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电子书 >> 玄幻魔法 >> 一书封神TXT下载 >> 一书封神章节列表 >> 一书封神最新章节

第290章 三族婚约

作者:可笑书仙 下载:一书封神TXT下载
    ps:看《一书封神》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一月后,三族结盟的消息传遍了蛮荒世界,同时天宫想要一统蛮荒世界,想要效仿远古神灵时期的神族那般,统帅三族的消息也传递了出来。

    巫、妖、人三族,自从神话时代结束之后,就一直相互竞争、战斗的三个种族,终于在天宫的压迫之下,组成了真正的联盟,而不是形式上的联盟。

    当这个消息传递出去之后,整个蛮荒世界都陷入到了诡异的安静之中,而这个安静自然就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当这份安静过去之后,进阶着就迎来了大爆发,各种的言语、各种的讨论纷纷出现在世界各地,不管是人族的百姓,还是巫妖二族的普通族人,自然都不希望三族联盟。

    别的不说,就说这些年死在对方手下的族人,就已经让三族基本上没有合解的可能,而且三族大大刚刚结束不到一月,现在三族就要来联手对付天宫,这一点自然让人很难接受了。

    除了这个话题之外,天宫的事情也在人族反响很大。

    天宫的出现,不止一次帮助人族度过了危机,还有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杨易也是天宫之人,因此当圣地放言天宫是开启三族之战的根源,想要统治整个蛮荒世界的时候,大部分都对此表示不想信,认为这一切全是圣地的阴谋。

    于是乎。就有很多人族开始寻找天宫的身影,希望有天宫的人能够给解释一下。

    然而当天宫失去了神灵之主和杨易之后,也就失去了主事的人,至于月神,她根本没有办法表明立场。否则光是三族的圣者联合起来就能够打败她,更何况三族之中还有三个仙位。

    三个仙位的力量,就算天宫所有人的力量都加起来,也会如同土鸡瓦狗一般被打碎,这就是三族联合在一起的力量。

    如果以前没有仙位的时候,天宫或许还没有那么一成、两成的胜率。但在仙位的帮助之下,就算杨易写书都很难胜利,因为以他的力量而言,就算有着神灵之主和月神的守护,也很难在仙位的面前有时间写书。

    这就是力量的差距。因此杨易才会选择让月神帮忙将天宫的所有人都隐藏起来,反正月神是参与了封印杨易的存在,谁也想不到月神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天宫的人。

    但如此一来,天宫就没有人能够出来解释现在的情况了,因此当时间过去两个多月后,那些就算想要替天宫说话的人族,也都纷纷倒向了人族圣地。

    也正是借助这件事情,天宫之主。也就是杨易的母亲断念书圣才没有被逼下台,因为战争还没有结束,人族还需要她的力量。

    ……

    时光飞逝。随着杨易死亡的消息传递出去之后,很快就过去了六个月的时间。

    在这六个月的时间里面,巫妖人三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其中有三件大事非常的重要。

    第一,那就是在杨易死去的第三个月,巫妖人三族的所有圣位以上存在。在三族的交界地举行了一场空前的大型会议,这一次会议的内容就是分享所有关于天宫的情况。以及如果提高对抗天宫的办法。

    毕竟三族并不知道天宫的真实情况,在他们的认知之中。天宫可是最少有着四个仙位的存在,还有虽说杨易已经被打入极寒之地了,但是由于天宫成员全部消失的缘故,这让巫妖人三族认为天宫还是会降临。

    为了面对天宫的奖励,巫妖人三族必须要尽快增加自己的力量,毕竟对手是四个仙位,而他们只有三个仙位。

    第二件大事情,那就是妖族的命运之子终于出现了,这个命运之子在三个月的时间里面,连续进入了两个远古遗迹,一个古妖禁地,期间经历了至少百次生死之劫,可他最终还是听了过去,并且利用遗迹和禁地得到的东西,凝练出了一具远古妖神的分身。

    妖神自然也是属于神灵,不过它却不是纯正的神灵,而是凭借着妖族的信仰所凝聚出来的。

    妖族命运之子的妖神分身可以吸收众妖的意念,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是妖念他都可以化为己用,最重要的是只要他的精神力可以承受的住,那么这股力量就没有上限,因此他凭借着追随自己的妖兵门,很快就拥有了可以堪比圣位的力量。

    短短三个月,就从一个普通的妖兵晋升为妖王,并且获得拥有对抗妖圣的力量,这样的妖理所当然就是命运之子。

    妖族圣主在知道了他的存在之后,第一时间就把他定位了妖圣传人,同时给予了他大量的妖族军队,如此一来这个妖族的命运之子,若是凭借着妖神分身全力而战的话,那至少有三分钟的时间战斗力可以堪比圣位巅峰。

    就在妖族的命运之子被确认之后,巫妖人三族对之前月神所说的话更加确认了,他们一时间都把杨易当成了是人族的命运之子,只是这个命运之子误入歧途,所以才会变成了这个样子。

    不过三族对外界不是这么宣传的,他们说的是杨易被天宫用手段控制住了,所以才会发生三族大战,以及出现这么大的伤亡,一切都是天宫的错。

    三族的百姓最后也都接受了这个说法,因为就连天宫都没有出来反驳。

    第三件大事情,那就是人族圣主迫于之前的负面消息压力,以及为了三族之间的和平共处,不得不跟巫妖二族进行和亲,而被用来和亲的人自然是从夜家里面出了。

    被和亲的人,乃是夜家的两个女子。以及白家的两个女子,她们算得上是杨易的表妹,跟杨易是一个辈分,天资也都不错,人也出落的很是漂亮。不过她们的漂亮只局限于人族,毕竟巫妖二族的审美观跟人族不大相同。

    一开始提出和亲的时候,巫妖二族一个要的是杨月,一个要的是宣灵。

    只可惜这个要求才刚一提出来,人族圣主和其他高层,差一点当场再度开启三族大战。于是巫妖二族顿时明白了这个要求不可能,于是他们才提议要求必须是夜家的血脉,还有白家的血脉。

    夜家血脉、白家血脉就是杨易的血脉,说白了巫妖二族就是窥视夜家和白家的血脉而已,并且每一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秘法。如果杨易要是真的没死,那么或许可以利用这四个小姑娘的血脉做些事情。

    这就是巫妖二族的想法。

    人族圣主虽然有心反对,可奈何白天行却同意,之前白天行已经把人族圣主逼到了绝路,不过白天行并没有继续逼下去,如果他继续发力那么人族圣主之位必定要易主,于是她就只能够妥协,并用她和白天行的名义促成了这件事情。

    当然。白家和夜家之间的利益纠葛也有很多,白天行自然会利用还这一次的事情多争取一些好处。

    只是白天行到底从人族圣主那里得到了些什么,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就这样。和亲的事情便定了下来,而和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和亲的日期就在半月之后,那时候将会是一场空前盛大的婚礼。

    当初杨易说要迎娶杨月和宣灵的时候,也就是要求让人族的圣位都来参加祝福而已,可现在三族的第一次和亲。却有着巫妖人三族所有圣位的参加和祝福。

    还有,除了三族的圣位之外。就连月神也收到了请帖。

    ……

    死亡森林,小世界之内。

    月神一边看着请帖。一边把里面的内容读给了下方的一群书生听。

    等她读完之后,下面的书生脸色都变得很是古怪。

    “三族联盟对抗我们天宫,就已经让我感觉很是不可思议了,想不到现在他们却还弄出了一个联姻。”

    “可恶,难道圣地的圣位都看不出来巫妖两族根本就是狼子野心吗,他们迎娶我们的人族女子,分明就是看上了白家和夜家的血脉。”

    “圣地一定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也肯定会从巫妖二族哪里得到好处,也就是说那白家和夜家的女子也就是交易的物品而已。”

    “圣地堕落了啊,居然用我们人族的女子去当交易物品,看来圣地果然已经没有必要存在了。”

    “在没有另外一个绝对力量的制衡之下,三族绝对不可能和平共处,世人也不可能忘记相互之间的仇恨,若是想要得到真正的和平,那就只有靠我们天宫。”

    天宫的书生自然很是愤怒,不过他们现在是有怒无处可发,因为他们的力量太过弱小了,因此就算知道这些事情也无法改变。

    “白家和夜家的女子,都是杨易的妹妹,也就是说这一次圣地是要拿杨易的家人去做交易,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她们四个嫁入巫妖二族后,不止是服侍一个夫婿。”

    “不能让这场婚礼成功,不管是处于什么目的,都不能够让它成功。”

    “只是,我们到底要如何去做?”

    天宫的书生们一想到白家和夜家的女子嫁过去的下场,心中就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正是这股忧伤,他们决定就算自己的力量在弱,也要阻止这场婚礼(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本章结束
一定要记住丫丫电子书的网址:www.shuyy8.cc 第一时间欣赏《一书封神》最新章节! 作者:可笑书仙所写的《一书封神》为转载作品,一书封神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如果您发现本小说一书封神最新章节,而丫丫电子书又没有更新,请联系我们更新,您的热心是对网站最大的支持。
②书友如发现一书封神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③本小说一书封神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丫丫电子书的立场无关。
④如果您对一书封神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一书封神介绍:
一书一世界,一念一轮回。
这是一个“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面,人类可以著作灵书,灵书内有小世界,可以通过灵币将小世界的一切物品兑换出来。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太多的名著。
直到有一天,当地球的网络作家杨易穿越之后,这个世界才进入到了一个书可封神的时代。
《山海经》、《倩女幽魂》、《聊斋志异》、《西游记》、《封神榜》、《道德经》....
书的世界,就该让书来代言。