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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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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为台辅,政绩斐然隆庆二年(1568)七月,徐阶致仕。第二年张居正与太监李芳等合谋,奏请复起高拱。是年十二月,冷落了一年多的高拱接旨后,不顾腊月严寒,日夜兼程,直奔京城,以大学士兼掌吏部重新登台。言路原多与高拱有隙,故人多不自安。胡应嘉闻高拱复出,惊吓破胆而亡,欧阳一敬也在解官归田途中郁郁而死,一时人心惶惶。高拱通过门生腹心散布言论,安抚言路诸官说:“华亭有旧恩,后小相失,不足为怨。”①“拱当洗心涤虑,以与诸君共此治朝”②。言之凿凿,颇为大度,于是人心稍安。

    高拱再度上台后,尽心国事。他“为人有才气,英锐勃发”③,办事操切,又不迹常规,在吏治、筹边、行政等方面多所建树。当时高拱以内阁兼领吏部事,责任重大。他“晨理阁事,午视部事”,十分勤勉。他认为吏部职在知人,但真要了解一个人、用其长处并非易事。当时官场士风颓败,为官只是猎取高崇,“权势烜赫者则羡之,正色直言,谪贬蹭蹬者则轻之”④,全不以行为品德为准。因此造成官场“理不明,气亦不振”,官吏以奔趋、巧媚为能事的局面。对此,高拱到任不久即在吏部建立了严格的官员考察制度:“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爵里姓氏”,每月汇集一次,交吏部由高拱亲自过目。到年终将册籍全部汇总吏部,作为官吏黜陟的依据①。天下大治,必须广选人才,高拱看到天下科贡占七成,制科仅为三,但朝廷重制科而轻科贡,他以为“崇其三而弃其七”是失措之举,应该进士、举人并用,惟贤是视,量才录用。但举人就选,他又主张“其年貌五十以上者授以杂官,不得为州县之长”,因为州县之长是地方父母之官,责任艰重,必须精力旺盛者才能承担②。他又认为,国家必须广蓄人才,到了要用时才去寻觅称职的人,那是来不及的,于是提出备才之说:“今于紧要之官,各预择其才宜于此者,每三二人置相近之地,待次为备。一旦有缺,即有其人,庶乎不乏。”③他还公开招贤,明令选司,“凡有所缺,悉揭诸门外,使众见之”,各有司可以荐举人选。过去吏部推升官吏,只少数人事,十分隐秘,高拱尽反其道,说:“堂有侍郎,司有员外,疏皆列名而事不与闻,何居此,不过欲行其私耳。吾改其是。”他叫人抱牍至后堂,命人当众揭牍,“即冢宰欲有所上下不能也”④。对于被黜官员,高拱必亲“告以故”,黜者“无不慑服”。当时马政、盐政被视为闲局,朝廷轻之,因而失人废事,使“善政无闻”。高拱体察下情,知马盐二政官处远方贫薄苦寒之地,自是艰辛,遂提议改本省廉谨有才者任之,并宽其交纳之额。如遇优异,则超等擢用。其官重,马、盐二政当自修举,利于国家。高拱还制定和采取了旨在加强考察人才、选拔人才的许多制度和措施,“开王亲内转之例,复一甲读书之规,正抚按举劾之差,核①于慎行:《穀山笔麈》卷四《相鉴》。

    ②王世贞:《大学士高公拱传》。

    ③王世贞:《大学士高公拱传》。

    ④《高文襄公文集·本语》卷六。

    ①《明史》卷二一三《高拱传》。

    ②高拱:《议处科目人才以兴治道疏》,《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一。

    ③《高文襄公文集·本语》卷五。

    ④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

    京官考满之实,分进士讲律之会,定进官升授之条,议有司捕盗之格”①。这些都得到穆宗的准旨,得以实施。于是使朝廷上下、各类官员中出现了人人激奋的新气象。依照明朝旧例,内阁辅臣,“若兼领铨选,则为真宰相,犯高皇帝厉禁矣”,但高拱先以阁臣、后以首揆掌吏部事三年之久,虽犯忌有非议,但成绩斐然,利在社稷。

    隆庆年间北方蒙古鞑靼俺答部依然不断入扰,边患成为朝廷沉重负担。

    作为内阁辅臣,高拱也将筹边视为己任。嘉靖后期,徐阶曾对严嵩秉权时造成的边防溃败有所匡补,选用了一批骁勇善战的将才赴边御敌,又饬厉地方有司加强守备,与将校通力合作,但积重难返,一时边防犹人力财力不足。高拱治宿弊,便首先把眼光放在边防用将用人方面。兵部历来只设侍郎二员,协理部事,由于公务繁忙,他们平时很少巡阅边务。但一遇边方总督缺员,他们倒要前去顶补。若抽身不出,还得请移他官。去者都不谙边务,常使事倍而功半。于是高拱提议在兵部添设侍郎二员,主要巡阅边务,了解下情,做到对边方险隘、虏情缓急、将领贤否、士马强弱都非常熟悉。这样边务有人专管,总督员缺,也可即刻往补。高拱认为“兵乃专门之学”,但现在兵部系统用员往往“不择其人”,优秀官员将才又常常迁为他官,为此特请准兵部自己选将备才。他提出:储备本兵,当自兵部司属始,边将由兵部司属往任。选得有智谋才力者,不得随意他迁。侍郎、总督应经常对换,使他们熟悉彼此情况,一旦尚书员缺,即可顶任。这确是一项加强兵备的良策,颇得穆宗赞许,后来“边方兵备督抚之选,皆于是取之”①。高拱还访得边方之官,长年镇守边卫,“涉历沙漠”,“出入锋镝”,可他们的俸资待遇和升擢提拔,都与内地处和平环境者同,“甚者且或后焉”。他以为这极不合理,建议对边臣应特示优厚,“有功则加以不测之恩,有缺则进以不次之擢”,使功名常在人先,其他官员不得与之相争。对边臣中久卓成绩者更应体恤、厚加优抚,定期给假令回署休息,“使其精神不疲,而知慧不竭”,如此“以勤王事济必多得”②。在加强边防将帅力量的同时,高拱与徐阶一样,也看到边沿地方有司在防卫上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充任这类边沿地方官的,不是杂流,便是迁谪者。朝廷对他们不关心不体察,待遇极差,所以他们没有上进心。而“边方有司,有疆埸之责,才者忧惧不堪,即优礼而鼓舞之,犹恐不振”,高拱于是“请择年力精强、才气超迈兼通武事者,调用有能保惠困穷俾皆乐业者”③,充任边方有司,以三年为期,比内地超等升迁。若有军功,不次擢用,总之,“惟以治效,不循资格”。这些都有力地鼓励了戍边将帅和边方有司的进取心。

    高拱办事有胆有识。当时接徐阶任首辅者为李春芳。李春芳为人宽厚,居政持论平,不事操切,虽无失措之举,却总显得气魄、才力不足。高拱仗己是穆宗腹心之臣,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发挥了李春芳起不到的作用。隆庆四年(1570)八月,北边有警,高拱以尚书陈希学、曹邦辅,侍郎王遴各率师背城列阵以待;以京尹栗永禄、南都御史护守山陵;又起御史刘焘在天津守通粮,而以总督王崇古、谭纶专征剿无内顾;以侍郎戴才理军饷。由于布①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

    ①《明史》卷二一三《高拱传》。

    ②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

    ③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

    置周密,防范严谨,蒙古兵未敢入犯。

    十月,俺答孙子把汉那吉因与祖父发生冲突,率所属阿力哥等十人前来求降。巡抚方逢时、总督王崇古主张受降。奏上,朝议纷然,多以为敌情叵测,不能贸然收留把汉那吉。高拱与张居正却一致支持王、方意见,请奏穆宗加封那吉指挥使,并“厚其服食供用”,以诚相待,结得其心,穆宗准旨。接着高拱又命边臣让把汉那吉穿锦衣、坐华车、骑好马,前呼后拥在街市行走。俺答得晓明廷厚待其孙,深受感动,遂决意与明朝和好,请封贡之事。此议一起,朝廷上下有如鼎沸,反对派援引宋朝讲和之例,力言不可。高拱先利用考察科道之机,将极力反对与俺答结好的叶梦熊“降二级,调外任”①,以息异议。他又发内阁旧藏成祖封瓦剌、鞑靼诸王故事,拣发兵部。并说以己求人机在人,以人求己机在己,现在虏求于我,主动权在我,应该允许。他还说,这次俺答请贡,“较之往岁呼关要索者万倍不同”,“故直受而封锡之,则可以示舆图之无外”②。这种将蒙古与中原看成一个整体的观念,比仅图边安的想法又高一筹。高拱批评反对派:“彼哓哓者岂为国筹利害哉?徒念重大,恐有不效,留为后言耳!”③遂无敢复言者。隆庆五年(1571)三月,明廷封俺答为顺义王,其他各部首领也分别封为都督指挥、千户、百户等有差。八月,明廷又准与俺答互市。

    时陕西三边总督以该边不同宣、大,不欲通贡互市。高拱拟旨切责。不久陕西三边也开贡市。“数月之间,三陲晏然,曾无一尘之扰,边氓释戈而荷锄,关城熄烽而安枕”①,从此基本结束了明朝与蒙古鞑靼各部近二百年兵戈相加的局面。

    在满朝争议的情况下,穆宗能如此迅速、圆满地解决这一先朝遗患,与高拱等的着力赞襄是分不开的。在议贡过程中,主通贡互市的总督王崇古曾以人言求去,高拱知后,一面在朝廷力称崇古议,一面抱病修书崇古:“惟公安心畅意,始终此事,不必更怀忧虑”②,使崇古受到极大鼓励和宽慰。方逢时因封贡事曾面会俺答下人,遭人弹劾,说他“辄通寇使,屏人语,导之东行,嫁祸邻镇”。高拱力斥其谬,“抚臣临机设策,何可泄也”③,保护了方逢时,使他免受贬谪。穆宗以拱“殚忠远谋,劳绩可嘉”,进高拱少师兼太子太师、尚书,改兼建极殿大学士。

    封贡事既成,高拱犹居安思危,担心边方兵将因无事而疏怠偷安,再坏边备。他一向主张“不恃人之不吾犯,恃我不可犯;不恃人之不吾欺,恃我不可欺”④,强调自强。于是再上疏,“请每岁特遣才望大臣四出阅视,以今视昔,钱谷赢几何,兵马增几何,器械整几何,其他屯田盐法以及诸事拓广几何”⑤,明白开报,若比往昔有所增益,则与过去战时擒斩同功论赏;如果只保持以往水平,则罪如失机论处。上嘉纳之。兵部遂一一制定具体措施行①《明穆宗实录》卷五○。

    ②高拱:《虏众内附边患稍宁乞及时大修边政以永图治安》,《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一。③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

    ①高拱:《虏众内附边患稍宁乞及时大修边政以永图治安》,《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一。②高拱:《与王鉴川书论封贡》,《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二。

    ③《明史》卷二二二《方逢时传》。

    ④《高文襄公文集·本语》卷六。

    ⑤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皇明经世文编》、《高文襄公文集》均收载。之。

    以后的几十年中,西北边境始终安定,无大扰,此亦高拱一大政。

    高拱在南方两广、云贵边事上亦颇多建树。隆庆初,广西古田壮族人韦银豹等据寨反明,有司多次往抚剿,均不效。高拱再起,荐殷正茂为总督往剿。正茂任法严、善战,但性贪。高拱说:“吾捐百万金予正茂,纵乾没者半,然事可立办”①。其实,他在用正茂的同时,已着眼于提擢、培养本省人才,在两广郡县中“多除制科,宽其荐额,勿拘成数”,引导民风向上。不久,果然“乱民乐业而向化矣”。时人都以高拱为善用人。隆庆四年,贵州抚臣告土官安国亨叛,请进剿。高拱不轻信是言,经深入察查,知“国亨非叛,而巡抚者轻听谗言以幸功也”,便专派员前去安抚释嫌,避免了一场兵戎相加。

    专横招物议,逐归田里高拱励精图治,不数年内,政绩卓然,自是一面。但他以才略自许,负气凌人,“性迫急,不能容物,又不能藏蓄需忍,有所忤触之立碎。每张目怒视,恶声继之,即左右皆为之辟易”②,很是专横跋扈,这是他的另一面。正是这一面,造成了他与同僚的仇隙不合,以致招来物议,酿成了以后被逐的悲剧。

    先是四年七月,曾也是裕府旧僚的大学士陈以勤,因与高拱有小嫌,又见高拱在内阁不可一世,恐终不为所容,便激流勇退,引疾罢去。不久,掌都察院大学士赵贞吉因高拱挟私憾考科道,上疏请止。高拱不悦,与之相倾,嗾门生、给事中韩楫劾赵贞吉庸横。赵贞吉也抗章劾拱。穆宗眷高拱竟令赵贞吉致仕。赵贞吉曾因高拱以内阁掌吏部,权如真宰相,请李春芳谋与掌都察院,以遏高拱权,李春芳许之。赵贞吉去,李春芳自不安,李春芳又曾因徐阶事与高有隙,遂于五年五月乞休归田。高拱接任首揆,越发趾高气扬。时殷士儋甫入阁辅政。士儋亦高拱裕府同僚,因不曲事高拱而久不得擢。后取中旨入阁,高拱不悦。后有人劾高拱心腹张四维,高拱疑殷士儋指使,又嗾韩楫相胁。殷士儋不能忍,在内阁当面诟拱:“若先逐陈公,再逐赵公,又再逐李公,次逐我。若能长此座耶?”说罢竟挥拳击高拱①。五年十一月殷士儋也被驱出。这样,旧辅除张居正外,悉被高拱排斥一净。高拱位居极品,颐指气使,专擅国柄。

    然而高拱心中总有一段未了的宿怨,即对当年轰他出京的徐阶及其诸言官耿耿于怀。隆庆四年四月,他因海瑞当年劾他的旧怨,将海瑞从应天巡抚调南京清衔。不久,又并其职,逼海瑞“谢病归”。他还“尽反阶所为,凡先朝得罪诸臣以遗诏录用赠恤者,一切报罢”②。四年冬,刑部、大理寺例谳狱,本与高拱无关,他却“自以意请朝审主笔”,且说“上命我视吏部,部事皆吾事,第须得情耳”③。其实是专为王金一案改谳。王金是世宗时方士,①《明史》卷二二二《殷正茂传》。

    ②王世贞:《大学士高公拱传》。

    ①王世贞:《大学士高公拱传》。

    ②《明史》卷二一三《高拱传》。

    ③郭正域:《高文襄公拱墓志铭》。

    被徐阶逮下狱,法司论以子杀父律当剐,高拱为之辩解不懈,后以减戍免死。原内阁有专办中书事的诰敕房,序班十人。高拱起复后,十人久次考满当迁,但因他们是徐阶下属,高拱不予理睬。十人求上门去。高拱诡笑说,“吾即有应,必不令若曹有侏儒之羡”,及令下,十人皆对品外调,为边远仓大使①。只此一斑,可见高拱栽人之巧。虽如此,高拱犹不解恨,“专与阶修部,所论皆欲以中阶,重其罪”②。徐阶致仕后,在乡里大治产业,还听任子弟横行乡里,引起当地百姓的憎恨。高拱亲自进疏论徐阶:“原任大学士徐阶(放归后),当阖门自惧、怡静自养可也。夫何自废退以来大治产业,黜货无厌,越数千里开铺店于京师,纵其子搅侵起解钱粮,财货将等于内帑,势焰薰灼于天下”,甚至还“故违明旨,(令人)潜往京师,强阻奏词,探听消息,各处打点,广延声誉,迹其行事,亦何其无大体也”③。接着高拱“嗾言路追论不已”。隆庆五年,高拱起复原苏州知府蔡国熙为苏松兵备副使,以蔡国熙与徐阶故有小隙,授意他,穷治徐阶及子弟,“阶三子皆就系,拟以城旦,革其荫叙,入田四万亩于官”④。徐阶狼狈不堪,无奈之中,只得向高拱俯首,“从困中上书拱,其辞哀”。此时,张居正也以阶事“从容为拱言”,暗示他衡量利弊。高拱见徐阶大势已去,不无欣慰。一箭之仇既报,便豁然大度,修书徐阶,称“今以后原与公分弃前恶,复修旧好,毋使借口者再得以鼓弄其间”⑤。同时又接连给苏松官员去信,至嘱对徐阶三子及家人作宽处,稍存体面,并在蔡国熙的奏疏上批字:“太重,令改谳。”⑥高拱之所以愿对徐阶网开一面,本意在于:见徐阶惨状,不免“兔死狐悲,不无伤类之痛”,与其修好,可安抚苏松乡绅,改善与徐阶旧僚的关系。高拱的出尔反尔,使“蔡国熙闻而变色,曰公卖我,使我任怨而自为恩”①。

    隆庆六年(1572)正月,高拱为柱国,进中极殿大学士。然而他专横更甚。加之其门生韩楫、程文等日夜奔走其门,狐假虎威,专以博戏为务,人都恶之。高拱初尚持清操,后渐狎奢,常对人曰“日用不给,奈何?”门生、下僚闻之,争相进献,“赇纳且■集矣”②,因此遭致物议。御史汪文辉上疏讥刺时事,语连高拱,高拱召而骂之,亟补宁夏佥事以出。尚宝卿刘奋庸也上疏纠拱,给事中曹大野则抗章劾拱不忠十事,中有高拱擅权报复、排斥善类、超擢亲戚乡里门生故旧,以及亲开贿赂之门等等,穆宗不听。二人皆谪外任。

    张居正与高拱为故裕邸旧僚,张居正谋高拱出,高拱也亟称居正才,两人尚称友善。高拱居揆席,张居正又肩随之。高拱多与同列发生冲突,张居正独退然下之,不与介入。对于智谋出众的张居正来说,长期屈居人下,是不甘心的。他退而不与争只是一种策略,高拱并不察知。隆庆五年张居正为徐阶三子事讽言高拱。高拱下人传言张居正受徐阶三万金贿赂,高拱不辨真①《万历野获编》卷十一《内阁中书外补》。

    ②《明史》卷二一三《高拱传》。

    ③《高文襄公文集·掌铨题稿》卷二六《复巡城御史王元宾缉获钻刺犯人孙五等疏》。④谈迁:《国榷》卷六七。

    ⑤《高文襄公文集·政府书答》卷四《与存翁徐公》。

    ⑥《高文襄公文集·政府书答》卷四《与存翁徐公》。

    ①王世贞:《大学士高公拱传》。

    ②王世贞:《大学士高公拱传》。

    假,以此诮张居正,张居正怒,而高拱也疑曹大野之奏章受张居正指使。两人便存隙离交,张居正逐高拱之念渐强,于是暗结太监冯保,以借中贵力量图事。

    隆庆六年五月,穆宗大渐,召高拱、张居正等入内。穆宗执拱手曰:“以天下累先生”,宣内阁受顾命。时司礼监授遗诏,有二札,一给皇太子;一授高拱,中有遇事内阁与司礼监冯保商榷而行之说。高拱识其矫。未几,穆宗崩,神宗即位。神宗幼冲,冯保倚仗太后势,挟持幼帝。高拱欲惩中官专政,上言五事,请诎司礼监权,还之内阁,又唆门下言路疏劾冯保。高拱想与张居正共成此事,使人语居正曰:“当与公共立此不世功。”居正得讯即密报冯知。冯保游说太后及幼帝前,诬高拱欺太子年幼,欲废之而迎立河南周王,自己得国公爵等等。冯保又买通两宫近侍,复言之,“皇后与贵妃皆愕然”,便决议逐拱。第二天,即召群臣入,宣两宫及帝诏,切责高拱擅权无君,数其罪而逐之,即日归田里。高拱原满以为宣诏必是逐冯保无疑,及诏宣逐己,拱不啻为晴天霹雳,“面色如死灰”,“汗陡下如雨,伏不能起”。张居正从旁掖他起。第二天一早,柴车即路,颇为凄凉地踏上了归程。

    回到老家,高拱意忽忽不自得,“角巾野服,恂恂一布衣”,不言国事,而“闭户却帚下帷著书八十余卷”①。不料冯保害高拱之心不死,又造王大臣事件,欲置高拱于死地②。吏部尚书杨博、御史葛守礼等知有诬,力救之,高拱才得于幸免。不过从此他惊忧成疾,一蹶不振。万历六年(1578)十二月卒于家,终年六十六周岁。高拱家属以恤典请,只因冯保当权,止许以半葬。二十多年后,高拱嗣子具疏,神宗以“高某担当受降,北虏称臣,功不可泯”,赠太师,谥文襄。

    高拱的学问高拱素好读书,为文不好词藻,而深重有力。他著述甚富,有《问辨录》十卷、《春秋正旨》一卷、《本语》六卷、《边略》五卷、《纶扉外稿》四卷、《掌铨题稿》三十四卷、《南宫奏牍》四卷、《政府书答》四卷、《纶扉集》一卷、《程士集》四卷、《外制卷》二卷、《日进直讲》十卷、《献忱集》四卷等等,后人辑为《高文襄公文集》。

    高拱不仅是一个有干略的政治家,在学术思想的研究上也有所成就。他不囿于先儒成说,以为“其不能得者亦不可强从”①。直斥程朱理学“远人情以为天理”;他很赞同同时代思想家王廷相的观点,认为理在事物,无其事即无其理。他对“权”字更有一套独到的见解,把“权”与“经”比作秤上的“锤”和“衡”,两者关系是“盖经乃有定之权,权乃无定之经,无定也,①《高文襄公文集·列传·高拱传》。

    ②据《明通鉴》卷六六记:“大臣者,浙中佣奴,以浮荡入都,伪为内侍服,与宫中小竖交昵,窃其牌帽巾服入乾清宫,为守者所执。诏下东厂究问。冯保欲缘此以陷故辅高拱,令家人辛儒饮食之,纳刃其袖中,俾言‘拱怨望,与太监陈洪谋大逆。遂发缇骑械高氏奴,围拱里第,张居正亦请诘主使,举朝汹汹,谓且逮拱。吏部尚书杨博、左都御史葛守礼诣居正力解守礼曰:‘回天非相公不能。’居正奏缓其狱。博阴嘱锦衣怵大臣吐实保惧,以生漆酒瘖大臣,移送法司,坐斩,拱获免。”①《高文襄公文集·本语》卷二。

    而以求其定,其定乃为正也”②。即:权和经是对立的统一体,凡事皆有经,其事实行时应认真权一下,使权与经得以统一。在“义”和“利”的问题上,认为“苟出乎义,则利皆义也;苟出乎利,则义皆利”③,只要摆正义和利的关系,言利也不是不好,痛斥了“君子不言利”的迂腐观点。他还认为正因前人没有把握住这种关系,才造成“经制之略置之不讲”,善理财者不闻,祸国殃民。他自己十分重视理财,重视有关国计民生的政务,主张务实。他的学术思想正是他行使政务、取得政绩的思想根源。

    ②《高文襄公文集·问辨录》卷六。

    ③《高文襄公文集·问辨录》卷一。

    第二十五章海瑞海瑞(1514—1587),字汝贤,又字国开,号刚峰,世称刚峰先生。广东琼州琼山(今属海南)人。经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这时,明朝已处处露出衰败象,政治污浊,风气大坏。海瑞居官则能严于律己,恪守朝廷法令与封建道德规范,不畏权势,敢于为民请命,积极革弊兴利;生活俭朴,不爱钱财。他的言行赢得了百姓的尊敬,人称“海青天”,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人物。

    第一节聪敏好学,立志用世海瑞生于正德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14年1月22日),出身于“海南望族”①。祖父历官知县。从伯父做过监察御史。父瀚,为廪生,读书能明大义,安贫乐道。母谢氏粗识书史,持家有方,律身以正义。海瑞四岁时父亲去世,依靠母亲励节自守,抚养成人。海瑞自幼有用世之志。十三岁入琼山县海口镇私塾。二十七岁在琼山郡学,经常与二三志同道合者一起研究学问,纵谈古今,作《严师教戒》、《客位告辞》、《训诸子说》等文,抒发了自己的非凡抱负。在这些文章中,他一再告诫自己生于天地之间,不能虚度岁月,应当有所作为。他说:为人在世,惟务识真,要学圣贤,不做乡愿;不追求富贵利达,以宫室妻妾动心;不羡慕财帛世界,要做中流砥柱;要谦虚谨慎,不要讳疾忌医。否则,“不如速死”①。这些发自腑肺之言,说明海瑞一生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的高贵品德和立志为民、刚正不阿的思想性格,在他青年时代已经形成,并在后来的生活中一一付诸实践。海瑞的同乡、门生梁云龙评论说:“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厘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②嘉靖二十八年(1549),海瑞三十六岁时中举人,似乎有点大器晚成。

    然而就在这一年,他以琼州为黎族聚居之区,地处海疆,位置重要,而地方不治,乃上《治黎策》,显示出他的政治才能。他认为治理琼州的上策是:开道置县,以靖乡土。“自此之外,虽议之之尽其方,处之之尽其术,皆下策也。”③嘉靖二十九年二月,海瑞进京参加会试,结果是榜上无名。伏阙上《平黎疏》及《上兵部图说》,再次陈述他关于经略琼州的方针大政和具体措施。说:区处琼州之要务,莫过于“招民、置军、设里、建学、迁创县所、屯田、巡司、驿传诸事宜”。并以琼州去京师万里,当事请裁,或致迟误,请嘉靖皇帝“明敕群臣中知识事机、力可大任、不贪富贵、志在立功者,以之充兵备副使,以专治黎之任”。同时向朝廷表明:他虽是一个“濡染翰墨之人”,“未尝手操矢刃”,但对于“地方变故区处事宜,则习闻知矣。倘得专任其事,驰驱兵革之间,俾黎土尽为治地,黎岐动变尽为良民,臣亦能之。事故不效,请甘服上刑,以谢欺罔虚费兵粮之罪”①。奏疏呈上,识者壮之。而下兵部议核,卒不施行。

    嘉靖三十二年二月,海瑞第二次公车北上,待到榜发,还是名落孙山。

    那时候,许多知识分子都以中进士为得志,从地方到朝廷各级的重要官员,绝大多数也由中进士者所担任。海瑞则不同凡俗。连续两次会试不第的遭遇,使他逐渐看清了科举取士的种种弊病;某些进士出身者的低能,也使他认识到一个人能否有作为,决不是非走此路不可。他说:“文不过如画师之写神①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578页。①《严师教戒》,《海瑞集》上册,第2页。

    ②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4页。

    ③《治黎策》,《海瑞集》上册,第5页。

    ①见《海瑞集》上册,第8页。

    者耳。穷一生读书作文,而于国家身心毫无补益,何异宋人所谓‘可惜一生心,用在五字上’者乎”②;“士君子由科目奋迹,皆得行志,奚必制科”③。遂毅然不再参加科举考试,听从吏部谒选派官。

    ②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35页。

    ③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80页。

    第二节以礼为教,不畏强权嘉靖三十二年闰三月,海瑞被授为福建延平府南平县教谕。十二月二十日到任。教谕,为一校之长。为使“诸生立有成就”,他立《教约》,作《规士文》,上《申朱提学道教条》,重申县学的教育方针、内容、方法以及各种规章制度,整顿纪律,严肃校风。强调教官为人师表,要做遵守封建礼仪的模范,尽心教好学生;学吏职在供写文案,若“索取生员一钱,并为生员改洗文卷,决无轻贷”;学生学问之道,应遵循朱熹倡导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教之目,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作为为学之序,还要懂得修身、处事、接物之要。又立二簿,分别稽考学生之德、学。海瑞认为:学生只要“率此而行”,“异日为国家建伟业无难矣”。在具体执行封建礼仪方面,他明确宣布:今后教官和学生于县学明伦堂见官,要遵从《会典》诸书所订立之礼节,“不许行跪,学前迎接亦然”①。在校风方面,严禁互相造谣中伤,播弄是非,“此等士风,最坏心术”。尤其反对借斯文之名,倡义气之说,以为“结党”一事,“尤干法纪”。这些教育主张,既反映了海瑞维护封建礼教的立场,也与他“以礼为教”的思想相吻合。海瑞长校,还颇有些民主作风,他说:“本职初至学中,某善可兴,某敝可革,尚未尽识,容与诸生会议,并参酌提学道教条别为更定。”②所有这一切,对于当时日益败坏的士风,无疑起到了一定的整饬作用。

    海瑞是言行一致的。到校的当年,延平府督学官莅校视察,在明伦堂召见教官,诸教官一见,皆左右跪拜。唯特海瑞一人,以学校为养士之重地,师长应受到尊敬,如笔架挺立在中间,拒不跪拜,仅长揖而已。由是得了个“笔架博士”的雅号。督学官为此嫉妒他,百般刁难。海瑞志在行道,谓:“此阙陷世界,何能有济”,遂愤然乞休。后经福建按察司提学副使朱衡再三慰留,始复教谕之职。

    海瑞在训士之余,依然十分关心地方政事。在南平县学任上,他又著文重申他在《治黎策》和《平黎疏》中所提出的思想和建议。当他得知福建驿递困苦,即作《驿传申文》与《驿传议》,上报有关衙门。略曰:驿递之疲,千疮百孔。为今之计,只有恢复国初之法,厘清积弊,凡利者兴之,才是上策。否则,就是中策、下策乃至无策。

    时至嘉靖三十七年(1558)春,海瑞长校已四年有余。以实事求是、治学有方、成绩显著,巡抚监司交章论荐,授为浙江严州府淳安县知县。由此步入政界。

    ①以上见《教约》,《海瑞集》上册,第13—18页。

    ②以上见《规士文》,《海瑞集》上册,第21页。

    第三节丈田均赋,革弊兴利“知县知一县之事。一民不安其生,一事不得其理,皆知县之责。”不惩贪暴,害怕别人诽谤自己;凡事不认真,害怕生怨取祸,不顾朝廷利益,做个乡愿,“浮沉取名,窃取官爵,非知县也”①。从这一思想出发,抱着革弊兴利的决心,海瑞于嘉靖三十七年五月初到达淳安任上。

    淳安,地瘠民贫,所产只有茶、竹、杉、柏。田亩悉归豪右,穷者卒岁不粒食,百姓“疾苦万状”,“民之逃亡者过半”②。海瑞下民间,访其故。盖由于赋役不均,浮粮数多,大户转嫁。“富豪享三四百亩之产,而户无分厘之税。贫者产无一粒之收,虚出百十亩税差。不均之事,莫甚于此。赔貱则困苦,困苦不堪,相继逃亡,皆虚税所压为之,不可不加意也”③。又淳安位于新安江下流,诸官舫日五六次,夫役迎往,费不可支。于是定《兴革条例》三十六项,悉心规划,认真清丈土地,度田定税,均平赋役。同时雷厉风行清查积弊,严行革除一切陋规,裁冗费,革冗役,息词讼,惩贪官,肃吏治,民困渐苏。

    海瑞从政克尽职守,为事不惧强权。是年,浙直总督胡宗宪之子过淳安,依仗权势,盛装以行,竟以不备供应,吊打驿吏。海瑞得讯,当即下令拘禁之,并将其所带数千银子如数没入充库。然后去信报告胡宗宪,说此人胡作非为,还冒充总督公子,真不敢相信。气得胡有口难开,只好作罢。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严嵩党羽、总理盐政都御史鄢懋卿奉命巡查盐务,欲取道淳安县境。鄢招权纳贿,贪酷成性。若依之,势必扰民。海瑞以“邑小不足奉迎,愿取他道往”,去信挡之。鄢不得不怀恨绕道而去。此两事“更为人所不敢为者”,百姓为之拍手称快,一时传为佳话。

    海瑞一心为民除弊兴利,而他自己却清苦自持,衣服破旧单薄;为母亲做寿,只买肉二斤,别无他物。淳安百姓颂之曰:“爱民如子,视钱如仇。”海瑞去县之日,人人放声痛哭,“如丧父母”。

    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初,朝廷以海瑞在淳安政绩卓著,擢浙江嘉兴府通判。由于他在淳安得罪过鄢懋卿,这时鄢便嗾使其党羽袁淳上疏弹劾他,海瑞遂被取消任命。不久,严嵩败落,鄢、袁相继去官,海瑞乃调任江西赣州府兴国县知县。

    四十二年(1563)春到任。兴国地薄民穷,时弊亦在浮粮,“岁征不满什之伍”。“虚粮不能貱,重役不能供”,以故“逃绝户极多”。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海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兴国八议》,厘清宿弊,发展生产。“八议”之要者有五:一曰屯田,恢复明初拨军下屯、军民各有定分之法,清退军队由侵吞民田而来之“余田”,“以补民田之虚貱”,使“下之小民无军人之扰,上之屯粮无亏欠之累”。二曰地利,招民开垦“无主山地荒田”,使地尽其利,而民无游食之人。三曰均赋役,此为“八议”之急务,重点是清丈土地,稽查丁粮虚实、人户富贫,按实征发。四曰招抚逃民,蠲除虚粮重役,招民复业,“三年后实有收成,依例报税,收成稀少①《兴革条例》,《海瑞集》上册,第49页。

    ②《淳安县政事序》,《海瑞集》上册,第37页。

    ③《兴革条例》,《海瑞集》上册,第73页。

    则听之”。五曰革冗员,凡军政各衙门一切人浮于事者,皆裁革之①。“八议”上南赣巡抚吴百朋,次第施行,官吏“畏法听令”,“民间用度十分中减去三四”②。任兴国知县一年有余,因功被荐,应召入京。母谢氏畏北国严寒,留居兴国。

    ①以上见《兴国八议》,《海瑞集》上册,第202—209页。

    ②《申军门吴尧山便宜五事文》,《海瑞集》上册,第210—211页。

    第四节冒死上疏,抨击皇帝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月,海瑞升为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嘉靖皇帝自中年以后,崇信道教,一意修仙,侈兴土木,劳民伤财;刚愎自用,喜欢阿谀奉迎,拒绝廷臣劝谏,以致国事日非,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四十四年十月,海瑞愤时政阙失,为维护封建皇朝的久安长治,列举事实,犯颜直谏。上疏严厉抨击嘉靖皇帝,名曰《治安疏》。因该疏主旨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故又称为《直言天下第一疏》。这就是当时震惊朝野、后人所说的“海瑞骂皇帝”。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有两件事,此为其一。该疏谓: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凡民生利瘼一有所不闻,将一有所不得知而行,其任为不称。是故养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尽言焉。京工尽言而君道斯称矣陛下则锐精未久,妄念牵之而去矣,反刚明而错用之,谓遥兴可得而一意玄修。富有四海,不曰民之膏脂在斯也,而侈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弛矣。数行推广事例,名爵滥矣。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以猜疑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乐西苑而不返宫,人以为薄于夫妇。天下吏贪将弱,民不聊生,水旱靡时,盗贼滋炽,自陛下登极初年,亦有之而未甚也。今赋役增常,万方则效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悬磬,十余年来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亿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一意玄修,是陛下心之惑也,过于苛断,是陛下情之偏也君道不正,臣职不明,此天下第一事也。于此不言,更复何言!大臣持禄而外为谀,小臣畏罪而面为顺,陛下诚有不得知而改之行之者,臣每恨焉。是以昧死竭惓惓为陛下一言之。①此疏一出,海瑞“直声震天下。上自九天,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海主事也”②。海瑞自度此疏呈上,必触怒皇帝,获罪而死。因此买好棺材,告别妻子,遣散僮仆,托人料理后事,毫无惧色,从容赴朝,席櫜待罪,“真是铮铮一汉子”。果然不出海瑞所料,皇帝大为震怒,将该疏掷之于地,命令左右:赶快把海瑞抓起来,不要让他逃跑了。宦官黄锦说:海瑞素有痴名,听说上疏时自知必死,已安排好后事,在朝听候处置。皇帝默然。少顷,复取疏览之,若有所动,遂将其留在宫中者数月。至次年二月,皇帝余怒未消,还是以“骂主毁君,悖道不臣”之罪,下旨逮捕海瑞,杖六十,抛入锦衣卫狱,后转刑部狱。户部司务何以尚疏请释放海瑞,皇帝命锦衣卫杖之百,亦锢之诏狱,昼夜榜讯①。

    同年十二月,世宗病逝,第三子朱载垕继位,是为穆宗。次年改元隆庆,颁布遗诏,大赦天下,海瑞、何以尚同时获释。海瑞复官户部主事。不久,改为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1567)二月,升为尚宝司丞。海瑞上疏请求归家养母,不予允准。四月,擢大理寺右侍丞。时内阁首辅徐阶与高拱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高拱欲夺徐阶之权,指使门生、广东道试监察御史齐康①《治安疏》,《海瑞集》上册,第217—221页。

    ②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88页。

    ①《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奏劾徐阶。海瑞上疏支持徐阶,说:徐阶为首相,“天下骎骎然有向治之渐”,而且“不招权,不纳贿”;高拱为人“狡且凶”,才不足任;齐康捏架无影虚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请罢斥高拱,重治齐康②。结果九卿科道合疏挽留徐阶,齐康被谪远出,高拱落职回家闲住。为此,高拱心里痛恨海瑞。是年冬,海瑞改调为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次年二月初至南京任上。七月,徐阶致仕还乡,次辅李春芳为内阁首辅。隆庆三年春,海瑞迁通政司右通政。六月二十四日,晋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十府③,遂离开京师,启程南下,出任江南巡抚。这是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另一件事。

    ②《乞治党邪言官疏》,《海瑞集》上册,第226—227页。

    ③时应天巡抚驻苏州,辖地包括应天、苏州、松江、镇江、常州、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安庆等府和广德州,兼理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税粮。

    第五节巡抚江南,挫抑豪强应天十府是明代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方,是明皇朝经济重心之所在,但又是历来素号“繁剧难治”之区。为了巩固明皇朝在江南的统治地位,海瑞遵照朝廷的法令与条例,根据江南的具体特点,并参照他在南平、淳安、兴国的施政经验,慨然以澄清天下自任,竭尽心力,一意挫豪强,抚穷弱,做了不少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的事情。择其大要,有三:一曰整饬吏治。自明初以来,江南地区不法官吏往往与当地豪绅大户串通一气,贪赃枉法,敲榨勒索,谋财害命,成为地方百姓的一大祸害。据此,海瑞先后颁布《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考语册式》等,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正宿弊。具体有:禁迎送、禁请托、禁请客送礼、禁苛派银粮包揽侵欺、禁假公济私、禁苛派差役、禁官吏敷衍塞责、禁私役民壮、禁滥取民财民物、禁差遣人役骚扰乡里、禁官吏奸利侵吞、禁贿赂书吏、正军法、革募兵、定抚按出使车马,等等。严令各府、州、县大小官吏“一体遵奉施行,俱毋违错”。令既下,“郡邑吏凛凛竞饬,若非往日人。赇者则望风解印绶去,权豪势宦,敛手屏息,至移他省避之”①。

    二曰勒令退田。应天十府州强宗巨室数多,土地高度集中,是造成当地阶级矛盾尖锐的重要原因。嘉靖以来,兼并之风更为盛行,各地乡官豪绅无不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大肆掠夺田产。其中比较普通的一种形式是通过“投献”侵占农民的土地。由于该地赋繁役重,“每一役出,辄破数大家。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①。至于其他小民之田产,为奸民籍而献诸势要归其所有者,更是“不知凡几矣”②。松江府华亭县,“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小民詈怨而恨,二京十二省无有也”③。其余府县亦大都如此。江南乡官的代表人物徐阶家所拥有的二十多万亩(一说四十万亩)土地,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所谓“投献”夺来的。在海瑞巡视各地之时,控告缙绅豪强侵渔白夺小民田产者不计其数,仅松江一地即有“告乡官夺产者几万人”④。对此,海瑞十分气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适当调整土地关系,使乡官豪绅“百年后得安静”,维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他坚决勒令受献者必须如数退还白夺之田,或者允许被献者赎回。对势力最大的徐阶也不例外。此令一下,四方震动。贫苦农民热烈拥护;而豪强缙绅则恨之入骨,谤议纷起,伺机报复。由于官绅势力的反抗和抵制,遂使这项改革半途而废。

    三曰兴修水利。江南河流众多,湖泊交错。境内吴淞江水道,尤为“国计所关”,纵贯苏、松两府,穿越吴县、吴江、昆山、青浦、嘉定五县。由于长期失修,淤积不通。屡议疏浚,迄无成效。民有谣曰:“惟是海龙王始得开耳。”河道涸塞为陆,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海瑞巡抚江南时,恰遇暴雨不断,吴淞江泛滥成灾,广大农民衣食无着,纷纷背井离乡。海瑞通①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0页。

    ①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0页。

    ②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乡官虐民之害》。

    ③《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上册,第237页。

    ④《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上册,第237页。

    过民间私访和实地勘量河道,提出用“以工代赈”(即按工给银、救济饥民)的办法,一面赈济救灾,一面修复水利。隆庆四年正月初三日,召集饥民正式动工修吴淞江,至二月二十日告成,全长八十余里。又以三吴入海之道,南止吴淞江,北止白茆河,“若止开吴淞而不开挑白茆,诚为缺事,难免水患”①,于二月初九日集众兴工开挑白茆河,至三月底完工。总计救济饥民数十万人,而用银不过五、六万两。且所用钱粮,皆为历年导河夫银、巡抚衙门赃罚银以及部分义捐的“赈济谷”。“不取之民,不捐之官”。官“借饥民之力而故道可通,民借银米之需而荒歉有济,一举两利”②。海瑞还劝民在吴淞江旁垦田四十万亩。两河开通,不仅太湖之水直入于海,滨海诸渠皆得以引流灌溉,而且旱涝有备,水患可除。“吴民永赖,乐利无穷。公之开河之功,创三吴所未有也”③。就是当地竭力反对海瑞的官绅们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功劳。说:“隆庆四年、五年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得了此一大事哉。”又云:开河费用之省,皆由“海公清白、不妄用,又用法严也”④。根除水患,是海瑞在应天巡抚位上最有成效的政绩。

    此外,针对江南官户多、优免户多,转嫁赋役十分严重的现象,海瑞在推行“一条鞭法”时,尤其注意均平赋役,制定《钱粮册式》、《均徭册式》,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认真严治刁讼,平反冤狱。时人评曰:海瑞抚江南九阅月,“而天下财赋之原,肃然一清”①。

    海瑞巡抚期间实行的虽然只是局部的改革,但已经触犯了江南官绅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大肆攻击和极力反对,纷纷指责他“第一不知体”、“不识时务”、“不近人情”、“管闲事”,甚至投匿名信,进行威胁。不仅如此,他们还和朝廷内部的一些人上下勾结,“共思逐公自便”②,千方百计要把海瑞赶走,以便改变他所实行的政策。

    隆庆四年(1570)正月,正当海瑞领导大批饥民破土修浚吴淞江,江南“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③的时候,刑科给事中舒化首先发难,上疏指责海瑞在巡抚任上“迂滞不谙事体”,所立条例“非人情”、“出寻常之外”、“创新奇之法”,提出只宜与两京清秩处之,而不可重用。穆宗没有同意,仍“留抚地方如故”④。接着吏科给事中、嘉兴人戴凤翔受徐阶指使,劾论海瑞“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不可一日居地方”⑤。海瑞向来以刚为主,挺立于世,对于戴凤翔之流的无耻攻击,他针锋相对上疏辩明,用大量的事实予以驳斥。指出戴凤翔疏中所言,“无一字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纯属“诬妄”,“逞己邪思,点污善类,不为“报①《开白茆河疏》,《海瑞集》上册,第233页。

    ②《开吴淞江疏》,《海瑞集》上册,第232页。

    ③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1页。

    ④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

    ①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7页。

    ②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5页。

    ③李贽:《太子少保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47页。

    ④《明穆宗实录》卷四一,隆庆四年正月壬午条。

    ⑤参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2页;《明穆宗实录》卷四二,隆庆四年二月癸亥条。

    国”,而以“行私”⑥。

    此时,与海瑞有夙怨的高拱东山再起,以吏部尚书入阁柄政,从而给海瑞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重重的阴影。吏部见到戴凤翔的奏疏以后,以海瑞“志大才疏”为由,罢其应天巡抚的职务①。消息传出,江南小民“号泣载道,家绘像祀之”②。隆庆四年二月十五日,改为以原官总督南京粮储。当海瑞将赴南京粮储之际,高拱又从中作梗。三月二十五日,穆宗诏令裁革南京粮储都御史,以其事归南京户部侍郎兼管。海瑞被迫上《告养病疏》,明确表示坚持自己的主张,并提出希望,曰:“臣二经论劾,众口呶呶,臣尚执己为是,臣实见得是也”;“臣叨任巡抚,凡所施为,竭尽心力,一皆采访民言,考求成法,民利与兴,民害与除,不可易也。伏愿皇上所敕新任抚臣,勿以臣受谤而轻改臣事”。同时,恳乞“赐臣回籍,永终田里”③。上允其请。四月,海瑞离开南京回琼山老家。他自四十岁跨入仕途,至此十有七年。俸禄所余,仅置居第一区,值一百二十金;租田十亩,其他皆无所增益。其清苦如此,在当时的官僚中是罕见的。

    ⑥以上见《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下册,第237—240页。

    ①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67页。

    ②《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③见《海瑞集》上册,第241—242页。

    第六节退居林下,关心国事海瑞罢归山林,但并没有消沉下去,心里依然关心国事。在田里闲居的十多年间,尤以吏治为急。经常为地方府县官员指点政令得失,痛斥贪官污吏,每一次都是“侃侃条陈,毫无忌讳,耻为面谀,罔及其私”④。他向琼州分巡道提出清丈土地、平均赋役的方针办法,亲自草拟条例,绘制图样。有一个书吏出于敬慕之心少计海瑞家一亩八分地,他发现后立即予以纠正。上书两广军门,严斥官军无能,以致倭寇猖獗,地方遭残,提出御倭剿倭的策略。隆庆五年,史际升任浙江布政司参政,他先后两次去信详陈地方安危和自己在淳安的施政经验。

    隆庆六年五月,穆宗卒。六月,年仅十岁的皇太子朱翊钧继位,是为神宗,次年改元万历。同月,宦官冯保以两宫懿旨将高拱逐出都门,张居正与冯保相结,出任内阁首辅。居正当国,“惮公(即海瑞)刚直”。万历元年(1573)正月十一日,吏科都给事中雒遵上疏推荐海瑞,吏部谓:“海瑞秉忠亮之心,抱骨鲠之节,天下信之。然考其政,多未通方。只宜坐镇雅俗,不当重烦民事”①,拒绝起用。

    万历元年二月,为京师会试之期。张居正以子托会试总裁、大学士吕调阳,一时物议沸腾。海瑞闻之,立即上书吕调阳,曰:“今年春公当会试天下士,谅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按:即张居正),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谅之。”②时,神宗登极伊始,一再欲起用海瑞。海瑞则因这事得罪了张居正而不得出山。万历五年,张居正以父忧起复,朝廷内外更加议论纷纷,江南宁国人吴仕期出于义愤,暗中用海瑞的名义,拟疏指责张居正父死“夺情”,不遵制回籍守孝,是贪图禄位、不行孝道、不忠不义,并私拟罢张居正、召海瑞为相的圣旨。尔后,吴中好事者又进一步将吴仕期所拟的“奏疏”和“圣旨”合刻刊行,广为传布。江南人见之,信以为真,举手相庆,谓“朝廷以安车征海公相矣”①。此事本与海瑞毫无关系,张居正闻之则大为震怒,不但兴大狱,株连无辜,而且特地派御史渡海到琼山探察海瑞的行迹。海瑞居于京城万里之外的深山老林,消息不通,对张居正父死夺情、吴仕期伪造奏疏之事,确实一无所知,他不卑不亢,以实相告。御史没有抓到任何把柄,空手而回。可是,张居正并没有因为无隙可寻,就此罢休,而是凭借手中的权力,百般阻挠,拒不起用海瑞。

    ④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4页。

    ①《明神宗实录》卷九,万历元年正月戊戌条。

    ②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3页。

    ①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70页。

    第七节任劳任怨,一生清贫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逝世,张四维、申时行相继为内阁首辅。万历十三年正月十日,七十二高龄的海瑞,因众望所归,被起复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二月十一日,诏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由正四品升为正三品。这时海瑞已经过了七十致仕之年。闻其复起,众人多举手加额,亦有劝其辞退者。海瑞思虑再三,最后在“主上有特达之知,臣子不可无特达之报”②的“忠君报国”思想的驱使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欣然离家”,渡海北上,结束了整整十六年的闲居生活。

    五月十二日,赶到南京吏部右侍郎任上,因吏部尚书丘橓未曾赴任,由他主持部事。海瑞留心吏治,至老不倦。一上任就以当年的作风,洞察时弊,首先抓住五城兵马司扰民问题,颁布《禁革积弊告示》,严禁侵用里甲,摊派物品,勒索钱银。指出:“以五城之人,当千百官大小用度之害,侵用里甲,朝廷历历明禁今后如有部议之外,仍前票扰者,虽小费一分一文不及先日万分之一,亦不姑恕”①。万历十四年二月,晋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以“民困火甲,所从来远”,旋禁旋废,令而不行,特制定《夫差册》,均徭役,苏民困。是册,“上考法度,下酌人情”,应存应革,一一明文规定。“有册外取一物一夫者,先执其将票之人,参奏候旨。兵马司暗地奉行,地方总甲私为科派,一同处治”。部院科道官亦要互相监督纠正,不得官官相护②。同月,恳乞致仕。又上《一日治安要机疏》,谓:“今日贪墨为奸,毫不可纵。欲使百姓安乐,其于守令务极选,欲督守令先司道,督司道先抚按,而致望部阁大臣,乃归本于君身”③。并主张恢复明太祖“枉法八十贯绞之”律令和“剥皮法”等重刑,严惩贪官污吏。

    《一日治安要机疏》一出,同样遭到反对派的责难。三月六日,山东道监察御史梅鹍祚上疏曰:海瑞言“今日刑轻,而侈谈高皇帝剥皮囊草之法者。以清平之世,创闻此不祥之语,岂引君当道志于仁者哉”④。四月,向以“凌士纳贿”、“贪污狼籍”闻名的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采取“以攻为守”、“先发制人”的伎俩,也操着梅鹍祚的腔调,疏劾海瑞“莅官无善状”,主张恢复国初重典是“妄引剥皮囊草之刑,启皇上好杀之心”。七月二十二日,吏部办事进士江南人顾允成、诸寿贤和湖北人彭遵古联名上疏,为海瑞辩诬,认为他是“当朝伟人”,房寰是“不识廉耻二字”的伪君子,并揭露房寰欺君罔上的六大罪行①。神宗降旨,一方面责斥房寰所论“不当”,另一方面又严责顾允成等三进士尚未授官便出位言事,“是何事体?好生轻肆!姑各革去冠带,退回原籍。且令各衙门堂上官约束办事进士,不许妄言渎扰”②。海瑞见正义不得伸张,奸贪之徒姑纵不治,振风肃纪毫无希望,遂连续②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2页。

    ①见《海瑞集》上册,第288页。

    ②《海瑞集》上册,第291页。

    ③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71页。

    ④《明神宗实录》卷一七二,万历十四年三月辛丑条。

    ①详《三进士申救疏》,《海瑞集》下册,第625—630页。

    ②《明神宗实录》卷一七六,万历十四年条七月乙卯条。

    上疏,乞归田里。谓“年七十有四非做官时节,况天下事只如此而已,不去何为”③。至万历十五年(1587)九月,疏凡七上,皆不允归。入秋,病情渐重,又不服药。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六日(1587年11月15日),卒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任上。享年七十四岁,无子。赠太子少保,谥忠介。

    海瑞极力把“忠君”与“爱民”调和、统一起来,由此形成他的矛盾性格,并招致统治阶级中**势力的攻击和迫害。他为了“利民”、“裕民”,而“一意约己”、任劳任怨,一生清贫。至死仍“无一语及身后事”④。他身为都察院都御史,官秩正二品,可称得上是个有名的大官。然而,作古之时,佥都御史王用汲入视,室中惟有葛帏敝籝,俸金十余两(另说一百五十两),旧袍数件,其清贫苦境,为寒士所不堪。王用汲见状,不禁泣下,率同列捐金治棺。百姓闻之,奔走相告,扶服悲号,罢市数日,哭声震天动地。及“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哭而奠者百里不绝,家家绘像祭之”①。史家的描写,虽有溢美之词,但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

    海瑞的著作,均已辑录在《海瑞集》。

    ③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3页。

    ④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3页。

    ①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600页。

    第二十六章明神宗第一节冲年即位明神宗朱翊钧(1563—20),是明穆宗第三子。穆宗有四子,长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钤,俱早亡。四子朱翊镠与朱翊钧同为李氏所生,封潞王。朱翊钧幼时的命运并不好,由于明世宗晚年迷信道教,“讳言储贰,有涉一字者死”①,不要说他没有被立为皇太孙,就连他出生的消息,穆宗都不敢向世宗奏报,出生两个月不敢剃头发,甚至到了五岁还没有起名字。直到隆庆元年(1567)正月初十日,廷臣上疏请立皇太子,同月十八日穆宗才为他赐名,叫翊钧。穆宗说:赐你名字,名为钧,是说圣王制驭天下,犹如制器之转钧也,含义非常重大。你当念念不忘②。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朱翊钧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

    皇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将来要治国治民,必须从小接受教育,了解以往帝王承业治国的经验教训,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驾驭臣民的本领。朱翊钧虽然年幼,却很懂得这个道理。穆宗任命一批大臣为教官,辅导他读书。朱翊钧学习非常用功。其母李氏“教子颇严。帝或不读书,即召使长跪。每御讲筵入,尝令效讲臣进讲于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寝所,呼曰‘帝起’,敕左右掖帝坐,取水为盥面,挚之登辇以出”①。由于讲官的尽心辅导,李太后的严格管教,以及他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钧年渐长而学愈进。他自己后来也常常十分得意地夸耀说:“朕五岁即能读书。”

    隆庆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终因纵欲过度,病入膏盲,病死于乾清宫。

    隆庆六年六月初十日,年仅十岁的朱翊钧即皇帝位,改元万历,以翌年为万历元年。

    明神宗即位时,摆在他面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柄臣相轧,门户渐开,而帝未能振肃朝纲,矫除积习”②。这个问题,以后变得更为激烈。穆宗弥留之际,授高拱、张居正等人为“顾命大臣”,嘱咐他们和内外文武百官一起,“协心辅佐”年幼的皇太子。神宗自己在登极诏中也命令他们:朕方在冲年,尚赖文武亲贤,“共图化理”,“与民更始”。如今,先皇尸骨未寒,小皇帝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种情景:那些“顾命大臣”,不是“协心辅佐”,顾及民族的利益、百姓的生死,而是首先顾及自己,为了争夺地位和权力,开始火并起来。同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堆积如山。面对着这些重重的困难,这个小皇帝没有畏缩不前,为了“皇图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杀予夺在朝廷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为。

    ①于慎行:《穀山笔麈》卷二《纪述一》。

    ②谈迁:《国榷》卷六五。

    ①《明史》卷一一四《孝定李太后传》。

    ②《明史》卷二○《穆宗纪》。

    第二节励精图治万历元年(1573)到万历十年(1582),是明神宗人生的辉煌时期。在此期间,他用张居正为内阁首辅,大力支持张居正以整理赋役为中心的社会改革,从而换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相对安定的局面。

    明穆宗末年,高拱为内阁首辅。高拱,“性直而傲”,“持论多偏”,说话随便,常常为此得罪人。他与徐阶有矛盾,在徐阶谢政归里以后,高拱即“扼阶不遗余力”,为此又与张居正关系破裂,成为冤家对头。高拱主阁,坚持反对宦官越权,为此触犯了当时内廷的大红人太监冯保。冯保遂与张居正内外串通起来,欲置高拱于死地。穆宗去世时,高拱以主幼国危,痛哭时说了一句:“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神宗即位后,冯保将这句话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讲,十岁小孩哪能决事当皇帝”。神宗听到这话,“专权之疑,深中帝心”。他不问高拱说此话的背景,是否属实,即于隆庆六年(1572)六月十六日将他免职,以张居正取代他的位置。此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终坚持自操威柄。他说过“若用舍予夺,不由朝廷,朕将何以治天下!”①神宗偏听偏信,把六十一岁的老臣高拱一棍子打下去,显然做得太过分。但从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与政界人物来看,他用张居正主阁,无疑是最佳选择。

    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以后,神宗将内廷的事务托给冯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①。对张居正不仅委以重任,而且尊礼有加,言必称“元辅张先生”,或“张先生”,从不直呼其名。隆庆六年六月十九日,张居正刚刚走马上任几天,神宗就在平台(即后左门)单独召见他,共商大计。由于明穆宗在位从没有召见过大臣,所以这事在当时曾引起轰动,使廷臣看到神宗承业治国的精神和决心,又大大提高了张居正的威信。

    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归根结底是一个用人问题。明神宗从一开始就注意“精核吏治”,把用人和皇权的强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处处表现出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见解,决不受制于人。当时对有些人事的处理,他与张居正并非没有不同的看法。后来张居正的悲剧发生,正是这种君臣意见差异逐渐淀积下来的结果。

    在读书方面,明神宗也是从一开始就坚持按照祖宗旧制,举日讲,御经筵,读经传、史书。在明朝的众皇帝中,除太祖之外,像神宗那样确实是不多见的。万历朝举人沈德符记叙,神宗即位后,就按照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建议,每天于太阳初出时就驾幸文华殿,听儒臣讲读经书。然后少息片刻,复回讲席,再读史书。至午饭完毕时始返回宫内。只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暂免讲读。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从不间断。故十年之中,“圣学日新,坐致太平之治。昔英宗御极亦在幼冲,初不闻三杨诸公有此朝夕纳诲,遂使王振得盗国柄,几危宗社。则今上早年励精,真可隻千古矣”。①明神宗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新政。①《明神宗实录》卷一○。

    ①《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①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冲圣日讲》。

    这次改革,始于万历元年,至万历十年基本结束。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期政治、经济关系新变动的深刻反映。其范围,覆盖政治、经济诸方面。具体步骤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为重点,后五年以经济改革为主要任务。其间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就其实际效果而论,有的可取,有的失算。其结局,归于失败,以悲剧告终。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万历元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明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②其特点是改变国家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最后使“部权尽归内阁”。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把它们变为受内阁制约,听从内阁指挥,实有悖于祖宗旧制,实质上是将一部分皇权转移到内阁。这是张居正对明代官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其时,因为神宗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学校为养士基地,“人才所系”。为了培养新的人才,万历二年(1574)神宗命令吏部严格选用提学官。次年三月,张居正进呈《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提出选用提学官和整顿学校的十八条方案。神宗以为“深切时弊”,下诏命“各官着实遵行”①,并大量裁减府、州、县学的学生数。在明代,“科举必由学校”。人口不断增加,学校招生人数反而减少,不但与社会发展大势背道而驰,对于那些追求功名利禄者更是当头一棒。明神宗还根据张居正的建议,诏毁天下书院,迫害士人,实行文化**。这些都是倒退行为,所以,一开始就遭到激烈反对,难以贯彻执行。张居正本人更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大邑士子多怨之,或谓他“千虑一失,在汰郡县诸生”②,成为后来惨败的祸根之一。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这是万历初年整个社会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最有意义与成绩。

    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目的是为了纠正田制混乱。这是继洪武朝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丈。洪武朝那次大清丈,与“赋役黄册”相配套,编造了“鱼鳞图册”,为明代田赋征收奠定了基本框架。在封建社会,土地自始至终是关系到农业能否发展、农村能否安定、农民能否生存的根本问题,也是农民与地主矛盾的根源。官豪势要为了逃避田赋,并向农民榨取更多地租,不断隐瞒土地,霸占土地,转嫁赋税。到了明中叶以后,“鱼鳞图册”已面目全非,赋役征派日益不均,国家赋税收入越来越少,“私室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田亩已是非清不可了。同明代其他重要经济改革一样,这次清丈也是首先从东南沿海地区搞起来的。

    万历六年十一月,明神宗下令在福建进行试点①。中心问题是为了改变有田者不交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现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由于明神宗态度明确,张居正指导得力,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行得颇为顺利。②《明神宗实录》卷一九。

    ①《明神宗实录》卷三八。

    ②谈迁:《国榷》卷三九。

    ①详见《明神宗实录》卷八一。关于这次丈量的始行时间,《国榷》等书记于万历五年。至万历八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②。神宗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至万历十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③。有些地方还重新编造了“鱼鳞图册”。是明代田制与赋制的又一次综合整治,成绩显著。缺点是有些地区为“求亩多”,不实事求是,用小弓丈量,以致出现新的“虚额”,加重小民负担。

    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出重头戏。一条鞭,又称“一条边”、“条边”、“一条编”、“条编”等。其视点是变通赋与役的征收方法。它和清丈田亩一样,也是在嘉靖、隆庆以来各地逐步试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神宗的功劳,是支持把它推广到全国,实现了中国古代赋役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为实行货币地租创造了条件。

    自唐代杨炎作两税法以来,一直是实行赋与役分开。一条鞭法,“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量,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①。其基本精神与特点是把赋与役合并,简化征收手续,扩大了折色范围,改变了以往的征收方法。它的推行,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反映。

    万历九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这标志着整个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

    这一年又巧逢张居正入内阁十五年。明神宗为了表彰他为国振兴而“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赐伯爵禄,加上柱国、太傅,写敕奖谕,荫一子为尚宝司丞。太傅与太师、太保,并称三公,其尊崇仅次于太师,非一般大臣所能享有。这是对张居正的特殊恩宠,也是对他的改革的充分肯定。

    张居正直接策划、设计、指导的这场改革,是“振百年因循之弊”的一次重大变革,虽然成绩不少,但是阻力也很大,“豪猾率怨居正”,从一开始就承受着极其沉重的压力,屡遭攻击,各项改革措施不久就变了形,“规制顿紊,不能尽遵”。明神宗本人为了“垂戒威权震主”,也很快反过来扼杀这场颇有生气的改革,自毁新政。

    ②见《明神宗实录》卷一○四。

    ③据《明神宗实录》卷一一一、一一六、一一九至一二二、一二六至一三一。①《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第三节自毁改革成果从万历十年(1582)初开始,张居正病倒在床,明神宗频频遣使慰问、赐物。至同年六月十一日,张居正已危在旦夕。明神宗以论辽东战功,进他为太师,荫一子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文臣没有生前加三公的,只有死后才能赠给。在明代,一人而独享三公之殊荣者,唯有张居正也。在此之前,明神宗还多次说过不仅要破例赏赐张居正,而且要特殊优待他的子子孙孙。六月二十日,张居正与世长辞,终年五十八岁。一代名相谢世,皇上悲痛,下令辍朝一日,举国哀悼,赐祭九坛,礼视国公兼师傅,赠上柱国,谥文忠。明代身后得赠上柱国者,只有洪武朝武臣江阴侯吴良、永乐朝僧人太子少师姚广孝和张居正三人。

    张居正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史上伟大的政治家,是因为他在万历初年置生死于度外,“工于谋国,拙于谋身”,为了富国强兵,进行政治经济改革。他业绩炳然,他的名字也可以说是当时“改革”的代名词。对此,国人有定论,明神宗更清楚:如果没有张居正,就没有他的新政,没有那时“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的繁荣气象。然而,他终归是一个封建帝王。封建帝王共有的思想特征和心理状态,是喜怒无常,翻脸不认人,一切以实用为标准。神宗也是这样一个皇帝。他长大以后,越发感觉到张居正处处揽大权。为了防止今后再发生这种现象,张居正一死,他马上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于是生前“忠贞不贰”的“元辅张先生”,死后反而变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

    明神宗心里明白,张居正在世时,他是如何重用张居正,并许下了多少诺言。而今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寻找时机,找到借口,不能平白无故地说张居正是坏人。而且要有计划,有步骤。问题是从哪里下手?

    明神宗素以“贪财好货”闻名。当时他的弟弟潞王朱翊镠即将结婚,需要一大笔开支。其母李氏为儿子的婚费焦急,多次催促神宗赶紧筹办。神宗舍不得动用内府的丰富积蓄,又顾虑大臣再批评他天天随意挪用国库的钱,正巧,这时有一个名叫张诚的贴身太监向他秘密奏报,说经过长期暗中侦查,张居正和冯保“宝藏逾天府”。神宗一听,怦然“心动”①,而且怀疑张居正积蓄多于冯保。加上冯、张二人以前对他约束太严,使他时存反感,及渐长而“心厌之”。于是就不管什么冯“大伴”和“元辅张先生”,也不顾不是“谋反、叛逆与奸党”不可抄家的祖宗法律了②。经过权衡利害得失,决定先拿冯保开刀。

    万历十年十二月,以“冯保欺君蠹国,罪恶深重”,免去东厂提督,押到南京软禁,抄家没产,神宗得到金银一百余万两,珠宝瑰异无算。

    当时,冯保和张居正是互为依存,生死与共,谁也离不开谁。冯保垮台,张居正必在劫难逃。由于张居正生前是内阁首辅,又是太傅、太师,影响很大,所以在做法上有些不同。先大造舆论,形成“举朝争索其罪”的强大声势,将张居正重用的人统统罢去,同时为从前反对张居正的人一一恢复名誉或官职。然后再步步升级,彻底搞臭。万历十一年三月,诏夺上柱国、太师①《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②《明史》卷一九三《翟銮传》。

    兼太子太师。八月,复夺“文忠”谥号。万历十二年四月,辽王宪■次妃王氏状告张居正强占辽王庄田和金宝万计。遂以侵盗王府资产罪,命抄张氏在京与江陵老家财产,总计得银十多万两、黄金数万。八月十三日,诏削张居正官秩,夺所赐玺书、四代诰命,公布罪状,曰:“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箝制言官,蔽塞圣聪。私废辽王。假丈量田土,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当破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其弟都指挥居易,子编修嗣修,子张顺、张书,都着永远戍边。”①自此开始,“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张居正其人其事,成为禁区,谁也不得议论。张居正当然有不少过错,但他所从事的改革事业是进步的。明神宗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加以否定,用心甚毒,却也因此走向了反面。这道诏令,是他自毁新政,全面扼杀他与张居正共同进行的改革成果的自白书,也是他本人由勤变懒、全面废弃励精图治的标志。从此以后,明神宗已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皇上怠荒,朝纲必坏,各种社会弊端开始全面复辟,地方秩序由相对稳定而走向混乱。

    从万历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起,明神宗一面搞臭张居正,一面以“病”

    为借口,不亲郊庙,不见廷臣。内治不修,上梁不正下梁歪。继张居正为首辅的张四维,“及代柄,务倾江陵以自见,尽反其所为。所裁冗官秕政,一切复之”。而后主阁者申时行等人,“亦踵其故智,使纪纲陵迟,侵渔日恣,吏贪而民玩,将惰而兵骄,国储动荡”②。万历十三年正月,四川建武所兵变。万历十四年十月,礼部主事卢洪春奏曰:明神宗“日夜纵饮作乐”。从同年起,为争立皇太子,演成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十五年十一月,湖广郧阳发生兵变。

    万历十六年八月,明神宗不顾南北各地大饥荒,为身后之计,大肆挥霍,加紧修建“寿宫”。十七年正月,太湖、宿松地方爆发农民起义,饥民数万闻风响应。三月,云南永昌卫士兵暴动。四月,广东白莲教起义。至同年十二月底,太仓外库银只剩下三十一万余两,“利孔已尽,无复可开”。初年改革的积蓄,用得近乎精光。

    这一年,明神宗因为有人批评他唯好酒色财货,暴跳如雷,大怒不止,从此章奏留中不发。

    万历十八年二月,再罢日讲,“自后讲筵遂永绝”。缺官严重而不补,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万历十九年十月,京营武官闹事,直冲入长安门。举朝惊骇,人心不安。是时,明神宗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严峻的现实:“近年以来,人各有心,众思为政以致国是纷纷,朝纲陵替,大臣解体,争欲乞身,国无其人,谁与共理。内治不举,外患渐生,四夷交侵。”①可惜他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越走越远,继续大逞酒色之乐。万历二十年正月,御史冯从吾奏言: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不发,而“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真是“内治不举,外患渐生”。同年二月,宁夏致仕副总兵官哱拜起兵反叛;五月,日本发动侵朝战争;其时西南又发生播州杨应龙之乱。明神宗被迫令军三路出征,史称“万历三大征”。西征、东征、南征,历时十余年,丧师①《明神宗实录》卷一五二。

    ②以上见谈迁:《国榷》卷七二。

    ①《明神宗实录》卷二三八。

    数十万,耗银千万两;兵连祸结,国库空虚,百姓遭难。明神宗本人至此也彻底完成了由勤变懒的过程,昔日“少年天子”的气派与风采,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成年累月深居九重,一味发脾气整人、嗜酒、恋色、贪财。

    第四节三十年晏处深宫在“三大征”尚未结束的时候,万历二十四年(1596)三月,乾清、坤宁二宫被火化为灰烬。“只知爱钱”的明神宗,乘机以“修建宫殿”为名,从同年六月起,陆续派出大批太监为矿监、税使,到各地“开矿榷税”,大肆搜括钱财,迫害官民无数。明朝历史上著名的为时近二十年的“矿税使之祸”,从此开始。这也是他在位期间历时最久、为祸最烈的弊政。

    明代朝廷差官“开矿”,始于明初洪武;遣使“榷税”,在中叶时亦已有之,皆因得不偿失,后多废止。这次神宗“患内廷匮乏”,担心因“三大征”耗费数多而影响皇室的高消费,不顾臣民的一再反对,硬干下去,劲头大得很。凡有关“开矿榷税”之事,有求必应,“乞请之章,无日不上,批答之旨,无日不下”①。至万历三十三年为止,解进内府的银子约为五百余万两,被矿税使等私吞者尤多,“大约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克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其实这些银两,并非开矿、征税所得,不开矿也征银,不经商亦征税,“矿不必穴”,“税不必商”,都是公开掠夺而来的。因此遭到各阶层的强烈反抗,纷纷暴动、起义,时称“市民运动”、“市民风潮”或“城市民变”。

    派矿税使四出,是明神宗贪财思想的一次集中大暴露。关于他的贪财,事例极多。远在抄张居正家产时,有大臣批评他“重货而轻人”。就连最起劲帮他大反张居正的御史李植也说:“皇上称我为儿子。每次看到抄得金银宝玩,必是喜欢。”①在派矿税使之前,吏科给事中李沂因批评他贪财,而被削籍回里。稍后大理寺评事雒于仁,冒死写了一篇《四箴疏》,说他患的是“嗜酒”、“恋色”、“贪财”、“尚气”四病②。不久,又有人说他平日“好逸”、“好疑”、“好胜”、“好货”③。在矿税使横行之日,万历三十二年正月,内阁首辅沈一贯奏曰:“皇上视财太重,视人太轻;取财太详,任人太略。”④直到他去世前一年,还有人说他是“唯贿是闻”⑤。

    “开矿榷税”,闹了近二十年方告结束。史载:“当是时,帝在位日久,倦勤,朝事多废弛”。“章奏不发,大僚不补,起废不行”。“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十之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即万历三十九年),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上下隔绝,而“延臣部党势渐成”⑥。

    “陛下万事不理”,此话一针见血,说得何等尖锐、深刻、准确。由于明神宗晏处深宫,不补缺官,早在万历三十年南北两京已缺尚书三人,侍郎十人,科道官九十四人;全国缺巡抚三人,布政监司六十六人,知府二十五①文秉:《定陵注略》卷四《矿税诸使》。

    ①《明神宗实录》卷一六○。

    ②《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传》。

    ③《明史》卷二三五(张养蒙传》。

    ④《国榷》卷七九。

    ⑤《明神宗实录》卷五八○。

    ⑥《明史》卷二四○《叶向高传》。

    人⑦。不仅“曹署皆空”,而且自万历三十七年起,不少大臣纷纷封印出城,拜疏自去,许多办事机构陷于瘫痪状态,政务荒废。至于“延臣部党”,问题尤其严重。廷臣部党,就是延臣分门立户,结党相争。结党,又称“植党”、“朋党”。万历朝廷臣党争,从一开始就存在。先是以“阁部之争”为主要形式。后来顾宪成等人在无锡东林书院聚众讲学、议论朝政,形成一股反对派势力,人称“东林党”。于是,宣、昆、齐、浙、楚诸党互为犄角,专以攻击“东林”为能事,“东林党议”由此始。《明史·选举志》云:弘、正、嘉、隆间,士大夫廉耻自重,迨万历时“党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经过万历三十九年京官考察,东林党人已被排斥殆尽,所剩无几,后来便被一网打尽。

    在东林党议无休无止之时,由于明神宗私爱贵妃郑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坚持其王府庄田“务足四万顷之数”,才肯让其出京之国,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场长达七八年之久的福王庄田之争。福王之国洛阳刚刚过了一年,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时,又发生了晚明历史上著名的梃击太子东宫案,作案的是一个名叫张差的蓟州男子,史称“梃击案”。它是明末宫廷三大案(梃击、红丸、移宫)的第一案,也是最重要的一案。外人闯入宫廷,这类事在明代多有发生,光是万历朝就有好几次,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对这次“梃击案”,当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种以为张差是一个疯人,是一次偶然事件;另一种则认为张差非疯子,是明神宗爱妃郑氏使人有意加害皇太子朱常洛的阴谋活动。起初,皇太子也以为“必有主使”。是时,郑贵妃一再指天发誓,自明无他。明神宗见事涉郑氏,加上多年来人们一直议论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烧自己,很快就亲自定张差为“疯癫奸徒”,并命“毋得株连无辜,致伤天和”,只处决张差及与之有关的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并特地为此于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态,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召见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将此案草草收场①。

    就在明神宗晏处深宫,“万事不理”,导致从内廷到外廷闹得不可开交之际,东北辽东“后金”迅速崛起,不断出兵南犯,向明军发动进攻,辽东战争爆发。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初一日,“后金”

    政权正式建国,终于成为明朝的主要威胁。

    自此明朝辽东的形势也随之每况愈下。尤其是经过东征援朝战争和矿税使高淮乱辽以后,辽东边防空虚,军民困甚,供应艰难,加上明神宗用人不当,明军屡屡败北。万历四十七年三月,萨尔浒之战,明军四路大军,三路全军覆没,丧师九万,败局遂成。辽东战争每年约需银四百余万两②,明神宗为了应付这笔庞大的军费,自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后三次下令加派全国田赋,时称“辽饷”。明末“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加派”开始。加派非但无济于事,反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不满,纷纷投入反对明皇朝的革命洪流。明神宗自己也因此情绪低落,愁眉不展。

    万历四十八年(20)三月,明神宗因长期酒色无节,加上辽东惨败,国事困扰,终于病重不起。七月二十一日,在弘德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终年五十八岁。二十二日发丧,二十三日颁布遗诏,命皇太子嗣位。九月初十⑦《明史》卷二三七《田大益传》。

    ①《明神宗实录》卷五三二。这一年御史翟风翀疏曰:“上不见廷臣,又二十五年矣。”②《明光宗实录》卷四。

    日尊谥曰显皇帝,庙号神宗。十月初三日,安葬于三十多年前精心修建的“寿宫”,名曰定陵。

    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前十年奋发图强,中间十年由勤变懒,最后近三十年“万事不理”。他的主要特征,是贪酒、贪色、贪财而又贪权,始终“魁柄独持”,可谓操权有术,从这一点说,他不是一个庸人之辈。但他又缺乏明太祖、明成祖那样的雄才大略。他即位于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初,终于十七世纪二十年代。当时,正是整个世界处于翻天覆地的大变动时期。中国封建社会也已经发展到晚期,“天崩地裂”,新的生产关系开始萌芽,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也同样处于由古代社会向着近代社会转型的剧变前夜。在这个历史的大变动中,由于几千年中国封建制度的顽症根深蒂固,加上他沉溺酒色、财货的心理病态,非但未能使中国跟上世界新潮流,迎来新时代的曙光,相反在他的手里把明朝推向绝境,加快了其终结的历史进程。“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①第二十七章张居正第一节厚望所寄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

    少年时代“颖敏绝伦”,被誉为“神童”。十三岁时,他写过一首《题竹》诗:“绿遍潇湘外,疏林玉露寒。凤毛丛径节,只上尽头竿。”①反映了他的抱负不同凡响。

    大人物的不同凡响,往往托之以梦。据说张居正诞生的前夕,他的大父东湖公(祖父张镇)梦见“大水骤至,流溢庭下。大父大惊,问奴属所以来。奴属口对状,言水自张少保纯地中流出者。是夜会怀葛公(曾祖父张诚)亦梦有月坠水瓮中,流光发色,化为白龟浮水上”②。结果,张诚为他的曾孙起了个谐音的名字,叫白圭。

    嘉靖十五年(1536),张居正参加荆州府的考试。“时大司徒李士翱为郡太守。先一夕梦上帝剖符封识玉玺,令授一童子。明日进所取士庭下,太师名在第一。李公揖太师升阶,目摄童子何如人,果梦中所见者,乃大喜。更太师初名曰:“白圭不足名子,子他日当为帝者师,余得闻命天皇上帝矣。”①结果,神童易名居正。不但如此,李士翱还竭力向省里来的督学称赞张居正,使他名扬全省。

    张居正“颀面秀眉目,髯长至腹”②。这是他成年时的形象,使人过目难忘。“上(神宗)在东宫尝昼寝,梦一美髯大臣在侧,若将有所陈见。上寤,异之。以问内侍,内侍对曰:‘殿下他日当有太平宰相如其人。’及见太师平台,长身玉立,髭髯修美。上记忆梦中事,语内侍曰:‘此即梦中所见者乎?’”③这些不寻常的梦兆,即使全是编造出来的,至少也显示了这个人物的重要性。

    嘉靖十六年(1537),张居正至省城参加乡试,湖广巡抚顾璘认为大器当晚成,建议考官不予录取,以便“老其才”。因而,直到嘉靖十九年(1540),张居正才中举人。顾璘对他当日的主张有些后悔,对张居正说:“张生幸过我,大器晚成,此自中材。仆诚不当以中人薄视吾子,退吾子三年作相。”④①《张太岳文集》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②《张太岳文集》卷四七《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①《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②《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下引本传者不另作注。

    ③《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④《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第二节从翰林到内阁嘉靖二十六年(1547),张居正中进士。从第一次参加乡试,到会试中第,他历经十年。而当选庶吉士,读书中秘,使他再一次得到“老其才”的机会。他所重视的不是儒学经典和文字雕琢,而是史百家者言、国家典故和时务之切要者,遇人多所咨询①,这与“选也以诗文,用也以诗文”②的翰林院传统不相合拍,很能反映张居正的旨趣。

    嘉靖二十八年(1549)解馆,张居正授翰林院编修。在这一年,他上了一道很重要的奏疏,阐明对时政的看法:“臣窃推今之事势,血气壅阏之病一而臃肿痿痹之病五。失今不治,后虽疗之,恐不易为力矣。”③血气壅阏之病是指世宗自壬寅宫变之后,久不见群臣百僚。臃肿痿痹五种病是:宗室骄恣、庶官瘝旷、吏治因循、边备未修、财用大匮。这篇《论时政疏》有两千言,是张居正两年来读书中秘、观察时政的成果。第二年发生的“庚戌之变”,证明“吏治因循”、“边备未修”已到了何等危险的程度。

    当然,一个小小的翰林编修的奏疏,不会引起皇帝的重视。但应当说,初入仕途,张居正所处的环境是不错的。第一个赏识他的官僚李士翱已升至七卿,他虽然只任职八个月就被免,却先后任工、刑、户三部尚书。嘉靖三十一年(1552)入阁的大臣徐阶对他也格外器重。在这种有利的环境中,他却在嘉靖三十三年上疏请归。据他的儿子张敬修说,是因为他“体故孱弱,又倦游”的缘故。④张居正回到江陵老家,筑三五椽小室,养一两只癯鹤,过起隐居生活,不但拒见宾客,而且谢摒亲故。他“即田中辟地数亩,植竹种树,诛茆结庐,以偃息其中。时复周行阡陌间,与田父佣叟测土壤燥湿,较穜稑先后,占云望寝,以知岁时之丰凶”。他看到农夫们“被风露,炙熇日,终岁仆仆,仅免于饥。岁小不登,即妇子不相眄,而官吏催科急于救燎,寡嫠夜泣,逋寇宵行,未尝不恻然以悲,惕然以恐也。或幸年谷顺成,黄云被垅,岁时伏腊,野老欢呼,相与为一日之泽,则又欣然以喜,嚣然以娱。虽无冀阙躬馌之勤,沮溺耦耕之苦,而咏歌欣戚,罔不在是”①。这一段生活,使张居正对农民的生活艰辛有了深切的体会,对他以后推行改革政策有很大影响。

    张居正说,他“先后山居者六年,有终焉之志”②,因父亲的反对,才不得不复出。

    嘉靖三十九年(1560),张居正复出。当时,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的矛盾十分突出。因畏惧严嵩的权势,与徐阶相善者唯恐避匿不及,而张居正却能在两位权贵之间处之自如。不久,张居正升右春坊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后又经推荐以副总裁主持修《承天大志》,他仅用了八个月的时间即脱稿。这件事给世宗以深刻的印象,故命他以右谕德侍裕王朱载垕讲读。不久,又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江陵柄政》。

    ②高拱:《作养相才》,见《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二。

    ③《张太岳文集》卷十五《论时政疏》。

    ④《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①《张太岳文集》卷九《学农园纪》。

    ②《张太岳文集》卷十七《先考观澜公行略》。

    迁侍讲学士,掌翰林院事。张居正同裕王以及裕邸中官的关系相当好,这是进入权力中心的重要一步。穆宗即位以后,张居正的职衔一年有四变:先是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接着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参赞机务,着入内阁;隆庆元年(1567)四月,再升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隆庆二年正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如果从品秩来讲,侍讲学士是从五品,少保是从一品,这样的升迁速度是惊人的。

    第三节从普通阁臣到操纵内阁隆庆元年二月以前,内阁有四名成员:徐阶、李春芳、郭朴、高拱。到二月,又加入陈以勤、张居正。张居正虽排在第六,但他的威望却重于其他阁臣。这不仅因为他“独引相体,倨见九卿,无所延纳”,更在于他“出一语辄中肯”。

    隆庆二年(1568)八月,张居正上著名的《陈六事疏》,集中反映了他治国思想的基本纲领。疏中陈述的第一事是“省议论”。他提出考察人和事的原则:“事无全利,亦无全害。人有所长,亦有所短。要在权利害之多寡,酌长短之所宜。”“欲为一事,须审之于初,务求停当。及计虑已审,即断而行之。”他执政以后所以能广用人材,推行变法,很得益于不求全人、不求全功的思想。第二事是“振纪纲”。张居正认为,人主太阿之柄不可一日倒挂。顺情与徇情、振作与操切不同。顺情者,“因人情之所同欲者而欲之”,即“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徇情者,“不顾理之是非,事之可否,而惟人情之是便而已”。振作者,“整齐严肃,悬法以示民,而使之不敢犯”。操切者,“严刑峻法,虐使其民而已”。因此,“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宜严而不宜猛”。提到的第三事是“重诏令”。他主张下于各部院大小事务,数日之内必须题覆;需要由抚按议处者,酌事情缓急,路途远近,严令限期奏报。吏部据此考察官吏勤惰。第四事是“核名实”。他认为世不患无才而患无用之之道。所谓用之之道,就是要“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具体来说,“毋徒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摇之以毁誉,毋杂之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节”。严考课,审名实,和上面提到的严令期限,以考勤惰,就是张居正后来推行考成法的基本内容。第五事是“固邦本”。关于理财,他讲到两个问题:一是指出财用日匮的根源,包括风俗侈靡,官民服舍俱无限制;豪强兼并,赋役不均,花分诡寄,偏累小民;官府造作侵欺冒破,奸徒罔利,等等。另一是要“慎选良吏,牧养小民”。他把守令分为三等:守己端洁,实心爱民,与上考;善事上官,干理簿书,而无实政,止与中考,这是核名实思想的具体体现;贪污显著,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第六事是“饬武备”。他认为兵不多,食不足,将帅不得其人,三者皆不足患,而患在无奋励激发之志,因循怠玩,苟且偷安。只要“修举实证,不求近功,不忘有事”,那么,“不出五年,虏可图矣”①。这篇奏疏同嘉靖二十八年上的《论时政疏》的情况相比,张居正的治国思想更进了一步,不仅提出的问题更具体深入,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更切中要害了。他进入内阁以后,权力和地位发生了变化,特别强调“尊主权,一号令”。

    这份奏疏上于八月。在前一个月,首辅徐阶致仕。对于徐阶,张居正一直很敬重,至于其他阁臣,他都没有放在眼里。次辅李春芳是张居正同科的状元,比张居正早两年入阁。徐阶被论致仕,李春芳大有兔死狐悲之感:“徐公尚尔,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张居正马上回答:“如此,庶保令名。”②可见他的狂傲。在徐阶去职后不久,呈上《陈六事疏》,虽是一种巧合,但①《张太岳文集》卷三六《陈六事疏》。

    ②《明史》卷一九三《李春芳传》。

    是也可把它当作竞争首辅的纲领-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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