻取一地,照例要签括有技艺的人徙往蒙古以供役使,并掳掠妇女、儿童为奴。史料只记载了少数几个地方签括工匠的数目:撒麻耳干3万人,玉龙杰赤10万多人,马鲁和你沙不儿各400人①。其他地方所括工匠为数必亦不少,如不花剌人,“以佃巧手艺入附,徙置和林”②。这些回回工匠或隶属大汗政府,置局、院管领,或分配给诸王贵族领有。后来,他们中的大批人又被遣往中原汉地立局造作,如太宗时,回回工匠3000户被徙置抚州之荨麻林(今张家口西洗马林),他们多是蒙古西征时从撒麻耳干签括来的。同时还有300余户“西域织金绮纹工”被迁到弘州(今河北阳原)③。据马可波罗所见,从天德州(即丰州,今呼和浩特东)到宣德州(今河北宣化),沿途许多城堡的居民都有伊斯兰教徒,从事织造纳失失(波斯语nasij,织金锦缎)等织物,他们无疑都是回回工匠④。至于被掳为奴的妇女、儿童,为数当亦甚多,蒙古诸王、将领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回回奴婢。据《黑鞑事略》记载,蒙古人的牧奴中,回回人居其三,汉人居其七。太宗时在汗廷中很有权势的法蒂玛,就是蒙古军在徒思城(Tus,今伊朗马什哈德)所掳的妇人⑤。元世祖时的回回宰相费纳客忒人阿合马,出身为察必皇后媵臣,也就是弘吉剌贵族的家奴,很可能原本是攻取费纳客忒(今塔什干南)时掳获的幼童①。在成吉思汗西征中,花剌子模有些地方的贵族、官员慑于蒙古军威,率族人和部属投降。他们中有一部分人被带回蒙古,后来又派往中原汉地出征或担任地方官,如不花剌的赛典赤家族、巴里黑的伯德那家族等。蒙古人还将所占领地区的大量青壮年强迫编入军队,派蒙古将官监B领,驱使他们去打头阵。如攻打撒麻耳干时,就使用了从讹答剌、不花剌等处强征来的人数众多的签军;攻下撒麻耳干后,除签括工匠3万人外,又从青壮年中挑选同样数量的人编为一支签军;攻打忽毡城堡时,集中了各地的签军达5万人之多;拖雷攻取呼罗珊诸城期间,又从当地人中征发了大量军士充当前锋。这些回回军士当有不少随蒙古军东来,并在灭夏、灭金、灭宋战争中被遣往前线,从而进入中国各地。中亚、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历来就是沟通东西方的陆、海“丝绸之路”上最活跃的人群,进入伊斯兰时代以后,其势更盛。早在蒙古兴起之前,西域回回商人就经常往来于蒙古高原和西域、中原各地,操纵着不善经商的游牧民与定居农业地区间的贸易③。蒙古建国后,①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140、147、207。

    ②朱德润:《中政院使贾公世德之碑铭》,《存复斋集》卷一。

    ③《元史》卷一二○《镇海传》。

    ④《马可波罗行记》,伯希和·穆勒英译本页181。

    ⑤《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288。

    ①《史集》第2卷汉译本,页340。

    ②《世界征服者史》汉译本上册,页123、136、140、108、185、187。

    ③《蒙鞑备录》:“其俗既朴,则有回鹘为邻,每于两河博易,贩卖于其国。”此处“回鹘”当兼指高昌由于诸部已经统一,交通大道上设置了驿站,成吉思汗还颁布法令(札撒)保护和优待商人,发给他们凭照,因此商旅往来更安全方便,而且蒙古人对锦缎、布帛等商品的需求增加,买价甚高。利之所在,商人来者益多。许多回回商人充当了蒙古贵族的“斡脱”,从大汗到诸王、公主、大臣都把银两交给他们做本钱经商或放债,而收取利息。1218年,成吉思汗命诸王、大臣各派出属下二三人,组成了一支450人的商队到花剌子模国贸易,他们全都是回回人(木速蛮)①。随着蒙古对东西方各国的征服,中国和中、西亚伊斯兰世界同处于蒙古统治之下,元朝皇帝是全蒙古的大汗,统治中、西亚的察合台汗国和伊利汗国是元朝的“宗藩之国”,如同一家,有驿道相通,商旅往来方便且不受限制,于是东来的回回商人为数更多。其中很多人乐于中国的风土、物产,又享有元廷对他们的种种优待政策,遂留居不返。

    元朝回回人中,有小部分是唐、宋时代寓居中国的波斯、大食(阿拉伯)人的后裔。他们多数是商人,聚居于沿海通商口岸如广州、泉州、杭州等地,并在这些地方建立了伊斯兰教寺院,可见其人数不少。②南宋末年投降元朝的泉州提举市舶使蒲寿庚,就是寓居广、泉已历数世的大食富商的代表人物。入元以后,他们仍在海外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且续来者甚多。他们主要居住于泉州、广州等港口城市。元代从西域入居中原和江南各地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中,还有很多哈剌鲁人和阿儿浑人,他们通常以本部族名称见于记载,不称回回人。哈剌鲁即唐代突厥诸族之一葛逻禄部,八世纪后期从金山迁居天山西部,后来成为哈剌汗朝的主要军事力量,并改宗伊斯兰教①。1211年,伊犁河哈剌鲁部落归附蒙古;在蒙古占领原西辽境土时,其他哈剌鲁军队和部队也相继降附。哈剌鲁人被征发从蒙古军西征及灭夏、灭金、灭宋,由此大批入居内地,在元代政治、军事和文化上都有重要地位。阿儿浑(又译阿鲁浑、阿鲁温、阿剌温等)是塔拉斯至八剌沙衮一带操突厥语的部族,蒙古占领其地后,征发此部人组成阿儿浑军从征花剌子模,后随蒙古军东来,太宗时与撒麻耳干等处所掳工匠并徙居荨麻林和丰州以东诸地,其后一部分人又因出征或仕宦而移居中原、江南各地②。哈剌鲁人与阿儿浑人在回鹘及中亚信奉伊斯兰教人,如扎八者火者。《元朝秘史》(182)还记载了经商于蒙古各部的回回人阿三。

    ①《世界征服者史》上册,页91;《史集》第1卷第二册,页259。

    ②关于唐宋时代波斯、大食人寓居中国的情况,参见桑原骘藏:《蒲寿庚考》第二,陈裕青汉译本。兴建于宋代的伊斯兰教寺有广州之怀圣寺(参见白寿彝:《跋重建怀圣寺碑记》,《中华学术论文集》,1981年),泉州之圣友寺、清净寺等(参见庄为玑、陈达生:《泉州清真史迹新考》,《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3期),扬州之礼拜寺(见《嘉靖维扬志》)。

    ①《长春真人西游记》载,自昌八剌(今新疆昌吉)“西去无僧,回纪但礼西方耳”。即信奉伊斯兰教。又载,当时阿力麻里的哈剌鲁首领即是木速蛮。

    ②《元史》卷一二二《哈撒纳传》,卷一四二《撤里帖木儿传》;《马可波罗行记》英译本页181—183;元代虽不归入回回人户一类(阿儿浑人与回回通婚者很多。大约到元末也被认为属回回类),但同为伊斯兰教徒,当也是形成中国回回民族的一部分来源,故附带提及。从上述可知,元代回回人的民族成分主要是中、西亚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人、伊朗人和阿拉伯人。在元朝政府的户籍和其他官方文书上都被归为回回人一类,标志着中国的回回民族开始形成。

    元代回回人属色目人的一种,在经济上享有仅次于蒙古人的优越地位。

    蒙古统治者为抑制汉人、南人,重用色目,许多回回上层人物成为蒙古国和元朝的高官显宦。著名者如花剌子模人牙老瓦赤,从窝阔台汗末年到蒙哥汗时代(除乃马真皇后称制期间外)一直担任统辖中原汉地的断事官;大商人奥都剌合蛮以扑买中原课税,被窝阔台任命为提领诸路课税所官;世祖时的赛典赤父子、阿合马,武宗至仁宗时的合散(一译阿散)、泰定帝时的倒剌沙、乌伯都剌等人,都位至丞相、平章,掌握朝廷大权。在其他中央衙门和地方政府中担任要职的为数更多。至元二年(1265)元朝定制:以蒙古人任各路达鲁花赤,汉人任总管,回回人任同知;五年,下令革罢汉人任达鲁花赤者,但回回人已任的仍旧;次年又规定,准许任用回回、畏兀儿等色目人为达鲁花赤。以镇江路为例,世祖至文宗时期的21任达鲁花赤中,有回回5人;所属录事司和各县达鲁花赤中,回回居三分之一左右。

    回回商人在元朝的国内外贸易中势力尤大。他们的活动地域遍及全国各地,且深入至极北的吉利吉思、八剌忽(在今贝加尔湖地区)等部落。元人说,其“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据中统四年(1263)的户口登记,中都(后改大都)就有回回人户2953户,其中多是富商大贾势要兼并之家。在泉州、广州、杭州等对外贸易港口城市,唐宋以来就有不少大食商人寓居,入元以后,由于元朝统治者倚重木速蛮商人经营海外贸易,他们的势力更盛。泉州大食人蒲寿庚,南宋末任市舶提举,叛宋降元后,官至中书左丞,为福建行省长官,其子蒲师文任宣慰使左副元帅,父子世掌市舶,富贵冠一时,蒲氏女婿回回富商佛莲,拥有海舶80艘,家产仅珍珠就有130斛。元朝皇室常以虎符、圆牌、驿传玺书授予木速蛮商人,遣他们赴西域各国购买奇珍异物;他们贩运来的奇珍异物上献后,又索要巨额“回赐”(价值),称为“中卖”,成为元朝财政的一项沉重负担。从中亚、波斯各地迁来的大批回回工匠,被编入元朝政府或诸王贵族所属的工局,从事纺织、建筑、武器、造纸、金玉器皿、酿酒等各种行业的劳作。他们生产的“纳失失”最著名,是缝制元朝宫廷宴飨礼服“只孙服”的主要原料,专门织造纳失失的荨麻林匠局,就是窝阔台汗在位时以回回人匠3000户所置,其中大部分是撒麻耳干人;同时设置的弘州(今河北阳原)纳失失局,领有西域金绮纹工300余户,教习从中原各地签括来的工匠织造纳失失。元世祖时,伊利汗阿八哈遣来的回回炮匠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所并参见杨志玖:《元代的阿儿浑人》,《元史三论》,页226—236。

    造回回炮(抛石机)能发射150斤重的巨石,比中国原有的抛石机优良,于是元朝政府从全国各地签括匠人,成立回回炮手军匠万户府,在他们指导下制造、使用回回炮。西域木速蛮工匠的迁入,促进了中西手工业技术的交流和元代手工业的发展。

    元代是中国多民族文化交汇融合的重要时期,回回人为元朝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一方面,他们带来了伊斯兰国家的天文学、医学、地理学、建筑术、文史音乐等多方面的科学文化知识,并制造了一套西域天文仪器。元朝政府特立回回司天台,掌观测衍历,以札乌鲁丁为提点,集中了一批木速蛮天文学家在其中工作。由于元代全国各地都有许多木速蛮居民,回回历也成为元朝通行的历法之一。在元朝宫廷和民间都有不少木速蛮医生,用本国的医术和所谓“回回药物”治病,常有奇效,被称为“西域奇术”。元朝中书省礼部属下设有常和署,专一管领回回乐人,回回乐也成为中国音乐一个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回回人久居中国,学习汉族文化,出现了许多杰出的学者、文学家和艺术家。如赡思丁、萨都剌、高克恭、丁鹤年等,他们的作品也是中国文化遗产中的瑰宝。

    回回人世代保持伊斯兰教信仰及其制度和习俗。元朝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采取兼容政策,因其俗而治其民。根据成吉思汗的“札撒”,给予伊斯兰掌教人员答失蛮等以免除赋役的优待;伊斯兰教的礼拜寺(mesjid,元代音译密昔吉,俗称回回寺)和佛寺、道观一样得到朝廷的保护。回回人的宗教活动和生活习俗都不受限制。元朝政府设置“回回哈的司”(哈的,qadi,阿拉伯语,伊斯兰教法官),掌管回回人的宗教事务及刑名、词讼诸事,使自治其徒。至大四年(1311)元仁宗即位后,罢回回哈的司属,规定“哈的大师止令掌教念经,回回应有刑名、户婚、钱粮、词讼并从有司问之”。天历元年(1328),因回回大臣倒剌沙等拥立泰定帝子,与元文宗对抗,文宗下令罢回回掌教哈的,并命各地追究倒剌沙的同党,回回势力受到一次较大打击。但不久文宗即诏谕中外:“凡回回种人不预其事者,其安业勿惧。”可见这只是一次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不涉及宗教或民族斗争。元末来中国旅行的摩洛哥人伊本·拔图塔报道说,当时中国每城都有回回人的居住区,各有一主教(Shaikhal-Islam)总管有关教民的一切事务,一“哈的”掌审判(大概回回人自相诉讼仍由哈的决断是非);各地回回人都在自己的居住区建有礼拜寺,以为祈祷之所。据至正八年(1348)中山府(今河北定县)《重修礼拜寺记》碑文载,当时“回回之人遍天下”,“近而京城,外而诸路,其寺万余”。回回移民散居在中国各地,编入当地户籍,另为一类,通称回回户。元朝廷规定,除答失蛮等掌教念经者外,一般回回民户,需与其他民户一样负担赋役。回回人长期与汉族人民相处,经历数代,受到汉文化日益深刻的影响。他们习汉语,读儒书,并仿效汉人的姓氏字号定姓立名,自元中叶以后逐渐普遍。但在接受汉文化的同时,他们仍保持自己的宗教习俗,世代不易,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居民,后来形成为中国的回族。

    第三节藏族藏族,藏文作Bod,蒙文作Tobed,元代沿用前朝“吐蕃”之名。元代藏族分布的地区包括朵甘思(mDo-Khams,今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东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青海省西南部一带);朵思麻(mDo-smad,今青海东部、甘肃西南部藏族地区)及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dBusgTsangmNgah-risskor-gsum,今前藏、后藏和阿里地区)三部分。北与察合台后王封地及甘肃行省相接,南与印度、尼婆罗和云南为邻,东界陕西、四川两行省,西南与迦湿弥罗相连。

    元朝对吐蕃地区的经营蒙古军最早进入藏族聚居区是在1226至1227年的灭夏战争期间。成吉思汗在灵州击败西夏主力后,分兵进围中兴府(今宁夏银川),自率一军南下,攻占了积石(今青海循化)、西宁、洮(今甘肃临潭)、河(今甘肃临夏)等州。这些地区的吐蕃部落或有归蒙古者。1231年拖雷率右翼军假道宋境攻金,掠阶州(今甘肃武都)、文州(今甘肃文县)等地,兼及吐蕃东北部边缘的部落。

    1235年,窝阔台封次子阔端于西夏之地,并命统军攻南宋四川。阔端率军先取金未降之秦(今甘肃天水)、巩(今甘肃陇西)等州,金巩昌便宜总帅汪世显、熙河节度使(治临洮)蕃部首领赵阿哥昌等降,以阿哥昌为叠州(今甘肃迭部)安抚使,招集蕃部。这是蒙古最早任命的吐蕃官员。1236年宗王穆直(察合台子)与先锋按竺迩分兵取宕昌、阶、文等地,招降吐蕃酋长勘陁孟迦等十族,皆赐以银符。

    1239年阔端派将领道尔达进兵乌思藏热振和杰拉康两寺,不久即退出,向阔端报告乌思藏各教派的情况,建议任命宗教首领管理其地。1244年道尔达再次入乌思藏,召萨斯迦派首领萨斯迦班智达公哥监藏(Sa-skyapanditaKun-dgahrGyaL-mts-han,简称萨班sa-pan,1182-1251)来见。萨班奉召,即携其侄八思巴(hPhags-pablo-grosrGyal-mtshan,1235-1280)、恰那朵儿只(Phyag-nardo-rje,1239-1267)启行,1246年到达阔端驻地凉州。这时阔端正在和林参加贵由即位大典,次年回到凉州,遂与萨班议定归附条款,由萨班号召乌思藏、纳里僧俗首领归降蒙古,这为元代中央在吐蕃地方建立行政体制奠定了基础。萨班的信中,先申明蒙古军威和对归顺者的优待政策,然后传达阔端的令旨,要点有:(1)各地世俗首领官仍原职;(2)任命萨斯迦首领为达鲁花赤,赐金、银符;各地方官员处理政务应请示萨斯迦金字长官,不得自由行事;(3)各地编出籍册,开列官员名单、俗众人数与贡物定额,一式三份:一进呈,一交萨斯迦、一由本地官员保管;由朝廷遣官与萨斯迦官员共收国赋。信末还开列一长串蒙古人喜爱的金、银、象牙、珠宝、兽皮、羊毛等物①。会见后,萨班与二侄仍居留凉州,奉命传法。八思巴随伯父学法,恰那则习蒙古语,阔端命恰那着蒙古装,后赐之以女,受封白兰王。在萨斯迦的带动下,乌思藏纳里诸地归附蒙古。对未归附者,蒙古人继续用兵。

    1251年宪宗蒙哥即位,命和里■统吐蕃等处蒙古、汉军“仍前征进”,深入到今拉萨北的达木地方。1253年,忽必烈征大理,取道四川西部的吐蕃之地,渡大渡河,直抵金沙江,收服了这一带的许多部落。

    与此同时,蒙哥还下令在乌思藏括户,并将本地区各地方指定分授给宗王。藏传佛教其他派别的上层人物根据这一分封分别依附蒙古王室:必里公受到蒙哥的保护,搽里八受到忽必烈的保护,伯木古鲁、雅里不藏思八托庇于旭烈兀,思答笼剌则依附阿里不哥,且分别接受封赐土地与人户,建立臣属关系①。在吐蕃东部极具影响的噶举派喇嘛噶哩麻巴哈失,为同萨斯迦的八思巴争夺在朝廷中的宠信,展开激烈斗争。他也在忽必烈南征大理的行军途中受到召见,但不肯留随,而北依蒙哥可汗。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尊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命恰那管理吐蕃地方事务。1267年恰那死于萨斯迦地方,元廷趁机对吐蕃统治方式作了调整,加强了朝廷的统治权。

    对吐蕃的管理吐蕃地方归属中央政府管辖之后,元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与制度实施管理:一、在朝廷设立宣政院: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即释教总制院,设立于至元元年(1264),“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以国师八思巴领院事,其长官院使(初置二人,后增至十人)或以朝廷大臣兼领之,位居第二者由帝师辟举担任。至元二十五年,尚书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以总制院所统西番诸宣慰司军民财谷,事体甚重,宜有以崇异之,奏改为宣政院”(《元史·桑哥传》)。宣政院为从一品衙门,与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同为朝廷机构,铨授官吏和处理所掌大小机务均可径奏皇帝,不必通过中书省。其用人“军民通摄、僧俗并用”。吐蕃有军政大事,则设行宣政院前往办理,且与枢密院同议而行。宣政院是管理吐蕃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

    二、宗王分镇与帝师的统领:忽必烈即位后,继续实行蒙古的分封制度,至元六年(1269)封第七子奥鲁赤为西平王,出镇吐蕃之地。奥鲁赤死后,其子镇西武靖王铁木儿不花、孙搠思班相继承袭。至洪武三年(1370)明军取河州,元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以所领吐蕃诸部归降明朝。元代吐蕃地区有①《萨班致蕃人书》,分见《萨斯迦全集》和阿旺公哥索南《萨斯迦世系史》。①巴卧祖拉陈瓦:《贤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

    事,常由奥鲁赤及其继承者受命处理。

    在元朝廷加强集权、藩王权力相对削弱之后,吐蕃地方的军民财赋转由朝廷设置的直辖行政机构宣政院管理。镇西武靖王不能直接处理地方军政事务,而必须将意见陈告宣政院,由宣政院议拟处理办法,上奏皇帝,请旨决定。由于吐蕃地区佛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元世祖竭力扶持首先归附且有巨大势力的萨斯迦派首领。至元六年八思巴制蒙古新字成,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宣政院——管理吐蕃地区的最高机构。故有“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之说①。在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区,至今还保存有许多元朝皇帝圣旨和帝师法旨,足以证明。帝师法旨都是以“皇帝圣旨里”抬头,表明系奉旨行令。自世祖以后,元朝历代皇帝都置有帝师。有元一代的十三四任帝师除两三人出身不明外,其余皆出自八思巴的款氏家族(七人)或门徒(四人),至于款氏家族成员被封为国师、国公,司徒、司空,乃至尚公主封王者,为数也甚多。

    三、地方机构:在吐蕃地区,直接管理地方事务的是宣政院属下的三道宣慰司都元帅府;宣慰司下,设有宣抚司、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在邻近内地的蕃汉杂居区则置路府州县。

    (一)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所辖主要是朵思麻地方,约在至元初设置。至元六年割巩昌都总帅府所领河州路(治河州,今甘肃临复)、朵思麻路(设有总管府和军民万户府等)隶之。至元五年至八年,又先后割巩昌都总帅府所领安西州、洮州、岷州来属。积石州置元帅府(在今青海循化),贵德州(治今青海贵德)置达鲁花赤、知州等。礼店文州元帅府(治礼店,今甘肃礼县东北),中统初,按竺迩子赵国宝所招文州吐蕃首领勘陁孟迦入朝,赐金符,立文州吐蕃万户府,赵国宝以元帅兼万户府达鲁花赤。松潘叠宕威茂州宣抚司,阔端曾以吐蕃首领赵阿哥昌为叠州安抚使,及松、潘、岩、威、茂等州各部相继来降,遂合置一安抚司辖治之;至大二年(1309)宣政院依镇西武靖王和朵思麻宣慰司的建议,改安抚司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

    (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吐蕃朵甘思之地,并辖有四川黎州(今汉源)、雅州(今雅安)等州县,以及奔不招讨司、奔不儿亦思刚和赤思马儿甘万户府等。元初,曾置碉门(今四川天全)等处安抚使、鱼通(今四川康定东)等处达鲁花赤等官,以招谕、镇抚这一带的吐蕃部落。至元二年(1265)建吐蕃哈答城(一作匣答,在今四川乾宁北)遣军戌守,十三年以之为宁远府。十五年以吐蕃李唐城为李唐州。至元二十年,又割成都路所领黎、雅两州属吐蕃招讨司。大德二年(1298)并吐蕃、碉门安抚司、运司为一,改称“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军民宣抚司”并置“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为掌管钱谷的机构。

    ①《元史》卷二○二《释老传》。

    (三)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纳里速古鲁孙元帅二员,乌思藏各地方万户十一(其中二万户府各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四,管民官二。吐蕃史籍多记元在乌思藏置十三万户(khri-skorchu-gsum)。

    乌思藏宣慰司大约设置于至元二十年之前。本钦(dpon-chen)是朝廷任命的管理乌思藏十三万户的行政长官,多出于帝师荐举。其治所在萨斯迦。第一任本钦释迦藏卜是在八思巴为帝师时,由忽必烈皇帝敕授乌思藏三路军民万户之印,使任本钦。这是元朝在吐蕃本土最早设置的最高行政长官,时在至元五年。这一年元朝派官在乌思藏清查户口、土地,按万户制划分行政区域,任命各万户长,计有十三个①:沙鲁(Zha-lu)田地里管民万户,在今西藏日喀则南数十里的霞炉地方。搽里八(Tshal-pa)田地里管民万户,在今拉萨东郊蔡贡塘。

    乌思藏(dBus-gtsang)田地里管民万户,应即萨斯迦本钦直辖的万户,《贤者喜宴》作“lha-sde-gzhung-pa”。出密(Chu-mig)万户,在今日喀则西南曲弥地方。

    敖笼答剌万户,所在不详。

    伯木古鲁(Phag-mogru-pa)万户,治聂乌东城(sNdhu-gdong-rtse),在今乃东县。

    加麻瓦(rGya-ma-ba)万户,在今墨竹工卡县西南甲马之地。

    札由瓦(Bya-yul-ba)万户,在今隆子县东南加玉地方。

    牙里不藏思八(gYah-bzang)万户,在今乃东县境。迷儿军(必里公bBri-gung)万户,在今墨竹工卡东北止贡地方。

    拉堆绛(La-stod-byang)万户,在今昂仁一带。

    拉堆洛(La-stod-lho)万户,在今定日一带。

    绛卓(Byang-hbrog)即香万户,在今日喀则东北香曲流域。

    俺卜罗(Yar-hbrog)即思答笼剌万户,在今羊卓雍湖一带。

    十三万户初设应为实指,后成为对乌思藏地方政区分划的概称,其间有消长变化。最高长官是万户长,皆由朝廷任命,其下属有千户长、百户长、五十夫长等。

    四、置驿与籍户:至元元年(1264),在吐蕃设置了驿站,这一任务是由答失蛮完成的。他受元世祖之命,仿照汉地设置驿站之例,从朵思麻的丹底水晶佛殿(今青海化隆境内)起,经朵甘思、错多桑珠、后藏,最后到萨斯迦寺,共置27个大驿站①。其中朵思麻7个,朵甘思9个,乌思藏地区11个。驿站的乌拉差役由各地人支应。置驿保障了元朝中央与吐蕃地方联系的①《元史》卷八七《百官志·宣政院》及达仓巴·班觉藏卜《汉藏史集》等。参见王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①《汉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

    畅通。设在吐蕃地区的驿站并不归属各万户府,而是由宣慰使司中朝廷委派的官员管理。1280年左右,萨斯迦本钦公哥藏卜违抗中央,元世祖派大臣桑哥率军入藏查处。平息叛乱后,桑哥一面在吐蕃留下部分蒙古军驻守各地,一面对驿站作了一些调整,即由蒙古驻军负责乌思驿站事务,原来的站户只提供食品、用具和药品等,不再远戍应驿。为了保持驿路畅通,元朝中央屡次拨款赈济站户。

    与置驿相伴的重要政策是籍户,而籍户之目的是征收赋税、摊派差役与划分行政机构。籍户有三次:一在1268年,一在1287年,一在1335年。藏史记阳土龙年(1268)初,由朝廷派来金字使者阿衮与弥林二人对俗民、土地及人户进行了清查。此后二十年(1287)由大衙署派来的和肃与乌努汗二人,与本钦软奴旺术一起,按照大清查的规定统计了户口。“从上部纳里速古鲁孙到沙鲁万户的辖地以上,是由阿衮与弥林二人清查的,从这以下到必里公万户辖地以上,是由司徒阿什杰等清查的”。清查的结果是:乌思藏四茹及纳里速古鲁孙共有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五户,其中乌思地方有二万七百六十三户,纳里速及藏地方有一万五千六百九十户。另有不属乌思藏地方羊卓万户的十六部份,计七百五十户。当时把吐蕃的民户分为僧户和俗户两大类,籍户是不包前者的。据谓,吐蕃的每个万户各有寺院属民四千户,贵族属民六千户。另有一部分民户既不在万户之内,也不归寺院管辖。因此,当时统计出的人户比实际人口要少得多。吐蕃人户的统计办法是:有六根柱子面积的房子,有可种十二蒙古克种子的土地,有夫妻、子女、仆人共六个人,乘畜、耕畜与乳畜三种牲畜,山羊、绵羊计二十四头,方可称为一个霍尔堆,五十个霍尔堆称为一个达果(马头),两个达果为一个百户,十个百户为一个千户,十个千户为一个万户①。

    元朝在吐蕃采取的诸项制度使朝廷有效地实施了对吐蕃的统治,并进而对吐蕃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吐蕃经济的发展元代吐蕃地区的经济主要是新兴的封建庄园经济,其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大大小小的农奴主与广大农奴之间的矛盾,奴隶制残余依然存在,但社会生产较前有较大的发展。

    庄园,藏文叫“溪卡”(gzhis-kha),它肇始于奴隶制瓦解后各地封建势力的各自为政与互为仇雠。由于这些大小不等的地方武装拥部自主、互不统属,形成无数个相对独立的军事和经济单元。它的消长依其军事与经济实力的变化为转移,由于吞并或联合,逐渐形成势力更大的地方权力组织,军事与生产密切结合,自成壁垒。在生产方面,由于旧的奴隶制秩序的瓦解,①《汉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

    起义的奴隶已获得更大的人身自由,统治者也不得不采取新的封建经营方式,发展生产以充实经济实力,保存自己并伺机扩大势力范围。

    在封建农奴主庄园发展的同时,寺院经济也发展起来。由于吐蕃地区封建制的确立与藏传佛教的形成相辅而行,在经济上也出现了二者同步发展的局面。双方相互依持,相互利用,寺院支持封建主的统治政策,在精神上感召人们承认并服从新的统治者,各封建主则捐献土地庄园给高僧大德,增强了寺院的经济实力。高僧收徒传法多要接受大批财产作为报酬,这也使一部分僧人成为拥有财富的僧侣贵族。于是在吐蕃就存在着另一大经济势力与社会阶层——寺院经济与僧侣贵族。

    在蒙古军入藏前,吐蕃地方的必里公、古尔摩、萨斯迦之拉德雄巴、搽里八、俺卜罗、牙藏、伯木古鲁及汤卜赤等十一个教派势力,均派各自的使者分别投靠蒙哥汗、阔端、薛禅汗、阿里不哥及旭烈兀,向这些蒙古王子“请求桂本(sgos-dpon)之职”。“桂本”即“私有庄园管理人”或“贵族领主”。

    乌思藏十三万户的确立,首先是以其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它们的消长,除政治因素之外,经济实力是其核心依据。搽里八派是在搽里溪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萨斯迦之受蒙古推重,不仅是因为萨班之德高望重,更重要的还是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款氏贵族在斯塘开设商市、建立民舍,在仲堆、仲麦、达托、芒卡支钦、藏地中部和谷地、上下复甫地区及达纳等地建立有溪卡,在北方的琼地、克甫索、贡支及卡尔甫等地建立了众多的牧场,在热索放牧马群①。

    元代吐蕃的庄园分为两类,一是归贵族所有,一是归寺院所有。管理人称“溪聂”(gzhis-gnyer),负责溪卡大小事务。庄园的主要劳动者是农奴。寺院溪卡叫“衮溪”(dgon-gzhis)或“却溪”(chos-gzhis)。寺院的属民由寺院领主管理,如果万户长为教派领袖,则集政教大权于一身,也兼管贵族庄园。寺院溪卡受到元朝中央的特别保护,元代藏汉文圣旨法旨均表示了对寺院的优待政策,即其财产不得侵犯,且免纳赋税。如八思巴在至元四年(1267)赐给却顶寺的法旨,即令“无论何人俱不得征派兵役、赋税、劳役三者,不得征收商税,不得索要饭食及乌拉差役,不得在寺院住宿”等。帝师辇真监藏晓谕乌思藏宣慰使的法旨亦谓诸官员“不得倚势欺凌,征收前所未有之差税、食物、乌拉,不得随意征派牛马,不得干涉俗人出家为僧不得派僧差”等。寺户不仅从事农业、牧业,而且也从事商业贸易,是元代吐蕃经济很重要的一部分。僧差、僧税虽有其名,往往通过皇帝或帝师的优礼诏书被免除,这些负担自然转嫁到普通农奴的身上。

    贵族所属庄园叫“格溪”(sger-gzhis)或者“桂溪”(sgos-gz-his),①《萨斯迦世系史》,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参见黄颙:《元初对西藏人口的普查及其经济意义》,《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属民称“弥德”(mi-sde)。贵族溪卡由“桂本”或“格本”管理。农奴从事生产,其权益也受到元廷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对贵族和中央有纳贡应驿的义务。元代籍户即是为征税、派差与置驿提供依据,这些均由贵族所属的俗民来承担,同时他们还对寺院承担一定的劳役。

    元廷对帝师赐有庄园土地,使其成为吐蕃地方的封建主。据《汉藏史集》载,“在河州的热布卡地方,有属于囊索管辖的庄园,在城墙根有叫做拉哇城的,再往下有叫典康溪的庄园,这些是按照圣旨奉献给上师八思巴的份地,不负担府库及驿站等汉地、吐蕃的任何税赋差役,不在编籍之内。据说有可下五百蒙古克种籽的土地”。在帝师之下,乌思藏宣慰使司及下辖的诸万户、千户,吐蕃等处、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及安抚司、招讨司、元帅府等长、使,也因拥有一定数量的庄园而成为大小不等的农奴主。

    元代吐蕃地方的经济在中央政府的管辖下较前有了新的发展。社会的安定、封建庄园制的进一步发展,势必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在雅鲁藏布江流域农区,主要种植青稞,这是吐蕃人的主食与岁贡物品之一。藏史记载吐蕃地方在山谷地区是以牧业经济为主,在河谷地区是农业经济为主,反映了亦农亦牧农牧并举的特点。在吐蕃的人口调查中,作为一户的标准即包括有一定的土地、一定数量的马驴牛羊。牲畜既是农业耕种的得力助手,交通运输的优良工具,而且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在吐蕃人的纳税项目及朝廷对吐蕃地方的救济物品中均有马牛等。而支应驿站少不了马匹、驮畜、乳畜与肉羊。

    吐蕃人的家庭手工业也有一定的发展,牦牛尾制作的帐篷以及羊毛制成各种织物,不仅种类增多,而且质量更加精美,如“毛布”、“花毯子”、“藏地哔叽”、“氆氇”等,均颇受人们喜爱,其中乌思藏的细氆氇尤为驰名,还是上贡的佳品。坐垫和围裙也是常用而大批制作的物品。至于金、银、象牙、珍珠、银珠的加工及藏红花、木香、牛黄、虎、豹、水獭皮张、麝香等均很有名,既作为上贡物品,又有一部分进入市场。吐蕃人对僧人或亲友也常以披风、坎肩及各种金银加工品或丝毛制品相赠,其生产与加工规模自然很大。

    元代吐蕃的商业与集市贸易也十分发达。由于农牧业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各教派和封建领主的庄园上,形成大大小小的贸易网点,大多以寺院为中心,宗教节日或年节成了开展商业活动的大好时光。从而也推动了新的城镇的产生与政治中心的形成。交换的物品主要是农牧及土特产品、加工物,包括丝毛制品、刀剑、金银首饰等佩带物。

    元代继承宋代以来吐蕃地方与内地的“茶马互市”传统,且由于吐蕃成为中央政府辖下的一个地方机构,双方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贸易的次数与数额均有增加。1277年,元军取四川以后,在碉门、黎州设榷场与吐蕃贸易。以后,大批吐蕃官员与僧侣陆续来到内地,以朝贡的方式获得厚赐或采购货物,以至于给驿站带来沉重的负担。以各种方式开展的民间私营贸易也有增无已。

    吐蕃的文化元代吐蕃的文化事业较前有所发展,这与元朝廷的扶持、吐蕃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各民族相互联系的加强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语言文字方面,萨班与八思巴叔侄贡献最大。萨班是一位学富五明的学者,在与阔端商定吐蕃归附蒙古的条件后,他应阔端之请留在凉州,从事佛教传播工作。他感到当时蒙古人所使用的畏兀字母有不完备的地方,无法标注、翻译一些梵文、藏文,便对此加以改革。他在畏兀字的基础上增以藏文表音字母,形成一套新的字母。这套字母是否被纳入畏兀体蒙古文字,尚不清楚,但它对蒙古文字的改进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可低估的。后来,在元文宗时代,国师搠思吉·斡节儿进一步改进畏兀体蒙古文字,即是以萨班的改革成果为基础的。

    八思巴在元代的政治与文化方面的影响更大。就文字而言亦复如此。其事见八思巴传。

    在文学方面,藏族长篇史诗《格萨尔王传》大约形成于元代。据目前的统计,已发现的口头说唱本、木刻本和手抄本共有六十多部,约一百五十多万行,一千五百多万字。这是中国文学史及世界文学史上罕见的史诗巨作。它是藏族民间长期流传下来的群众性创作,通过英雄格萨尔王抑强扶弱、降妖除魔、安辑百姓的伟大业绩,来展示复杂动荡的社会生活与人们的理想。萨班的《萨迦格言》一书,元代就被译成蒙古文,是藏蒙人民喜爱的文学作品。它以劝世修身为内容,共分九章,包含四百五十七首格言诗,使用四句七音节格律。内容涉及治国之道、处世哲学等方面,颇富哲理性,成为格言体作品的典范之一。其蒙古语译本残页已被发现。

    元代藏族史学也有长足发展。寺院都很重视对珍贵文献的保管,在萨斯迦寺有专管文书的官吏叫朋你克。各教派均记录、保存本门诸高僧大德的著述与事迹,成为后代撰写教法史的基本材料。十五卷本的《萨斯迦全集》是萨斯迦五祖的全集,其中包含有重要的原始资料。元代藏族学者读史、撰史之风兴起。赞巴拉多室利衮读汉文史籍而记“汉地由周至唐的历史”与“汉地由梁至南宋的历史”。汉族译师胡将祖将宋祁和范祖禹执笔所写的《唐书·吐蕃传》和《资治通鉴·唐纪》译为藏文,并由喇嘛亦邻真乞剌思刊行。《红史》①是现存最古老的藏文史籍之一,由搽里八的公哥朵儿只于1346至1363年写成。公哥朵儿只原是搽里八的万户长,任职28年,曾朝见过元帝,后来出家为僧,受封为司徒,他著《红史》除利用各种藏文资料及上述汉文①搽里八·公哥朵儿只:《红史》,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

    材料之外,在撰写“西夏历史”时,还利用了西夏禅师喜饶益希记载的西夏资料,撰写蒙元历史则利用了蒙古文史书《蒙古秘史》,并对史料做了初步的考定,表现出良好的学风。该书先写印度教法史,继写汉地、西夏、蒙古与吐蕃诸王统史,再写教派史,此一体例对后代藏史作者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出身于佛学名门的布思端(1290—1364)的《佛教史大宝藏论》(善逝教法史)也是元代的史学名著。完成于1332年,全书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正法之功德、经义,对佛教基本教法、教义及经典之内容、意义与修炼方法、礼拜仪式作了简要说明。第二部分叙述印度和藏族地区的佛教史。第三部分是来藏弘法高僧与西藏大译师名录及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目录。该书开辟了“教法史”体例的先河,在目录学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元廷对佛教的提倡与支持推动了佛学研究与佛教事业的发展。至元十七年(1280)十二月丙申,忽必烈敕令镂板印造帝师八思巴新译戒本五百部,颁降诸路僧人。泰定元年(1324)七月“以畏兀字译西番经”。藏文大藏经的编纂尤为佛学界一件盛事。这就是在搽里八万户长公哥朵儿只主持下,由被邀请的布思端校勘那塘版《甘珠尔》等藏区所有经藏,以金银汁书写的二百六十余部经籍——《搽里八甘珠尔》,被藏族学者尊为范本。萨斯迦派的萨班、八思巴、萨班高足胆巴,噶举派的噶哩麻巴哈失、乳必多吉等,均是元代著名的宗教家。至元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285—1287),藏族经学大师远丹巴、释速端然等5人,与天竺及内地,北庭高僧一起校勘藏汉经籍,吸收了藏文《东塘丹迦宫目录》和《桑耶钦浦目录》的内容,编出《至元法宝勘同总录》,首次将密教经典与显教大乘经并列,是前所未有的壮举,有助于藏汉思想文化交流,也包含了藏族学者对我国佛教文化事业的贡献。元代吐蕃地区佛教的发展也推动了寺院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建筑、绘画、雕塑艺术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各类的艺术风格得到更好的吸取利用。如搽里八的领主噶德衮布即请汉族巧匠修建汉式佛殿,在萨斯迦所建的新寺也是中原汉式风格。现存的拉当寺弥勒佛,沙鲁寺的莲花生等雕刻,多用写实手法,与元代汉地雕塑相近。萨斯迦寺的黄金塔,则是由尼泊尔建筑师阿尼哥率工匠完成的。沙鲁寺的几幅“供养天”壁画,也是在尼泊尔、印度艺术影响下创造出来的,已具成熟的“江孜派”风格。元代吐蕃的佛教绘画与雕塑艺术也逐渐传入内地,如元成宗时,京师创建万宁寺,“中塑秘密佛像,其形丑怪”,即是藏传密教的内容。

    在科学技术方面,印刷术很快从内地传到吐蕃。公哥朵儿只的祖父葛德衮布在元世祖时曾七次去内地,回藏后在搽里八设立了印刷场。据称,《红史》所利用的汉译资料即是在1325年由亦邻真乞剌思刻印的。可惜至今未有实物加以证明。医学是五明之一,为高僧必习之学问,萨班即通晓医术,并以高超技艺为阔端治愈痼疾,而获尊信。《萨斯迦世系史》记其善知诸医之术,对于日常用药和定时用药之仪轨、病之法相、相面、盘诘,触病观察及药剂学均有研究,其术犹如药王。布思端本人也精于医术,且撰医学著作。元代的贡品中有广木香、牛黄、胭脂红、茜草等药材,是当时吐蕃人对药物已有较深入认识的证明。元代吐蕃的天文历算也较前有所发展,开始出现了自己的关于时轮历的著作,有数百种之多。他们还吸收了以寅月为正月的纪月法,称为“蒙古月”,后来又吸收了汉历的二十四节气等。让回多吉(1284—1339)和布思端都有论述时轮历的专著。

    第四节畏兀儿族畏兀(吾)儿人的主体是唐代回鹘人的后代。回鹘人原居于漠北,回鹘汗国时代,已有一些回鹘部落迁居到今天山以北和河西一带。公元840年,回鹘汗国灭于黠戛斯,大批回鹘人和其他铁勒部民自漠北逃至西域,其中有一支迁居到今天山东段南北地区,宋辽金时代的汉文史料称之为高昌回鹘或西州回鹘,这就是后来畏兀儿人的前身,在元代以前的穆斯林史料中,他们又被称为“九姓”(Toghuzghuz)。哈迷里人在元代不属于畏兀儿,自成一个系统。今新疆南部塔里木盆地周围绿洲地区的居民也不被视为畏兀儿人,元人像称呼哈迷里人一样,根据其所出地称呼之,如斡端人、龟兹人等。金灭辽后,辽宗室耶律大石率部迁中亚,建立西辽,畏兀儿成为其属部。畏兀儿的贵族大臣除了袭用本部头衔外,还接受西辽封号,以为荣耀。畏兀儿文化对西辽有相当影响,西辽末帝直鲁古曾召畏兀儿唆里迷城人哈剌亦赤北鲁为诸皇子之师。西辽属部乃蛮人延请畏兀儿人塔塔统阿为乃蛮王主持文书记事,并掌印玺钱谷诸事。

    直鲁古统治末年,畏兀儿亦都护月仙帖木儿死去,其子巴而术·阿而忒·的斤年幼,西辽命太师僧少监至其国,驻于火州城。1206年,成吉思汗建蒙古国,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亦都护杀少监叛西辽。事成后遣使成吉思汗表示降服。不久,蔑儿乞残部脱脱诸子逃入畏兀儿境,巴而术派兵将之驱走,并遣使报告蒙古宫廷。1211年,巴而术应召携贡物至漠北,成吉思汗使与诸皇子齿,列第五,并许嫁以皇女也立安敦。畏兀儿成为蒙古属部后,除了亦都护应岁时进贡珍宝方物、遣贵族弟子入质以外,成吉思汗还在畏兀儿的一些城市设置达鲁花赤,直接管辖。

    十三世纪以前,蒙古人文化较为落后,畏兀儿知识分子遂成为他们的老师。成吉思汗曾命令诸皇子就学于畏兀儿学者哈剌亦哈赤北鲁。畏兀儿因很早就主动依附蒙古,所以有元一代,畏兀儿人的地位很高。

    元定宗贵由死后,成吉思汗家族内部在确定皇位继承人问题上产生尖锐分歧。蒙古亲贵之间的这场皇位之争也延及畏兀儿贵族之中。失烈门等人派八剌必阇赤(BalaBitikchi)与撒连地联络,引诱撒连地参加他们反对蒙哥即位的叛乱。撒连地等人的密谋被泄露出去。宪宗即位后下令处死撒连地,其弟斡根赤(Ogench,即玉古伦赤)受命承继亦都护之号。

    蒙哥死后,拖雷家族内爆发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位的内讧。中统元年,河西阿里不哥之军战败后,于同年冬十月自沙州赴伊州(哈迷里),入畏兀儿境抵别失八里。哈剌不华军在北庭仅驻守三月,次年三月,又向西行至昌八里城。四月至仰吉八里西马纳思河,离畏兀儿境,沿马纳思河谷而下行一月,五月乃至贵由封地叶密里城。忽必烈于河西大败阿里不哥军后,很快亦踵哈剌不华之迹,将势力伸入畏兀儿地。

    阿里不哥之乱平定后,朝廷对畏兀儿地的政治统治也渐渐恢复,至元三年,忽必烈命死去的的马木剌的斤之子火赤哈儿的斤为亦都护,统治畏兀儿地。阿里不哥之后,海都成为威胁朝廷在西北统治的主要势力。尽管元廷采取了许多措施,海都等叛王还是迅速把战火烧迸畏兀儿地区,火赤哈儿亦都护被迫放弃别失八里。此后亦都护家族的统治再也没有回到北庭,畏兀儿地区变成了元朝和西北叛王争夺的场所。

    至元十二年(1275)①都哇及其弟卜思巴(即上文提到的不思麻)率大军进围火州,在此之前,他们击败了阿只吉、奥鲁只等统领的军队。都哇军围城六月,城中食且尽。亦都护不得已献出女儿也立亦黑迷失别吉,换取都哇退兵。战后火赤哈儿亦都护入朝,世祖妻以定宗女巴巴哈儿公主,又赐钞12万锭,并以火赤哈儿保卫火州城的事例教训诸皇子。由于别失八里已陷敌,火州城安全受到威胁,火赤哈儿只得再度东迁,移居哈迷里。不久西北叛王兵突至,猝不及防,火赤哈儿战死。

    灭宋后,元廷腾出手来对付西北叛王,大批蒙古军、汉军、探马赤军进入西北。别失八里及其周邻地区又归入朝廷手中。自至元十七年开始,戍守别失八里的是都元帅綦公直。他在那里建立与太和岭相连接的驿站30个,并设置冶场,鼓铸农器,使军士屯田。就在元军事力量涌入畏兀儿境的同时,元廷开始在这里建立了直接统治,至元十五年,在畏兀儿地设立提刑按察司,次年又命畏兀界内计亩收税。至元十七年再于其地设交钞提举司,不久改畏兀儿断事官为北庭都护府。

    就在元朝的军队一批一批进入畏兀儿地区,元廷不断加强对这里的统治的同时,海都等叛王的军队仍不断深入掳掠。至元十七年,禾忽之子秃古灭入掠火州城民,抢劫粮食。至元二十二年(1285)元廷因总兵于西的诸王阿只吉失律,改由丞相伯颜代领其职。次年,海都袭来,至别失八里附近的洪水山,伯颜率元军迎战海都,结果失利,都元帅綦公直亦被俘。至元二十九年,别失八里一带发生混乱,忽必烈降旨命康里大将明安讨之,明安在别失八里附近对叛军的战斗中获胜。由于双方的军队在畏兀儿地区反复争夺,当地人民被迫两面进贡,生活极为困苦。

    元灭宋后,大批元军涌入葱岭以东地区时,拜延八都鲁之子兀浑察从征斡端。至元二十六年,元廷罢斡端宣慰司元帅府后,兀浑察所部并未移驻内地,至元三十年(1293),兀浑察死,其子袭职,被授以“曲先塔林左副元帅”,这应是统领曲先附近塔里木河流域驻军的武职。成宗朝初年,元廷仍控制着畏兀儿地区。不过,由于元朝放弃了斡端等今塔里木盆地西端和西南端的据点,畏兀儿地区除了在北方受到从阿力麻里和霍博、也迷里方向的威胁以外,在天山以南曲先以西方向也受到压力。为了增强对畏兀儿地区的防卫,元贞元年(1295),元廷同时设立北庭都元帅府和曲先塔林都元帅府。然而此时元廷已无意恢复它昔日在畏兀儿地区的地位,故一面增强驻守①屠寄认为此战发生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

    当地的诸王术伯的力量,一面尽量避免与海都、都哇在这一带地区冲突。与元朝企图在畏兀儿地区维持现状的打算相反,都哇一直没有放弃侵占畏兀儿全境的打算,至元十二年以来,他在葱岭以东地区始终保持着进逼的势头。面对畏兀儿地区从一面受敌变为南北两面受敌的现实元廷不得不取守势,步步后退,双方的这种一进一退的战略态势一直保持到1304年蒙古诸汗国约和前夕,这时火州已不再为元戍边诸王所及,都哇也把火州完全看成自己的领地。

    火州并入察合台汗国后,都哇家族在畏兀儿地区扶植了自己的亦都护,并设置官守、征收赋税。从《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和《经世大典图》可以看出元朝廷与察合台汗国在河西方向辖地的分界在火州和哈迷里之间,但火州仍然与元廷保持着特殊的关系。哈剌火州有义务向朝廷贡献葡萄酒,年年不断,订有长例。贡酒者,除了火州的官员之外,还有当地的富民大户。延祐年间,元朝与察合台汗国之间再度爆发战争,战事除了在也儿的石河以南直到塔剌思一带展开外,也波及到畏兀儿地区。火赤哈儿亦都护死后,亦都护家族避居甘肃永昌,与畏兀儿之地政治上已没有什么联系,延祐三年(13),元仁宗封纽林的斤为高昌王,设王傅之官。其王印行诸内郡,亦都护印行诸畏兀儿境,领兵火州,复立畏兀儿城池。这一连串行动无疑与元军战胜也先不花有关。不过,元朝在获胜后很快撤回境内,永昌的亦都护家族也没有在畏兀儿地区站住脚。至顺元年(1330)九月,元廷在火州“复立总管府”,这应是一个代表机构。尽管畏兀儿地区已被察合台汗国所并,但当地制度仍深受汉地制度影响,许多贵族仍拥有源自汉语头衔。察合台汗国所立亦都护别帖木儿称为丞相,他手下人分别称为右丞,左丞,并且位次也是右高于左,同于内地。

    元代畏兀儿人主要信奉三种宗教,佛教和基督教聂斯脱里派。唐代回鹘人迁居安西后,一面继续崇奉摩尼教,一面接受了当地流行的佛教。古代波斯地理学家葛尔迪齐(Gardizi)提到高昌回鹘时说,他们的可汗本来是摩尼教徒,但在其城里和国内也有迭屑教徒及袄教徒和佛教徒①。元代文人欧阳玄记载道:“高昌王有印曰‘诸天敬护护国第四王印’,即唐所赐回鹘印也。言诸天敬护者,其国俗素重佛氏。因为梵言以祝之。”②宋初,王延德使高昌归来后提到,高昌有佛寺五十余区,皆唐朝所赐颜。寺中有《大藏经》、《唐韵》、《玉篇》、《经音》等。近人在吐鲁番发现的大量高昌回鹘时代的回鹘文佛经残卷,足以说明当时其地佛教的盛况。

    至十三世纪二十年代,邱处机西行,在别失八里、昌八里城都看到当地的佛僧和佛寺。入居汉地的畏兀儿人中佛教徒也很多,比较著名的有高昌人①马尔丁奈兹(A.P.Martinz):《葛尔的齐书中有关突厥的两章》(Gardizi’stwoChaptersontheTurks),载ArchivumEurasiaeMediiAevi,1982,Ⅱ,见页134。

    ②《高昌偰氏家传》,《圭斋文集》卷十一。

    舍兰兰③、畏兀儿族翻译家别失八里人安藏④、别失八里人大乘都⑤、畏兀儿人阿鲁浑萨里、其子乞台萨里、其孙阿鲁浑萨里等。值得一提的是畏兀儿人迦鲁纳答思,他“通天竺教及诸国语”,以畏兀字译西天、西番经论,“既成,进其书,帝命锓版,赐诸王大臣”。迦鲁纳答思译经所在地是北京的白塔寺,锓版印出的经典除了分赐给汉地的诸王大臣,也赐给已在察合台汗国统治下的畏兀儿地区的贵族。近人发现的编号为YM14(U4759)号畏兀儿文书,就是一份迦鲁纳答思翻译的佛经刻本残卷。元廷颁赐到畏兀儿地区的,还有蒙古文佛经。①除了畏兀儿地区的贵族从元廷受赐佛经以外,连高昌寺院内的燃灯续明之费也由内地供应。迁居永昌的亦都护家族周围所聚居的畏兀儿人也留下了一些佛教文献。有元一代,佛教是畏兀儿人中的主要宗教。这种情况直到明代中叶以后才改变。

    聂思脱里教传入畏兀儿的时间不可考。在蒙古时代,“迭屑”(tersa)

    是波斯、中亚对聂思脱里教徒的称呼。邱处机朝见成吉思汗途中,路经畏兀儿地时,宿轮台(今为乌鲁木齐北)之东,迭屑头目来迎,说明当地存在着有组织的聂思脱里教团体。上世纪在俄属七河流域发现的聂思脱里教墓地中,有数方墓石的铭文写明死者的籍贯,其中有一方墓石的墓主是畏兀儿人②。

    畏兀儿人使用回鹘文,这种文字在元代称为畏兀儿文。这是回鹘人840年西迁以后逐渐采用的一种文字,它的字母取自粟特字母,与其他阿拉美系统的字母一样,每个字母都分为开头形、中间形和结尾形。敦煌发现过元代的回鹘文木活字,这说明当时曾用活字版来排印回鹘文书籍,回鹘文对我国历史上一些北方民族的文化发展产生影响。据文献记载,辽代人迭剌创造契丹小字时就受了回鹘文拼音的影响,而契丹文又对金代女真人创制女真文产生过影响。蒙古灭乃蛮后,蒙古族开始用回鹘文字母拼写蒙古语,此后经过改制,成为今天通行的老蒙古文和托忒体蒙古文。十六世纪末,满族又在蒙古文的基础上创造了满文。元代畏兀儿文使用的范围并不限于畏兀儿地区,随着蒙古征服者的扩张,金帐汗国、察合台汗国都把畏兀儿文作为官方文字之一来使用。明代的帖木儿帝国也使用过这种文字。直至十七世纪(康熙年③《佛祖历代通载》卷二二。

    ④程矩夫:《秦国文靖公神道碑》,《雪楼集》,卷九。

    ⑤程矩夫:《秦国先墓碑》,《雪楼集》,卷八。

    ①《元史》卷一三四《迦鲁纳答思传》;茨默(PeterZieme):《论古回鹘文佛教诗》(ZurbuddhistischersStabreimdichtungderaltenUiguren),载《匈牙利东方科学院文献》(ActaOrientalinAcandemiaeScientiarumHungaricae),24卷第2期,1975年;黑尼士:《柏林之吐鲁番蒙古文收集品》(MongoliladerBerlinerTurfan-Sammlung)一、《一份1312年的佛经印刷品残片》(l.EinbuddhistischesBruckfragmentvonJahr1313),载ADAW,1953年,第3号,柏林,1954年7月。

    ②佐伯好郎:《景教之研究》,页840,第83号墓石。

    间),甘肃酒泉还用畏兀儿文刊刻佛经,清初朝廷致新疆地区的官方文书也用这种字书写。

    第五节云南各族白族云南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见于元代史籍的各种土著居民,有白人、罗罗、金齿百夷、么些、斡泥、吐蕃、峨昌(今阿昌族)、撬人(今独龙族)、依人(今壮族)及土僚等等。

    白人为今白族先民,是以南徙入滇的古代氐羌族当中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一些族系为主体,并融合了汉魏以后移入南中的汉族大姓爨氏以及其他汉族人口逐渐形成的民族共同体。南北朝以后,它以白夷见诸史乘,而与乌蛮(即分布在云南的另外几支氐羌后人)相区别。元代又称他们为阿僰、爨僰(寸白)、白人。其分布地区,以中庆、威楚、大理、永昌为主,东至普安、曲靖,北至丽江,南及元江。他们多居住在坝区,以农耕为生,“多水田,谓五亩为一双,山明水秀,亚于江南、麻麦、蔬、果颇同中国”(李京《云南志略》)。白人在云南各少数民族中文明程度最高,以至元代入滇的中原汉人,亦认他们为“汉之遗裔”①。尤其是城镇或附近地区的白人,在与汉族的交往中风俗逐渐接近汉族。所以明人将大理“近城汉、僰人风俗”不加分别地相提并论(《云南图经志书》卷五)。元时世居中庆晋宁的白人王惠,临终时遣训子孙“忠孝丧礼一则古,毋从僰俗”②。这个例子,既反映了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白人对中原仪文之制的仰慕,同时也说明流行的“僰俗”毕竟还保持着若干固有的特点。在《云南志略》中,李京这样描写当时的白人风俗:男女首戴“次工”,制如中原渔人之蒲笠,差大;编竹为之,覆以黑毡。亲旧虽久别,无拜跪,惟取“次工”以为馈。男子披毡椎髻。妇人不施粉脂,酥泽其发,青纱分编,绕首盘系,裹以攒顶黑巾;耳金环,象牙缠臂;衣乡方幅,以半身细毡为上服。处子孀妇,出入无禁。少年弟子,号曰妙子。暮夜游行,或吹芦笙,或作歌曲,声韵之中,皆寄情意。情通私耦,然后成婚。居室多为回檐,如殿制。食贵生,如猪、牛、鸡、鱼,皆生醯之,和以蒜泥而食。

    每岁以腊月二十四日祀祖,如中州上冢之礼。六月二十四日,通夕以高杆缚火炬照天,小儿各持松明火,相烧为戏,谓之驱禳。佛教甚盛,戒律精严者名得道,俗甚重之;有家室者名师僧。教童子,多读佛书,少知六经者。段氏而上,选官置吏皆出此。民俗,家无贫富,皆有佛堂,旦夕击鼓恭礼,少长手不释念珠。一岁之中,斋①佚名:《大理路兴举学校纪》,见方龄贵:《大理五华楼新出元碑考释》一,《云南文物》1982年第12期。

    ②李源道:《王惠墓志铭》,转引自《新纂云南通志》。

    戒几半。诸种蛮夷不知事神佛,惟白人事佛甚谨其俊秀乾,颇能书,有晋人笔意市井谓之街子,午前聚集,抵暮而罢。交易用棋子,俗呼作■,以一为庄,四庄为手,四手为苗,五苗为索。人死,俗尸束缚令坐,棺如方柜,击铜鼓送丧,以剪发为孝,哭声如歌而不哀。既焚,盛骨而葬其贵人被服,近年虽略从汉制,其他亦自如也。

    上引史文提到白人在六月二十四日晚缚火炬照天、持松明相烧驱禳,是有关火把节的最早文献记载。这一习俗至今仍在白族及西南其他少数民族中流行。明清以往,关于火把节的记载颇多附会臆想之说①,反不如李京所述朴实无华。

    白人的语言,按现代语言学分类法,属于藏缅语族彝语支。自汉魏至元代,白蛮的语言中吸收了大量汉语借词。所以唐人樊绰曾说:“言语音,白蛮最正”,其“名物或与汉不同,及四声讹重”(《蛮书》卷八)。所谓“或与汉不同”,实际上说明了其颇有一部分名词能与汉语的相应词汇相通。据李京记载,白人语穿衣曰衣衣,吃饭曰咽羹茹,樵采曰拆薪,帛曰幕,酒曰尊,鞍■曰悼泥,墙曰砖垣,等等。我们无法知道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如此类的词汇,在白语中是否只有汉语借词一种形态,但白语基本语汇大量吸收汉语借词,乃是一个明显的事实。这一点无疑使白人极便利于利用汉字和在汉字基础上稍加创造的若干新方块字来记录白话,从而形成所谓僰文。到元代中后期,僰文已在云南地区相当流行了。

    罗罗罗罗即乌蛮,是现代彝族的先民。元时乌蛮诸部仍大多都有各自的部名,而罗罗则是对他们的统称。南诏乌蛮七部落中有号鹿卢蛮者,当即罗罗一名的来源。蒙古人又在这个名称之后加上复数后缀-S,汉语音译为罗罗斯,专门用来指集中居住在今四川凉山自治州和西昌地区的罗罗人;元置宣慰司于其地,称罗罗斯宣慰司。乌蒙、乌撒地区也是罗罗人的集中居地。此外,惟其农业大体上还处于刀耕火种阶段。李京记载元代罗罗风俗说:男子椎髻,摘去须髯,或髡其发。左右佩双刀,喜斗好杀以轻死为勇。马贵折尾,鞍无■,剜木为镫,状如鱼口,微容足趾。

    妇人披发,衣布衣,贵者锦■,贱者披羊皮,乘马并足横坐。室女耳穿大环,剪发齐眉,裙不过膝。男女无贵贱皆披毡跣足虽贵,床无褥,松花铺地有疾不识医药,惟用男巫,号大奚婆,以鸡骨占吉凶,酋长左右斯须不可阙,事无巨细皆决之每岁以腊月春节,竖长杆,横设一木,左右各坐一人,以互相起落为戏。

    ①游国恩:《火把节考》,《西南边疆问题研究报告》第1期。

    金齿、百夷金齿、百夷都是今傣族先民,其俗尚以金、银、漆等来涂饰牙齿,因而很古以来就被称为金齿、银齿、黑齿等。元代的回回人和蒙古人用波斯语Zar-dandan称之,亦即金齿之意①。很明显,金齿并不是这个民族的自称,而是他族的外称。实际上,唐代的裳魔,明代的歹摩,都是傣勐一音的异译,这才是“金齿百夷”部的自称。李京说:“西南之蛮,白夷(即百夷)最盛。北接吐蕃,南抵交趾。”行省的西南及东南边地是他们的主要居住区。南诏、大理时代,这一带的傣族先民大体上可以今澜沧江为界分为两部分,西部称为金齿(或黑齿等),东部称白衣(即百夷)。入元以后,金齿、百夷之称经常混用,已不复区别。西南的金齿百夷,由大理金齿等路宣慰司管辖,东南地区诸部则归隶于临安道宣慰司①。八百媳妇②、七十城门甸等部居民,都以百夷为主。

    百夷诸部多从事农业经济。其地多桑柘,四时皆蚕;由于气候宜于作物生长,土地又肥沃,虽“地利不能尽,然多产牛、羊、鱼、果”(钱百顺《百夷传》)。大多数金齿部落元时还没有使用文字,只是刻木为约。

    百夷妇女特别能吃苦耐劳。据《云南志略》,她们“长眉睫,不施脂粉,发分两髻,衣文锦衣,连缀河贝为饰。尽力农事,勤苦不辍。及产,方得少暇。既产,即抱子浴于江,归付其父,动作如故”。由于居地偏南,风土下湿上热,金齿百夷“多起竹楼,居濒江,一日十浴”。“交易五日一集,旦则妇人为市,日中男子为市,以毡布茶盐互相贸易”。百夷诸部到明代后期才开始奉佛。其在元代惟信巫祝而已。

    至正之初,随着元朝廷和云南行省统治势力的衰弱,麓川(今云南瑞丽)百夷土官思可发举兵抗命,“盗据一方,侵夺路甸”。据傣文《麓川思氏官谱》,知思可发为土语音译,其意即擒白虎之王。元明官方文献多以死可伐名之,是一种诬称。兵起之后,邻近诸部“相率纳贡”。元廷曾几次派兵往征、下诏招谕,都不见效。至正十五年(1355),思可发归降元廷。此后,他实际上长期控制麓川四周“三十六路”之地(《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五),“虽奉正朔、纳职贡,而服用制度,拟于王者”(《百夷传》)。一直到洪武中,他才为明朝重新招抚。

    么些①元以后,这种以金饰齿的俗尚在有些百夷部落中演变为“殁后金镶二齿而葬”。见何孟春:《复永昌府治疏》。

    ①参见尤中:《云南古代民族》,云南大学历史系民族史教研室1978年4月油印本,下册。②“八百,世传部长有妻八百,各领一寨,因名八百媳妇”。见《明史》卷三一五《云南土司传》三。么些即今纳西族先民。其称谓在《华阳国志》中作摩沙夷。自南诏、大理以往,他们一向以丽江为聚居中心。其“地凉,多羊马及麝香、名铁,依江(指金沙江)附险,酋寨星列,不相统摄”(《云南志略》)。么些人最早被蒙古征服。元廷先设察罕章宣慰司治其地,后又以金沙江为界,分之为东、西五城池,分别隶属于北胜府(今云南永胜)和丽江路。元初的么些大姓有和氏、木氏等。察罕章管民官一职曾由和氏担任,木氏是其属下。至明初,木氏势力寖大,其后代写成的《木氏宦谱》一书,遂将元代的察罕章管民官之职安到自己的祖先木良(即麦良、阿良)头上①。

    关于么些人的风俗,《云南志略》的描写如下:善战喜猎,挟短刀,以一磲。少不如意,鸣钲喜相仇杀,两家妇人中间和解之,乃罢。妇人披毡、皂衣,跣足,凤环高髻;女子剪发齐眉,以毛绳为裙不事神、佛,惟正月十五登山祭天,极严洁,男女动百数,各执其手,团旋歌舞以为乐。俗甚俭约,饮食疏薄,一岁之粮,圆根②已半实粮也。贫家盐外不知别味。有力者尊敬官长。每岁冬月,宰杀牛羊,竞相邀客,请无虚日。一客不至,则为深耻。人死,则用竹箦舁至山下,无棺椁,贵贱皆焚一所,不收其骨;非命死者则别焚之。其余颇与乌蛮同。

    斡泥斡泥亦作和泥、禾泥等,与现代的哈尼为同名异译,主要分布在临安西南(今元江流域),其西与百夷聚居区相接。他们多巢居山林极险处,而与河谷平坝地区的金齿百夷以及山居的其他部族错落杂处。李京记其习俗云:“家有积,具以一百二十索一窖,藏之地中。将死,则嘱其子曰,我平日藏若干,汝可取几处,余者勿动,我来生用之。”

    临安西南的斡泥散布地区,实际上是民族杂居区。在上面叙述的白人、罗罗、金齿百夷、么些等族的主要聚居地区内,同样存在着其他民族杂居其间的情况。例如以么些为主要居民的丽江地区,“蛮有八种,曰磨些(即么些),曰白,曰罗落(即罗罗),曰冬闷,曰峨昌,曰撬,曰吐蕃,曰■”①。峨昌即今阿昌之异译。撬与俅音近,今云南贡山县西部的独龙江,上游仍称俅江(发源于西藏察隅县东)。撬人应即俅江流域的居民,后来逐步南下,徙至独龙江一带,今称独龙族。■人即今傈僳族先民,傈为专名,僳当是少数族语音译,音为人或族,■与傈实同名异译。■人居地在“兰州冰琅①方国瑜:《中国历代疆域图西南地区考释》第二册,1964年,昆明,油印本。②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圆根,即蔓菁也。”

    ①《元一统志》卷七,赵万里辑本。

    山外”,即今云南兰坪西碧罗山(怒山)外的怒江流域。另一方面,除其主要聚居区之外,白人、百夷、罗罗等族也有许多部落散布于行省各地。其中罗罗的分布尤为广泛,从行省腹地到边远地带,其足迹几乎随处可见。

    土僚、蒲人李京在《云南志略》中所提到的云南土著,还有土僚人和蒲人。“土獠(即僚)蛮,叙州南、乌蒙北皆是。男子及十四五,则左右击去两齿,然后婚娶。猪羊同室而居。无匕箸,手搏饭而食。足蹈高橇,上下山坡如奔鹿。妇跣足高髻,桦皮为冠,耳附大双环,衣黑布,顶带锁牌以为饰。出入村麓,望之宛如猿猱。人死则以棺木盛之,置于千仞巅崖之上,以先坠者为吉。山田薄少,刀耕火种。所收稻谷,悬于竹棚之下,日旋捣而食。常以采荔枝、贩茶为业云。”该地区土僚男子以击齿为成年标志的习俗,一直保留到明代。其东亦溪不薛地面的葛蛮,也有悬棺折齿之俗①。他们都是古代僚族的后裔。土僚是构成近代僮族的成分之一;而葛蛮即今仡佬族先民。“蒲蛮,一名朴子蛮,在澜沧江迤西。性勇健骑马不用鞍。跣足,衣短甲,膝颈皆露。善用枪弩。首插雉尾,驰突如飞。”他们是今天布朗族的先民。

    蒙古、回回元代云南民族构成中还增加了两种新的成份,这就是蒙古人和回回人。

    云南的蒙古人,有一部分是随云南王、梁王以及其他诸王一起迁去的人户,更多的原是蒙古军户,他们或者在路经云南远征边区邻国的往返途中留镇其地,或者是被直接调来镇守云南的。元亡后,当地的蒙古军户逐渐和汉人军户一样,与编户齐民参错相处,绝大部分被汉族或别的民族同化了。只有在个别地方,他们仍相对集中地聚居,达数百年,同时还一直保留着对祖先的记忆。例如元政府曾于临安西“曲陀、阳关之原”置都元帅府,以重兵戍之①,在这里屯住了一支蒙古军队。他们的后代,包括曾任都元帅的阿喇帖木儿蒙古右旃的后裔,至今仍聚居于通海县西的儿个相邻的自然村中,约有四千多人。关于蒙古人被周围民族同化,可以举今丽江巨甸纳西族中以“元”为姓氏的家族为例。他们本来是蒙古人,羼入纳西族后即以“和”为姓氏,而且忘记了自己的祖籍。清嘉庆年间,云贵总督罗琅玕从他们祖坟的塔形蒙古文墓碑了解到这个家族祖籍蒙古,以后他们才将姓氏从“和”改为“元”①明嘉靖《四川总志》卷一三;田汝成:《行边纪闻》。土僚、仡佬等族击齿悬棺的风俗,已为考古资料所证实。参见《四川珙县洛表公社十具“一人”悬棺清理简报》,《文物》1980年第6期。①李泰:《都元帅府修文庙碑记》,《新纂云南通志》卷九四《金石考》一四。②。

    元代云南回回人的来源有二。一是镇戍云南的色目军队。如至元二十二年十月,“遣雪雪的斤领畏兀儿一千户戍合剌章”(《元史·世祖纪》)。又如延祐二年,“立乌蒙军屯。先是云南行省言,乌蒙乃云南咽喉之地,别无屯戍军马,其地广阔,土脉膏腴,皆是古昔屯田之迹,乞发畏吾儿及新附军屯田俱遏,至是以之为户,军五千人,为田一千二百五十顷”(《元史·兵志》)。二是跟随在云南任职的色目官员一起迁去的色目人户。今云南各地纳、赛、丁等十余姓回族都以赛典赤·瞻思丁为先祖,虽然出自传闻,但亦可反映出当时与色目官员一起来到云南、后来又羁留在这里的回回人,其数目是不小的。

    ②转引自杜玉亭、陈吕范:《云南蒙古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页29。第六节东北各族元代居住在辽阳行省的民族或部族,有汉、蒙古、契丹、女真、水达达、兀者诸部,吉里迷、骨嵬等等。辽王朝曾经把大批汉人强行迁徙到中京(今老哈河上游)、东京(今辽宁辽阳)等地区,广置头下军州,这是东北汉族人口迅速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元代辽阳行省的汉族人口比较集中地分布在辽河流域和渤海湾东西地区。辽河流域东面的渤海遗族①,在元朝属于“汉人”八种之一,大概逐渐融合到当地的汉族、女真等人口当中,极少再见于史籍。在元与高丽的交界地段,还有一些高丽族聚居区。高丽西京(今平壤)守将洪福源归降蒙古后,招集其北界诸州人民内迁,被安置在辽、沈之间,即以洪氏为管领高丽军民长官(后称总管)。这些高丽人后来就一直留居其地。

    驻牧于辽阳行省的蒙古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跟随份地在这里的诸王勋臣一起迁徙来的蒙古部众,如斡赤斤后王部(洮儿河北)、木华黎国王、兀鲁、忙兀等部(西辽河南北)的部众,以及从云南调到东北的营王所部等。他们主要分布在行省西部的草原地带,另一来源是先后被遣往该地区担任镇戍的蒙古军。这部分蒙古人分布的面更广一些,但其戍守重点,仍是以辽河流域为中心的行省南部。元明之际,辽河以南的蒙古部众溃败离散,它北面的蒙古人先后跟随纳哈出、阿札失里等人降明。进入东北地区的蒙古人仍从事游牧畜牧业,也有一部分转向农业生产,如至元二十八年“以乃颜、合丹相继叛,诏给蒙古人内附者及开元、南京水达达等三万人牛畜田器”(《元史·世祖纪》)。所谓内附,似指这些蒙古人从乃颜之地迁入辽阳省直辖境内。

    契丹辽河流域曾经是契丹故地。在金代,除留居故地者外,还有部分契丹人陆续被金政府从西北路或西南路强制迁徙到这里。金后期,耶律撒八、耶律窝斡起义失败后,金政府解散了所有的契丹猛安谋克,甚至下令“辽民一户以二女真户夹居防之”(《元史·耶律留哥传》)。成吉思汗起兵朔漠时,东北的契丹人乘机在耶律留哥率领下反金,数月聚众至十余万。耶律留哥西觐成吉思汗后,不愿归附蒙古的契丹部众辗转进入高丽。1219年,他们在蒙古军和蒲鲜万奴派遣的东女真军队围攻下败绩,降众五万余。其中有极小部分人留在高丽,后来,高丽政府下令专置“契丹场”以居之;大部分随蒙古军西返,属驻扎在临潢附近的耶律留哥统辖,以后又随留哥后人徙至广宁等①姚燧:《赵椿龄墓志铭》:“东京当高丽、倭奴用兵之冲,其间渤海、女直、契丹错居,俗各异宜”,见《牧庵集》卷二八。

    地①。在此之后,这批契丹遗民逐渐不见于史籍。

    由上所述可知,元代江北地区的契丹人,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在入元时早已被离散部落,杂处于它周围的汉、女真或其他诸族之中,因而逐渐被后者所吸收。另一部分,诸如辽江乡兵中契丹军或留哥所部,尚能保持或重新恢复了聚族而居的状态。然而无论如何,至迟到元明之际,这一部分契丹人当也融合到它周围的民族之中而不复存在了。

    女真·水达达金代东北地区的女真猛安谋克,大约不下二三十万户(《金史·食货志》载明昌四年上京、蒲与、速频、易懒、胡里改等路猛安、谋克户有十七万六千余户。此外尚有咸平、东京等路之女真人户,数目不详)。其中上京地区是他们的重点屯防区之一。金元鼎革之际,蒙古军队攻逼于西,蒲鲜万奴招聚女真部众自立于东,东北女真人的分布重心略呈东移趋势。元辽阳行省的女真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一是从辽阳(今辽宁沈阳)地区以南直到达辽东半岛南端的女真人,其中一部分是辽初被耶律阿保机强迫迁去的。史载“阿保机虑女真为患,乃诱其强宗大姓数千户,移置辽阳之南,以分其势,使不得相通。迁入辽阳著籍者,名曰合苏款,所谓熟女真者是也”(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政宣上卷三)。元哈思罕万户府、千户所之名,即得诸合苏款。在辽河两岸,金咸平、东京、北京,包括半岛地区的“系辽籍”熟女真,受汉文化影响较深,文明程度是比较高的。

    其次,在“熟女真”的东北方向,散布在长白山西麓北至松花江上游和中游,以及牡丹、绥芬二水流域的女真诸部,元代属开元路境。辽金之际,他们被称为生女真,以与系辽籍女真相区别,或谓其“非熟女真、亦非生女真也”(《三朝北盟会编》政宣上卷三)。其经济文化的发展,虽比原来系辽籍的女真诸部稍落后一步,不过在金元两代,他们由于早和汉、渤海等民族的互相融合或影响而逐渐扩大农耕生产(《金史·食货志》载明昌四年上京等路猛安谋克户17万多,岁牧税粟达25万多石,户均1.4石,可见农耕规模不小)。至少是到元代,他们与其南面的所谓“熟女真”,恐怕差别已经不很大了。

    其三,由此继续往北、东北,在东北松花江、混同江的两岸及其周围的深山茂林中生活的通古斯语族诸部,构成了元代称为女直水达达(或水达达女直)和兀者诸部的主体。水达达(鞑靼)一名首见于南宋彭大雅1232至1233年的北使记录《黑鞑事略》,在列举蒙古“残虐诸国”、“已争而未竟者”时,提到蒙古“西南曰斛速益律子”,小注云“水鞑靼也”。斛速益律①《元史》卷一四九《耶律留哥传》;《高丽史》卷一○三《赵冲传》、《金就砺传》。子为斛速益律干之误,是蒙语usuirgen的音译,意为“水百姓”。这种斛速益律干,是指东女真以北、黑龙江沿岸的通古斯语族各部,当时尚未宾服蒙古。彭大雅说他们在蒙古西南,所记不确。可见水达达一名,至少在窝阔台时代已经出现①。它实际是斛速益律干的汉语意译。这时候,达达亦已用指蒙古②,惟尚未专属之。入元以后,达达的涵义日渐专一;同时水达达作为非蒙古族而使用达达名称的既定特例,亦竟与元朝相始终。不过,为说明水达达与达达的一般内涵之间的区别,元人在许多场合都以女直与水达达连称,或谓女直水达达,或谓水达达女直,用以指明水达达的真正族属。

    水达达居住在混同江(今松花江及松花、黑龙江会合后之黑龙江)南北之临江滨水区域,元置水达达路辖之;大多数人仍然过着“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的牧猎生活,也捕鱼为食①。从经济发展的水平来说,要比它南面的女真诸部更落后一步。到明中叶,当它南面的女真部落已基本上变成熟女真时,它们尚处在生女真阶段。明《开原新志》有云:“其脑温江(嫩江)上自海西,下至黑龙江,谓之生女真。略事耕种。聚会为礼,人持烧酒一鱼胞,席地歌饮。少有忿争,则弯弓相射。可木(在黑龙江、松花江汇流处下游不远)以下,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养马弋猎为生。”②这种所谓“略事耕种”、“养马弋猎”的生女真,显然就是元朝时候的水达达各部。

    兀者分布于辽阳行省北部的通古斯语族居民,还有被统称为吾者、兀者或斡拙的诸部。满语森林一词,清代译写为乌稽、窝集等①,当即源于兀者。兀①卡尔平尼、卢勃鲁克、瓦萨甫、阿布载肥达等人都提到过他们听到的有关Su-Mongal(译写形式不尽相同)的传闻。突阙语su译言水。穆斯林史料中的Sumongal,似指水达达女真而言,当即usuirgen一名流行于中亚的对译名词。欧洲人对东亚更加隔膜,所以卡尔平尼说它曾与“大蒙古”(YekeMongal)、蔑儿乞(Mecrit)、克烈一起,组成蒙古的四部(fournations),自称塔塔儿。卡尔平尼所说恐与水达达无涉,指的实际上就是蒙古塔塔儿部。

    ②窝阔台时写给高丽国王的牒文,有“皇帝太国土里达达每,将四向周围国土都收了”等语。见《高丽史》卷二二《高宗纪》。

    ①《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按地理志作“合兰府水达达路”,误。水达达路的设置当在至元二十三年前不久,辖桃温、胡里改、斡朵怜、脱斡怜、孛苦江五万户府(后胡里改、斡朵怜改属开元路)。参见谭其骧:《元代的水达达路和开元路》,《长水集》,页309—314。又《元史》卷三四《文宗本纪》载:至顺元年九月,“辽阳行省水达达路,自去夏霖雨,黑龙、宋瓦二江水道,民无鱼为食”。知其人亦业捕捞。

    ②《大明一统志》卷**《外夷》引《开原新志》。

    ①“乌稽者,汉言大林也”,见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窝稽,盖大山老林之名”,见曹廷杰:《东者部人之得名,盖因其出没于大山老林之故。清代仍不用之以为部族名称者,如东海兀哲部、窝稽部等皆是。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境。”同书卷七三《完颜晏传》:“天会初,乌底改叛乃命晏督扈从诸军往讨之。至混同江,谕将士曰:‘今叛众依山谷,地势险阻,林木深密,吾骑卒不得成列,未可以岁月破也。’声言俟大军皆集而发。乃潜以舟师浮江而下,直捣其营,遂大破之。”从以上记载可以知道,金乌底改诸部的分布大势,约略是在黑龙江下游直抵奴儿干地区的沿江及大片深山密林之中②。所谓乌底改人,当即包括元代的水达达和兀者等通古斯语族诸部在内③。元顺帝时期,由于政府向极东北诸部勒索海东青无度,激起水达达和兀者的反抗。这次起义时断时续,前后共经过近十年才最后失败。至正十五年,元廷复立兀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府于哈尔分之地④,当即镇压此次起义后的善后措施之一。哈儿分在黑龙江下游,元明两代皆置驿于此。明代亦一度因仍元朝旧制,在此设置过兀者野人、乞列迷、女直军民万户府。此外,明兀良哈三卫之一的福余卫,其蒙古名称曰我着,当亦得名于兀者。嫩江中游的这部分兀者人,或许和肇州的水达达人一样,都是在元初平定乃颜之乱以后从东面迁来的。

    在大山中的兀者部落,多以射山为猎,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少数沿江滨水者,或亦以捕捞为业。与水达达相比,兀者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能更低一些。所以元代史料更多地拿兀者和野人相连称。元朝后期有一个东北籍人明里帖木儿,并不是兀者部人而自号“北野兀者”,被当时人看作是甘“以贱形加全人”①。这件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兀者诸部文明程度较低的事实。骨嵬元代史料也记载了库页岛上的通古斯族居民,即骨嵬人。骨嵬既是部族北边防辑要·艮维窝稽水源合考》。

    ②按明《奴儿干永宁寺碑》谓本朝设都司于其地,实系继承“辽金时故业”,足证金朝壤地之极东北,已到达东北亚这一段临海地区。

    ③据《华夷译语·女真译语》“人物门”,女真语野人作“兀的厄·捏儿麻”。乌底改一名当与兀的厄同源,很可能是金代女真人对黑龙江下游地区通古斯语诸部的统称。元代的兀的哥人,其名称来自乌底改,所指似即兀者的一部分。

    ④据《经世大典序录·招捕》,大德年间,元政府即置管兀者、吉烈迷万户府于其居地。①吴师道:《北野兀者赞并引》,《吴正传文集》卷十一。按明里帖木儿家族自其高祖时即迁居北野山,所以他自称“北野兀者”。其父暮年“每怀乡土之念”,故死后“还葬柳城”以遂其愿。是知北野山在营州柳城。见黄溍:《明里帖木儿神道碑》,《黄金华集》卷二七。

    名,也是地名。它与唐代的窟说、屈说②,明代的苦夷、苦兀③,以及近现代的库页,均为同名异译。元代文献提到的骨嵬岛居民,有吉里迷、亦里于、骨嵬三种。关于吉里迷,详下文。亦里于在通古斯语中原意为鹿。用作部族名,意即使鹿人,其族属未易确言。而以骨嵬命名的部族,当为该岛的主要土著居民。在唐代,这里的主要居民是通古斯语族的靺鞨;近现代,岛上除了南部的阿努依人(虾夷人)、近海岸地区有部分基里亚克人(即吉里迷人)外,其主要土著仍为通古斯语诸部①。由此可以推想,元代的骨嵬人也是说某种通古斯语的民族。他们大概不像以捕捞为生的吉里迷人那样擅于造舟,所以有时还得坐着吉里迷人制作的“黄窝儿”船,从骨嵬岛浮海来到奴儿干。至元元年,黑龙江下游的吉里迷人报告:“其国东有骨嵬、亦里于两部,岁来侵疆”,世祖命征东招讨使塔匣剌征之,因海流风势难渡而罢。十年,塔匣剌在弩儿哥(即奴儿干)从当地人处得知,须俟冬月赛哥小海(今鞑靼海峡北部)渡口结冻,方可冰上前去,遂奏请进征,不准。二十一年,诏命征东招讨司进讨骨嵬,可能因为不成功,次年又任命了两个招讨使,决定出兵万人往征。二十三年,征东招讨使塔塔儿带、杨兀鲁带率兵万人、船千艘征骨嵬,结果如何不明。大德年间,骨嵬人多次越海劫掠,招讨司官军追之不及。至大元年,骨嵬王善奴等遣人来请求归降,每年贡纳异皮②。

    吉里迷辽阳行省界内的古亚语族(Palaeo-AsiaticGroup)居民有吉里迷人。

    吉里迷之名始见于金。上引《金史·地理志》已明言他们当时居住在金朝版图极东北的奴儿干附近。元代史料除了黑龙江下游沿岸直到奴儿干地区的吉里迷人之外,还提到了骨嵬岛上的■因吉里迷①。自金元迄于近现代,吉里迷人的分布地域似未发生重大变动。他们在清代志书中被称为济勒弥:“其在混同江口西至黑勒尔,则济勒弥部居之”②。在描写东西伯利亚的同时代的沙俄或其他国家的探险家著述之中,他们被称为基里亚克(Gilyak)人。②《唐会要》卷九六“靺鞨,亦谓之屈说”。按《唐韵》,说一音弋雪切,与悦通。窟说、苦夷、库页音近,应是通古斯语族各部的读法;而骨嵬、苦兀恐怕反映了蒙古语民族对这个名称的发音。③《奴儿干永宁寺碑》,《满洲金石志》卷六;《大明一统志》引《开原新志》。①见《大英百科全书》“萨哈林”条。

    ②《经世大典序录·招捕》。“黄窝儿”一译“广窟鲁”,是一种“头置枒杈,木根如鹿角状,两舷荡桨,疾行江中”的“五板船”。见《辽东志》卷九《外志》。关于征骨嵬事,见《元史》卷五、六、八、十三、十四《世祖纪》及《经世大典序录·招捕》记载。

    ①《经世大典序录·招捕》。

    ②《吉林通志》卷一五。按黑勒尔河,在今苏联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博格罗勃斯戈耶附近。这个地区,康熙《皇舆全览图》一排二号作KelerBira;乾隆《内府舆图》(即“十三排图”)六排东二作和勒尔比拉。现代苏联学者又称之尼夫赫(Nivkh)人,这个词在其本族语言中原意为“人们”。

    《元史·兵志》载,中统四年十一月,“女直·水达达及乞列宾(即吉里迷)地合签镇守军,命亦里不花签三千人,付塔匣来领之”。塔匣来即次年征骨嵬之征东招讨使塔匣剌。据此知管辖吉里迷地之征东招讨司应置于中统四年,后设置于奴儿干之地。行政管辖上,其地隶于水达达路。元代重犯流放到该地。

    元代文献有关吉里迷人生活和社会状况的记载,很不详细。据明《寰宇通志》卷一一六引明东北地志《开原新志》佚文:“乞列迷有四种,曰曩家儿、富里朞、兀剌、纳衣。性柔刻贪狡。居草舍,捕鱼为食。不梳刷。以溺盥洗。父子不亲,夫妇无别。无知揖拜,不识五谷六畜,惟狗至多。乘则牵拽把犁,食则烹供口食。婚嫁娶其姊,则妹以下皆随为妾。死者夸腹焚之,以灰骨夹于木末植之。”同书又记载骨嵬岛上的吉里迷人说:“男少女多。女始生,先定以狗,十岁即娶。食惟腥鲜。”这些记载中的吉里迷习俗,有相当部分一直保留到近现代①。

    元代吉里迷人的状况当亦大略相同。吉里迷人虽然多与水达达等通古斯语族的部众错居在黑龙江下游两岸,但两者的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不仅所说的语言不同,而且经济生活也绝不相类。

    ①基里亚克人的食物主要靠捕捞鱼类和海兽,没有农业;只驯养驹,以狗拉雪撬为交通工具,也食肉表皮;丈夫将妻子、妻子的妹妹和自己兄弟的妻子概称为aHbxau,而且对她们都拥有丈夫的权利,这种婚姻状态似即古吉里迷人“娶其姊,则妹以下皆随为妾”的遗风,不过家庭形式上是一夫一妻制。此外,他们还保留着制作特别的木板船的传统技术。参见《大英百科全书》“基里亚克”条;《苏联大百科全书》“尼夫赫人”条;托迦列夫:《苏联民族志》基里亚克人部分。

    第四章蒙古的兴起第一节蒙古部落的起源及其社会的发展蒙古部落的名称最早出现于唐代。那时,在狃越河(今洮儿河)以北,西至俱轮泊(今呼伦湖)周围,东至那河(今嫩江),北至黑龙江的地域内,分布着许多许多被统称为“室韦”的大小部落,其中有一个“蒙兀室韦”部。蒙兀就是蒙古(Mongqol)的唐代音译①。《旧唐书·北狄·室韦传》记载: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居。其河源出突厥东北界俱轮泊,屈曲东流,经西室韦界,又东经大室韦界,又东经蒙兀室之北,落俎室韦之南。

    大山指今大兴安岭,望建河即今额尔古纳河。根据这段史料,蒙兀室韦部的居地应在额尔古纳河下游东南的大兴安岭北端地区。十三世纪蒙古人的历史传说称,他们的祖先原来居住在名为“额尔古纳昆”(Ergunequn,qun意为山崖)的地方②,应是指额尔古纳河附近的山林地带,和汉文史籍所载唐代蒙兀部的居地正可以相互印证。

    大约在唐代后期(九世纪下半叶),蒙古部落从兴安岭山地向西面的草原地带迁移。随部落的分衍,所占地盘逐渐扩大,有一部分迁到了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三河之源”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地区。成古思汗的先世就属于这部分蒙古部落。

    元代史籍记载下来的蒙古人祖先传说,反映了古代蒙古部落繁衍和迁徙的历史过程。《元朝秘史》一开头就讲述蒙古人的起源,说是有一奉天命降生的苍色的狼(孛儿帖赤那,Borte-chino)和一白色的母鹿(豁埃马阑勒,qo’ai-maral)相配了,渡过腾汲思海子,来到斡难河(鄂嫩河)源头的不儿罕山立下营盘,生了个儿子名巴塔赤罕。传到第十一代,有兄弟二人,兄都蛙锁豁儿有四子,迁移出去成为朵儿边部(Dorben,意为四);弟朵奔蔑儿干娶豁里秃马惕部女子阿阑豁阿为妻,生二子,其后裔各成一部。朵奔死后,阿阑豁阿感天光而孕,又生三子,长不忽合塔吉,后裔为合答斤部(名见《金史》,作合底忻),次不合秃撒勒只,后裔为撒勒只兀惕部(名见《金史》,作山只昆,元代又译散只兀,珊竹);幼子孛端察儿,后裔为孛儿只斤部,从这一支又分衍出约二十个氏族或部落。孛端察儿就是成吉思汗的十世祖,《元史·宗室世系表》称为“始祖”。

    《史集》记载了另一种起源传说。据传远古时蒙古部落在与他部战争中①南宋初洪皓最先指出蒙兀即蒙古。其《松漠记闻》云:“盲骨子,《契丹事迹》谓之朦古国,即唐蒙兀部。”

    ②拉施都丁:《史集》第1卷第一册,页251。

    被屠灭殆尽,只剩捏古思、乞颜两名男子和两名女子,逃进额尔古纳昆山地中,在那里长久地生息繁衍。他们的后裔形成为各个氏族(斡孛黑oboq),从这些氏族又分出许多支族,由于人口众多,山地狭隘不能容纳,就迁到了广阔的草原。后来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源出于最初的捏古思和乞颜两人的氏族。《史集》记载成吉思汗先世谱系也追述到孛儿帖赤那,但说他是一个部落首领,从他下传八代到朵奔伯颜(《秘史》作朵奔蔑儿干);因他们出于乞颜氏族,所以这个部落在古代就称为乞牙惕(Kiyat,kiyan的复数)。他们的牧地在斡难、怯绿连(克鲁伦)、土兀剌(土拉)三河之源不儿罕山。朵奔之妻阿阑豁阿在夫死后感注:1.2.3为氏族部落序号,下接第二表。(1)(2)(3)为世代序号,第二表同。天光连生三子,“重新开创”了一个氏族:由这三子的后裔繁衍出来的各部落称为“尼鲁温蒙古”(尼鲁温意为腰,据说指其皆出于阿阑豁阿贞洁的腰所生之子),他们是同一血统的亲族。其他部落则通称为“迭列列斤蒙古”(意谓一般的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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