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电子书 >> 历史军事 >> 中国通史TXT下载 >> 中国通史章节列表 >> 中国通史最新章节

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 5

作者:中国通史 下载:中国通史TXT下载
    明制凡鞫重囚大案,必须有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会审,谓之三法司会审。洪武时确定会官审录制度,令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通政司、詹事府等部门的官员到场审录,以后形成制度化。另外,刑科给事中还把握了死囚的终审环节,对于已经判处死刑的罪囚,行刑前还须经刑科最终复核,“有投牒讼冤者,则判停刑”①,并由“刑科三复奏,得旨行刑”②。在地方上,提刑按察司为省级执法机构,同时朝廷派出的各道监察御史、巡按御史等都要参与地方要案的审理。洪武时,差监察御史“分按各道罪囚,凡罪重者,悉送京师”。永乐时,各省“死罪重囚至百人以上者,差御史审决”③。府、县由知府、知县负责审理案件,但要受到监察机关的严密监督。明制规定:“凡府、州、县轻重罪囚,依律决断。违枉者,御史、按察司纠劾。”④总之,从中央到地方一切重大要案的审判,台谏官都要参与,“凡有疑狱,必力争不已”⑤。台谏官对司法活动的参预和监督,这是明朝监察制度的内容之一⑥。

    监察机构的作用与缺陷明代监察制度十分严密,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六科,各司其职又互相纠察,由此构成了一张纵横交错的监视网络,皇帝可总其纲,监督协调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监察机构为维护皇权,也起着良好的积极的作用①。监察机构加强了对各级官僚机构全面的行政监督,包括朝廷行政决策、各级行政衙门的执行情况,纠劾各级官员的失职和非法行为,保障了行政机构职能的正常发挥,对于惩治朝廷的不法官员,整肃纪纲,澄清吏治有很大作用,有利于社会秩序相对安定。

    在官吏的选拔简任、考察等方面,监察机构直接参预并予以监控。如在科举取士过程中,十三道监察御史监临乡试、会试和武举。给事中在乡试中充任考试官,会试、武举中任同考试官,殿试时“掌科官充受卷等执事官”②。科举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营私舞弊等现象,御史、给事中可随时予以纠劾。在对官吏的考核、考察中,也有台谏官的直接参预和监控,这对于整肃吏治,①《明史》卷七四《职官志三》。

    ②万历《大明会典》卷二一一《都察院》。

    ③万历《大明会典》卷二一一《都察院》。

    ④《明史》卷九四《刑法志二》。

    ⑤焦竑:《国朝献征录》卷八○《唐仁墓表》。

    ⑥参考张薇《明代的监控体系》,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8—93页;张德信《明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283—290页。

    ①参见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②万历《大明会典》卷二一三《六科》。

    提高官员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

    台谏官谏天子,纠朝廷,树立了秉公办事的典范。但明代监察机构设置重叠,权力重复,而且监察官员权重品低,大多数只有七品,因此从其本身考察,还存在着自身的缺陷。职权过重,监察过苛,影响了正常的行政,而监察官员品秩很低,官俸微薄,又容易造成监察官员的贪赃枉法。所有这些都是造成明代监察机制严重失调的原因。

    第八章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一节农业的发展作为明代社会经济主体的农业尽管在经营方式和技术水准上仍处在比较落后的传统农业阶段,但与前代相比,其进步是十分明显的;人口和耕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水利建设更受重视,耕作技术有所改进,商品性农业空前发展,经营模式有所转变,这一切说明传统农业在明代仍是富有活力的,其发展潜力还很大。

    明皇朝建立后,朝廷颁行了一系列劝奖垦荒的政令,并大规模地开展军屯、民屯和农田水利建设,力图使因遭受长期战乱打击变得凋残不堪的社会经济尽快得到恢复。这些劝农政策收到了显著效果,“中原草莽,人民稀少”①的局面迅速得以改观。洪武以后,各种形式的垦荒活动仍不断进行,耕地面积续有增加。据历朝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国田地共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宣德八年(1433)为四百二十七万八千九百三十四顷,弘治十六年(1503)为八百三十万七千四百八十九顷,到万历三十年(02)增至一千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八顷①。与耕地增加的趋势相对应,明代人口也增长很快,尽管这种增长趋势由于人口登记中的严重偷漏在官方册籍中未能体现出来。据现代学者估测,到万历后期,明代人口总数很可能已达到一亿五千万以上②。在明代,人们还更加深刻地体味到水利与农业生产的关系,上自朝廷下至民间都为发展水利事业作出积极努力,特别是各地方政府和民间自行兴修的水利工程与日俱增,其数目超过了前此所有的朝代。由于铁的冶炼技术有所提高,明代农具的质量得到改良,在较高的人地比例的压力下,人们更加追求集约经营,不断探索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技术和方法。到明代中后期,番薯、玉米等高产作物传入我国,农民的生存能力得到增强。

    明代农业进步最突出的表现,是商品性农业在明代中后期获得大规模发展,以生产粮食为主、家庭纺织原料为辅的自给自足性质的单一经营格局被逐渐突破,农民越来越深地卷入市场网络之中。种植较广的经济作物,首推棉花和桑树,江南和华北都形成了大面积植棉区,蚕桑业则集中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福建、广东等地则利用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大力发展甘蔗、荔枝、龙眼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颜料作物、油料作物以及茶树、花卉、果木、蔬菜、①《明太祖实录》卷三四。

    ①《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四、《明宣宗实录》卷一○七、《明孝宗实录》卷二○六、《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九。

    ②何炳棣:《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62页;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7—459页。

    药材、烟草等也在各处因地制宜地发展起来。在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和城镇发展导致的非农业人口增长趋势的促动下,粮食生产也逐步被纳入市场网络之中,并出现了粮食生产中心的移动。如江南原为粮食丰裕地区,宋元以来有“苏湖熟,天下足”之民谚,但到明代中后期由于棉、桑等作物的广泛种植,致使粮食严重匮乏,只得从湖广、四川等地大量输入,民谚也一变而为“湖广熟,天下足”了。商品性农业的发展,使得明代中后期的乡村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一些面向使用价值的小生产者转化为追求交换价值的小商品生产者,以粮食生产为主体的农业结构被与商品生产密切相关的经济作物以及加工这些经济作物的手工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结构所替代。这些变化虽然还是局部的、个别的,没有导致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质的变化,但却是这种质的变化的预兆,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与市场经济日益密切的联系不仅改变了农作物种植结构,还促使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出现了农林牧副渔综合生产的雏形。如江南地区的一些土地所有者,不再满足于把土地出租,而是雇工经营全部或部分土地,他们亲自管理生产,非常注意作物配置和生产过程的合理化。苏州常熟谭晓的经营方式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他的经营规模很大,并且获得实际的成功。据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四记载,谭晓居住在水乡,“田多洼芜”,他趁乡民“逃农而渔,田之弃弗辟者以万计”的时机,低价购买了大量田地。他雇用百余名乡民为其劳动,将低洼处皆凿为池,四周围以高塍,“辟而耕之,岁之入视平壤三倍”。开挖出来的水池“以百计,皆畜鱼”,池上筑舍养猪、鸡,鱼食其粪易肥。“塍之平阜,植果属,其污泽,植菰属,可畦植蔬属,皆以千计”。连鸟凫昆虫之属也不放过,“悉罗取而售之,亦以千计”。上述出卖鱼、果、蔬菜、鸟凫昆虫等的收入“视田之入复三倍”。谭晓“家故起农”,是个以农起家的富农,后来大量购置低洼荒芜的土地,综合利用,全面发展,空间的使用非常巧妙、合理。可以说,这已经是一处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牧副渔综合生产的立体化经营的农场。此外,在明代后期,先向地主租佃土地、再雇工经营的“佃富农”经济模式,在山区开发过程中也已出现。

    第二节手工业的进步明代手工业生产也取得明显的进步,各个部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量不断增加,不少工艺流程和技术得到改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民营手工业日趋兴旺,到明代中后期成为手工业生产的主体力量,一些生产部门中还出现了规模化生产的萌芽。

    明代手工业部门很多,其中规模较大、进步较快的有矿冶、纺织、陶瓷、造船、造纸等。明代矿产品的种类比宋元时代有所增加,包括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锡、煤、矾等,其中铁冶的规模最大,朝廷在江西、湖广、山东、广东、陕西、山西、河南、四川、辽东等地陆续设立了铁冶所。洪武二十八年(1395)工部奏报,“各处续开炉冶今已三年,而内库现贮铁凡三千七百四十三万余斤”①,可见各冶铁所冶铁额是很高的。洪武末期部分解除了对民间从事矿冶业的限制,到英宗即位以后,弛民间用银之禁,听民自由采矿,民营矿冶业进入大发展时期。纺织业主要有丝织业和棉织业,明代前期官营丝织业力量雄厚,政府在北京、南直隶、浙江、福建、四川、山东分设多处织染局,江南地区是官营丝织业的中心,朝廷在南京、苏州、杭州都派有宦官督管织造事宜。民间机户明初即已存在,中叶以后数量大增,不仅存在于城市,也存在于乡村,并促使一批丝织业市镇的形成。棉织业的总体产量极高,但生产比较分散,自然经济的属性较重,但在松江、苏州等地,棉织业在明代后期也已发展成为专业性的商品生产。陶瓷业所在多有,但其中心当推江西浮梁县景德镇。明代前中期官窑占主导地位,后期则由民窑唱主角,制瓷技术已达到非常高的水平,所制青花、祭红等品类的瓷器闻名遐迩。官营造船业在明代前期极发达,沿海设有许多造船基地。郑和下西洋所用宝船就集中体现了明代高超的造船技术。中期以后,随着民间海外贸易的兴盛,民间造船业迅速勃兴,东南沿海出现了不少规模较大的民营造船厂。造纸业在明代达到了手工造纸的高峰,浙江、福建、江西等地都有大量造纸作坊,称为槽房,有的槽房规模很大。在造纸业发展的基础上,明代印刷业的发展速度也十分惊人,印刷书籍之多是以前各代无法相比的。明代中后期,在手工业各部门普遍发展的条件下,若干手工业部门中出现了建立在雇佣关系基础上的规模化生产的萌芽,这在丝织业、矿冶业、榨油业等部门中最为明显。从地域上看,出现规模化生产萌芽的单位主要分布在江南及东南沿海地区。作为丝织业中心的苏州,明代后期机户至少在三万家以上,受雇织匠的数量当很可观。据《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一记载,当时苏州“生齿最繁,恒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也就是说,其时“机户”雇用“机工”从事规模化的丝织生产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些机工完全脱离了生产资料,成为一无所有的劳动①《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二。

    者。他们与“张机为生”的机户,即拥有生产资料的丝织业作坊主之间纯粹是一种货币关系。矿冶业以广东的冶铁业规模较大。“凡一炉场,环而居者三百家。司炉者二百人,掘矿者三百余,汲者、烧炭者二百有余,驮者牛二百头,载者舟五十余艘”①。从开矿、烧炭、冶炼到运输,形成了完整的生产线,并且带有综合经营的特点。这些工场中的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基本上是“利其雇募”而来的自由劳动者。榨油作坊在中国农村和城镇中早就存在,但一直规模很小,并且大多属于家庭副业。直到明代后期,才出现了一些拥有巨资、雇工很多的大型油坊。如浙江嘉兴府崇德县石门镇在万历年间有油坊二十家,“坊须数十人,间日而作。镇民少,辄募旁邑民为佣。其就募者,类赤身亡赖,二十家合之,八百余人。一夕作,佣直二铢而赢”②。很明显,油坊中的工人都是雇用而来的,所谓“赤身亡赖”云云,正说明这些雇工已丧失了土地,脱离了官府户籍的束缚,成为纯粹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者。每个油坊平均雇工达四十人,规模相当大。①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五。

    ②康熙《嘉兴府志》卷十五。

    第三节商业的繁荣在明代,特别是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得到快速拓展,出现了十分活跃的局面,全国各省区都有不少人脱离农业生产,转而从事工商业,大小商人的数目迅速增长。万历年间吕坤在《去伪斋集》卷二指出,贫民“或给帖充斗秤牙行,或纳谷作粜籴经纪,皆投揣市井间,日求升合之利,以养妻孥,此等贫民天下不知几百万矣”。由此可见从商者之众。正是由于这些商人的活动,当时的国内各地方市场连为一体,“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①。这些转毂四方的商业经营者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及海外,江南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和运河沿岸地区尤为商贾聚集之处。市场上的商品种类为数极多。景泰二年(1451),大兴、宛平二县曾召集各行商人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制订出一个“收税则例”,其中列举了二百三十余种商品,包括罗缎布绢丝棉、巾帽衣服、陶瓷制品、文具纸张、矿冶产品、各种砂糖、日用杂货、药材以及各类农副产品②。很显然,这份商品名单只是当时北京市场上的主要产品,远远不能包括所有类别的商品,如民生必需的粮食就未列其上。其实,在商品货币关系已十分发达的明代中后期,任何东西都可能出现在市场之上。不过,从远途贩运的角度来看,除属于国家专控商品的盐和茶之外,流通量和交易额最大的商品,是粮食、棉花、棉布、丝和丝织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的货币体系也发生了转变,明代前期一直被禁止使用的白银在正统以后取代纸钞和铜钱成为主币。白银的广泛使用,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又反过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海外贸易的发展,在明代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明代前期,朝廷严禁私人从事海外贸易,朝贡贸易成为对外贸易的唯一合法途径。这种贸易形式在永乐至宣德年间臻于鼎盛,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海外各国纷纷与明廷建立朝贡关系。正统以降,入贡国家日渐减少,朝贡贸易趋于衰微,如自弘治元年(1488)至弘治六年(1493),自广东入贡的海外国家仅占城、暹罗各一次。不过,朝贡贸易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对外贸易的萎缩,与朝贡贸易衰落的同时,私人海外贸易队伍却逐渐壮大起来。在开展贸易的压力下,经过激烈争论,朝廷在隆庆元年(1567)部分解除海禁,一直被视为走私的私人海外贸易取得了合法地位,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输入中国的商品,以海外各地的特产和香料为主,也有暹罗红纱、番被、嘉文席、交阯绢、西洋布等少量手工业品。从中国输出的商品,有生丝、丝绸、瓷器、铜器、铁器、食品、各种日常用具以及牲畜等,其中尤以生丝、丝织品、瓷器为大宗。在商品经济和商业资本十分活跃的背景下,明代中叶以后,还崛起了一①李鼎:《李长卿集》卷二。

    ②万历《明会典》卷三五。

    些地区性的商帮,如徽州商帮、山陕商帮、广东商帮、福建商帮、江西商帮、洞庭商帮、龙游商帮等,它们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会馆为联系场所,相互帮助,相互提携,形成一支支颇有活力的生力军,纵横驰骋于商界,操纵着某些地区和某些行业的商业贸易,在中国商业发展史上谱写了极其光彩的一页。在这些商帮中,论资本之雄厚、人数之众多、经营范围和活动地域之广阔,当推徽州商帮和山陕商帮。徽商活动范围极广,“尽天下通都大邑及穷荒绝徼,乃至外薄戎夷蛮貊,海内外贡朔不通之地”,“足迹无或不到”①,他们经营对象品类繁多,有盐、粮食、木材、茶叶、陶瓷、纺织品、书籍、文房四宝等,其中以盐起家者尤多,开设典当铺、旅馆、仓库的徽商也为数极众。山陕商的活动地域最初局限于黄河流域,随着盐法的变化和实力的增强,逐步向南推移,终至“足迹遍天下”,经营项目也日益增加,主要有盐、粮食、棉布、丝绸、茶叶、铁器、木材、牲畜、陶瓷、金融典当等。

    明代商业发展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工商业市镇的崛起。这类市镇在全国各地均有,但以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发达的江南地区数量最多。各个市镇往往都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松江府的朱泾镇、枫泾镇、七宝镇、朱家角镇,苏州府的璜泾镇、南翔镇、娄塘镇、外冈镇等,是著名的棉织业市镇;苏州府的盛泽镇、震泽镇,湖州府的南浔镇、乌青镇、菱湖镇、双林镇,嘉兴府的濮院镇、王店镇、王江泾镇等,是著名的丝织业市镇。在地理上,江南市镇的分布也十分密集。以苏州府吴江县盛泽镇为例,东南至新杭市五里,东至王江泾镇六里,北至平望镇十五里,西南至新城镇三十里,至濮院镇五十里,西至震泽镇三十里,至南浔镇五十里。这些市镇构成密集的市镇网络,在商业上可以相互支持。毫无疑问,明代中叶以后江南市镇的勃兴所表现出来的乡村都市化过程,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些市镇充分发挥了商品集散中心的作用,大大促进了地区间的经济分工与合作,加强了地方市场与全国市场的联系,推动了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代表了中国经济的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

    ①金声:《金忠节公文集》卷七。

    第四节资本主义萌芽①在明初,纺织业中首先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踪迹。这时,杭州的富人设有机杼,雇织工十数人进行纺织,这可能就是小规模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万历年间,苏州的手工业者“计日受值,各有常主。其无常主者黎明立桥以待唤”。其中有纺织工,有纱工,有缎工,往往十百为群,如无作工机会,即自行散去。无论是为商品生产,或是为官府定货生产,他们本人都是脱离了生产资料、出卖劳动力的劳动者。

    在明代末叶,苏州、杭州、松江等处有一些个体纺织者,最初是自备原料,自己劳动,后来有利可图,逐渐增加织机,自己脱离了劳动,专靠工人生产。还有的是以布商身份,准备了原料交给机房、染房、踹房等分别依次施工,最后完成了纺织品的生产。前一种人,是由小商品生产者分化出来的手工工场主。后一种人,已具有包买商的身份,他们实际上是把分散在社会上的一些生产单位组成为手工工场。这两者,都已具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不过还只在东南的很少地区、很少生产部门中出现,还只能说是处在资本主义萌芽状态下的情况。

    资本主义萌芽在明代出现,经历了近三百年,但始终没有得到正常的成长。原因是复杂的。首先,是由于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的顽固性。以男耕女织的个体家庭为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基本上不需求市场上的供应而自己解决简约的衣食需要。封建的朝廷、官府和地主加在农民身上的剥削和压迫,迫使他们很难得到改善生活的条件。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的时候,受益者首先是地主阶级,而农民很少有份。农民的不断起义,给了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但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状况。大规模起义结束之后,农民的身份有了一定的变化,但还是要回到土地上来,重新建立起男耕女织的家庭。这种自然经济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的开展,阻塞了产业资本为自己开辟道路。

    第二,手工业行帮限制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中国手工业者自唐宋以来就有行帮。它不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组织,而是封建国家强加于手工业者的一种编制。到了明代,行帮已成为手工业者长期习惯了的组织,因而具有更大的约束力。按照行帮的规定,原料分配、产品规格、学徒帮工的人数、销售的市场和产品的价格都要受到限制。这些规定的现实意义,就是限制发展,限制竞争,这对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是很大的障碍。

    第三,封建国家对于商业手工业的压迫剥削阻碍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封建国家,历来关心的是使农民束缚于土地以便于统治,而不愿劳动人民游离于土地,最害怕劳动人民聚在一起。明廷对于矿产,时而开采,时而封闭,而一般是严禁人民自行开采,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虽看到开矿有利①本节原文系采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纲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3—367页。可图,却更重视矿区聚集劳动人民过多时可能引起的麻烦。朝廷对于一些比较有发展前途的生产部门,如丝纺织业和开矿,往往采取限制生产和强制以低价收购的办法。对于盐、茶、酒等商品,都以禁榷的名义抽取重税。对于一般商品,营业有牙税,通过关卡有关税,到达市场有落地税。另外,地方官吏还有各种勒索。所有这些都不能不妨碍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第四,在手工业商业必须经常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封建地租和高利贷有更大的吸引力。地主要兼并土地,要放高利贷。商人发了财,也是要置田地,开当铺。田地被认为是最牢靠的产业,高利贷可以安坐而有丰厚的收益,这都阻碍社会财富向产业资本转化,因而限制了资本主义的成长。

    第五,明代朝廷对海外贸易作了严格的限制,甚至有时根本不许商民下海,这是人为地削弱、封锁商品的对外销路,很不利于商品生产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得不到正常成长的这些原因,归结到一点,是封建势力还很顽固,资本主义萌芽还没有突破这一桎梏的力量。明代的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已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能拖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经腐朽了的社会制度却能阻碍新社会制度的产生,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衰老时期的最大特点。

    明代的地主阶级是极其腐朽的阶级。皇族地主是地主阶级的最上层。明皇室直接掌握土地,设有皇庄。明的藩王赐有大量的土地。但在全国范围内占有土地最多、在社会上影响最广泛的是官绅地主。在宋元多次农民战争后,品官地主阶层被打垮了,官绅地主取代了其地位。官绅地主中,也有可称为品官的,但作为一个阶层,明代的官绅地主跟过去的品官地主是不同的。第一,官绅地主的成分要比品官地主广泛得多。它包含现任的官、卸任的官和科举考中的未来的官。所谓绅,就是指后两种人。在某地是现任的官,在家乡也算是绅。作为一个阶层,官绅地主要比品官地主的政治身份削弱了,而剥削贪污的能量却增加了。第二,官包庇绅,绅支持官。绅就是地方上的豪强,官绅地主也就同时具有豪强地主的性质。第三,官绅地主也具有商人地主的性质。做官的,做生意、开当铺,这是官而商。盐商、茶商、出口商,都是以皇家的名义做买卖,有的人还取得大大小小的官衔,这是商而官。而且捐纳可以得官,则每一个富商都可能有得到官衔或官职的机会。明廷以极其腐朽的政治而仍能进行长期的统治,这是与官绅地主这一庞大的腐朽势力的支持分不开的。在这种腐朽势力的高压下,新兴的生产事业是不会正常发展的。

    明代的历史,是中国从先进到落后的历史。从十六世纪初到十七世纪中叶,世界历史正处在一个重要时期,处于西欧国家由封建时代进入资本主义兴起的时代。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了,而中国的农民正在李自成领导下浴血奋战。明及后来的清代的封建势力在镇压人民中虽然能取得暂时的优势,但它所形成的落后,终于不能抵抗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而使中国各族人民陷于更痛苦的命运。

    第五节人身依附关系的松解明代社会尽管依然维持着鲜明的贵贱等级结构,但与前代相比,已有了十分明显的进步和变化。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依附关系的松解。这既体现在平民与国家的关系上,更体现在地主与佃农和雇工的关系上。导致此种变化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商品经济对社会经济生活领域日益深刻的渗透,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

    明代前期,朝廷通过严密的户籍管理对平民百姓实施严格的约束。无论是行之于乡村的里甲制,还是行之于城市的坊厢制,都是以丁户为基本的编制单位,农民因为要按照人丁多少负担相应的差徭,所以不准随意脱籍迁徙,这给他们自由择业带来很大限制。至于被编入匠籍的手工业者,社会地位比一般民户更为低下,不惟不能自主择业,人身也受到朝廷严厉控制,对国家的依附性很强。明代中叶以后,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控制偏重于赋税征收和社会治安,而赋役征收随着“一条鞭”法一类的制度改革的进行越来越倚重于土地,因而官府加强了对土地的控制而放松了对丁户的控制,正如顾起元所说:“今日赋税之法,密于田土而疏于户口,故土无不科之税,而册多不占之丁。”①这样,对于明初特别强调的“丁业”方面的限制也就趋于松弛,平民百姓获得较多的人身自由,有利于职业选择和变动。受到国家人身束缚很严的手工业者,在明代中期以后也获得越来越大的自由。成化、弘治时期,朝廷将强迫轮班匠亲身到指定地点服役逐步改变为纳银代役,无力纳银者则允许亲身服役。到嘉靖末年,轮班工匠一律征银,朝廷以银雇工。身隶匠籍者可自由从事工商业,也可从事农耕,人身束缚大为削弱。

    作为明代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的地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与前代相比,法律地位有了明显上升。在宋、元时代,佃客在法令中虽然具有“良人”的地位,但与地主之间则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国家法令对这种依附关系是加以维护的。如宋代法律规定,地主打死佃农可减罪一等,元代法律也规定地主打死佃农只罚烧埋银若干,而不须抵命。明朝建立后,对地主与佃农之间的不平等的法权关系作了改变,国家不再承认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他们在法律上都被当作平民看待。当然,朱元璋也未赋予两者绝对的平等地位,他规定:“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分主佃,则以亲属之礼行之。”①可见,在日常礼仪方面,地主对于与其不具有亲属关系的佃户仍享有优越地位。另外,还要看到,法律规定与实际生活并不完全相符。明代佃农的法律地位虽有了上升,实际上并未能真正摆脱人身依附,主佃间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超经济强制关系,而且地主的社会地位越高,对佃户的超经济强制越强。但无论如何,明代佃农获得了以前所没①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

    ①《明太祖实录》卷七三。

    有的一些法律保障,而且由于定额租制和永佃制的普及,地主对佃农的生产过程的控制放松了,佃农的生产独立性得到加强,这也有利于获得较多的人身自由。因而,在明代中后期,才会出现徐阶所谓的“佃户嚣然动其不义不信之心”②的现象,这说明佃户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和人身依附关系的松解,对地主不像以前那样逆来顺受了,斗争性增强了。

    地主雇工耕种土地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主雇间的依附关系在明代也趋向松解,尽管不像主佃关系那样明显。明代雇工分长工和短工两种。长工被称为“雇工人”,自明初以来在法律上是一直承认他们对雇主具有人身隶属关系的。明代后期,此种法律规定也未能改变,但对雇工人的范围作了限制。万历十六年(1588)的“新题例”规定:“今后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券、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止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者,依凡论。”①短工的身份地位《大明律》中没有加以规定,万历十五年(1587)左都御史吴时来在奏疏中谓“有受值微少,工作止计月日者,仍以凡论”②,看来在涉及诉讼时,短工基本上是被视为“凡人”的,他们与雇主间的人身依附关系不会太强。尤其是到明代后期,由于人们有了较多的迁徙自由,客籍雇工的人数大为增加,这类雇工与雇主间既无宗法的也无地域的纽带联系,人身依附关系更弱,也更勇于与雇主开展斗争。明末湖州府沈某在所著《农书》中追述说,百年以前“人(即雇工)司攻苦,戴星出入,俗柔顺而主尊”,到他所处的时代,雇工“骄惰成风,非酒食不能劝”,不肯像以前那样听任雇主随意摆布了。雇主也开始注意到改善与雇工的关系问题,生活于明清之际的张履祥在《补农书》中就特别强调要善待雇工。这些都说明,明代后期主雇间的关系确实有了明显的改变。

    ②徐阶:《世经堂集》卷二二。

    ①《明律集解附例》卷二○。

    ②《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一。

    第九章明朝的民族关系明朝治理边疆的思想和政策是由太祖和成祖奠定的。明初奠定中原以后,便向边疆地区进发,力图实现全国的大统一。为达到这一目的,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治理,仍采用“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在东北地区以及西北等地建立羁縻卫所;对北部边疆蒙古鞑靼、瓦刺诸部则分别封王,使之互相牵制;对西藏地区多封众建以分其势;对西南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总之,由于明朝各边区形势不一,明朝边防的侧重点及具体措施亦有所不同①。①杨绍猷:《明朝的边疆政策及其得失》,载《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一节明与东北民族东北地区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唐至辽、金历代朝廷均设置行政机构进行管辖。元朝设置辽阳行中书省,并把女真、水达达等族编入户籍。明朝建立后,其势力很快进至东北和北部边疆地区,并建置都司、卫、所制度予以有效管辖。

    奴儿干都司明代奴儿干都司设立前,在东北首先设置了辽东都司。明初,朱元璋即派人招抚辽阳行省等处军民。洪武四年(1371),元辽阳行中书省平章刘益奉辽东地图降明,置辽东卫,以刘益为指挥同知。七月,设定辽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八年十月,改称辽东都指挥使司,下设二十五卫。东至鸭绿江,西至山海关,南至旅顺口,北至开原。洪武二十年,纳哈出降明后,明军进据松花江南北两岸,处于原元统治下的女真等各部,相继“悉境归附”①。成祖即位,进一步加强对东北的经营和管辖。永乐元年(1403),成祖派邢枢等人“往谕奴儿干,至古烈迷诸部招抚之”②,次年置奴儿干卫,这是明政府在黑龙江下游建置的开始。此后,明廷一方面加强对奴儿干卫的管理,征纳贡赋;一方面继续在该地区进行招抚,设置卫所。从奴儿干卫建置后,到永乐七年,明朝先后设置了一百三十二个卫所。

    为了加强对卫所的管理,永乐七年(1409)四月,奴儿干卫官员忽刺冬奴来朝,奏称“其地冲要,宜立元帅府”。于是明朝接受这个建议,这年闰四月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任命康旺为都指挥同知,王肇舟为都指挥佥事③。管辖西起鄂嫩河,北抵外兴安岭,东至库页岛,南濒日本海的广大地区,下属一百八十四个卫,二十多个所。

    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直属明朝廷,是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机构。都司的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和都指挥佥事等官,均由明廷从内地派员担任,他们不仅领有较高的俸禄,而且每年往来京师,得到优厚的奖赏。都司以下各卫所,也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关,除军事职能外,也兼理民政。其大小官员也都由明朝政府委派任命,“因其部族所居,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①。都司驻军,多时三千,平时有二百名至五百名戍守,戍期二年,而且各卫所必须服从明朝的调发。奴儿干都司各卫所居民,也要向明廷缴纳贡赋,根据明朝①罗福颐:《满洲金石志》志六;茅瑞徵:《东夷考略·建州》。

    ②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四《女直》。

    ③《明太宗实录》卷九一,永乐七年闰四月己酉。

    ①《大明一统志》卷**《女真》。

    规定,“贡到方物,例不给价”②。而且各卫所要以时朝贡,一年一朝或三年一朝。

    明朝廷除了委派官员对奴儿干地区进行管理外,还不时派官员到奴儿干地区进行巡视。从永乐七年(1409)到宣德七年(1432),太监亦失哈等人先后多次巡视奴儿干都司及其附近地区。永乐十年(1412),亦失哈与康旺等人巡视奴儿干各地以及苦夷(库页岛)诸部落。康旺在奴儿干都司治所特林附近建立了一座供奉观音的永宁寺。永乐十一年镌刻《敕修永宁寺记》碑石。宣德八年(1433)又立《重建永宁寺记》碑石。碑文用汉、蒙古、藏、女真四体文字书写,记录了明政府设置奴儿干都司的经过和亦失哈等屡次宣谕镇抚其地的情况。这不仅说明了明皇朝对奴儿干地区进行了有效的管辖,而且也说明奴儿干地区各少数民族的相互交流和促进。

    后金的兴起明代居住在东北地区的主要少数民族有女真、蒙古、朝鲜、达斡尔、鄂伦春、赫哲等族,其中人口最多,居住范围最广的是女真族。女真在秦以前称肃慎,汉时称挹娄,南北朝时称勿吉,隋唐叫靺鞨,辽、宋至明末则称为女真。

    明初,女真族依据分布地域和经济发展程度分成建州、海西及野人三大部,三部之间及其内部,不断发生相互兼并和掠夺战争,“野人”女真时常侵扰海西和建州,“数与山寨仇杀,百十战不休”①。永乐以后,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各部被迫南迁。建州女真几经迁徙,到英宗正统时,逐渐稳定下来,定居于浑河上游②。永乐十年(1412),增设建州左卫。正统七年(1442),明又从建州左卫中分置建州右卫,与建州卫、建州左卫合称建州三卫。海西女真的南徙,到嘉靖初年才稳定下来,散居于开原以北至松花江一带。海西、建州南移后,受汉族经济文化的影响,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到万历初年,女真各部势力日益壮大。

    明朝面对女真势力的发展,感到极大的威胁,为了加强对女真的控制,巩固其统治,采取“分其枝,离其势,互合争长仇杀,以贻中国之安”③,以致女真各部“各自雄长,不相归一”④,彼此互相牵制,陷于分裂、混战不休的状态。这给女真各部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统一已成为人心所向。建州左卫的努尔哈赤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崛起。

    ②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八《朝贡通例》。

    ①毕恭:《辽东志》卷七;庐琼:《东戍见闻录》。

    ②《明英宗实录》卷四三,正统三年六月戊辰。

    ③董其昌:《神庙留中奏疏汇要》卷一《兵部类》。

    ④杨宗伯:《海建夷贡补至南北部落未明谨遵例奏请乞赐诘问以折狂谋疏》,《皇明经世文编》卷四五三。努尔哈赤(1559—26)明初建州左卫都督猛哥帖木儿六世孙,祖父觉昌安,父塔克世,均为明代世袭的建州左卫指挥使。他从小喜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成年后又经常到抚顺马市贸易。他熟悉汉族习俗,了解汉族社会经济情况,深受汉文化的熏陶。万历十一年(1583),明朝廷积极扶植的苏克苏浒部图伦城主尼堪外兰,引导明军镇压阿台,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被明军误杀。于是努尔哈赤以祖父、父亲遗甲十三副起兵征讨尼堪外兰,开始了统一女真各部的历程。经过五年的征战,他基本上把分散对立的各部势力统一了起来,一跃而为女真族中最强大的力量,兵势日盛。到万历四十七年(19),他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拥有精兵六七万,“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鲜、鸭绿江,同一语音者俱征服,是年诸部始合为一”①。

    建州女真统一后,努尔哈赤一面与明廷通好,遣使往来,岁致朝贡表示顺服,明廷也先后封其为都督佥事、左都督、龙虎将军;另一方面,他积极整顿内部,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建设与革新,其中最重要的是创建“八旗制度”。八旗制是由女真人狩猎时实行的“牛录”组织演变而来的。万历二十九年(01),努尔哈赤在牛录组织的基础上,创建旗制。设立四旗,即黄、白、红、蓝四色,规定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每牛录设牛录厄真一人,管理该牛录内一切事务。万历四十三年(15),因“归附日众,乃析为八”,在原有四旗之外,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为八旗。牛录之上设甲喇和固山。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厄真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八旗之间是平行的关系。各自向努尔哈赤负责。在这种制度下,从事生产和征战,保证了统一战争的顺利进行。另外,他还兴筑城池;选人才,设议政五大臣,颁布法制;创制满文。这些改革措施,不仅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加强了各族之间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称汗登位,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史称后金。后金的崛起,逐渐成为与明朝廷相对抗的强大势力。

    明与后金之战争随着后金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增长,努尔哈赤很快将进攻的矛头指向了明朝。万历四十六年(18)四月,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出兵伐明,连破抚顺、东州、清河等城,全辽震动,明神宗也深感“辽东覆军陨将,虏势益张,边事十分危急”①。于是命杨镐为辽东经略,以杜松、李如柏、刘铤等为副,调兵筹饷,于次年二月进攻赫图阿拉。

    ①《满洲实录》卷六。

    ①《明神宗实录》卷五六八,万历四十六年四月丙辰。

    明大军十万人马,“号大兵四十七万”②,采取分兵合进的战略,分四路进军。辽阳总兵刘铤率军出宽甸由东;开原总兵马林率军出三岔口由北;山海关总兵杜松率军出抚顺关由西;辽东总兵李如柏率军出鸦鹘关由南,其中以西路杜松部主力,皆直指赫图阿拉。经略杨镐为四路军总指挥,坐镇沈阳。努尔哈赤抓住明军兵力分散的弱点,采取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的战术,首先集中兵力击败进攻萨尔浒的杜松军三万人,结果杜松战死,所部全军覆没。努尔哈赤又乘胜进击,大败马林军,马林仅以身免,逃往开原。接着尽歼刘铤部,刘铤战死。明军三路丧师,经略杨镐急令李如柏退兵。

    萨尔浒战役,明朝阵亡将士四万五千余,损失马骡驼二万,辎重器械无数,明军惨败。之后,明朝的力量大衰,不得不由进攻转入防御;后金力量大增,由防御转入进攻。努尔哈赤挥军西进,连破开原、铁岭,辽阳地区一片混乱,将士们“一闻警报,无不心惊胆丧”,“各营逃者,日以千百计”①。明廷感到事态的严重,遂派熊廷弼为经略,赴辽东督师,责令他进攻后金,恢复失地。

    熊廷弼,字飞白,江夏(今武汉)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万历三十六年(08),他以御史巡按辽东,主张以守为上,缮垣建堡,推行屯田,加强战备。在辽东数年,他“杜馈遗,核军实,按劾将吏,不事姑息”②,风纪大振。万历四十七年(19,天命四年),随着开原、铁岭的相继失陷,辽阳、沈阳孤立,辽东危势日甚。熊廷弼受命后,于这年八月抵达辽阳。熊廷弼认识到,明军新败,士气低落,所以仍主张以防御为主。他大力整顿军务,浚壕缮城,练兵制械,并招抚流民,屯田积粮,以守为战,收到很好的效果。经过十个多月的经营,“辽阳之颓城如新,丧胆之人复定,至奉集、沈阳二空城,今且俨然重镇矣”①。

    然而,正当辽东形势有所好转时,熊廷弼被罢官。“时朝贵皆碌碌,徒以台省之焰凌人,不复念国事”②。朝中党争激烈,浙党给事中姚宗文因怨恨熊廷弼不替他说话,遂联络同党攻击熊廷弼。熊廷弼罢免后,明朝以袁应泰为经略。袁应泰“历官精敏强毅,用兵非所长”。他上任后,认为熊廷弼执法太严,“以宽矫之,多所更易”③,并且盲目地要发兵攻打后金。这时,后金正厉兵秣马,积极准备夺取辽沈。天启元年(21,天命六年)三月,努尔哈赤率大军围攻沈阳,经过激战,号称“坚城”的沈阳失守,后金兵又进攻辽阳。辽阳是辽东首府,辽东经略皆驻节于此。守卫辽阳的明军不到一②《明史》卷二五九《杨镐传》。

    ①熊廷弼:《熊襄愍公集》卷一《辽东大势久去疏》。

    ②《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传》。

    ①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卷三。

    ②《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二。

    ③《明史》卷二五九《袁应泰传》。

    万人,却进行了顽强抵抗,经过三天激战,辽阳失陷,袁应泰自杀。后金兵乘机进占了辽东大小七十余城,并迁都辽阳。

    明廷闻讯,举朝震惊,又议起用熊廷弼。天启元年(21)七月,明朝又任命熊廷弼为辽东经略,以王化贞为辽东巡抚。可是,明朝对辽东形势没有清醒的认识,进攻还是防御,这一战略方针久未解决。熊廷弼仍主张坚守防御,并以广宁为主,重点设防,稳住河西动荡局面,然后乘虚入攻,步步挨进,从而收复辽阳。而王化贞“素不习兵,轻视大敌”④,要倾关外之兵,同后金决一胜负。这样,经略主守,巡抚主战,“二人议论,遂成水火”⑤。但王化贞大权在握,在广宁拥兵十四万,而熊廷弼则仅有经略虚名,手中兵力只有四千余。大多数明朝官员,也都同意王化贞的主张,反对熊廷弼的策略。

    天启二年正月,努尔哈赤发兵渡辽河而西。熊廷弼从一开始就提出“内护广宁,外扼镇武、闾阳两路”①的防御方针,坚持固守广宁,但遭到王化贞的反对。王化贞把兵力分散于各城堡,摆出一副被动挨打的态势,很快广宁失守,王化贞仓皇西逃。广宁失陷后,王化贞与熊廷弼俱被逮下狱。天启五年(25)十月,熊廷弼被斩。崇祯五年(32)王化贞也被处死。

    广宁失守后,后金连陷四十余城,占领河西大片土地。以后,努尔哈赤为了便于和明朝作战,又从辽阳迁都沈阳。消息传到京师,举朝汹汹,朝中官僚纷纷主张退保山海关。熊廷弼、王化贞被逮下狱后,明朝另派王在晋为辽东经略。但王在晋无远谋,也提出放弃关外,退守山海关。可当时任兵部职方主事的袁崇焕却认为,若保关内,必守关外,若保关外,必守宁远。宁远“内拱岩关,南临大海,居表里之间,屹为形胜”②,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不可轻弃于敌。袁崇焕的主张得到兵部尚书孙承宗的赞同与支持。不久,明朝起用孙承宗代替王在晋经略辽东。

    孙承宗继承熊廷弼以守为战的战略方针,采纳袁崇焕的建议,大力整顿山海关的防务,重点加强宁远的防御力量,又遣将分据锦州、松山、杏山、大小凌河及右屯诸要塞,形成以宁远、锦州为重点的关外防线。孙承宗与袁崇焕在关外四年,边防大备。然而,天启五年(25,天命十年)十月,孙承宗因阉党攻击辞职还乡,明朝以高第为辽东经略,局势发生了急剧逆转。高第到任后,认为关外不足守,尽反孙承宗所为,撤锦州、右屯守备,移将士于关内。袁崇焕力争不听,仍坚守宁远孤城。天启六年正月,努尔哈赤率大军十三万西渡辽河,长驱直入,进抵宁远,将宁远城团团围住。袁崇焕激励将士,誓死守城。宁远城防守坚固,后金兵强攻不克。努尔哈赤决心要攻④《明史》卷二五九《王化贞传》。

    ⑤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广宁溃》。

    ①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七。

    ②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七。

    下宁远城,但经三天急攻未下,伤亡众多,“大挫而退”①。宁远大捷是明与后金交锋以来第一次重大胜利,它打破了后金兵不可战胜的神话。努尔哈赤在宁远败后,遂惭恨而归,不久病死。朝廷闻讯,立即升袁崇焕为右佥都御史,专理军务,三月加辽东巡抚。

    宁远战役后,袁崇焕一面在锦州、中左、大凌河三块构筑防线,一面派人与后金议和,以争取时间。而后金方面,在努尔哈赤死后,汗位之争十分激烈。皇太极上台后,虽雄心勃勃,决意承袭父志入主中原,但后金尚处在“邦家未固”、“事局未定”的动荡之中。军事上又要解决东部朝鲜和西部蒙古问题,以避免三面受敌。这样,双方书信往还不断,但因双方都无议和诚意,仅以此作为缓兵之计,所以始终达不成协议。

    天启七年(27,后金天聪元年)五月,皇太极出征朝鲜,回师沈阳后,立即调兵西进,攻打锦州、宁远。锦州久攻不下,皇太极便亲率大军进攻宁远,宁远有袁崇焕驻守,城防坚固,也未能攻克,后金军遂弃宁远,全力攻锦州。皇太极亲自督战,但锦州城池坚固,后金兵死伤累累,士气低落,皇太极不得不回师沈阳。这场战役被称为宁锦大捷。袁崇焕在宁远先后两次击败后金的进攻,挽回了明朝在关外的危局。但事后因专权的魏忠贤不喜袁崇焕,命其党羽论袁崇焕不救锦州之罪,袁崇焕只得乞休回乡。直到崇祯初,袁崇焕复被召还,督师蓟辽。此时皇太极的军事力量正处于上升时期,志在中原,表面上和袁崇焕书信往还议和,暗中却积极备战。

    崇祯二年(29,后金天聪三年)十月,皇太极亲率十万大军,避开袁崇焕防区,取道蒙古,从喜峰口入关,攻陷遵化,直抵北京城下,袁崇焕从山海关外率兵入援。京师纷传袁崇焕积极议和,欲引敌作城下之盟。皇太极感到有机可乘,施反间计,假崇祯之手,杀了袁崇焕。十二月,皇太极从北京撤兵,沿途攻下永平、滦州、迁安、遵化四城,派兵驻守,返回沈阳。袁崇焕被杀后,孙承宗接替了袁崇焕之职,督关内外军事,很快收复了遵化四城,并率兵出关,重筑大凌河城。崇祯四年,皇太极出兵围困大凌河四个月,守将祖大寿力尽投降,孙承宗被劾归乡。崇祯七年,皇太极再次入关,远袭宣府、大同,饱掠而归。崇祯九年(36)皇太极在沈阳称帝,定国号大清,改元崇德。

    皇太极称帝前后,数次入关侵扰。在他称帝这一年秋,清兵从独石口入关,在畿内攻城略地,一个多月后退回。崇祯十一年(38,清崇德三年),清军第四次进入畿内,并攻入河北、山东达六个月之久。尽管如此,但明军仍然控制着山海关以及关外锦州等地,所以清军不敢在内地多停留。山海关是屏蔽北京的要塞,而锦州乃是山海关的门户,清朝欲夺取北京,必须先攻下锦州。

    崇祯十三年(40,清崇德五年),清军攻打锦州,锦州明军守将祖大①李星龄:《春坡堂日月录》卷十二。

    寿进行抵抗,结果清军大败。次年一月,皇太极又派多尔衮率兵围攻锦州,亦失利。四月,皇太极派郑亲王济尔哈朗、多罗贝勒为左右翼元帅,对锦州进行长期围困。锦州外城的蒙古兵投降,清军占领了外城。但外城虽破,守将祖大寿仍率明军坚守内城。祖大寿向明廷告急,七月,明廷派洪承畴率兵十三万赴援。但朝中是战是守,计议不定。兵部尚书陈新甲主战,冒险轻进,终招失败。皇太极对松山仍采取围而不攻之策。松山处于锦州、杏山之间,为宁远、锦州的咽喉之地,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洪承畴五次突围,均被堵回。次年二月,洪承畴被俘。这时,久被围困的锦州也军心瓦解,被围一年多,城内粮尽,人相食,战守计穷,于是祖大寿举城投降。四月,杏山明军降。至此,明朝在关外,除了宁远一座孤城外,全部落入清军之手。松锦之役后,明朝元气大伤,败局已定。

    第二节明与蒙古的关系明朝自洪武时起便存在着来自北方蒙古诸部的威胁。蒙古贵族的侵扰,几乎与明朝相始终。明初,主要是对北元的征讨,明中期以后,由于国力衰退,军备废弛,明朝廷处于全面防御态势。与此同时,在北方,明廷还建立了一整套防御体系,并以封王、通贡、互市等手段,牵制蒙古诸部。

    北征蒙古建文三年(1401),鬼力赤杀坤帖木儿自称可汗,废北元国号,称鞑靼,蒙古分裂为三部分。永乐初,蒙古三部不断发生战争,尤以鞑靼为盛。永乐元年(1403),阿鲁台杀鬼力赤,与本雅失里称雄鞑靼。永乐六年、七年成祖连续派人去鞑靼,但本雅失里无意通好,并杀了使臣郭骥。七年七月,成祖命淇国公丘福为大将军,率精骑十万北征鞑靼。由于丘福孤军轻进,明军在胪朐河(今克鲁伦河)遭到鞑靼骑兵的包围袭击,丘福及诸将被执遇害,“一军皆没”①。永乐八年二月,成祖亲率五十万众出塞北征。明军大败本雅失里于斡难河(今鄂嫩河)上,“本雅失里弃辎重孳畜,以七骑遁”②。明军旋回师东击阿鲁台部于飞云壑(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部),阿鲁台部大败,于是年冬遣使贡马,表示内附。之后,成祖又于永乐十四年(14)、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进行了四次亲征,除十四年是打击瓦刺势力以外,其余皆是征讨鞑靼部。

    明朝前期对蒙古的北征,虽然未能达到统一漠北的目的,但对巩固明朝统治、稳定北部边疆有一定积极意义。明兵攻下大都后,各地还有割据势力的存在。面对这种割据势力,朱元璋建国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完成全国的统一事业。洪武年间延续二十年之久对蒙古的征伐,可以说正是朱元璋为了消除北元对明朝统治的威胁,实现这一事业的重要内容。到永乐年间,形势已有很大变化。由于明军的一再打击,由于明朝政府的怀柔政策,对来降的蒙古贵族、官员和头领,分别封以官职;对其首领封王,如永乐七年(1409),成祖封瓦刺部的三个首领马哈木为顺宁王、太平为贤义王、把秃孛罗为安乐王。永乐十一年(1413)又封鞑靼部首领阿鲁台为和宁王。与此同时,由于蒙古内部的分裂、纷争,其力量已大大下降,对明朝所造成的威胁程度也已大大降低。但成祖为了实现他做“天下共主”的雄心,多次大规模亲征,其目的就是使蒙古臣服①。这种大规模用兵,固然有其利益所在,却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战争不仅割裂了蒙古与内地的联系,影响了双方经济的①《明史》卷一四五《丘福传》。

    ②《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一《亲征漠北》。①参见毛佩琦:《永乐皇帝大传》下篇第四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发展,而且由于连年征战,征需频繁,民力凋敝,也使明朝的财力因之“大窘”②。这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成祖的北征,不免失策。

    北疆的防御明朝边防的重点是对付北方蒙古势力的威胁。从洪武初年开始,太祖就着力经营北方,派重臣加以镇守,以致“重兵之镇,惟在北边”③。但当时明朝的国都在南京,太祖对远离京师的北方,又放心不下,于是就“酌周、汉,启诸王之封”④,实行分封诸王的宗藩制度。从洪武三年(1370)开始,太祖陆续将他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分封在全国各地。洪武三年四月,首封秦、晋、燕、吴、楚等十王。十一年(1378)秦王就藩西安,晋王就藩太原。十三年燕王“之国北平”⑤。以后随着诸王年龄的增长,纷纷就藩各地,分列在各个军事重地。

    从当时全国的军事形势来看,边防的重点是蒙古势力,因此太祖沿长城内外,择其险要地区分封了九王:北平的燕王、大宁的宁王、广宁的辽王、宣府的谷王、大同的代王、太原的晋王、宁夏的庆王、西安的秦王、甘州的肃王。“此九王者,皆塞王也,莫不傅险、控要害,佐以元侯宿将,权崇制命,势匹抚军,肃清沙漠,垒帐相望”①,在长城沿线形成一道严密的军事边墙。而在各王的辖区,即成为明军北上的重要基地。以诸王守边,有利于加强北部边防,捍御蒙古的南下,同时,“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②,也有利于明朝的久安长治。然而,到永乐时,这种诸王守边的局面因为成祖的削藩而遭到破坏。永乐年间,成祖还有足够的能力和才智数征漠北,但仁、宣以后诸帝,从各方面而言,都逊于太祖和成祖,因此除了宣德三年(1428)宣宗曾虚张声势巡边一次外,都不敢轻易巡边。尤其是中期以后,随着明朝国力的衰微,北部边防更是陷于全面防御和退缩。尽管如此。明朝对北部边防并不敢掉以轻心。

    成祖以藩王即帝位后,首先把拥兵镇抚北方边境的藩王内迁。建文四年(1402)把驻宣府的谷王徙往湖广长沙。永乐元年(1403),徙宁王于江西南昌。另外,又削弱代王、辽王等藩王的军事力量,减其护卫。这样,从总体上看,削藩有利于皇权的巩固。但另一方面,却造成北部边防的空虚。如洪武时,曾在长城以北设大宁卫、开平卫和东胜卫(今内蒙古托克托)等,②郑文彬:《筹边纂议》卷一。

    ③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

    ④李日华:《官制备考·分封》。

    ⑤《明史》卷二《太祖纪二》。

    ①何乔远:《名山藏》卷三六《分藩记》。

    ②《明太祖实录》卷五一,洪武三年四月。

    使辽东和宣府、大同互相沟通。永乐元年后,由于藩王及卫所内徙,“自是,辽东与宣、大声援阻绝,又以东胜孤远难守,调左卫于永平,右卫于遵化,而墟其地”①。与此同时,出于对蒙古用兵的需要,成祖又将靖难有功的将领派往边塞要地,直接统率节制军队。因此《明史》亦言:“帝(成祖)于边备甚谨。自宣府迤西迄山西,缘边皆峻垣深濠,烽堠相接。”②到弘治时,在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绵亘万里的长城沿线,逐渐形成了九个军事重镇;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太原、固原,号称“九边”。并且每镇设巡抚都御史一人,总兵官一人,根据需要下设副总兵、参将、游击、守备等,分守辖区诸要地。

    除此之外,从洪武时起,明朝还在边地设置都司和行都司,如万全都司、辽东都司、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山西行都司等,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下设卫所。这些都司和行都司与内地其他都司不同,它们除了具有军事性质外,还兼理民政,负责屯田、征收赋税等事宜,以加强对边地的管辖。另在蒙古的兀良哈部,洪武二十二年(1389)设立朵颜、福余、泰宁三卫。在西北地区,也设置哈密卫、安定卫、沙州卫等。这些卫所皆为羁縻卫所,使在东北与西北构成两道屏障,以扞蔽蒙古的进犯和骚扰。

    总之,永乐迁都以后,“明朝以北京为中心,以九镇为重要军防点,以卫所等为网络,以长城为屏障和阵地,形成北部的严密防线”③。

    瓦剌的兴起正统年间,北方蒙古族的瓦剌部崛起。宣宗时,蒙古诸部战争频仍。宣德九年(1434),顺宁王马哈木之子脱欢袭杀鞑靼部的阿鲁台,“悉收其部”①。正统初,脱欢又杀瓦剌部的“贤义、安乐两王,尽有其众”②。于是蒙古的瓦剌、鞑靼各部皆归脱欢统率。脱欢“欲自称可汗,众不可,乃共立脱脱不花”③,脱欢自为丞相。正统四年(1439)脱欢死,子也先嗣位,称太师淮王,瓦剌军政大权均由也先执掌,不听脱脱不花号令,脱脱不花与也先各自遣使来明朝贡,明朝也都予以接纳,分别赏赐。也先在遣使向明朝贡的同时,逐渐扩张其势力。正统十年(1445)也先进攻哈密卫,次年攻入兀良哈三卫,瓦剌的势力自哈密向辽东发展,日益形成对明朝的威胁。当时许多官吏都认识到这一问题,力主警惕戒备,但当时王振擅权,也先阴与王振结纳,①《明史》卷九一《兵志三》。

    ②《明史》卷九一《兵志三》。

    ③杨绍猷:《明朝的边疆政策及其得失》。

    ①《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②《明史》卷三二八《瓦剌传》。

    ③《明史》卷三二八《瓦剌传》。

    王振对北部边防不作任何战备措施,甚至还不断指使其亲信大同镇守太监郭敬“递年多造钢铁箭头,用瓮盛之以遗瓦剌使臣也,也先每岁以良马等物赂振及敬以报之”④。

    正统十四年(1449)十月,也先借口贡马减其值而分兵四路大举进犯,其主力由知院阿剌和也先率领,分攻宣府、大同,“塞上诸城堡多陷没”⑤。大同参将吴浩战死。

    大同败报传到北京,英宗在王振的鼓惑和挟持下,决意亲征。命太监金英辅佐弟弟郕王朱祁钰留守北京,兵部侍郎于谦留京代理部务。英国公张辅、成国公朱勇、兵部尚书邝埜、户部尚书王佐、内阁学士曹鼐和张益等扈驾从征。随征的文武臣僚虽有数百人,但却不让他们参预军政事务,一切行动皆由王振专断。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既没有认真的战前准备,又没有周密的军事部署,诏下两日,英宗统率的五十万大军便匆匆出发了。大军“未至大同,兵士已乏粮,僵尸满路。寇亦佯避,诱师深入”①。王振不管实际情况,盲目催促进军。

    八月初一日,明军进到大同,王振又欲进兵北行,兵部尚书邝埜、户部尚书王佐见形势不利,力请回师,王振不听,仍坚持北进。会前军败报踵至,“西宁侯朱瑛、武进伯朱冕出御,全军皆覆没”②,同时郭敬也密告王振,如果继续北进,“正中虏计,振始惧”③。八月三日,匆匆下令班师。初十日,明军退至宣府,瓦刺大军追袭而来。十三日英宗率军到达离怀来城仅二十里的土木堡(今怀来县西南)。随从的文武官员主张“入保怀来”,而王振却以“辎重千余辆尚在后未至”④,主张留待。瓦刺大军紧紧围困土木堡,明军无法移动。十五日,瓦刺军四面围攻,“兵士争先奔逸,势不能止,铁骑蹂阵而入,奋长刀以砍大军”,明军全线大溃。混战中,英宗被俘,英国公张辅、兵部尚书邝埜、户部尚书王佐、内阁学士曹鼐和张益等“数百人皆死”⑤,王振则被护卫将军樊忠以棰捶死。明朝五十万大军,死伤过半。土木堡之战,明军仓促出师,京军精锐毁于一旦,勇将重臣多人战死。明朝“遭遇到建国以来所未曾有的严重危机”①。

    土木堡丧师,英宗被俘,朝廷震动,一片混乱。皇太后命郕王朱祁钰监④《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三,正统十四年九月丙戌。

    ⑤郑晓:《皇明北虏考》(《吾学编》本)。

    ①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七《北狄·鞑靼》。

    ②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七《北狄·鞑靼》。

    ③《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己酉。

    ④《殊域周咨录》卷十七《北狄·鞑靼》。

    ⑤《明史纪事本末》卷三二《土木之变》。

    ①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8页。国,召集群臣商议战守之策,“群臣聚哭于朝”②,不知所为。翰林侍讲徐珵(后改名徐有贞)主张南迁逃跑,遭到兵部侍郎于谦的反对,主张坚决抗御。朱祁钰以太后命升于谦为兵部尚书,刷新内政,加强战备。

    是年九月,郕王正式登皇帝位(景泰帝),明朝更显稳定。同时,于谦又选派得力将领,增补关隘,加派援军,下令调集河南、山东、南京等地军队入卫,部署京城九门守军及城外防务等。十月初,瓦剌军又大举进犯。也先率主力骑兵三万掠大同,直冲紫荆关,知院阿剌率二万骑突入古北口。十月九日,也先破紫荆关,阿剌等军从赤城南下,两路向北京合围。于谦“身先士卒,躬擐甲胄”,出德胜门亲自督战,特令“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斩其将。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③,于是“人人感奋,勇气百倍”④。十一日,瓦剌军列阵西直门外,也先的本营设在土城。当夜,明军进击瓦剌军先锋于彰义门,杀敌数百人。次日,明军在各门外略有斩获。十三日,瓦剌军与明军战于德胜门外。于谦令大将石亨“设伏空舍,遣数骑诱敌。敌以万骑来薄,副总兵范广发火器,伏起齐击之,也先弟孛罗、平章卯那孩中炮死”⑤,明军奋勇砍杀,“亨挺刀单马进,独杀数十人”①,瓦剌军大败,只好退兵营守。相持五日,瓦剌军“战又不利”②,又怕四方勤王兵至,断其后路,遂挟持英宗北撤,退出紫荆关,京师解严。景泰元年(1450)八月,也先送还英宗,恢复与明朝的互市贸易,依旧例派遣贡使。

    鞑靼的复兴土木之变后不久,蒙古瓦剌部内部发生矛盾。景泰二年(1453)春,也先追杀脱脱不花,四年自立为可汗。六年(1455),也先又被阿剌知院杀死,致使内部分裂,瓦剌部势力逐渐衰落。鞑靼部却从此强盛起来。当时鞑靼各部以孛来最强。成化元年(1465),孛来与小王子、毛里孩等先后进入河套地区,驻扎下来。成化六年(1470),癿加思兰、孛罗忽、满都鲁等部也入据河套,河套成为其骚扰内地的一个主要基地,当时被称之为“套寇”。明廷虽派兵对其进行打击,但“去辄复来,迄成化末无宁岁”③。弘治年间,鞑靼部的达延汗(明朝称之为小王子)统一了蒙古各部,势力大增,“渐往②《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

    ③《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六《景帝登极守御》。

    ④《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六《景帝登极守御》。

    ⑤《明史》卷一七○《于谦传》。

    ①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七《北狄·鞑靼》。

    ②《明史》卷一七○《于谦传》。

    ③《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来河套,出没为寇”④。正德末年,达延汗死后,蒙古各部又一度分崩离析,但到嘉靖中期达延汗的孙子俺答汗时,势力又兴盛起来,不断率其部众骚扰延绥诸边。嘉靖二十五年(1546),三边总督曾铣上疏请复河套,加强北方防务,这个建议得到首辅夏言的支持,但严嵩为了扳倒夏言,他把计划收复河套的曾铣说成是“以好大喜功之心,而为穷兵黩武之举”①,借此杀了曾铣和夏言。从此,明朝廷内再无一人敢言收复河套事,俺答入犯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规模也越来越大。

    嘉靖二十九年(1550)六月,俺答再次举兵大举南下,攻掠大同,明军一触即溃,总兵张达和副总兵林椿皆战死。八月,俺答移兵东去,由蓟镇从间道攻古北口入犯,长驱直入,掠怀柔,围顺义,到通州,直抵北京城下,“大掠村落居民,焚烧庐舍,火日夜不绝”②,京师大震。兵部尚书丁汝夔急忙部署防守京城事宜,然而当点阅京军册籍时,发现“是时册籍皆虚数,禁军仅四五万,老弱半之,又半役内外提督大臣家不归伍,在伍者亦涕泣不敢前”③,于是只得急调宣府、大同、辽阳、蓟州诸镇兵入辕,“大同总兵咸宁侯仇鸾、巡抚保定都御史杨守谦等,各以勤王兵至”④。当时明朝集合了五万援军,但却未及储备粮秣,以致军粮缺乏,当援军会集京畿时,“制下犒师,牛酒诸费皆不知所出。户部文移往复越二三日,军士始得数饼”⑤。仇鸾虽率大同兵二万入京,世宗又以他为平虏大将军,统率各地援军,但却不敢出战。兵部尚书丁汝夔也“恇扰不知所为”⑥,束手无策,只好闭门坚守,城外任俺答部焚掠。当政的严嵩认为俺答是抢食贼,不足患,“饱将自去”,暗示将官“惟坚壁为上策”⑦,世宗也准备以“皮币珠玉”去向俺答求和。这样,明廷任凭俺答的军队在城外肆意掳掠达八日之久,最后俺答仍由古北口故道退去。因为这年是庚戌年,故史称“庚戌之变”,明朝又经过一场惊恐,度过一次危机。

    俺答退兵后,于这年十二月遣使到宣府、大同,请求通贡,次年三月又遣使至宣府求通贡市。世宗准许先在大同开设马市,后宣府、延绥、宁夏诸镇也准许开市,每年两次。但一年之后,嘉靖三十一年(1552)初,俺答部又在大同边境骚扰,于是世宗下诏停罢马市,以致边境战事又起,明朝京师多次戒严。如嘉靖三十三年秋天,俺答部“攻蓟镇墙,百道并进,警报日数④《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①《明世宗实录》卷三三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

    ②《明史》卷二○四《丁汝夔》。

    ③《明史》卷二○四《丁汝夔》。

    ④高岱:《鸿猷录》卷十六《追杀仇鸾》。

    ⑤高岱:《鸿猷录》卷十六《追杀仇鸾》。

    ⑥《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⑦《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九《庚戌之变》。

    十至,京师戒严”①。四十二年冬,大掠顺义、三河,京师戒严。

    直到隆庆初年,形势才有所好转。随着明朝改革活动的展开,对九边的建设日益重视,边防因之得到加强。另一方面,蒙古贵族的入犯明朝,又往往遇到坚决抵抗,损伤颇多,再加上蒙古草原在经济上对内地的依赖关系增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蒙汉人生活的需要,都更加迫切要求互市贸易,以换取布帛粮米和生产工具。在这种情况下,遂出现了“俺答封贡”。

    隆庆四年(1570),鞑靼内部再次发生矛盾,俺答汗与其孙把汉那吉因争夺“三娘子”为妻而翻脸。三娘子原为把汉那吉之妻,俺答见其貌美,夺为己妻。把汉那吉恚恨,遂于是年十月率妻子等十余人降明。大同巡抚方逢时接受其投降,并报告宣大总督王崇古。他们共同上疏极力主张乘此机会优待把汉那吉,“因与互市”②,采取安抚政策。王崇古的建议在明朝大臣中意见很不一致,“朝议纷纷”③,但是得到了内阁大学士高拱和张居正的支持,王崇古的主张遂获批准,诏授把汉那吉为指挥使,赐绯衣一袭。时俺答势孤,又看到把那汉吉受到明朝的优待,于是遣使向明朝请开互市。

    隆庆五年(1571)二月,王崇古上《确议封贡事宜疏》,提出了具体处理封贡、互市事宜的八条建议。“封贡互市”主张提出后,“朝议复哗”①,张居正毫不犹豫,仍全力支持王崇古的主张,明确指出封贡通市有互利,在他的坚持下,封贡互市的主张“才获通过”②。于是,明朝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其余蒙古诸首领也被封为都督同知、指挥同知、千户、百户等职。又根据王崇古的建议,恢复贡市,蒙古与内地经济交往得以正常往来。从此,四五十年以来不断南犯的俺答,“事朝廷唯谨。部下卒有掠夺边氓者,必罚治之”③。

    万历十年(1582)俺答死,由其子黄台吉袭封顺义王。万历十四年黄台吉死,其子撦力克袭封。俺答妻三娘子,在俺答祖孙三世中,“主兵柄,为中国守边保塞,众畏服之”④,明朝政府封他为“忠顺夫人”。在“俺答封贡”到三娘子掌权的数十年间,明朝与蒙古一直保持着和平友好关系。

    明朝从建国以来,就不断受到蒙古的骚扰,延续了二百余年。明政府虽把对付蒙古势力作为边防的重点,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无论是进取,还是防御,却都一直未能消除明朝北方的祸患。然而,俺答封贡后,北部边疆各民族却友好相处,“边境休息,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军民乐业,①《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②《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传》。

    ③《张居正集》卷四七附录一《张文忠公行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①《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②《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③《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④《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⑤。明朝北方形势的安定和这种和平友好关系的建立,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清人魏源曾对此作过较为公允的评论:“高拱、张居正、王崇古,张弛驾驭,因势推移,不独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为本朝开二百年之太平。仁人利溥,民到今受其赐”①,论述极为深刻。

    ⑤《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传》。

    ①魏源:《圣武记》卷十二《武事余记》。

    第三节明代的西域和西藏明代的西域明朝对西北地区的经营,是明朝对北部边境防御体系的一部分。明初,每次派兵出征蒙古,其西路军的进军方向就是西北地区。明军攻克一地后,为加强对这里的管辖,往往设置羁縻卫所,招抚当地各族首领,命将屯兵据守。

    从洪武初年到永乐时期,曾先后设置了河州(今甘肃临夏)、西宁、岷州(今甘肃岷县)、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卫。在其西境撒里畏兀儿安定王领地,设置了安定、阿端、曲先三卫(今青海柴达木盆地西北)。在嘉峪关以西设置了罕东(今青海柴达木盆地北缘)、赤斤蒙古(今甘肃玉门市西北)等卫。沙州(今甘肃敦煌)蒙古部众降明,永乐初置沙州卫。在明朝通往西域的要道,又设置了哈密卫。

    哈密“东接甘肃,西距土鲁番,为西域诸国之喉咽”②。明朝对其地非常重视。朱棣即位后,即遣使至其地招谕。永乐元年(1403)安克帖木儿遣使向明朝进贡,次年,明封其为忠顺王。四年设卫,封授当地畏兀儿、哈剌灰等族首领为指挥、千户、百户等职,又派汉人官员为府长史、纪善(官名,王府辅导),协同理事,“以通诸番之消息。凡有入贡夷使方物,悉领至彼译表以上”①。其目的是“欲其迎护朝使,统领诸番,为西陲屏蔽”②。但实际上,并没有起到明朝政府所预期的作用。

    明政府加强对这一广大地区的管理,其经济联系也是很密切的。明代这里的居民主要是畏兀儿族、蒙古族、藏族以及回族等。其中安定、阿端、曲先等地过着游牧生活外,其他地区则兼营耕牧。他们和明朝的经济往来主要通过朝贡、马市等方式。他们不时派遣庞大的使团向明朝进贡物品,人数达几百人。对此,明廷要给予“回赐”,如绢疋、彩缎等物,有时也给银、钱。因此,朝贡实际上也带有贸易性质。另外,明朝政府还准许他们利用朝贡时机,“听其量带方物来京贸易”③,换取各种生活必需品。有时允许他们在河州等地进行茶马贸易。如洪武二十五年(1392),明政府派遣中官而聂到河州,与当地居民进行贸易,得马万三百余匹,给茶三十余万斤④。哈密、土鲁番用来进贡和马市的物品有马匹、玉石、回回青、刀锉、硇砂、兽皮等,他们需要的物品主要有纱罗绫缎、瓷器、茶叶、铁器、药材等,都是难得而②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十八《哈密志》。

    ①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十二《哈密》。

    ②《明史》卷三二九《哈密卫传》。

    ③《明武宗实录》卷四三,正德三年十月甲戌。

    ④《明史》卷三三○《西番诸卫传》。

    又不可缺的,因此他们对通贡十分重视,不断要求增加进贡次数和人数,开展马市贸易。这说明西北边疆在经济上已与中原密不可分。

    明代的西藏西藏,明代称乌斯藏。明太祖立国后,随即遣使向该区招谕,并在这里建立了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挥使司等机构。明成祖封授各地藏族政教首领,确立了藏族地区的统治秩序①。

    西藏盛行喇嘛教。元世祖尊奉萨迦喇嘛八思巴为帝师,封大宝法王,统领十三万户,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其后元朝历代帝师,都由萨迦寺喇嘛袭封,但到元朝衰亡时,由于喇嘛教派间争权,使这一地区陷于混乱。明太祖即位后,洪武二年(1369)即遣使去西藏告谕明朝建国,又派遣陕西行省官员前往各部落,招谕元朝旧封官员来朝受职。洪武六年萨迦派摄(代)帝师喃加巴藏卜来京,封授“炽盛佛宝国师”,所举元旧封官员六十人,分别授予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等职。从洪武四年到六年,明廷陆续设置了乌斯藏、朵甘指挥使司以及宣慰使司、安抚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等行政机构,完善了明朝中央在西藏地区的行政建置,依明朝制度建立起军政统治秩序。

    在这一秩序之下,明廷不再把藏区封给任何地方“王侯”,而是作为相当于省的行政区直辖于中央。行政机构的任务是“绥镇一方,安辑众庶”②,而且不干预宗教事务,所设官吏,近于内地“流官”③。洪武七年(1374),在河州(今甘肃临夏)设西安行都指挥使司,总管河州、乌斯藏及朵甘。原设乌斯藏卫和朵甘卫指挥使司也升为行都指挥使司。

    与此同时,随着萨迦派逐渐衰落,噶举派、格鲁派等教派的相继兴起,明成祖即位后,改变元朝独尊萨迦的旧制度,实行“众封多建”的宗教政策,对各地宗教首领分别封王。帕木竹巴喇嘛章阳沙加监藏曾受元封为灌顶国师。明初袭封。章阳沙加死后,由其徒承袭国师。永乐年间先后封授五王,即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他们是宗教领袖,但各有份地,每三年向朝廷朝贡一次。此外,明廷还先后封授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的宗教领袖为“法王”,即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统领本教派僧众,地位很高。明朝历代相承,三教分别向明廷遣使进贡,明廷也各有回赐。明政府还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官分为法王、大国师、国师、都纲、喇嘛等,法王以下的各级僧官的任免或继封,都由明朝中央政府决定。明廷规定,凡袭封受赐者,必须经“敕书勘合”。但由于封赐过滥,明英宗、孝①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2页。②《明太祖实录》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壬辰朔。

    ③傅崇兰主编:《拉萨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5页。宗和世宗时多次采取递降、落职、追夺诰敕等措施,裁减了一些僧人的封号。明代西藏的喇嘛教随着萨迦派独尊地位的改变,格鲁派地位日渐上升。

    格鲁派是明初新创的教派。创始人是罗桑扎巴,因出生于宗喀巴(青海湟中一带),故称宗喀巴大师。早年入藏学习各派佛法,鉴于各派僧官兼为领主,戒律废弛,因创新派,弘扬戒律,整饬寺院,并要求入教喇嘛穿黄衣戴黄帽,因此又称为黄教。永乐七年(1409)藏历正月初一日至十五日,得帕木竹巴阐化王之助,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祈愿法会,获得僧众的拥戴,宗喀巴成为西藏喇嘛教界最有地位的人。宗喀巴刚建立黄教时,在西藏的影响并不大,但他和明朝廷建立了密切联系。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宗喀巴派弟子释迦也失进京朝见,次年明朝廷封授他为“大慈法王”。到万历时,黄教势力日益扩大,得到明政府的有力支持。

    明朝廷与西藏的经济交流也日益频繁。西藏的僧俗官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明廷朝贡,他们随带马匹和其他地方特产,明朝廷也以绸缎、布帛、茶、钞等回赐,往往回赐品的价值数倍于入贡品。另外,为了便于通贡,明廷还多次下令恢复或新修西藏至内地的驿站,在四夷馆中设“西番馆”,任用藏族官员翻译贡表和其他文书。这些政策和措施,使入贡人数不断增加,明中期以后,“虽屡申约束,而来者日增”①。

    除了朝贡贸易之外,西藏和内地还存在茶马互市贸易。从洪武五年(1372)起,明廷先后在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雅州(今甘肃雅安)等地设茶马司,统一管理茶马市易,“行茶之地五千余里”②。明廷为了以茶叶换取足够的马匹,禁贩私茶,但在有明一代,明朝廷虽一再明令严禁,可民间私茶贸易却一直与官茶贸易并存。

    ①《明史》卷三三一《阐化王传》。

    ②《明史》卷八○《食货志四》。

    第四节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

    土司制度明代云南、贵州、两广、湖广以及四川等地,自然条件差别甚大,民族众多。除居有汉族之外,还有苗、瑶、彝、傣等少数民族,他们的社会发展也极不平衡。元朝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土司制度进行管理。土司的官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职。这些土司官职,大多由各族的首领世袭。

    明初,太祖以数十万兵力平定西南各省后,为控制这些地区,遂承袭元朝的统治制度。洪武初年,“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①。

    关于土司的选任和袭替,“原俱属验封司掌行。洪武末年,以宣慰、宣抚、安抚长官等官皆领土兵,改隶兵部,其余守土者,仍隶验封司”②。但明朝政府的这一规定,并没有贯彻始终。从天顺末年起,朝廷“威柄渐弛”。到嘉靖九年(1530)始复旧制,“以府州县等官隶验封,宣慰、招讨等官隶武选。隶验封者布政司领之;隶武选者,都指挥领之。于是,文武相维,比于中土矣”③。

    土司必须定期向明朝朝贡,明朝也回报以丰厚的赏赐。各地土司朝贡分一年一贡、二年一贡或三年一贡。贡使人数只许五六十人,多不过百人,限每年十二月底前到京,按期到达者给全赏,逾期者给半赏。关于土官的考核,由土官本衙门将土官的事迹验实后,申报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进行④。

    另外,明政府在西南地区也建立了军事卫所,隶属各省都指挥使司。都司以下设都司土官,将诸土司的土兵纳入都司的管辖之下,都司和卫所的官员均由朝廷任命,土官可以世袭。土司的土兵听从朝廷和都司的调发。

    改土归流明代推行的土司制度,对稳定南疆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日益显露。土司的世袭性造成割据势力的事实存在,土司间为争夺领地、承袭权而仇杀、内江,于是明朝廷在一些矛盾比较突出①万历《大明会典》卷六《吏部五·验封清吏司》。

    ②万历《大明会典》卷六《吏部五·验封清吏司》。

    ③《明史》卷三一○《土司序》。

    ④杨绍猷:《明朝的边疆政策及其得失》。

    的地区实行改土归流。改土归流的主要内容是改土司为府、州、县,由中央派官员治理,或废府、州、县中的土官,全部由流官统治。同时丈量土地,额定赋税,设兵防守等。

    如永乐十一年(1413),思州宣慰使思琛和思南宣慰使田宗鼎因争地而仇杀,明成祖遣使臣蒋廷瓒前往勘查,田琛及田宗鼎被密捕来京斩首。于是裁撤土司,“分其地为八府四州,设贵州布政使司”①,蒋廷瓒为左布政使。宣德初年,贵州永从蛮夷长官李瑛卒后,无人继嗣,改设流官。嘉靖末广西龙州土知州与副使仇杀被改土归流。万历年间平定播州土司杨应龙叛乱后,在该地设遵义、平越二府,分隶四川、贵州。其他有的地区也先后以各种原因被改土归流。但明朝在推行这一政策时,由于受到土官的抵制而不断反复。如马湖府在弘治时设流官,然而到嘉靖初,虽已有两次改流,但结果仍是“流官再设而土夷随叛,杀人夺地比昔更甚”①。改土归流比较彻底和大规模的推行,则是到清代才得以完成的。

    ①《明史》卷三一六《贵州土司传》。

    ①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六九《四川》。

    第十章明朝的对外关系与中西文化交流明朝的对外政策确立于洪武、永乐两朝,以后被长期沿袭下来。在明朝存在的二百七十多年间,虽然不同时期在具体内容上有些变化,但其指导思想和主要方针并无多大变化。

    明太祖在位期间,对周围邻国采取睦邻友好政策,不断派遣使臣,广加招徕,力图建立起正常的友好关系。但出于巩固内部统治和防御北元再起的考虑,又厉行海禁,禁止私人出海贸易,也禁止外国商人来中国经商,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长期保持不变。因此,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明朝的对外政策又趋于保守和内向①,在与外国的联系方面,又多处于被动的地位②。永乐时,一方面继续实行海禁,另一方面又实行较为开放的政策,并出现了郑和下西洋的壮举。明中期以后,海禁时紧时松,中国海商和倭寇相勾结,出现了嘉靖年间的倭患。隆庆以后,部分地开放海禁,私人海外贸易得以迅速发展,明初制定的禁海政策至此基本瓦解。与此同时,随着新航路的开辟,西方殖民者陆续来到中国沿海,这给中国带来了机会,使中国有可能融入世界潮流,“走上与西方世界同步发展的轨道”①,但也蕴藏着危机。

    ①张维华主编:《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70页。②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页。①毛佩琦等:《中国明代政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

    第一节与朝鲜的关系明朝与朝鲜基本上保持着往来聘使的关系,万历年间的援朝抗倭,明军两次出兵,与朝鲜军民并肩作战,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也在两国关系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明末,随着女真族在东北的崛起,两国关系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明初的交往明初朝鲜称高丽,国王为王颛。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即位,朱元璋即遣使持书前往高丽谕告。次年,高丽国王颛也遣使上表庆贺明朝开国,井请封号。朱元璋应其之请,于洪武三年遣使持金印文诰,封王颛为高丽国王,从而确立了两国的宗藩关系,“自是贡献数至,元旦及圣节皆遣使朝贺,岁以为常”②。是年,明朝开科取士,诏准高丽等国“行修经明之士,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选取”③。这一年,高丽参加会试的有三人,其中金涛及第,授东昌府安丘县丞,后因不通汉语,回到高丽。洪武五年高丽派一百五十多人前往南京国子监留学,途中因遇海难,溺死三十九人。“帝悯之,遣元枢密使延安答里往谕入贡毋数”④。

    洪武七年(1374)高丽国王颛为权相李仁人所弑,李仁人拥立权臣辛肫之子辛禑为王,遣使来明入贡,明太祖却而不受。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见辛禑地位日益稳固,才不得不正视既成事实,加给辛禑高丽国王封号,并追谥王颛为恭愍王。

    洪武二十一年(1388)四月,高丽东北面都指挥使李成桂发动兵变,除李仁人,囚禁了国王辛禑,十月辛禑让位于子昌。次年,李成桂废辛昌,拥立王颛之后王瑶(恭让王)。洪武二十四年王瑶让位于李成桂,改国号为朝鲜,“王氏自五代传国数百年,至是绝”①。二十六年,李成桂遣使来明,贡马九千八百余匹,明太祖回赐纻丝绵布等近二万匹。建文初,李成桂因年老体弱,逊位于次子芳果(定宗),两年后芳果亦因病让位于五子芳远(太宗)。

    明成祖即位,朝鲜太宗遣使朝贡。永乐五年(1407)朝鲜十四岁的世子提得到明朝允准,作为进表使率各级官员五十余人,至明京师南京。次年正月到达南京,进贡马匹金银器物。成祖数次召见,厚加赏赐,“赐织金文绮。②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朝鲜》。

    ③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朝鲜》。

    ④《明史》卷三二○《朝鲜传》。

    ①《明史》卷三二○《朝鲜传》。

    及归,帝亲制诗赐之”②。永乐十六年朝鲜太宗李芳远以年老逊位,废世子禔,传位于第三子祹。明成祖遣使赴朝,封为朝鲜国王。时明“已迁北都,朝鲜益近,而事大之礼益恭,朝廷亦待以加礼,他国不敢望也”③。

    万历年间援朝抗倭日本战国群雄,经过近百年的战争,到十六世纪末期,丰臣秀吉陆续削平了其他封建诸侯,统一了日本。万历十三年(1585),日本天皇任命他为“关白”(摄政),又兼太政大臣。这时日本社会随着庄园经济的瓦解,商业资本发展迅速。统一后的日本商人积极要求开辟海外市场,丰臣秀吉为了满足他们的贪欲,策划侵略邻国朝鲜。

    万历二十年(1592)初,丰臣秀吉正式发布命令,出征朝鲜。侵朝日军共计十八万余人,舟师数百艘,分为九军,四月十二日在朝鲜釜山登陆,分兵北犯。“时朝鲜承平久,怯不谙战,皆望风溃”①。日军迅速占领王京(汉城),进而攻占平壤。在三个月时间里,日军几乎占领了朝鲜全国。朝鲜国王李昖逃到义州(今辽宁义县),遣使向明朝告急,请求出兵援助。

    明朝得报,遂派副总兵祖承训、辽东游击史儒率军三千余去朝鲜作战,结果明军全军覆没,史儒战死,祖承训只身逃回。败报传来,明朝大为震动。神宗即命兵部右侍郎宋应昌为经略,以提督陕西总兵李如松为东征提督,部署军事,前往支援。次年一月,抵达平壤城外。平壤东南临江,西枕山陡立,迤北牡丹台高耸,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日军筑设炮台。李如松指挥攻城,城上日军炮矢如雨。李如松坐骑被击毙,仍换马再战。部将吴惟中被铅丸击中,也仍奋呼督战。经过激烈战斗,明军大败日军,史称“平壤大捷”。收复平壤后,明军与朝军乘胜追击,相继收复了开城、汉城等地。日军连战皆败,伤亡惨重,退到釜山一带。于是汉江以南千有余里的朝鲜故土都被收复。然而在援朝抗倭战争即将取得完全胜利之际,明朝兵部尚书石星却力主与日和议罢兵,丰臣秀吉以和议为缓兵之计,不仅留驻釜山的日军始终未撤,而且暗中加紧准备,企图卷土重来。万历二十五年(1597)二月,丰臣秀吉又调集十四万大军,再次侵入朝鲜。

    明朝以兵部尚书邢玠为总督,佥都御史杨镐为经略,麻贵为提督,再次赴朝抗倭。在朝鲜军队的密切配合下,连败日军。次年七月丰臣秀吉死去,日军人心动摇。明军乘势加紧发动进攻。日军企图从海上逃走,副总兵邓子龙和朝鲜统制使李舜臣,统率水军邀击于釜山南海,大败日军。邓子龙年逾七十,意气风发,直前奋击,日军死伤无算。朝鲜李舜臣也曾在日军第一次②《明史》卷三二○《朝鲜传》。

    ③《明史》卷三二○《朝鲜传》。

    ①《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二《援朝鲜》。

    侵朝时,多次打败日军。在这次海战中,邓子龙和李舜臣都壮烈战死。这次海战,取得了抗倭战争的最后胜利。

    万历年间的援朝御倭战争的胜利,沉重打击了日本侵略扩张的气焰,维护了朝鲜的独立和明朝边境的安全,但同时也应看到,战争极大地消耗了明朝的国力,加剧了明朝的财政亏空,削弱了明朝在东北地区的军事力量。因此,正如《明史·朝鲜传》所言:“自倭乱朝鲜七载,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中国与属国迄无胜算。”

    女真与朝鲜的关系万历末女真族在东北崛起,努尔哈赤所向披靡,攻占了明朝辽东大片土地,建立后金政权,企图问鼎中原。自努尔哈赤兴起后,由于朝鲜地势重要,后金和明朝都竭力结好朝鲜。后金的目的是要切断朝鲜与明朝的来往,以消除后顾之忧。而明朝的意图则是要联络朝鲜,牵制后金,使明军与“丽(朝鲜)兵声势相依,与登莱音息相通,斯于援助有济”①。尽管后金百般离间朝鲜和明朝的关系,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朝鲜仍和明朝合作。皇太极上台后,为了缓解三面(朝鲜、蒙古、明朝)受敌的境况,以争取时间,储备力量,进取中原,于是他不断向明朝廷提出议和。崇祯四年(31)至五年,是皇太极议和活动最频繁的时期,他向明廷“上疏称臣,求款再四”②,而且要朝鲜出面,“绍介其间”,转奏明廷,“以表其诚悃”③。尽管如此,掠夺明朝和朝鲜的军事行动却并未停止。

    天启七年(27,后金天聪元年)二月,皇太极不宣而战,派遣阿敏等人统率三万多八旗兵进入朝鲜,连陷义州、定州等地。朝鲜国王李倧逃往江华岛,派使者前往阿敏驻地求和。朝鲜政府在后金强大的军事压力下,被迫签订“江都和约”,这个和约基本上割断了朝鲜和明朝的联系。

    崇祯九年(36,清崇德元年)十二月,皇太极以朝鲜“助明害我”为借口,第二次对朝用兵。皇太极率十万大军渡过鸭绿江,直指朝鲜京城。次年一月,后金兵围攻京城,朝鲜国王李倧退守南汉山城,后金兵又将该城包围,迫使朝鲜国王投降,签订城下之盟。朝鲜断绝和明朝的一切来往,向清称臣纳贡,变为清控制下的藩属。至此,明朝与朝鲜结束了往来聘使的关系。①《明熹宗实录》卷十三,天启元年八月庚午。

    ②周文郁:《边事小纪》卷三《朝鲜国咨三》。

    ③《朝鲜李朝实录》仁祖卷二八。

    第二节与安南的关系安南古称交阯,自汉至唐为中国属郡,五代时独立成国,一直和中国保持着藩属关系。元朝时,安南国王陈氏受封世为国王。明代除永乐至宣德间有战事发生外,双方一直保持着睦邻友好关系。

    用兵安南和交阯明初,朱元璋即遣使告谕安南,并因其请,封授安南国王陈日煃,建立了明与安南的宗藩关系。洪武末年,安南国相黎季犛擅权,逐杀陈氏,独揽朝政,立其子黎苍为皇帝,自称太上皇,改姓胡氏。黎苍改名胡■。成祖即位,胡■遣使奉表朝贺,并求封号,诈称陈氏宗嗣已绝,“支庶沦灭,无可绍承”①。成祖不明安南内情,遂于永乐元年(1403)由十一月封胡■为安南国王。胡■受封不久,前安南国王之孙陈天平从老挝至南京,陈诉黎氏篡逐真相,请求明朝出兵征讨黎氏。永乐三年成祖遣使前往安南查问内情,黎苍遂遣使“入朝谢罪”,并且“请迎(陈)天平归,奉为主”。第二年,成祖派征南副将军黄中、吕毅,大理卿薛嵒领兵五千护送。黎苍却设“伏兵邀杀天平,(黄)中等败还”,成祖大怒,“决意讨之”②。

    其实安南为当地一小霸主,它向南侵略占城(今越南南方),向北侵占广西思明府(今广西宁明)的禄州、西平州等地,还侵云南的宁远州,黎氏不甘心仅封为王,这为成祖所不能容忍①。因此,成祖为安定南方,阻止安南向外扩张,发大兵征安南。

    永乐四年(1406)七月,明成祖命成国公朱能为征夷将军,镇守云南的西平侯沐晟及新城侯张辅为左右副将军,调兵八十万,兵分数路出征安南。京畿及荆、湖、闽、浙、广西兵出广西凭祥,巴蜀、建昌、云南、贵州兵出云南蒙自,两路齐头并进。十月,朱能病死于龙州,张辅受命代将其军。明朝传檄,历数黎氏父子二十大罪,并表明,这次出兵意在恢复陈氏子孙的王位。安南倾巢而动,全线布兵堵截,号称二百万。张辅等攻下多邦城,进克东都。次年三月,张辅、沐晟追击黎氏父子于富良江中,斩首数万,夺船三百艘。黎季犛、黎苍先后被俘,安南尽平。

    明成祖败黎氏后,在安南依内地各省建置,改安南为交阯,设置交阯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命吕毅为指挥使,黄中为副,黄福为布政使兼按察使。下设十五府,分辖三十六州,一百八十一县,正式将安南变成明朝的一个省。

    ①《明太宗实录》卷十九,永乐元年四月丁未朔。

    ②《明史》卷三二一《安南传》。

    ①参见毛佩琦:《明成祖大传》,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36页。弃交阯后与安南之关系成祖发兵征安南和交阯布政司的设立,是违背安南人民的意愿的,所以激起了安南的反明斗争。永乐六年(1408)八月,安南陈氏旧官简定起兵反明,称日南王,纪元兴庆。成祖得报,再命张辅领兵二十万出征。永乐七年简定称上皇,立陈氏后裔陈季扩为大越皇帝,纪元重光。张辅兵至安定,简定兵败被擒,押解至京师处死。永乐八年十二月,陈季扩遣使请降,明成祖不复王封,而以陈季扩为交阯布政使,季扩拒不受命。永乐九年张辅、沐晟再次出兵征安南,安南继续抵抗。战争延续三年,至永乐十二年交阯重新平定。张辅受命镇守交阯。永乐十四年(14)冬,张辅在安南已逾十年,奉召还京。次年正月,交阯清化府巡检官黎利乘机起事反明,明军极力镇压。洪熙时明军将领不和,屡次失败。

    宣宗即位,安南反明斗争规模仍很大。后来黎利谎称在老挝访得陈氏之后陈暠物故,并请明朝对他册封。明朝遂命黎利“权署安南国事”。不久,黎利即正式称王,向明朝朝贡不绝。正统元年(1436)明英宗正式册封黎利之子黎麟为安南国王。两国之间又恢复了正常的友好关系。

    第三节与日本的关系明初中日两国的交往中日两国的友好交往由来已久,唯元世祖发舟师东侵日本,覆没海中,所以终元之世,日本与中国不再通使。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为了修复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遂于洪武二年(1369)遣行人杨载出使日本。次年又派莱州府同知赵秩赴日,详细解释了明朝的睦邻政策。日本国王良怀知道明朝与元不同,遂于第二年遣使奉表贡马,并送还在明州、台州掠去的中国人七十余人,洪武四年十月抵明都南京。明太祖宴赏使臣,并命僧人祖阐等八人送日本使者回国,回赐良怀文绮纱罗。

    洪武后期,明朝和日本的关系有所疏远,虽然仍把日本列为不征国之一,但互相间使臣往来绝少。胡惟庸案后,明太祖疑胡惟庸“欲藉日本为助”,因此“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①。自此以后,终洪武朝日本贡使未再来中国。明成祖即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即派左通政赵居任、行人张洪偕僧道成出使日本。将行,日本使臣已至宁波,十月到达南京。明朝优礼相待,对使臣所带货物,包括违禁的兵器之类,均准按时价出售,并遣使随日本来使回访。此后两国又恢复了贡使往来。

    明初,在宁波设市舶司,日本商人须持明朝发给的“勘合”(即凭证)

    贸易。永乐初,成祖定议日本十年一贡,人不过二百,船限两艘。但实际上日本来中国贸易的人和船舶,都超过规定的数目,并且携带的私物也特别多,甚至超过贡物十倍。宣德初年改为人不过三百,船不过三艘。即使这样,仍不能满足日本的需要。

    明初的倭寇明初,日本一些在国内失意的土豪与浪人,在中国沿海地区,武装走私,抢掠商民。当时称为“倭寇”。终明之世,一直存在倭寇问题,尤其是嘉靖年间,“倭患”成为举国震动的大事。但明前期和嘉靖时期的倭寇问题有着不同的特点,性质也有所不同。

    明朝初年,从辽东经山东、浙江到广东漫长的海岸线上,“岛寇倭夷,在在出没”②,甚至登岸剽掠。洪武二年(1369),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率领卫所士兵力剿倭寇,生擒数百人,但倭寇仍时出剽掠。于是明朝廷便大大加强海防,筑城列寨,增置卫所,添造战船。洪武朝先后在辽东到广东沿海①《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

    ②《明史》卷九一《兵志》。

    设置五十余卫,计有士兵二十余万。每百户设一战船,千户所十船,每卫五所,共有船五十,每船旗军五十名①。

    永乐时,成祖一面与日本修好,同时仍加强沿海防御。永乐九年(1411)正月,命丰城侯李彬、平江伯陈瑄等率浙江、福建舟师剿捕海寇。十四年,命都督同知蔡福等率兵万人,于山东沿海巡捕倭寇。十七年,总兵刘荣(刘江)领导军民在辽东望海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抗倭战役。这年六月,倭寇分乘三十多艘船侵犯辽东,登岸后直奔望海埚。望海埚,位于金州卫金线岛西北,距金州城七十余里,是辽东沿海的要塞,地势高广,可驻兵千余。刘荣任辽东总兵后,筑石堡,置烟墩瞭望。一日,二千余倭寇乘船前来,刘荣自烟墩得报,命都指挥徐刚伏兵于山下,又派百户江隆率壮士“潜绕贼船,截其归路”。倭寇到埚下,刘荣举旗鸣炮,伏兵奋勇杀敌,倭寇大败,死者枕藉。望海埚之役,明军“生擒数百,斩首千余”②。倭寇受此沉重打击,不再敢大规模侵扰。

    嘉靖时的“倭患”

    倭寇对中国沿海的侵扰,到嘉靖时又猖獗起来。明朝中期以后,国势日益衰落,尤其到嘉靖时,海防废坏,倭寇“剽掠辄得志,益无所忌”①,倭患日益严重。嘉靖二年(1523)四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僧宗设,右京兆大夫高贡遣僧瑞佐及宋素卿先后至宁波。宋素卿原是宁波人,后来投奔日本。他贿赂明市舶太监,得先查阅瑞佐货物,市舶司设宴时也使瑞佐上坐。宗设不平,袭杀瑞佐,并俘获了明军的指挥官袁琏,都指挥刘锦亦战死海上。嘉靖帝闻讯大怒,听从了夏言的建议,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置之”②。于是,撤销了市舶司,海禁更加严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巨商和海盗便和倭寇相勾结,亦商亦盗,兼行劫掠。这也是嘉靖时期倭患严重的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

    嘉靖二十六年(1547),明朝命巡抚赣南的右副都御史朱纨巡抚浙江,提督浙闽海防军务。朱纨到任后雷厉风行,着力整顿了海防,“革渡船,严保甲,搜捕奸民”③,处死李光头等走私海商及海盗九十余人,震动一时。闽浙海商因而失去商利,遂群起攻击朱纨,朱纨愤而自杀。明朝也罢设提督海防军务的巡抚御史或巡视大臣。于是海防更加空虚,海盗与倭寇的活动也更加猖獗了。

    ①《续文献通考》卷一三二《兵考》。

    ②《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乱》。

    ①《明史》卷二○五《朱纨传》。

    ②《明史》卷二○五《朱纨传》。

    ③《明史》卷二○五《朱纨传》。

    面对倭寇的侵扰,明朝不得不再设巡视大臣。嘉靖三十一年(1552)以佥都御史王忬提督军务,巡视浙江及福、兴、漳、泉四府。王忬到任后,在浙、闽沿海地区逮捕沿海各地作为内线的猾民,倭寇因而“不复知中国虚实与所从向往”④,其在海中的船只,也得不到菽粟和火药,往往自行遁走。王忬又巡视诸未筑墙的府、州、县,建城三十余处。但不久他便被调任大同巡抚。

    嘉靖三十三年(1554)五月,明朝任命南京兵部尚书张经,“不解部务,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诸军,便宜行事”①。同年秋,又改为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专总督军务讨贼,解兵部事②。张经是福建侯官人,曾总督两广军务,为当地少数民族拥戴。他受此重任,“亦慷慨自负。中外忻然,谓倭寇不足平”③。

    当时倭寇二万盘踞在华亭(松江)柘林川沙洼。张经选将练兵,筹划捣毁倭寇的巢穴。次年陆续调集两广土司兵,分配给总兵官俞大猷、参将汤克宽和游击邹继芳等,俟永顺、保靖苗兵到达后,即展开决战。可在此时,工部右侍郎赵文华又受命到浙江祭告海神,以镇倭寇,兼督察沿海军务,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赵文华来到东南,即催促张经出兵,张经自以为地位比文华高,“心轻之”④,不予理会。赵文华极不满意,竟密疏诬告张经“糜饷殃民,畏贼失机,欲俟倭饱飏,剿余寇报功,宜亟治”⑤。世宗得疏大怒,嘉靖三十四年(1555)五月,诏令逮治张经。

    然而就在此时,永顺、保靖苗民已到,倭寇自柘林侵犯嘉兴,张经派参将卢镗从水陆两路进攻,大败倭寇于石塘湾。倭寇行至王江泾,张经又令永顺、保靖土兵夹击,斩首二千级,倭寇大败。余寇奔窜柘林,纵火焚巢,驾舟二百余艘出海而逃。张经指挥作战,取得王江泾大捷,一时称为自有倭患以来“为战功第一”⑥。

    王江泾大捷后,世宗命将张经逮解进京,这年十月,将张经斩首。与此同时,世宗以赵文华督察军务,赐铸关防。赵文华自此“出总督上,益恣行无忌”①。张经死后,浙江巡按御史胡宗宪得赵文华荐引,巡抚浙江,又晋为总督,以兵部侍郎兼佥都御史。嘉靖三十五年(1556)、三十六年,胡宗④《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乱》。

    ①谈迁:《国榷》卷六一,嘉靖三十三年十月辛巳。

    ②谈迁:《国榷》卷六一,嘉靖三十三年十月辛巳。

    ③《明史》卷三○八《严嵩传》附《赵文华传》。

    ④《明史》卷三○八《严嵩传》附《赵文华传》。

    ⑤《明史》卷二○五《张经传》。

    ⑥《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乱》。

    ①《明史》卷三○八《严嵩传》附《赵文华传》。

    宪虽然诱杀了海盗徐海、汪直等人,沿海屡获胜利,但“新倭复大至”②,对闽、浙沿海地区侵扰如故。

    嘉靖三十五年(1556),戚继光受命任参将,守台州、金华、严州三郡,负责御倭事宜。戚继光到浙江后,请求在义乌招募农民和矿夫,组织、训练新军,得到朝廷恩准。嘉靖三十八年秋,他亲自来到义乌,招募了三千人,制定纪律,严格训练。戚继光还创造了“鸳鸯阵”的战术,将盾牌、狼筅、长枪、叉、钯、棍、刀等长短武器联合使用,各尽所能,密切配合。经过两个月的训练,戚继光招募的这支军队就成为战斗力很强的精锐部队,开赴抗倭战场。由于这支队伍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被誉为“戚家军”。

    嘉靖四十年(1561),倭寇大掠浙东桃渚、圻头。戚继光率部急趋宁海,扼桃渚,在龙山大败倭寇。倭寇逃遁,乘虚袭击台州,戚继光回军与战,也大获全胜。戚继光先后九战九捷,俘馘一千余。此后,总兵官卢镗、参将牛天锡又在宁波、温州一带大败倭寇,浙东的倭患遂告平息。

    嘉靖四十一年(1562)福建成为倭患的中心,福建明军连连告急。戚继光被调入闽,在横屿、福清、兴化等地又获全胜,班师回浙。戚继光还浙后,又有大批新倭来福建。福建倭患再起,明廷急调俞大猷往剿,任命俞大猷为镇守福建总兵官,以戚继光为副,领兵剿倭。次年四月,戚继光至闽,与刘显、俞大猷分三路进攻平海,戚继光所率戚家军首先登上敌垒,刘、俞部相继突入,斩首二千二百,戚继光以军功升都督同知,世袭千户,并代俞大猷为总兵官。次年春,戚继光相继败倭于仙游城下、同安王仓坪等地,斩获颇多,余倭掠渔舟出海去。福建倭患至此亦被平定。嘉靖四十三年(1564)广东总兵俞大猷在提督两广兼理巡抚吴桂芳的支持下,与其他将领先后击败倭寇于海丰等地,广东倭患也得到解除。东南沿海的抗倭斗争,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但抗倭战争也使明王朝消耗很大。自嘉靖三十一年(1552)倭犯台州等地起,“七八岁间,所破城十余,官军吏民战及俘死者不下数十万”①。为了御倭,明朝几乎帑藏空虚,不得不在江南实行加派,全国各地精兵良将也被调往东南沿海,因此有人指出:“由于倭寇的侵扰,明朝东南沿海富庶之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农工商业生产,都遭受了极其严重的破坏。”②通过这场战争,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开放海禁的重要性。明朝廷也鉴于嘉靖时“倭乱”的教训,到隆庆时开始部分开放海禁。

    ②《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乱》。

    ①王世贞:《倭志》。

    ②郝毓楠:《明代倭变端委考》,《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

    第四节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明朝初期,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最为密切。太祖在位时,琉球、暹罗、占城、爪哇诸国先后遣使入贡。成祖即位,多次遣使到各国招徕,宦官郑和几次出使,尤为一时盛举。

    郑和下西洋“西洋”在明代是指婆罗洲(今文莱)以西地区,以东称东洋。郑和出使所经地区多是东南亚各国。永乐年间,对外交往有所高涨。成祖即位后,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维持明朝在这些地区的地位,宣扬国威,不断遣使四出,这时涌现出许多著名的使者,郑和是其中的佼佼者。

    郑和本姓马,云南昆阳州(今云南晋宁)人。洪武时入官,初在燕王藩邸任职,后随朱棣起兵有功,擢升为太监,赐姓郑,俗称“三保太监”。郑和出身穆斯林世家,又信佛教,东南亚各国人民多信佛教,穆斯林也很多。而且郑和通晓诸国文化习俗,又知兵习战,能武能文,自是恰当人选。郑和出使这些地区,特别有利于发展与这些国家间的友好关系。

    永乐三年(1405)六月,郑和与副使王景弘奉命出使。郑和船队从江苏太仓刘家港出发,经福建五虎门出海,到达占城(今越南南部)。经南海入西洋,途经爪哇、暹罗、苏门答剌、阿鲁、旧港、满剌加,经锡兰到达印度半岛的南端古里(今印度卡里卡特)回航。永乐九年九月返回南京。郑和这一次航行共有船只六十二艘,船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每船可容千余人。船上有航海图、罗盘针,具有当时最先进的航海设备。永乐五年、七年郑和又两次出使,他积累了更丰富的航海经验。

    永乐十年(1412)十一月,郑和受命远航阿拉伯和东非一带,作第四次远航。次年冬出发,到永乐十三年七月返回,历时一年八个月左右。这次出使到了波斯湾口的忽鲁谟斯(今属伊朗),接着又到了阿拉伯半岛南端的剌撒、阿丹(亚丁),又到了红海东岸的圣地天方(麦加)。同时,郑和使团还沿非洲东海岸南下,依次到了木骨都束、卜剌哇(今属索马里)、麻林(今肯尼亚马林迪)等地。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友好关系。接着,郑和在永乐十五年冬至永乐十七年七月、永乐十九年冬至二十年八月,又进行了第五次和第六次的出使。

    郑和数次出使西洋,虽然意在宣扬国威,开拓朝贡贸易,发展对外友好关系,但毕竟开支浩繁,所以屡屡遭到臣下的反对。明成祖一死,继位的仁宗便听从了夏原吉的建议,“罢西洋取宝船”。西洋宝船的罢设,其原因似乎不仅限于此。明朝经过洪武、永乐两朝的开创,其国力强盛,已非昔比,若单从财力上讲,此时应具备更充足的物质条件。但其关键在于,随着明初国内统治的逐渐巩固和对外的开拓,明朝也正面临着一个时期的重大转折。到仁、宣时,仁宗、宣宗二帝无论从阅历还是本人能力讲,都远逊于太祖、成祖二帝,而且由于社会的稳定,使他们无力也无心向外开拓发展,他们意在如何守住大明的江山。所以这次罢设后,直到宣德五年(1430)六月,宣宗“以践祚岁久,而诸番国远者犹未朝贡”,于是命郑和组织第七次出使。这次出使从宣德六年十二月至宣德八年七月,历时一年七个月,历经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虽然如此,但这次出使规模和影响却远非前六次可比。在这次出使前,郑和在太仓刘家港天妃宫立《通番事迹记》碑,后在福建长乐也立碑勒铭,历记以前数次下西洋的始末,保存了极其珍贵的史料。之后,明朝政府再未进行过类似大规模的出使活动。

    郑和的出使远航,在古代中国对外关系史和航海史上都是罕见的壮举,它增强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友好交往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同时,以郑和为首的官兵数万人,远航海域,作出了重大贡献。使团随行人员马欢著《瀛涯胜览》、费信著《星槎胜览》、巩珍著《西洋番国志》,分别记录了航行诸国的见闻。《郑和航海图》和郑和的《针位编》,也是远洋航行的宝贵资料。与东南亚各国之关系明朝初期,东南亚各国不时入贡,关系极为密切。洪武时规定,琉球、占城等国来朝就“任其时至”①,不作限制。另外,明政府还设置市舶司负责中外贸易事宜。洪武三年(1370)在宁波、泉州、广州分别设置,并规定“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②。洪武七年一度罢设,由沿海地方长官负责。永乐元年(1403)又依洪武初制设市舶提举司,“寻命太监提举市舶”③。

    永乐年间,东南亚各国不断遣使和商队来中国。据统计,永乐二年(1404)暹罗、日本、琉球、中山来了两次。永乐三年,暹罗、琉球、山南、山北来了两次,琉球、中山来了三次①。郑和下西洋以后,来中国的更多。如郑和第一次出使于永乐五年回国,“是年,琉球、中山、山南、婆罗、日本、别失八里、阿鲁、撒马尔罕、苏门答剌、满剌加、小葛兰入贡”②。除少数的几个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使节的来访都与郑和的出使有关。许多外国使节就搭乘郑和的船只来中国。永乐十七年郑和第五次下西洋回国时,就带回了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贡使。永乐二十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回国时,随郑①《明史》卷八一《食货志》。

    ②《明史》卷八一《食货志》。

    ③《明史》卷五五《职官志》。

    ①《明史》卷六《成祖纪二》。

    ②《明史》卷六《成祖纪二》。

    和来中国朝贡的共十六国,各国“悉遣使”,“贡方物”③。这在中外关系史上,不能不说是极大的盛事。

    在郑和下西洋期间,除了一些王子、王妃外,共有四个国家的国王八次来华访问。这也是以前朝代所不曾见过的。

    一是满剌加。永乐九年(1411),满剌加王拜里迷苏剌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余人来朝,受到明皇朝热烈而隆重的欢迎。永乐十七年,继位的新王又率领妻子和陪臣来中国谢恩。其子继位后,于永乐二十二年和宣德八年(1433)又两次来华,其中最后一次在明朝的南北两京逗留了一年半时间,直到宣德十年四月,明朝才派船送其回国。从永乐九年到宣德八年的二十二年间,满剌加王三人四次来华。

    二是苏禄。永乐十五年(1417),苏禄国王、西王、峒王同时来朝。他们“各率其属及随从头目凡三百四十余人,奉金缕表来朝贡,且献珍珠、宝石、玳瑁等物”④。原来苏禄并不在朝贡国之列,这次以如此规格的朝贡使团来华,使明朝廷感到惊讶和高兴,认为苏禄三王“倾国来归,鳞次阙下,亦向化之笃也”①。明成祖亲自设宴款待,并根据苏禄国王的要求,为他们加封,赐诰命及袭衣、冠服、印章、鞍马、仪仗。明朝为苏禄国王加封,实际上就是承认了苏禄为独立国家和苏禄国王的地位②。但在他们回国途经德州时,东王巴都葛叭哈因病去世,即葬在德州。东王眷属和陪臣守灵者,大都长期住在中国,其子孙长期享受“廪粮”、“布钞”等,受到诸多优待。明中期以后,因各种原因,两国官方较少往来。

    三是浡泥(今加里曼丹岛)。永乐六年(1408)八月,浡泥国王麻那惹加那乃率领妻子弟妹等家属及亲戚、陪臣等一百五十余人来明朝京师,奉表朝贡。明成祖在奉天殿召见,亲与交谈,在华盖殿和奉天门,接连设宴款待,并命大臣一人在馆舍陪侍,赐予仪仗及金银丝绢等器,甚为丰厚。但麻那惹加那乃不幸于十月间病死南京会同馆,明成祖为此“辍朝三日”,命厚葬于安德门西,建陵树碑,谥恭顺王,并“命有司岁于春秋用少牢祭之”③。永乐十年袭封的国王遐旺带领母亲和妻子再次来朝,明成祖对他的馈赠也十分优厚。

    四是古麻剌朗(即麻剌,今属菲律宾)。永乐十八年(1420)十月,国王剌义亦敦奔率妻子陪臣来朝,第二年至福建,国王因病而死。明成祖闻讯非常悲痛,“命有司治坟茔,葬以王礼”④。

    ③《明太宗实录》卷二五○,永乐二十年八月壬寅。

    ④《明太宗实录》卷一九二,永乐十五年八月甲申朔。

    ①张燮:《东西洋考》卷五。

    ②朱亚非:《从苏禄国王来华看明朝与苏禄关系》,《明代中外关系史研究》,济南出版社1993年版。③《明太宗实录》卷八四,永乐六年冬十月乙亥朔。

    ④《明太宗实录》卷二三六,永乐十九年夏四月丙辰。

    第五节与帖木儿帝国的关系明朝建立之初,在中亚地区兴起了帖木儿帝国。十三世纪时,随着蒙古人征服区域的扩大,曾形成窝阔台、察合台、伊利和钦察四个汗国。后来,封地较小的窝阔台并入察合台。十四世纪初,察合台分裂为东、西二部,相互间不断发生战争。1370年,帖木儿夺得西察合台的统治权,占有西部广大地区,成为中亚盛国,被称为帖木儿王国。明太祖在位期间,两国即有使臣来往。明成祖先后亲征鞑靼、瓦剌,但对帖木儿王国遣使修好,使臣和商旅往来不绝。

    帖木儿帝国帖木儿在位初期,对东方的明朝纳贡修好。洪武二十年(1387)九月,帖木儿首次遣使到明朝,贡马十五匹,骆驼两头。朱元璋赐宴款待其使臣,并赐其白银十八锭。自此以后,帖木儿每年都遣使贡马、驼和其他方物。洪武二十七年,帖木儿遣使贡马二百,并携带表文,盛称朱元璋“臣帖木儿僻在万里之外,恭闻圣德宽大,超越万古今又特蒙施恩远国,凡商贾之来中国者,使观览都邑、城池,富贵雄壮,又承敕书恩抚劳问,使站驿相通,道路无壅,远国之人咸得其济”①。此后,帖木儿的使臣每年都来,有时一年两次,贡马上千匹。帖木儿王国输入中国的主要是马匹,其次是骆驼、玉石及刀剑等物。中国与之交换的货物主要是丝绸、瓷器等。除了官方的朝贡贸易外,民间的贸易和交往也频繁起来。

    洪武二十八年(1395),明朝派遣给事中傅安、郭骥等率将士一千五百余人,赴帖木儿都城撒马儿罕,竟被帖木儿扣留。当时帖木儿在西方战胜奥斯曼帝国,俘虏奥斯曼的国王,名震中亚,便准备对明朝用兵。永乐初,成祖曾遣使往谕,并责备帖木儿不来中国朝贡之过。帖木儿扬言要征服明朝。永乐二年(1404),帖木儿领兵八十万东来攻明。明朝廷闻讯后,敕谕甘肃总兵官宋晟准备迎战。但次年春初,帖木儿在中途病死,大军返回。

    帖木儿死后,贵族间又掀起争夺王位的内战,其孙哈里承袭王位。哈里不想和明朝交恶,就在永乐五年(1407)派使臣送傅安等人回国,恢复和明朝的友好关系。明成祖对其使臣盛情款待,赏赉甚厚,并派使臣往祭故王帖木儿,又赐新王哈里以银币,以后其贡使往来不断。如永乐六年,明成祖派遣傅安再为使臣,赴哈烈地区,与帖木儿第四子沙哈鲁通好。沙哈鲁也遣使随傅安来明朝贡。永乐十二年,成祖命吏部员外郎陈诚同宦官李达出使帖木儿帝国,次年哈里又遣使随陈诚等入贡。

    明代与帖木儿帝国的关系,除洪武末年至永乐初曾一度紧张以外,一直①《明史》卷三三二《西域传四·撒马儿罕》。

    到万历年间,都是和睦相处的。据《明实录》等书记载:自洪武年间至万历九年(1581),帖木儿朝贡使团至明首都多达五十余次,明政府从洪武至天顺年间也至少有十一次正式遣使撒马儿罕。另外,双方贸易往来自洪武至万历,也始终没有间断。但从明初起,帖木儿的使者每次入京,都要采购大批丝织品而归,然而从帖木儿输入中国的商品,主要是马、狮子、鹦鹉等禽兽和玉石,除了马以外,其他的东西对中国并无多少经济效益。对此,明朝官员也从经济利益出发多次展开讨论,但明政府为巩固和帖木儿的关系却并不计较经济得失。明朝廷之所以如此,主要还是从周边形势来考虑。蒙古族在明代是北部边防的主要威胁,而帖木儿无论在地缘还是血缘上均与蒙古族接近,因此明政府在积极防范蒙古各部的同时,需要和帖木儿保持较好的关系①。所以,明在与帖木儿的交往中所求的并不在经济的得失,而在于政治上的得益。

    陈诚出使西域陈诚(1365—1457),字子鲁,号竹山,江西吉水人。洪武二十九年(1396)陈诚奉命第一次出使“西域”,赴撒里畏兀儿建置安定等卫。永乐年间先后四次奉命出使中亚一带。永乐十一年(1413)九月,宦官李达、陈诚率使团离京,次年正月从肃州卫出发,出嘉峪关西行。直至永乐十三年十月回到北京。这次西使,他们访问了撒马儿罕、哈烈、达失干等地。每到一地,他们首先交上玺书,接着献给当地国王文绮、纱罗、布帛等物。陈诚一行回国时,撒马尔罕遣使来中国朝贡。次年,使臣回国,成祖派陈诚、鲁安随行。中亚各国盛情接待了他们一行,帖木儿帝国国王沙哈鲁盛情款待,并遣使护送陈诚回国。永乐十六年四月陈诚回到北京,五月,成祖下令:“升行在吏部郎中陈诚为广东布政司右参议,嘉其奉使哈烈之劳也。”①永乐十六年十月至永乐十八年(1420)十一月,陈诚又奉命出使中亚。永乐二十二年四月至十一月,再次奉命出使,中途召回。永乐年间四次出使,其主要使命均与帖木儿帝国有关。明成祖一再遣使西域,与帖木儿王国修好,从而稳定了西部边陲。

    陈诚第一次出使时,将行程和沿途见闻写成《西域行程记》和《西域番国志》。前者为西使的日程记录,后者则是对所历各处山川形势、风俗人情的考察。尤其是《西域番国志》分地记载,共录西域诸国十八处城镇,内容极为丰富,其后明人凡涉西域之书,几乎都曾取资于此书。此书成为研究中亚历史地理、社会文化的宝贵资料。

    ①朱亚非:《略论明朝与撒马尔罕的关系》,《明代中外关系史研究》,济南出版社1993年版。①《明太宗实录》卷二○○,永乐十六年五月庚申。

    第六节葡萄牙、西班牙与荷兰的入侵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初,西欧进入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欧洲各国为了积累资本,迫切要求发展海外贸易,东方世界成了重要目标。地理大发现和新航路开辟后,葡萄牙人便来到南洋群岛一带,继之首先和中国发生了关系。西班牙人和荷兰人紧随其后,亦纷纷来到东方。

    葡萄牙占澳门葡萄牙人于明正德九年(1514)首先抵达广州沿海的屯门岛。次年,葡驻满剌加总督派遣菲莱斯特罗正式出使中国,开始了葡官方与明朝的正式交往。

    正德十二年(1517),葡驻满剌加总督派安特拉德和皮莱资等人率船队驶抵广州,广州地方官员以其素不通中国,拒绝葡人登岸。后来他们强行驶入中国内河,进入广州城。广州总督陈金不敢擅自做主,便奏请朝廷定夺。正德十五年皮莱资到南京,觐见了南巡的明武宗,要求与中国通商,未被获准。嘉靖初,世宗命葡使回广州听候处置,皮莱资被系于广州监狱,嘉靖三年(1524)五月死于广州。

    葡人来中国,主要目的是要发展和中国的贸易,而明朝则一直推行海禁政策,对朝贡以外的私人海外贸易一概禁止。中、葡之间的这种矛盾,就决定了冲突势所难免。

    正德十六年(1521),以御史邱道隆、何鳌力奏,明朝下令将占据屯门(今广东深圳蛇口)的葡人驱逐。明军在汪鋐的带领下,进占屯门,葡人寡不敌众,战死甚多,有些被明军俘虏,葡人乘夜遁去。嘉靖二年(1523)初,葡萄牙船只五艘来广州,请求通商,遭到拒绝。葡人遂转攻广东新会,又遭备倭指挥柯荣的打击,俘虏四十二人,斩首三十五级,缴获船只两艘,并夺回被葡人掠去的中国男女十多人。这两次冲突后,葡人在广东不能得逞,遂转向闽、浙一带,并与沿海海商勾结。嘉靖二十七年浙江巡抚朱纨派都指挥卢镗率兵进攻宁波附近的双屿,将葡人全部驱逐。次年,朱纨又和福建巡海道副使柯乔率兵进攻福建的浯屿(今金门),也大获全胜。

    葡萄牙人虽一再被明军所驱逐,但在中国沿海占据一个通商据点的念头始终没有放弃。位于珠江口边的澳门成了他们觊觎的目标。

    澳门原属香山县,故又称香山澳。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商向海道副使汪柏行贿,托言货船遇到大风浪,打湿了货物,请求在澳门晾晒。阴谋得逞后,便打算长久居留下去。他们在澳门修筑房屋,扩充居地,建造炮台,并设官治理。到万历时,葡人继续在澳门扩展其势力,来澳门者多至万余人。神宗即位后,即向澳门的葡萄牙商船抽取舶税。每年可得税银二万余两。葡人居住澳门,每年贿赠明朝官吏银五百两,其后转归官府。明朝因有利可得,遂听任澳门被葡人独占。但明廷对在澳门的葡人却一直戒备森严,因此终明之世,澳门未出现大的混乱局面。

    西班牙迫害华侨西班牙人紧随葡萄牙人之后来到中国沿海。隆庆五年(1571),西班牙人以武力征服了吕宋,并以吕宋为基地,与中国进行交往。

    万历二年(1574)冬,中国海盗头目林凤率战舰六十二艘,水手二千人,士卒二千人南下吕宋,与西班牙人发生武装冲突。当时明朝对海外情势所知甚少,海禁政策也一直未彻底废除。明朝命广东提督殷正茂和福建巡抚刘尧诲克期剿除,于是福建巡抚刘尧诲为彻底剿除林凤,派把总王望高率领战船两艘前往吕宋,约西班牙人出兵夹击。林凤势不可支,率余部遁去。万历四年明朝准予漳州合法请引的船只,往吕宋商贩,于是两国有了贸易上的往来。

    与此同时,因吕宋资源丰富,且有金矿,比较容易开发。但西班牙人少,当地土人又不习耕作,所以西班牙占领吕宋后,极力招徕华人。明朝后期,中国沿海人民前往吕宋垦殖、采矿或从事其他手工业生产,人数越来越多。另外,西班牙人为了得到中国的商品,促进吕宋的繁荣,他们特地在马尼拉附近为中国商人建立了一个丝绸市场,即华侨所说的“涧内”。不少华侨在涧内长期住了下来,很快达到万余人。他们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但却引起了殖民者的疑惧。于是有了西班牙人对华侨的迫害和华侨的英勇反抗。

    万历二十一年(1593)八月,西班牙殖民者役使华侨远征摩鹿加岛。摩鹿加岛古称美洛居,以盛产香料闻名,故又称香料岛。最初被葡萄牙人占领,后来荷兰与葡人争夺香料产地,荷人将葡人驱逐,占据了该岛。当时,葡萄牙和西班牙已经合并,葡人遂向吕宋西班牙人乞援。西班牙新任驻吕宋总督达斯麻雷那斯企图以此为借口,将摩鹿加岛置于西班牙人的控制之下。达斯麻雷那斯遂遣战舰百余艘,载西班牙军士七百人,士兵铳手四百人,弓箭枪手一千人,组成远征军。另外,西班牙人又在吕宋征发华人二百五十名随征。西班牙人视华侨如奴仆,“日夜驾船,稍倦辄箠之;或刺杀,苦毒备尝”①。于是华侨潘和五率领华侨在海上起义,杀死了西班牙总督达斯麻雷那斯,以及许多西班牙士兵,西班牙人仓猝不知所措,纷纷跳海逃生,许多人淹死海中。潘和五等人驾船离去,迷路到了安南。

    万历二十五年(1597),西班牙殖民当局突然下令驱逐大量华侨出境。

    万历三十一年,西班牙殖民者对吕宋华侨进行了第一次大屠杀,死难华侨达二万五千人。这次事件的导火线是所谓的“采金案”。万历三十年,自称“善望气”的张嶷奏言,吕宋机易山产金银,每年可采金十万两、银三十万两。①张燮:《东西洋考》卷五《吕宋》。

    于是福建税珰高宷派海澄县丞王时和、百户于一成偕张嶷前往吕宋勘验。因事属虚妄,当然只能无功而返。西班牙人因此事而怀疑中国有异谋,怀疑明朝将派兵夺占吕宋,故对华侨严加防范,将华侨家中的铁器全部收缴。并扬言,如中国派兵来犯,就先把华侨全部杀掉,华侨因而惊恐不安,便在城外设防自卫。西班牙人认为华侨要大举反叛,遂派军队前往攻杀。华侨奋起反抗,但因多是商人,不习攻战,组织得也不好,因此许多华侨被杀戮,其中以漳、泉人为多。

    于是不少华人纷纷返回家乡。华人离开后,西班牙人贸易收入锐减,于是又招抚流离的闽商前往吕宋。与此同时,明朝也遣商往谕西班牙人“无开事端”①,不要再杀害华人。万历三十三年以后,逃离吕宋的华人又陆续返回。但到崇祯十二年(39),吕宋华人又遭到一次屠杀,被害者高达二万二千人②。

    荷兰侵占台湾荷兰,明代史籍称之为红毛夷或红毛番。它来东方较葡、西二国要晚。

    万历二十九年(01),荷兰武装船队到达澳门,请求准予贸易,葡萄牙人严加戒备,不许登陆。明朝驻广东税使为平息争端,召荷人首领入城游览。荷人在澳门一个月,毫无所获,怏怏而去。这是荷兰与中国第一次发生关系。万历三十一年(03),荷兰军舰驶抵澳门,劫夺葡萄牙一艘商船。万历三十三年荷兰军队再次来到澳门,终因葡人防守坚固,荷人只好无功而还。此后,荷兰人又多次进犯澳门,均未得逞。

    荷兰人在广东一无所获,便想在福建沿海夺占一个通商据点。澎湖离福建很近,又是海上交通要道,荷兰人打算扼此咽喉水域,阻绝别国船只往来,独占与中国的贸易之利。

    万历三十二年(04)八月,荷兰军舰驶抵澎湖,他们伐木建屋,想长期占领此地。福建地方官派人往谕,令其撤离。荷人向福建税使高宷行贿,迁延不去。福建沿海的一些私商也纷纷前往澎湖,与荷人进行贸易。明朝的一些官员力请剿除。于是总兵施德政派兵严守要塞,令材官沈有容率兵往谕,令其退兵。同时施德政下令严守海岸,断绝海上接济之路,又声言预作火攻,荷人终于离去。这次占领澎湖,前后约五个月。

    天启二年(22),荷兰派遣雷伊尔斯苏恩率舰船来华,其目的是夺占澳门或澎湖。因在澳门无机可乘,便驶往澎湖。荷兰人一面以澎湖为据点,修筑城堡,并和海寇勾结,互相接济,一面又往福建濒海地区进犯。天启三①张燮:《东西洋考》卷五《吕宋》。

    ②张维华主编:《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99—402页;邱炫煜:《明帝国与南海诸蕃国关系的演变》,台北兰台出版社1995年版,第360—362页。年,南居益代替商周祚为福建巡抚,力主将荷人驱逐。天启四年二月,南居益遣将夺占了镇海港。南居益见荷兰人仍无退意,便令漳州和泉州发兵接应,调大兵围击。荷兰人虽武器精良,但终因寡不敌众,且补给困难,感到难以固守,遂遣使请求缓攻,最后表示愿毁城撤退。这年八月,荷兰船十三艘遁去。

    荷兰人从澎湖撤走后,便占领了台湾南部,他们修筑城堡,加强防务。

    陆续修建了安平城(又名台湾城,荷名热兰遮城)、赤嵌城(今台南,荷名普罗文查)。与此同时,他们还建学校,设医院,招民屯垦,并以此为基地,与中国、日本进行贸易。天启六年(26),西班牙人为了与荷兰人相抗衡,侵占了台湾北部的鸡笼(基隆)和淡水。崇祯十五年(42)荷兰人驱逐了西班牙人,将台湾全部占为己有。

    第七节传教士来华与中西文化交流耶稣会士来华随着地理大发现以后西方殖民者的东来,传教士的足迹也开始进入东方。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之后,西班牙、葡萄牙等欧洲仅有的几个旧教国家与罗马教会形成旧教同盟,并于1540年成立了耶稣会,致力于复兴罗马教廷势力,于是耶稣会努力向海外发展。

    耶稣会士来华始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这年八月,耶稣会士沙勿略经过一番奔波,来到广州沿海的上川岛,打算寻找机会进入广东传教,但明朝海禁甚严,他无法登陆,不久即病逝于岛上。嘉靖三十六年葡萄牙人占据澳门后,耶稣会士随之而来,澳门不仅成为商业贸易的基地,还是欧洲传教士来华传教的前站①。

    万历二年(1574),耶稣会士范礼安等四十一人来到澳门,企图进入内地传教,未获批准。但他在澳门经过一番调查,认为到中国传教,要适应中国的习惯,掌握中国的语言文字。万历七年,意大利传教士罗明坚来澳门,学习中文,次年去广州,向两广总督馈赠礼物。万历十年,他又获准到肇庆传教,十六年回国。意大利另一传教士利玛窦曾同罗明坚在肇庆传教,苦学汉文。他认识到“到中国来传教决不是强大的舰队,声势浩大的军队,或是其他人类的武力所能奏效的要传扬圣道,总得凭书籍才行”②。万历十七年,利玛窦移居韶州,开始使用知识传教。以后他又到过南京、北京与南昌等地。他在中国传教适应中国的国情并能迎合各阶层的爱好,因而受到礼遇。万历二十九年(01),他偕同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再次到达北京,得到明神宗的赏识,赐留居北京传教。万历三十八年病死北京。利玛窦在中国二十八年,研习中国儒学,与明朝官员和士大夫交往,先后撰写、翻译天文、数学、地理、语言、美术、音乐等方面的著述多种,为在中国传播西方的科学知识作出了贡献。

    利玛窦死后,意大利传教士龙华民接替他在中国传教。龙华民不善于与士大夫交往,但却致力于在普通群众中发展教徒。万历时先后来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如庞迪我、毕方济、艾儒略、邓玉函、汤若望、南怀仁等都坚持利玛窦的传教思想,将传教与传播科学知识结合起来,将天主教义与中国儒学思想融合起来,因而取得了很大成功。这一时期,教徒人数大增。据樊洪业统计,万历十七年(1589)教徒人数有八十人,到万历三十八年利玛窦去世,已有二千五百人,万历四十五年中国教徒达到一万三千人①。明朝末年,发①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43页。②裴化行:《利玛窦司铎与中国当代社会》第二册,第2页-
本章结束
一定要记住丫丫电子书的网址:www.shuyy8.cc 第一时间欣赏《中国通史》最新章节! 作者:中国通史所写的《中国通史》为转载作品,中国通史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如果您发现本小说中国通史最新章节,而丫丫电子书又没有更新,请联系我们更新,您的热心是对网站最大的支持。
②书友如发现中国通史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③本小说中国通史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丫丫电子书的立场无关。
④如果您对中国通史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中国通史介绍:
16K小说网
(电脑小说站)
(手机小说站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